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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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來說,這隻是我從象牙塔走出,來到街頭身體上必須付出的代價。

    車禍的創傷剛愈,但肌肉和關節的酸痛還要逗留幾個星期。

    我的體重在減輕,有兩個原因——我再也去不起以前常去的餐館,而且也沒什麼胃口。

    我的背因為睡在地闆上的睡袋裡而疼痛不已。

    我之所以下決心這麼做是要看看這種睡法是否可以忍受,我一直弄不清楚。

     随後一個街頭小混混用他的光腳差點踢破我的腦袋。

    我每天晚上要冰敷很長時間,夜裡每次醒來的時候,腦袋好像要爆炸。

     但我為能活下來而感到慶幸,慶幸被打入地獄幾個小時後還能全身而退。

    無名的恐懼解除了,至少目前是這樣。

    再也不用擔心潛伏在暗處的警察了。

     嚴重盜竊罪可不是鬧着玩的,尤其是我确實犯了此罪。

    這項罪名最多可判十年徒刑,我暫且把它抛在一邊。

     星期六早晨天沒亮我就出了門,沖向最近的賣報點。

    我住處的附近新開了一家小小的通宵面包店,店主是來自巴基斯坦的吵吵嚷嚷的一家子。

    這家面包店地處治安情況複雜的亞當斯一摩根地段。

    我偷哲到櫃台前,要了一份報紙,打開一看,我擔心的事果然發生了。

     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計劃得很周密。

    都市版的第二頁登有我的照片,那是一年前公司編輯員工名冊時照的,隻有公司留有底片。

     報道分為四段,篇幅不長,切中要害,其中的信息大部分由公司提供。

    我在公司工作過七年,從事反托拉斯法,畢業于耶魯大學法學院,無犯罪記錄。

    公司排名全國第五——有八百名律師,分布于八大城市,等等。

    沒人發表評論,因為根本沒必要那樣做。

    這篇報道的唯一目的就是要使我難堪,他們的目的達到了。

    在我照片的旁邊是一行大字标題:“本地律師因嚴重盜竊罪而被捕”。

    報道中把被竊文件含糊其辭地稱為“被盜物品”,還說是我最近離開公司時所為。

     這聽上去像無謂的小口角——一幫律師不為别的隻為了幾頁紙面吵個不休。

    除了我自己以及那些可能認識我的人,誰會在乎這報道呢?尴尬很快就會過去,這世界發生的真實故事也太多了。

     寫報道的那個記者真夠友好、真夠耐心的。

    他寫好文章直等到我被捕的消息傳來才發表。

    我可以毫不費力地想見阿瑟和拉夫特那班人是怎樣花時間策劃我的被捕,然後把消息捅給新聞界。

    這筆費用無疑會由河橡公司承擔,隻因為它是卷入此次事件的另一主角。

     多麼漂亮的公關技巧!竟然在周末版上登出了這麼長的報道。

     巴基斯坦人開的那家面包店不做水果夾心的油炸餅圈,我隻好買了幾塊燕麥餅,然後開車去辦公室。

     露比在門口睡着了,我邊走邊想她究竟在那兒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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