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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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
” “他用什麼來麻醉自己呢?” “酒,這是他們最能買得起的。
另外還有不少強效純可卡因也不很貴。
這些情況你都會看到的,但是配制好的毒品是相當貴的。
” “我頭五個案子會是什麼呢?” “等不及了吧,是不是?” “是的,我現在一點頭緒也沒有。
” “别着急,先放松一點。
工作并不很複雜,但要有耐心。
你可能會遇到一個得不到政府福利的人,例如,沒有得到食品券,或是離婚案子,或投訴他的房東,或就業問題。
但肯定是個刑事案子。
” “什麼類型的刑事案子?” “都是一些小事。
現在美國城市有一種趨勢,就是認為無家可歸就是犯罪。
大城市都已通過了各種法規,就是要驅走那些住在街頭的人。
不許乞讨,不許睡在公共場所的長椅上,不許在橋下栖身,不許在公園裡存放個人物品,不許坐在人行道上,不許在公共場所吃東西。
這些法律的大部分已在法院被否定,在這方面亞伯拉罕幹得相當出色,他說服了聯邦法官指出這些法律是違反第一次修正案所規定的權利的。
所以各個城市有選擇地實行了一些普通法律,例如,在街上閑逛,流浪,在公共場合酗酒。
其矛頭所指仍是無家可歸的人。
如果衣着講究的人在酒吧喝醉了,或在胡同裡小便,都不算什麼,可是要是無家可歸的人如果在小巷子裡撒泡尿,那就要以在公共場所小便而遭逮捕。
大規模的清除活動是常有的。
” “清除活動?” “是的,他們有時集中城市的某一區域,清除所有的無家可歸者,把他們攆到其他什麼地方去。
在亞特蘭大召開奧運會之前就這麼幹過,他們不能讓全世界的人們都看到美國有這麼多人乞讨,這麼多人就睡在公園的長椅上。
所以,他們動用了保安部隊來解決這些問題。
這樣一來人們就會感到這個城市一切都那麼美好。
” “那把他們趕到哪兒去呢?” “他們肯定不是把他們送進避難所,因為他們根本沒有什麼窮人的避難所。
而是像清除垃圾一樣把他們圈在城市的某個角落。
”他一面調整一下汽車的散熱器,一面又喝了口咖啡,起碼有五秒鐘時間雙手都離開了方向盤。
“記住,邁克爾,人人都得到那裡去,因為這些人别無選擇。
如果你餓了,你可以要飯吃,如果你累了,你可以找個地方睡覺。
如果你無家可歸,你隻能去那樣的地方。
” “他們逮捕他們嗎?” “天天如此。
這真是個愚蠢的政策。
把一個露宿街頭的人,送進避難所或其他什麼地方,讓他們幹活掙最低的工資,讓他盡量向上,走自食其力的路,然後又逮捕他,就是因為他在橋下栖身。
他并不想在橋下睡覺,但人總得有個睡覺的地方啊。
他們的過錯就在于市政會那幫人自作聰明地把無家可歸定為是犯罪行為。
他首先得付三十美元才能從監獄中出來,然後再付三十美元作為罰金,這些人衣袋裡本來就沒有幾個錢。
這又讓這些人遭一劫。
他遭逮捕,受屈辱,被罰錢,再受懲罰,這隻能讓他看到他想找個去處的方式是個錯誤。
我們許多城市都不許他們呆在大街上。
” “在監獄裡是不是會好些呢?” “最近你去過監獄嗎?” “沒有。
” “千萬别去,警察對待那些無家可歸的人簡直不像話,尤其是對待那些有精神病和吸毒的人。
監獄裡也是人滿為患。
刑事司法系統本來就夠吓人的,再加上對無家可歸者的虐待就更讓人受不了。
最蠢的問題在于,他們如果把一個人關在監獄裡,每天所花的錢要比給他們蓋個收容所,提供食品、交通,設立咨詢機構花錢還要多,至少多花百分之二十五的費用。
這些才是長遠效益,而且當然也更有意義。
這百分之二十五還不包括逮捕和審訊等程序所花的費用。
大多數的城市都虧了大本,特别是特區,所以他們就關閉了避難所。
記住,他們是在把無家可歸者變成罪犯,然後再浪費他們的金錢。
