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論玄義檢幽集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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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耶。
答曰。
般若波羅蜜中說諸法實相。
即是無餘涅槃。
三乘人皆為無餘涅槃故精進習行。
複次般若中種種因緣說空解脫門義。
如經中說。
若離空解脫門無道無涅槃。
以是故三乘人皆應學般若。
複次舍利弗自說因緣。
于般若波羅蜜中廣說三乘相。
是中三乘人應學成。
大品經又曰。
是般若波羅蜜中雖無法可得。
而有三乘之教。
所謂聲聞乘辟支佛乘佛乘也。
玄。
答波若有二種等者。
如玄二智義并法花玄第三卷具述之矣。
(裡書雲) 華玄第三雲。
又學波若成二乘者。
此是波若少許氣分耳。
何以知之。
釋論二乘證空比菩薩空。
譬如毛孔空比十方空。
問。
若如後意者。
即以此言證波若是三乘通教。
既得少許氣分。
豈非通耶。
答。
若得少分便說波若是三乘通教者。
大經雲如人得食亦名涅槃。
二乘斷三界惑。
豈不得涅槃少分耶。
不應以少分之言證三乘通教(文) 華玄略述第二(末)雲。
實相有二。
謂體實相與用實相。
今是用實相也(文)此釋我等同入法性文也。
義章教迹義雲。
若言波若說三同觀淺法花者。
涅槃經中亦言。
此經出聲聞故名聲聞藏。
出辟支佛名緣覺藏。
出菩薩故名菩薩藏。
又師子中說十二緣。
下智觀故聲聞菩提。
中智觀故緣覺菩提。
上智觀故菩薩菩提。
上上智觀阿耨菩提。
彼經亦說三乘同觀。
應淺法華。
又勝鬘中說摩诃衍出生一切聲聞緣覺世及出世一切善法。
彼經亦應淺法華。
彼既是深。
大品同觀何為獨淺。
答言波若不破三乘淺法花者。
大品經中舍利弗問。
若都不退空複不異。
何故得有三乘差别。
不唯一乘。
須菩提答。
無二無三。
若聞不怖能得菩提。
此與法花無二無三。
其言何别。
而言非是破三歸一。
又龍樹雲。
當知波若于華手經法花經等無量經中最以為大。
雲何言淺。
若言波若不說佛性淺涅槃者。
經說佛性亦名波若波羅蜜亦名第一義空。
大品所說般若及空即是佛性。
雲何說言不明佛性。
又大品中宣說真如實際法性。
龍樹釋言。
法名涅槃。
不戲論法性名本分。
猶如黃石金性白石銀性。
一切衆生有涅槃性。
此與佛性有何差别而言不說。
佛性既齊。
淺深之言無宜辄施(文)(已上裡書) 玄。
大品呵二乘為癡狗者。
大品十五曰。
須菩提。
譬如狗不從大家求食反從作務者索如是須菩提。
當來世有善男子善女人。
棄深般若波羅蜜而攀枝葉聲聞辟支佛所應行經。
當知是為菩薩魔事。
玄。
淨名貶聲聞為敗根者。
淨名經不思議品曰。
大迦葉聞說菩薩不可思義解脫法門歎未曾有。
謂舍利弗。
譬如有人于盲者前現衆色像非彼所見。
一切聲聞聞是不可思議解脫法門不能解了為若此也。
智者聞是。
其誰不發阿耨多羅三貌三菩提心。
我等何為永絕其根。
于此大乘已如敗種。
一切聲聞聞是不可思議解脫法門。
皆應号泣聲震三千大千世界。
