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版忽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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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友版忽悠(5)》裡寫到:“一個男人能愛到這麼無原則的地步嗎?我相信能,艾倫就是證據”,網友“山楂精神”指出:“我認為艾倫對艾米的愛不能稱為‘無原則’,應該是‘不符合世俗的原則’,因為艾倫的愛是有原則的,一是要讓艾米幸福,二是不違背自己的心。

    ” 我認為“山楂精神”說得很有道理,艾倫對艾米的愛,不能叫做“無原則”,他隻是沒有遵從世俗的原則而已,而世俗的原則包括――但不僅限于――下面這些: 1.對方有了戀人,就不應該再愛她了(倫理道德型); 2.對方跑掉了,就不應該允許她回頭了(說一不二型); 3.女人一旦跟别的男人有了戀愛關系,就不潔淨了,就不值得愛了(封建愚昧型); 我已經将我的原文改成“一個男人能愛到這麼違背世俗原則的地步嗎?”,并在此謝謝“山楂精神”。

     曾經在網上看到過一個讀者對《十年忽悠》的評論,先是批評了艾米一通,認為她刁蠻任性,不講道理;然後批評了艾倫一通,說他寡情冷漠,舉止怪異。

    這兩通批評洋洋灑灑寫了幾千字,最後這位讀者感歎說:“我知道有很多人都被這個故事感動了,但我沒有,也許是因為我這個人太理性了。

    ” 看到這個“太理性了”,我忍不住笑出聲來,一口茶差點噴到電腦屏幕上。

    這哪裡是什麼理性?明明是“理限”――理解能力有限,書裡寫得明明白白的東西都看不懂,何談理性?理性理性,總要懂得“理”才行吧? 我們知道,《十年忽悠》的海外部分,是在兩艾2005年感恩節重逢之後上貼的,由此我們不得不佩服艾米的忽悠功夫高強。

    她那時已經跟艾倫鴛夢重溫,甚至做出了小黃米,但《十年忽悠》的海外部分一點都看不出兩人會重修舊好,艾黃在跟帖裡也沒暴露結局,一直忽悠到最後一集才讓讀者知道兩艾早已大團圓了。

     與其說這是兩艾的殘酷,不如說這是作者對讀者智商的高度尊重。

    閱讀是要有一點難度才能稱得上閱讀的,也才勞有所獲,如果作者在第一頁就把結局昭告天下,或者在行文期間不由自主地将結局暴露出來,那麼讀者就不是在“閱讀”,而是在“看字”。

     艾米寫故事的神來部分,就是連愛情故事都能寫出阿加莎-克裡斯蒂的推理小說之風,所有的線索都擺在你面前,但你就是推不出結果。

    等你讀到故事結尾,知道了“誰是兇手”之後,你再返回來看前面的章節,你會發現每一條線索都明白無誤地指向“兇手”,作者什麼都沒掩藏,一切線索都提前告訴你了,隻是你猜不出故事的結局而已。

     現在讓我們回過頭去,看看《十年忽悠》是不是早就把線索擺在了我們面前。

     艾米在海外的第一個“走馬燈”是日本人Yoshi,跟艾倫同在C大比較文學系讀書,不過艾倫讀的是博士學位,而Yoshi讀的是碩士學位。

    艾倫其時已經修完比較文學博士課程,并被計算機系錄取,正在兩個系之間“劈腿”,但重心是在計算機系,比較文學系這邊隻過來教教中文。

     Yoshi跟艾米是在英文系修課時認識的,Yoshi一直以請艾米在英語方面幫助他為理由跟艾米交往。

    Yoshi雖然跟艾米見面的次數超過了一般同學,但他既沒向艾米表達愛情,也沒有做出什麼親熱的舉動,所以艾米沒有斷絕跟他的來往。

     男女之間,年齡比較相當,如果不是戀人關系,隻是朋友關系,絕大多數隻能是兔子的尾巴―長不了,因為很多男生都比較功利,對你沒那個意思,他犯不上來殷勤你。

    而既然有那個意思,就很難老做“柳下惠郎”,遲早想要跨越三八線,那就會逼迫女生做出選擇,要麼發展成戀人,要麼就拜拜了您。

    即便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