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 懵懂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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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街道是空的,空下來讓英雄行走。

    人群密密麻麻擠在兩旁,踮起腳尖,伸長着脖子,眼睛望向遠伸的空街,充滿興奮。

    頭上烏雲密布,暴雨急打下來。

     十六歲的瑞典少年夾在情緒緊繃的德國人群裡:“沒人在乎那暴雨,所有的熱切、所有的光榮,集中在一個人身上。

    他站在黑色的車上,慢慢駛進廣場。

    他看着那大聲呼喊淚流滿面中了魔似的群衆……他踩過紅地毯,步上講台。

    突然之間整個安靜下來,隻有雨打石地的刷刷聲。

    領袖,說話了。

    ” “我從來沒見過那樣強烈的情感爆發,”瑞典少年說,“我和别人一樣大聲歡呼,一樣舉手行禮,一樣感動地大哭,一樣愛死了這一切。

    ” 這是1934年的德國古鎮魏瑪。

     瑞典少年帶着滿腔憧憬烏托邦和偉大的激情回到故鄉,發現他身邊的人和他一樣地雀躍。

    長他數歲的哥哥成立了瑞典納粹黨,身為牧師的父親以投票支持。

    他的老師每年夏天趕到德國去參加黨衛軍開會,他的親戚長輩們在茶餘飯後熱烈地讨論納粹德國的美好。

     十多年之後,當人們終于不再懷疑納粹确實屠殺了數百萬猶太人的時候,印格瑪還固執地說那是反納粹的惡毒宣傳。

    等到證據堆積如山,多到他啞口無言的時候,他就陷入一種絕境:他開始懷疑所有曾經信仰過的東西,而且對他自己,充滿了蔑視。

     ——2—— 印格瑪出生在一個牧師的家庭裡。

    牧師将他宗教信仰中人臣服于神的關系直接運用到家庭中,形成子臣服于父的關系。

    犯錯、處罰、忏悔、贖罪,是印格瑪的烙印。

     若是濕了褲子,小小印格瑪得整天穿着一條小紅裙作為一種羞辱。

    犯了錯,家法是一支撲打地毯灰塵的藤條。

    孩子脫下褲子,趴在地上一個墊子上,被按住頭和手腳,然後由父親施刑。

    藤條過處,皮開肉綻,再去上藥。

    較輕一點的懲罰有多種形式:不讓吃飯、打手、撕頭發、禁聲禁足。

     或者,被關進一個漆黑的壁櫥裡。

    傭人告訴孩子,櫥裡藏着一種專門吃孩子腳趾的動物。

    印格瑪恐懼得全身發抖,死命地攀着頭上的衣架,蜷起雙腳;小小的人就吊在半空中,在黑暗裡。

     印格瑪的哥哥個性倔強,做父親的遂以最堅強的毅力粉碎兒子的抵抗。

    孩子幼小時毫無自衛能力,常被打得頭破血流;長大時,就試圖以自殺逃避壓力。

    印格瑪的妹妹深受溺愛,這種溺愛又使得妹妹完全放棄自己的意志,以之博取父母歡心。

     印格瑪自己?“我的應付辦法是把自己變成一個騙子。

    我外表是一個人,内在是另一個人,兩者之間沒有一點關聯。

    ”為了應付父母的極權統治,印格瑪制造出一個替身,讓這個替身去說謊、欺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