一切菩薩應大欣慶頂受此法若有菩薩信解不可思議解脫門者。
一切魔衆無如之何。
大迦葉說是語時。
三萬二千天子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略述曰。
維摩經中。
大迦葉言。
塵勞之俦為如來種。
我等不複堪任發心。
譬知根敗之士其于五欲不能複利。
聲聞諸結斷者亦爾。
于佛法中無所複益。
永不志願。
是故凡夫于佛法有反覆。
而聲聞無也。
僧肇注曰。
凡夫聞法能續佛種。
即為報恩有反覆也。
聲聞獨善其身。
不弘三寶于佛法為無反覆也。
挫折也。
貶猶墜也。
又貶滅也。
玄。
但在五時之說雖辨同歸未但常住者。
法華遊意曰。
問。
今明一乘為妙。
與舊何異。
答。
釋此經者凡有三說。
一雲。
此經雖辨一乘之因。
猶感無常之果。
是以文雲過去過塵沙未來倍上數。
又藥草喻品雲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于空。
終歸于空者。
終灰身滅智入無餘涅槃。
故猶是無常。
至大涅槃方辨常住。
既是無常則應是粗。
但對前諸經未辨過去過塵沙未來倍上數。
故歎此經以為妙耳。
若望涅槃則猶是粗。
第二釋雲。
此經已辨于常猶未顯了。
但是覆相明常。
所以然者。
此經未除八倒。
不明四德。
但明壽命無窮。
故是覆相辨常。
至涅槃教方顯了辨常。
第三釋雲。
自小乘之教則辨無常覆相之說。
一切大乘經皆常住顯了無餘。
今總評此三說。
初釋是下根之人。
次釋是中根之人。
第三是上根人也。
所以然者。
初釋為謗法過甚深故是下根。
次說毀呰少輕稱為中根。
第三乃言究竟而封執成迷。
故是上人也。
此皆是就有所得中自開三品。
玄。
而天親之論釋法華初分有七處佛性之文者。
法華玄論第一曰。
晚見法華論。
明佛性義有七文。
今略引二文。
初釋方便品唯佛與佛究竟諸法實相。
諸法實相者謂如來藏。
法身之體不變異故。
佛性亦名如來藏故雲隐名如來藏顯名為法身。
大經雲。
我者即是如來藏義。
次第二文釋法師品雲知佛性水不遠得成三菩提。
智光略述釋之。
曰言七文者。
初文今此所引是也。
如來藏者。
衆生身内正因佛性。
即無二智之性。
雖言諸法實相而傍義耳。
勝鬘就隐顯時以為正因正果義也。
第二文雲。
二者同義。
以聲聞辟支佛佛法身平等故。
如經欲示衆生佛知見故出現于世。
法身平等者。
佛性法身更無差别故第三文雲。
三者身平等。
多寶如來已入涅槃後示現身。
自身他身法身平等無差别故。
如是三種無煩惱人。
染慢之心見彼此身所作差别。
以不知彼此佛性法身悉平等故。
第四文雲。
菩薩授記者。
如不輕品示現。
應知禮拜贊歎言。
我不輕汝汝等皆當作佛者。
示諸衆生皆有佛性故。
第五文雲。
三者法佛菩提。
謂如來藏性淨涅槃。
常恒清涼不變故。
如經如來如實知見三界之相等。
第六文雲。
其心決定知水必近者。
受持此經得佛性水。
成阿耨菩提故。
第七文雲。
畢竟知者。
決定知法界故。
言法界者。
名為法性。
彼法性者。
名為一切諸佛菩薩平等法身故。
平等法身者。
謂真如法身。
初地菩薩能證能入。
是故受持六十二億恒沙等佛名。
受持觀世音名字功德無差别也。
如來為諸煩惱之所隐覆不現前故。
名如來藏。
勝鬘經意。
如來藏與法身更無有二。
