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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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羔羊》還不能算是經典,可“名著”的殊榮它還是當之無愧的。

    一部書,印到四百萬冊以上,無論如何其影響力不能低估。

    《紐約時報》一九九二年的暢銷書排行榜上,《沉默的羔羊》穩穩地坐着第一把交椅,而根據它改編的同名電影又在本年度一下獲得了五項奧斯卡大獎,這一來更是推波助瀾,使這部以懸念及恐怖著稱的小說在全球範圍内達到了家喻戶曉的地步。

     我大約三年前在一個朋友的家中看到了《沉默的羔羊》。

    那是原版錄像。

    看之前并不知道它講的是怎樣一個故事,隻是從“美國之音”中獲悉這是部奧斯卡獲獎片;既然是獲獎片,似乎總要刮目相看。

    于是乎看了。

    想不到竟是這麼一個叫人從頭至尾頭皮發麻手心捏汗的故事!尤其是男主人公那雙怪異的褐紫紅色的眼睛,久久地留在我的腦海中,讓人感覺着異樣的不安與激動,怕想到它,又忍不住要去想,仿佛兒時在黑暗中坐在小凳上聽大人講紅眉毛綠眼睛的鬼怪故事。

    然而,就是這麼一個恐怖的故事,為什麼竟取了《沉默的羔羊》為名呢?影片雖然在男女主人公的對話中幾次提到“羔羊”一詞,可自始至終“羔羊”的影子一次也沒有出現。

    當初看片子時因為一直處在頭皮發麻手心捏汗的緊張狀态,倒沒有想到這個問題,所以直到今年夏天翻譯此書之前,對此一直不甚了了。

     暑假開始前不久拿到小說,花了兩天時間通讀一遍。

    結果發現,“沉默的羔羊”是譯錯了!從字面看,至少也該譯作“羔羊的沉默”(TheSilenceoftheLambs)。

    但即使“羔羊的沉默”也不對,不符合全書的主題。

    女主人公美國聯邦調查局實習特工克拉麗絲-史達琳出身寒微,父親是家鄉小鎮上一名巡警,一次夜間巡邏時碰上兩名竊賊兼瘾君子,以身殉職。

    母親白天在汽車旅館做幫傭,夜晚到咖啡館當廚子,以此艱難地維持着一家的生活。

    兩年後,史達琳被送往蒙大拿她母親的表姐家中寄養,年幼的弟弟妹妹仍留在母親身邊。

    當時史達琳隻有十歲。

    母親的表姐及其丈夫是牧場主,牧場上放養的主要是羊和馬,可這些牲口大多有些毛病,不是腿瘸就是眼瞎。

    它們宰殺後被做成膠或肥料,活着拉走的則将成為狗的食品。

    史達琳發現這一切後,一顆童心受到強烈的刺激,她想救這些可憐的牲口,可是年僅十歲的一個小女孩兒又能做些什麼?她決意逃離這個牧場,心想至少可以帶走一頭牲口——她到牧場後成了她好伴侶的一匹有眼病的母馬“漢娜”。

    一天夜裡,史達琳從黑暗中驚醒,她聽到了凄厲的尖叫聲。

    是春天的羔羊,它們正在牲口棚裡遭宰殺。

    史達琳終于下定了出逃的決心,否則她的“漢娜”也性命難保了。

    她就這樣離開了牧場,來到了實際是孤兒院一類的慈善機構,“路德會教友之家”。

     這一情節在全書所占的篇幅不多,但它卻是史達琳的一大心病,在她幼小的心靈上刻下了深深的創痕,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了她以後的人生路徑和理想抉擇。

    家貧,父死,孤兒一樣漂泊的童年,唯一的出路是讀書,在讀書中競争,在競争中取勝,由此出人頭地,為父母争光,為史達琳家族争光。

    蒙大拿牧場七個月的寄養生活使史達琳明白了什麼叫任人宰割,什麼是弱者的呼号。

    孤苦無援的史達琳自己就是個弱者,從羔羊遭宰殺時發出的尖叫聲中,她或者依稀聯想到了自己的命運。

    她不能接受這樣的命運。

    她跑了。

    以後她靠着歲月風霜鍛煉出來的堅毅與刻苦,靠着她的“武器”——在競争中戰勝所有對手,一步步與命運抗争,逐漸向自己的理想靠近。

    她讀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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