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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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畢氏大廈黃色計程車固定停車站前,我足足等了一個小時,一輛警車才駛過來。

     據警官和那位計程車司機坐在後座。

     善樓在車内替他開的車門。

     “謝謝,”我聽到善樓說,“我們盡量不使你感到不便。

    你還要把這些告訴一次地方檢察官,但不會耽誤太久的。

    ” 計程車司機說了些什麼我沒有聽到。

    而後善樓離開,計程車司機走過來,坐進他的車子,拿起麥克風和總公司聯絡,說他回崗位工作了。

     我等了2分鐘,而後悠閑地逛到他前面。

     我自己把車門打開,給他一個大概需15分鐘車程的地址。

     “嗨,”我說:“你哪裡去喝咖啡,一喝喝那麼久。

    我早一點來這裡找過車子,你的車停在那裡,沒有人,也沒有燈。

    我自己也去喝了杯咖啡,以為……” “你想我到哪裡去了?” “當然,喝杯咖啡,吃點火腿蛋,也許打了個盹。

    ” “打個鬼盹!”他說:“給警察弄去了才是真的。

    ” “真的呀。

    ” “真的。

    ” “說你幹了什麼?” “倒不是我幹了什麼。

    除了開計程車,我能幹什麼?有個女人叫我車子,去一個地方,據說裡面發生了謀殺案。

    另外一個女人被殺死了。

    他們要我去指認。

    ” “認出來了嗎?”我問。

     “當然。

    ” “一排人都差不多的,讓你指認?” “噢,老花樣。

    ”他說:“一排人是沒錯,但是他們在我從一排人當中選出她來之前,先想辦法讓我見到她。

    他們老公事了,對這種事聰明得很。

    他們假裝不小心在問話的時候,你正好走過,幾乎你已經知道了你要選什麼人出來,之後就把一排人五、六個排出來,叫你來指認。

    ” “你真内行,好像以前也做過相同的事。

    ” “半打。

    ”他說:“噢,也許沒那麼多次。

    我們值夜班的計程車司機比白班有變化得多。

    我被請去過好幾次,要指認搶計程車的歹徒。

    有一次我去指認一個家夥,曾經把一支槍指着我的背,叫我猛加油,他要脫逃,但是我這輛老爺車怎能和警車比快。

    ” “今天晚上那個女孩子,你看定是沒錯吧?”我問。

     “噢,當然。

    ”他說:“老實說,排起隊來指認是多此一舉。

    她指名道姓叫我去接她的。

    ” “怎麼會?” “噢。

    ”他說:“我們計程車司機都認識幾個在外面玩的女孩子。

    她們也要認識幾個可靠的司機。

    你名譽很好,小姐們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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