隻是隐顯之名。
望正道言。
未曾隐顯。
但于颠倒衆生不了為隐。
約緣了悟。
所以雲顯即名法身。
起信論中。
真如内熏衆生令厭欣等。
大經雲。
佛性者名第一義空。
第一義空名為智慧。
又密嚴經。
如來清淨藏亦名無垢智。
華嚴性起中。
一切衆生心中有無師智無相智等。
皆就真如本覺性得之智。
為出世法作正因也。
無我即生死義。
故我即是如來藏。
又無我謂二乘。
我即如來藏。
是名不颠倒也(已上)問。
如今玄釋者。
法華初分有七處佛性之文。
而略述解釋。
何前後兩段合數以為七文耶。
答。
(裡書雲) 七處佛性事。
華玄第一雲。
此經始末多有佛性之文。
方便品雲。
開佛知見使得清淨。
則是一文。
佛知見者。
謂佛性之異名。
衆生本有佛知見。
為煩惱覆故不清淨。
法華教起為開衆生有佛知見。
此則是佛性義。
若無佛性者教何所開耶(文)次下又雲。
晚見法華論明佛性義。
佛性義有七文。
今略引二文。
初釋方便品唯佛與佛究竟諸法實相。
諸法實相者謂如來藏。
法身之體不變故。
佛性亦名如來藏。
故雲隐名如來藏顯名法身。
大經雲。
我者即是如來藏義。
次第二文釋法師品雲。
知佛性水不遠得成三菩提(文)法華遊意同之。
大乘玄第三一乘義雲。
法華論雲七處明正因性。
今略出四處。
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者。
此明自性住佛性。
又雲同入法性。
此是佛性之異名。
又雲開示悟入佛之知見。
論釋知見明佛性。
普賢菩薩及授惡人記。
有正因性故(文)準此等文思之。
言七處佛性者。
一方便品諸佛智慧(文)論名證甚深。
疏引勝鬘經。
如來藏自性清淨以釋之。
又大乘玄引文。
引此文故。
二方便品諸法實相(文)論名如來藏故。
花玄引此文故。
三方便品佛知見(文)論雲。
以聲聞辟支佛佛法身平等故(文)花玄引此文故。
四方便品諸法從本來(文)論雲。
于大乘谛中。
真如法界實際人無我我等(文)大乘玄引此文故。
五譬喻品我等同入法性(文)論雲。
以人無我法無我一切諸法平等故(文)大乘玄引此文故。
六法師品釋論文雲知佛性不遠(文)處處引此文故。
七不輕菩薩授惡人記。
論雲。
示諸衆生皆有佛性故(文) 問雲。
不輕品是後段之文也。
何故前段之七處佛性之數引之耶。
答。
論釋前段經文處。
釋七處佛性可得意也。
不輕品文三平等中。
乘平等處引之。
乘平等攝方便品論疏釋之。
故能能可思之(已上裡書) 玄。
然常與無常皆是對治用門等者。
涅槃經純陀品疏曰。
若依常人三段分文。
前第一卷序說竟。
此下訖經第二正說。
複為二。
第一純陀哀歎兩品。
略開宗明常。
第二長壽品以去廣開宗辨常也。
以常為涅槃宗。
初略明常者。
因純陀施食。
如來答雲。
我今施汝常命色力。
此是略開常宗。
亦是第二迦葉問。
如來答。
廣開宗辨常也。
作此釋者太淺近。
涅槃止有常義。
過為薄少。
且複言涅槃是常者。
此是常見。
故大論雲。
常在一邊無常在一邊。
此故是二邊斷常之見。
何謂涅槃是正法耶。
今明涅槃未曾常無常非常非無常。
而常無常非常非無常具足是也。
(裡書雲) 常無常對治用事。
涅槃遊意雲。
他明。
此經以常為宗。
今初辨常者。
乃倒寫之用。
未是正意。
常是藥用。
豈關正宗。
前藥治前病。
