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從名畫走出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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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喂,和我離婚吧。

    ” 淳一剛回到家就如此說着。

    坐在沙發上翻着周刊的真弓呆然若失地回道:“怎麼突然這麼說?” “我有女朋友了。

    ” 淳一撲通一聲跌進沙發裡,一邊唔地伸懶腰,一邊說着,然後就看起了手上的報紙。

     “……哦。

    ” 真弓停了一會,點頭道:“那個人是美女嗎?” “當然羅。

    ” “是怎麼樣的人?” “系出名門的千金小姐。

    ” “哦,其想見一見。

    ” “見她幹嘛?” “用槍打死地。

    ” “喂,你是警察呢!” “現在是個普通女人。

    ” “普通女人怎麼會有槍呢?” “什麼方法都可以!” 真弓尖聲道。

    “不能用槍的話,用切肉刀剁成塊,或是用冰鎬刺死都可以。

    ” “即使你這麼做了,她也死不了。

    ” “怎麼,難道她是超人的表妹還是什麼的?” “我的情人是這個啦。

    ” 淳一把手上的報紙拿給她看。

    标題是“發現幻夢巨匠.湯島畫伯的‘某位小姐’”,将近占了版面的一半,畫作也刊登出來了。

     “你真是的!” 真弓脹紅着臉,火冒三丈地說。

    淳一在拖鞋的猛攻之下,一邊在客廳四處逃竄,一邊說道:“喂,冷靜一下!你不懂得幽默嗎?” “什麼幽默!你是希望我心髒麻痹死掉吧!” “你的心髒會為了胡謅的話停止跳動嗎?” “你是什麼意思啊!你喔……” 真弓對着淳一飛撲過去,兩人便在地毯上扭打、翻滾起來。

