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節 反省之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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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不是一個客觀的事實呢?我覺得不那麼簡單。

     對第一次大戰的戰敗,德國人的反應是屈辱與不平。

    後來希特勒的崛起與戰敗德國人希望重新振興國威的心理很有關聯。

    二次大戰後,所謂反省也要等到60年代末學生運動開始向傳統挑戰之後才能展開。

    也就是說,日耳曼人對戰争的反省與其說是民族性所塑的必然态度,不如說是曆史條件的促成。

     原子彈落在長崎和廣島,就是一個曆史條件。

    由于原子彈所造成的人類曆史上前所未見的浩劫,遂使原本是侵略者的日本人同時成為受創深重的被害者。

    要一個單純的兇手忏悔容易,要—個兇手兼被害人忏悔,就困難了,因為他覺得“我固然負了别人,别人也負了我”;曆史的罪與責他不能輕易厘清。

     德國人的反省本身也是一個層次複雜的東西。

    當一個德國人對自己的過去毫不留情地大加鞭撻時,他可能是一個最具自我批判性、最清醒的(春秋)史家,但是他也可能是一個戴着面具的文化沙文主義者;當他說德國人的罪行舉世無雙時,他沒說出口的話是:德國人的文明高度是舉世無雙的。

     他的反省看起來謙卑,其實是傲慢。

     曆史條件更少不了政治現實。

    德國人忏悔對象是猶太人——戰後團結起來聲大勢大的猶太人。

    同樣被屠殺幾近滅種的吉蔔賽人卻鮮有人提及。

    誰都知道“六百萬”這個數目,可是誰知道吉蔔賽人被害數目?吉蔔賽人沒有組織、沒有勢力、沒有聲音。

    反省,顯然不是一個單純的道德問題,它可能更是種種政治勢力較量的産物。

     在這個層面上,中國人自己有太多現成的例子。

    台灣的二二八事件為什麼得到平反?50年代白色恐怖的犧牲者為什麼還得不到補償?因為前者配合台灣目前的政治現實,而後者還沾不上政治利益。

     所以,當我們看見李登輝率領官員在二二八紀念碑前鞠躬緻敬時,我們能下什麼結論——台灣人能反省?台灣人不能反省? 恐怕什麼結論都不能下。

    在反省和不反省的背後隐藏着一層又一層的文化、曆史、政治的條件牽制。

    在看清這層層的牽制之前,我不敢下中國人能反省或不能反省的結論。

    表面上,我們看見德國總理在猶太人的墓前獻花下跪,也看見日本政府對戰争索賠和慰安婦的控訴躲躲閃閃;相比較,中國人更是憤憤不平。

    我倒是覺得,在憤怒之前,我們或許應該将憤怒的對象真正理解清楚:它的躲閃,作為一種文化行為,應該如何诠釋?作為一種曆史現象,其成因為何?我們自己的行為是否為成因之一? “德國人能反省,日本人不能反省”?可能不那麼簡單。

     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