後藥治後病。
常是藥用。
常為宗者無常是藥。
亦應以無常為宗。
彼雲。
後藥治後病為後經宗。
前藥治前病。
前藥為前經宗。
今明。
前藥為前經宗。
前經有無量種。
豈得并以無常為宗。
前經既不可無常為宗。
後經甯得以常為宗。
今對彼故以無得為宗。
汝以常為宗。
文何所出。
我今依經文自雲。
無得者名大涅槃。
故無所得是經宗也。
汝以常為宗。
又亦汝言涅槃定常不得無常。
斯則常故。
常名有所得。
有所得者乃名生死。
何謂涅槃。
彼雲。
我亦有得無得義。
至忘為無得。
彌存為有得。
今責。
汝忘不可為存。
存不可為忘。
真絕不可待。
俗待不可絕。
還成有所得。
何謂無得耶。
又彼義真谛中不得有樂。
不得有一乘也。
我樂一乘并是世谛。
又于汝證言生死無常涅槃是常。
大衆聞此何事怪。
故雲涅槃不可定常。
不可定無常。
非待非不待。
不可思議用者怪也。
隻無所得故不可思議。
無所得為經宗也。
他難雲。
汝以無所得釋經宗為是者。
我亦以常釋經宗亦是。
解雲。
常無常雖經說。
而有病敗。
無所得義則無過失。
經雲。
雖不常住。
非念念滅。
此已常無常兩除。
次複明涅槃非常非無常。
常無常俱說。
如德王中說。
何得偏以常為宗耶。
無得之義始終無非。
故以為宗也。
問。
有得名生死。
無得名涅槃。
則有得名無常。
無得名為常。
得無得還是常無常。
雲何舍常無常而用得無得耶。
解雲。
若定用無得為是。
還成有得。
不名無所得。
一無所依乃名無得。
無得通常無常。
何者。
彼雲。
生死無常涅槃常。
如此常無常并有得。
今明常明無常。
因緣假名字說。
無有無常可有。
亦無有常之可得。
一無所住故名無所得也。
又他常無常智斷明義。
生死無常涅槃常。
前心無常後心常故。
是有所得。
今明。
諸法未曾常無常。
或說常或說無常。
諸法實相非常無常也。
然無所得非但是經宗。
通是一切大乘之正意也(文) 涅槃疏第三雲。
但衆生空謂成虛妄颠倒。
聖人假名名之以生死。
對生死則辨涅槃為出處。
此空生死故。
所以假名為涅槃。
故肇師涅槃論雲。
涅槃者蓋是出處之異名。
應物之假号也。
既将涅槃出處。
則名生死為無常苦無我不淨。
歎涅槃為常樂我淨。
名生死為苦無常。
此則是逼衆生令厭。
歎涅槃為常樂我淨。
則是引衆生令欣。
令其厭生死苦欣涅槃樂。
離生死求涅槃。
今欲依此方便名生死為無常苦無我不淨。
則非是倒。
何故爾。
欲令衆生厭故。
名涅槃為常樂我淨。
此則不倒。
欲令衆生欣求故。
若雲生死常樂我淨。
此即衆生不厭生死。
此則是倒。
若謂涅槃無常苦等。
此即衆生不欣涅槃。
此則颠倒。
今約如此接引之途。
故雲有倒不倒。
至論生死。
若涅槃亦亡。
無常之執若杜。
常樂之藥亦廢。
畢竟未曾倒與不倒(文)(已上裡書) 玄。
二者學大乘者名方廣道人等者。
大論一曰。
方廣道人言。
一切法不生不滅。
空無所有。
譬如兔角龜毛當無。
二谛章曰。
次方廣道人計一切法性空如龜毛兔角。
無因果君臣父子忠孝之道。
又曰。
方廣明諸法空。
失于二谛故。
中論初聞大乘說畢竟空。
不知何因緣故空。
又曰。
次方廣不識二谛者。
未知此人何學波若。
若小乘學。
則推盡起邪見。
有分既無。
諸分亦無。
于有起邪見。
波若大乘學即聞大乘說。
起邪見心。