” “看來該提起訴訟了。
”我說道,盡管我根本不需要給他打氣。
“我們都瘋了似的控訴,全國的律師們都強烈反對這些法律,
” “他用什麼來麻醉自己呢?” “酒,這是他們最能買得起的。
另外還有不少強效純可卡因也不很貴。
這些情況你都會看到的,但是配制好的毒品是相當貴的。
” “我頭五個案子會是什麼呢?” “等不及了吧,是不是?” “是的,我現在一點頭緒也沒有。
” “别着急,先放松一點。
工作并不很複雜,但要有耐心。
你可能會遇到一個得不到政府福利的人,例如,沒有得到食品券,或是離婚案子,或投訴他的房東,或就業問題。
但肯定是個刑事案子。
” “什麼類型的刑事案子?” “都是一些小事。
現在美國城市有一種趨勢,就是認為無家可歸就是犯罪。
大城市都已通過了各種法規,就是要驅走那些住在街頭的人。
不許乞讨,不許睡在公共場所的長椅上,不許在橋下栖身,不許在公園裡存放個人物品,不許坐在人行道上,不許在公共場所吃東西。
這些法律的大部分已在法院被否定,在這方面亞伯拉罕幹得相當出色,他說服了聯邦法官指出這些法律是違反第一次修正案所規定的權利的。
所以各個城市有選擇地實行了一些普通法律,例如,在街上閑逛,流浪,在公共場合酗酒。
其矛頭所指仍是無家可歸的人。
如果衣着講究的人在酒吧喝醉了,或在胡同裡小便,都不算什麼,可是要是無家可歸的人如果在小巷子裡撒泡尿,那就要以在公共場所小便而遭逮捕。
大規模的清除活動是常有的。
” “清除活動?” “是的,他們有時集中城市的某一區域,清除所有的無家可歸者,把他們攆到其他什麼地方去。
在亞特蘭大召開奧運會之前就這麼幹過,他們不能讓全世界的人們都看到美國有這麼多人乞讨,這麼多人就睡在公園的長椅上。
所以,他們動用了保安部隊來解決這些問題。
這樣一來人們就會感到這個城市一切都那麼美好。
” “那把他們趕到哪兒去呢?” “他們肯定不是把他們送進避難所,因為他們根本沒有什麼窮人的避難所。
而是像清除垃圾一樣把他們圈在城市的某個角落。
”他一面調整一下汽車的散熱器,一面又喝了口咖啡,起碼有五秒鐘時間雙手都離開了方向盤。
“記住,邁克爾,人人都得到那裡去,因為這些人别無選擇。
如果你餓了,你可以要飯吃,如果你累了,你可以找個地方睡覺。
如果你無家可歸,你隻能去那樣的地方。
” “他們逮捕他們嗎?” “天天如此。
這真是個愚蠢的政策。
把一個露宿街頭的人,送進避難所或其他什麼地方,讓他們幹活掙最低的工資,讓他盡量向上,走自食其力的路,然後又逮捕他,就是因為他在橋下栖身。
他并不想在橋下睡覺,但人總得有個睡覺的地方啊。
他們的過錯就在于市政會那幫人自作聰明地把無家可歸定為是犯罪行為。
他首先得付三十美元才能從監獄中出來,然後再付三十美元作為罰金,這些人衣袋裡本來就沒有幾個錢。
這又讓這些人遭一劫。
他遭逮捕,受屈辱,被罰錢,再受懲罰,這隻能讓他看到他想找個去處的方式是個錯誤。
我們許多城市都不許他們呆在大街上。
” “在監獄裡是不是會好些呢?” “最近你去過監獄嗎?” “沒有。
” “千萬别去,警察對待那些無家可歸的人簡直不像話,尤其是對待那些有精神病和吸毒的人。
監獄裡也是人滿為患。
刑事司法系統本來就夠吓人的,再加上對無家可歸者的虐待就更讓人受不了。
最蠢的問題在于,他們如果把一個人關在監獄裡,每天所花的錢要比給他們蓋個收容所,提供食品、交通,設立咨詢機構花錢還要多,至少多花百分之二十五的費用。
這些才是長遠效益,而且當然也更有意義。
這百分之二十五還不包括逮捕和審訊等程序所花的費用。
大多數的城市都虧了大本,特别是特區,所以他們就關閉了避難所。
記住,他們是在把無家可歸者變成罪犯,然後再浪費他們的金錢。
” “看來該提起訴訟了。
”我說道,盡管我根本不需要給他打氣。
“我們都瘋了似的控訴,全國的律師們都強烈反對這些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