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節 清清楚楚的個人,在群衆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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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知名的德國漢學家WolfgangBauer今年去世時,執德國輿論牛耳的《法蘭克福彙報》發了一篇文章。

    作者說:Bauer的傑出成就在于他能夠将他所研究的中國人看成個人,而不是一個面貌模糊的群衆集體。

     這樣一個在歐洲人眼中理所當然的評語,我讀起來,卻像吃飯時咬到石頭一樣,感覺怪異。

     假設北京大學的李教授過世了而中文報紙寫着:李教授是個德國研究專家,他的傑出成就在于他能夠将他所研究的德國人看成個人,而不是一個面貌模糊的群衆集體;我相信許多歐洲人要大吃一驚,不以為然,心裡想着:這怎麼值得一提?我們德國人、英國人、法國人當然都是性格分明的個人,除此之外,還能是什麼? 這種反差充分披露歐洲人的雙重标準。

    最荒謬的是歐洲人自覺對“個人主義”這個東西有專利權,使他們有别于伊斯蘭教民族,有别于中國人,有别于整個非西方社會,好像“個人主義”含有一套固定标準,放諸四海皆準。

    中國人是個“面貌模糊的群衆集體”,這個印象大概在“文革”期間更加強了:中國人不分男女,全穿着一樣的藍布衣,被稱為“藍螞蟻”,唱着一樣的歌曲,笑着一樣的微笑。

    歐洲人不會想到,在别人眼中,他們看起來也相當“集體”:德國人都在車窗上擺個毛茸茸的玩具動物,英國女人在某一年冬天全穿上黑色的皮夾克,荷蘭人的廚房裡全挂着白色的半截的蕾絲窗紗。

     在我眼中,每一隻“藍螞蟻”可都是性格分明的個人。

    那個因為無書可讀而背了整本《聖經》,邊種田邊背《聖經》的學生;那個把小提琴藏在地下但每晚取出揩拭的音樂家;那個沒有發表機會但孜孜矻矻皓首窮經的學者——他們都穿着制服似的藍布褲,但是套在制服裡頭的是人,人在與他的命運掙紮、妥協、反抗。

    所有屬于“人”的痛苦,我相信,都是獨一無二、都是“個人主義”的。

     德國鄰居告訴我,她聽說,共産黨在長征時,荒野地帶死亡的人數遠遠超過有鄉有鎮的地方,可見得中國人是非常“群體性”的;沒有群體他會因寂寞而死亡。

    我把這個看法轉述給一位大陸學者。

    學者蕪爾一笑,是的,确實在荒山野地人死得多,可是,那是由于糧食不夠。

    沒有民居就要不到糧食。

     “饑荒會死人的,寂寞死不了人,即使是中國人。

    ”他笑着說。

     我站在上海最擁擠的路口,四川路和南京路交叉的地方。

    綠燈一亮,群衆,不,“人潮”的洶湧推動像巨大的海浪。

    不習慣人潮的我馬上覺得暈眩,有一點要被淹沒的恐懼。

    但是即使在這個時刻,我不理解什麼叫“面貌模糊的群衆集體”。

    在我身邊推來擠去的“群衆集體”,對不起,各有各清晰異常的面貌,有的疲倦有的無聊,有的愉快有的漠然,有的美麗有的平庸。

     許多人彙入街上流動的人潮,其實并不是為了來求取群衆的體溫和慰藉,而是為了來尋找個人的孤獨和自由。

    單位裡的生活公式如此機械,配給的住房如此狹隘,人與人的關系如此密不通氣,最美好的逃避空間反而是公園裡、大街上、河堤邊,那人來人往的公共空間。

    群衆裡的個人互不相識因此互不幹擾,提供給人的竟是最自由的内心世界。

    在人口稠密的中國,看起來代表集體的群衆其實反而是一種個人主義的表露;沒有一個地方比在群衆裡頭更孤獨、更寬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