大乘說畢竟空。
不知何因緣故空。
若都畢竟空。
雲何分别有罪福報應等。
若有罪福即不應空。
推盡空起空見也。
所言推盡者。
以惡慧推求。
所有便盡都無所有。
故雲推盡。
又盡可作畫字。
故佛性義曰。
豈非背師自作推畫。
他宗亦言構畫分别。
問。
此方廣道人者大小乘中何耶。
答。
或大乘或小乘。
然正是學大乘人。
方廣即大乘名。
故今文言學大乘者名方廣道人。
此則釋大乘。
又二谛章曰。
小乘不識二谛者。
則是前方廣薩衛兩人也。
此釋兩人俱小乘耳。
今準推。
此道人雖聞大乘而堕小乘。
例如大衆部多聞分别部等。
然方廣者是大乘異名故。
正是大乘中執空者也。
又安澄記曰。
方廣道人即一說部宗。
諸法但假名。
都無體相。
玄下文說此部曰。
此部執生死涅槃皆是假名。
故雲一說。
此自大衆部中出。
問。
方便品疏曰。
問。
大小俱稱方廣有何異耶。
答。
大是具足方廣。
小是随分方廣。
又大乘理正曰方。
義富秤廣。
文诠方廣之理。
名為方廣經。
小乘語正曰方。
文多秤廣也。
此則方廣名通大小。
何今限言大乘名耶。
答。
傍通門時。
小乘具随分十二部。
故方廣名傍通小乘。
釋大乘具足十二小乘随分十二。
即此意也。
然非正意。
正意即方廣稱限于大乘。
故義疏曰。
小廣而大略。
如地持論說。
菩薩藏名方廣經。
聲聞藏謂十一部。
此意明。
大乘十二為明方廣之理。
從所诠之理為名。
故十二部悉名方廣。
小乘十二部不為明方廣之理。
故存其十一部名。
沒方廣之稱也。
玄。
或言一體或言二體者。
中論疏曰。
開善謂真俗一體故名為一。
龍光謂真俗異體故名言異。
今俱斥之。
故雲不一不異。
大乘玄出一體義曰。
二谛雖是一體。
以義約之為異。
若以有來約之即名俗谛。
又以空約之名為真谛。
而今此二谛唯一。
約用有二。
又出異體義曰。
二谛各各有體。
以世谛假有是世谛體。
假有即空無相是真谛體。
故言二谛各有體(已上)開善謂真俗一體故名為一者。
如二谛章下卷雲。
就明二谛一體家複有三說。
一雲。
真谛為體。
此有二義。
一明空為理本。
明一切法皆以空為本。
有非是本。
為是故以真谛為體也。
二有為俗谛。
拆俗為悟真。
故真為體。
二雲。
俗體為體。
要由拆俗故得真。
若不拆俗即不得真。
良由前拆俗故得真。
所以俗為體也。
三雲。
二谛互指為體。
真俗互為用也。
此則開善門宗有此三釋。
開善本以真為體。
餘兩釋支流。
準此章文。
以真谛為俗體。
故雲二谛一體也。
龍光謂真俗異體等者。
述義曰。
京師龍光寺釋惠珠也。
開善寺智藏師大學士也。
此師立三假為俗谛體。
四忘為真谛體。
名相為俗谛體。
無名相為真谛體。
故二谛體異也。
(裡書雲) 二谛一體異體事。
中論疏第六雲。
問。
真俗一異有何過。
答。
一有五過三節。
五過者。
一以真從俗。
俗無常。
真亦無常。
二以俗從真。
真常俗亦常。
三真不從俗。
則真與俗異。
四俗不從真。
則俗與真異。
五若言體一義異。
則是亦一亦異。
體一故亦一。
義異故亦異。
三節者。
初二得一義。
次兩是異義。
三是亦一亦異。
問。
今人多執體一義異。
有過耶。
答。
俗義異真義者。
俗義為即真。
為出真外。
若即真乃是體一義一。
若異真即出真外。
佛及弟子知法性外無法。
雲何出真外。