     “我知道了,知道了,對不起啦。

    ” “你直是……” 真弓話沒說完,就被淳一用雙唇塞住了嘴。

    “……哎……那樣子……” 真弓在接吻空檔還忿忿不平地說着,但是在淳一懷裡終究是柔順了起來。

     此時行事審慎的作者隻好轉過身來背對他們——這兩位誠如讀者所知,是一對夫妻。

    為夫者今野淳一,三十四歲,身材中等,體格健壯,是有點嚴肅的男子,以小偷為業。

    為妻者真弓,二十七歲。

    說是美女,不如說是給人可愛印象的女性,雖然有點粗心大意,卻是警視廳搜查一課的刑警。

     這封夫妻還沒有小孩子,感情仍然很融洽。

    從他們整年都在互相對罵着:“你給我去死!”“我要殺了你!”就可以知道。

    或者看到現在正從地毯起身,整理紊亂的衣服和頭發的真弓那副愉快的表情,誰都會點頭同意才對。

     “這是誰的畫?”忘了剛才說要把人家剁成塊的事,真弓拿起報紙說道。

     “你是說作者?模特兒?還是持有人?” “作者我知道,就是這個湯島的白梅畫伯吧。

    ” “他叫做湯島龍王。

    ” “怎麼像是中國餐館的名字。

    ” “你少亂攪和。

    ” 淳一坐上沙發,點着香煙說:“他這個天才是有名的任性,完成的作品隻要稍微有點不滿意,就會把它毀掉。

    據說他生前大約畫了一百幅的油畫,其中有八成是他自己燒掉的。

    ” “哎!好奇怪!” “正因為如此,剩下的二十幅畫才會價值連城。

    狂熱的收藏家五千萬圓都肯出呢!” “五千萬!折合我幾年的薪水啊?嗯,月薪實際是十五萬圓……” “别算了,連活下去都嫌煩了。

    尤其自從四、五年前湯島龍王死了以後,他的畫迷就想着也許還有沒燒掉的畫,而拚命到處搜尋。

    ” “所以找到了這幅畫?” “對,模特兒是誰還不知道。

    但不管是誰,這個問題并不重要,最棒的是這幅畫。

    ” 這幅畫的風格并不特别,是一幅極為尋常的肖像畫。

    一個穿着白色洋裝的十七、八歲女孩雙手輕疊在身前,眼睛直視着觀看者。

    她的臉稍長、五官端正,是個美少女。

    自然束起的頭發長長垂下(其實是隐藏着,看不出長短,卻讓觀看者覺得一定是長的)。

    唇邊泛着略帶羞怯的笑容,清澈的眼睛充分顯露腆的神情。

    彷佛是将“純潔”一詞入畫的傑作。

    不,其實“純潔”的确入了畫。

     “這幅畫,要在哪裡展覽?” “據說是明天開始在K百貨公司舉辦特别的展示會。

    ” “那你不妨每天去看她。

    這不就是有緣千裡來相會嗎?” “你這話也太老套了。

    ” 淳一取笑她。

    “當然會去看她,不過每天去太麻煩了。

    ” “那怎麼辦呢?” “請她過來。

    ” 真弓目不轉睛地看着淳一說:“受不了你!偷那種東西幹什麼呢?你又沒有處置美術品的管道。

    ” “誰說要賣啦?我怎麼可能會出讓!我要把她挂起來,每天獨自欣賞。

    ” “也帶到床上去嗎?啊,好可笑!” “喂,這是藝術鑒賞呢。

    你沒有吃醋的道理啊!何況這幅畫的所有權還有待争議。

    ” “為什麼?” “這幅畫被丢在伊豆某個小車站的長椅子上。

    ” “怎麼會。

    ” “不知道。

    碰巧發現的站員對盡有興趣,心想也許是某位名家的畫,便送去縣内美術館,這才知道是湯島龍王的畫作。

    ” “那為什麼會有所有權的争議呢?” “因為那個站員說是他發現的就是他的,而龍王的親屬則堅持是他們的,不願退讓。

    再加上某個畫商說有購買這幅畫的契約,所以就變成一場三方的争奪戰。

    ” “那麼是誰把畫作丢在車站呢?” “大概就是真正的持有人吧,但不得而知。

    ” “其是不可思議呀!” 真弓定睛看着這幅刊在報上的畫作。

    “誰是持有人,真想問問畫中的女性。

    ” ※※※ 淳一看着手表的夜光指針。

    淩晨一點。

    好,開始行動。

     由于長時間窩在狹窄的空調管空隙裡睡覺,身體好像到處吱嘎響着。

    他起初先試着伸縮手腳,不斷反覆直到感覺完全回來了,才緩緩趴下,開始在管子裡移動。

     雖然是在天花闆上,淳一卻能清楚知道自己的所在,正往哪個方向前進。

    昨天,他利用白天在樓層走了三次,看了二次畫展。

    當然是間隔着時間,充分運用從早上十點開店到傍晚六點關店的期間,慎重地把樓層的寬度、配置和方向灌進大腦裡。

     然後在今天趁着店員輪流吃午飯的時候,以工作服的姿态出現。

     “我是來檢查空調管的。

    ” 說着,就立刻潛到天花闆上。

    百貨公司的店員雖說都穿着同樣的制服,其中卻有一半是廠商派來的,所以對設備的整修并不熟悉。

    這就是淳一的着眼點。

    不出所料,都沒有人察覺,使淳一得以一且待到關店之後。

    于是到剛剛之前他都動也不動地等着。

     淳一輕輕拉開上通天花闆的開口蓋。

    柔軟的身軀一彎,下一秒鐘他已經靜靜地下到地闆上了。

    依照事前的算計,來到展示會場的标示牌内側。

    “我的第六感還是很靈嘛,”他得意地笑了笑,用布巾擦拭膠底的鞋底,因為沾上了天花闆的灰塵。

    甚至仔細擦淨地闆上的塵垢,然後再悄悄鑽進标示牌底下而潛入會場裡面。

     雖是展示會場,卻隻占百貨公司一層樓面的一半,面積不算寬大,而且主要隻挂着那幅“某位小姐”,其他則排挂着湯島龍王一生冗長的解說牌、照片、素描等等。

    盡管如此,也許是東京閑人太多了,白天時仍擠滿了人。

     淳一悄悄地步行到畫的那一邊。

    雖然狹窄的會場因标示牌的設置而有如迷宮般地彎彎曲曲,但他腦海裡繪有清楚的地圖。

    在常夜燈昏微的燈光下,淳一來到看得到畫的地方。

    畫作前置有一把椅子,一個警衛很無聊似地坐在那裡。

    其他在會場入口可能還有一、二名。

    但是,以五千萬圓來說,這樣的警備未免太疏陋了。

    雖然仍裝有警報器,但那卻是相當舊的型式,可以簡單拆卸下來。

     “動手吧……” 就在淳一把手伸進工作服的口袋,正要取出一個裡面裝有浸滿麻醉藥氯仿的布巾塑膠袋時。

     “喂!是誰!” 刺耳的聲音傳來。

    淳一猛然僵住,才發覺聲音是從會場那邊傳來的。

     “站住……等等!” 淳一咋舌。

    一定是哪個笨拙同業溜進來了。

    萬一被牽連上可吃不完兜着走,便決定趁早撤離。

    下面的警備員一定會馬上接到通報,沒時間蘑菇了。

     這時叭嗒叭嗒的腳步聲逐漸靠近。

    畫作前面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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