真俗異體。
一害經相即之言。
二法性外應有法佛及弟子。
便是妄談也(文)(已上裡書) 玄。
答若俗與真一等者。
大乘玄破曰。
二谛唯一體以義約之為異者。
今何以二谛唯是一體。
是何物體。
為當一有體。
為當一空體。
何處離此空有别有一體。
而言以空有約之故二谛之别。
與今破意粗同。
玄。
答經雲色即是空等者。
大乘玄破曰。
假有是世谛體。
假有即空為真谛體。
若二谛各有體。
即應成兩理。
有自有為理。
空自空為理。
碩反。
何得辨其相即。
與今破同。
(裡書雲) 大品經第一習應品雲。
舍利弗。
非色異空。
非空異色。
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
受想行識亦如是(文)(已上裡書) 三論玄義檢幽集卷第四 永享四年(壬子)五月十二日書寫之畢。
拟講延海。
文明七年九月下旬比從師法印聰海相傳之。
安樂坊順憲。
答曰。
般若波羅蜜中說諸法實相。
即是無餘涅槃。
三乘人皆為無餘涅槃故精進習行。
複次般若中種種因緣說空解脫門義。
如經中說。
若離空解脫門無道無涅槃。
以是故三乘人皆應學般若。
複次舍利弗自說因緣。
于般若波羅蜜中廣說三乘相。
是中三乘人應學成。
大品經又曰。
是般若波羅蜜中雖無法可得。
而有三乘之教。
所謂聲聞乘辟支佛乘佛乘也。
玄。
答波若有二種等者。
如玄二智義并法花玄第三卷具述之矣。
(裡書雲) 華玄第三雲。
又學波若成二乘者。
此是波若少許氣分耳。
何以知之。
釋論二乘證空比菩薩空。
譬如毛孔空比十方空。
問。
若如後意者。
即以此言證波若是三乘通教。
既得少許氣分。
豈非通耶。
答。
若得少分便說波若是三乘通教者。
大經雲如人得食亦名涅槃。
二乘斷三界惑。
豈不得涅槃少分耶。
不應以少分之言證三乘通教(文) 華玄略述第二(末)雲。
實相有二。
謂體實相與用實相。
今是用實相也(文)此釋我等同入法性文也。
義章教迹義雲。
若言波若說三同觀淺法花者。
涅槃經中亦言。
此經出聲聞故名聲聞藏。
出辟支佛名緣覺藏。
出菩薩故名菩薩藏。
又師子中說十二緣。
下智觀故聲聞菩提。
中智觀故緣覺菩提。
上智觀故菩薩菩提。
上上智觀阿耨菩提。
彼經亦說三乘同觀。
應淺法華。
又勝鬘中說摩诃衍出生一切聲聞緣覺世及出世一切善法。
彼經亦應淺法華。
彼既是深。
大品同觀何為獨淺。
答言波若不破三乘淺法花者。
大品經中舍利弗問。
若都不退空複不異。
何故得有三乘差别。
不唯一乘。
須菩提答。
無二無三。
若聞不怖能得菩提。
此與法花無二無三。
其言何别。
而言非是破三歸一。
又龍樹雲。
當知波若于華手經法花經等無量經中最以為大。
雲何言淺。
若言波若不說佛性淺涅槃者。
經說佛性亦名波若波羅蜜亦名第一義空。
大品所說般若及空即是佛性。
雲何說言不明佛性。
又大品中宣說真如實際法性。
龍樹釋言。
法名涅槃。
不戲論法性名本分。
猶如黃石金性白石銀性。
一切衆生有涅槃性。
此與佛性有何差别而言不說。
佛性既齊。
淺深之言無宜辄施(文)(已上裡書) 玄。
大品呵二乘為癡狗者。
大品十五曰。
須菩提。
譬如狗不從大家求食反從作務者索如是須菩提。
當來世有善男子善女人。
棄深般若波羅蜜而攀枝葉聲聞辟支佛所應行經。
當知是為菩薩魔事。
玄。
淨名貶聲聞為敗根者。
淨名經不思議品曰。
大迦葉聞說菩薩不可思義解脫法門歎未曾有。
謂舍利弗。
譬如有人于盲者前現衆色像非彼所見。
一切聲聞聞是不可思議解脫法門不能解了為若此也。
智者聞是。
其誰不發阿耨多羅三貌三菩提心。
我等何為永絕其根。
于此大乘已如敗種。
一切聲聞聞是不可思議解脫法門。
皆應号泣聲震三千大千世界。
一切菩薩應大欣慶頂受此法若有菩薩信解不可思議解脫門者。
一切魔衆無如之何。
大迦葉說是語時。
三萬二千天子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略述曰。
維摩經中。
大迦葉言。
塵勞之俦為如來種。
我等不複堪任發心。
譬知根敗之士其于五欲不能複利。
聲聞諸結斷者亦爾。
于佛法中無所複益。
永不志願。
是故凡夫于佛法有反覆。
而聲聞無也。
僧肇注曰。
凡夫聞法能續佛種。
即為報恩有反覆也。
聲聞獨善其身。
不弘三寶于佛法為無反覆也。
挫折也。
貶猶墜也。
又貶滅也。
玄。
但在五時之說雖辨同歸未但常住者。
法華遊意曰。
問。
今明一乘為妙。
與舊何異。
答。
釋此經者凡有三說。
一雲。
此經雖辨一乘之因。
猶感無常之果。
是以文雲過去過塵沙未來倍上數。
又藥草喻品雲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于空。
終歸于空者。
終灰身滅智入無餘涅槃。
故猶是無常。
至大涅槃方辨常住。
既是無常則應是粗。
但對前諸經未辨過去過塵沙未來倍上數。
故歎此經以為妙耳。
若望涅槃則猶是粗。
第二釋雲。
此經已辨于常猶未顯了。
但是覆相明常。
所以然者。
此經未除八倒。
不明四德。
但明壽命無窮。
故是覆相辨常。
至涅槃教方顯了辨常。
第三釋雲。
自小乘之教則辨無常覆相之說。
一切大乘經皆常住顯了無餘。
今總評此三說。
初釋是下根之人。
次釋是中根之人。
第三是上根人也。
所以然者。
初釋為謗法過甚深故是下根。
次說毀呰少輕稱為中根。
第三乃言究竟而封執成迷。
故是上人也。
此皆是就有所得中自開三品。
玄。
而天親之論釋法華初分有七處佛性之文者。
法華玄論第一曰。
晚見法華論。
明佛性義有七文。
今略引二文。
初釋方便品唯佛與佛究竟諸法實相。
諸法實相者謂如來藏。
法身之體不變異故。
佛性亦名如來藏故雲隐名如來藏顯名為法身。
大經雲。
我者即是如來藏義。
次第二文釋法師品雲知佛性水不遠得成三菩提。
智光略述釋之。
曰言七文者。
初文今此所引是也。
如來藏者。
衆生身内正因佛性。
即無二智之性。
雖言諸法實相而傍義耳。
勝鬘就隐顯時以為正因正果義也。
第二文雲。
二者同義。
以聲聞辟支佛佛法身平等故。
如經欲示衆生佛知見故出現于世。
法身平等者。
佛性法身更無差别故第三文雲。
三者身平等。
多寶如來已入涅槃後示現身。
自身他身法身平等無差别故。
如是三種無煩惱人。
染慢之心見彼此身所作差别。
以不知彼此佛性法身悉平等故。
第四文雲。
菩薩授記者。
如不輕品示現。
應知禮拜贊歎言。
我不輕汝汝等皆當作佛者。
示諸衆生皆有佛性故。
第五文雲。
三者法佛菩提。
謂如來藏性淨涅槃。
常恒清涼不變故。
如經如來如實知見三界之相等。
第六文雲。
其心決定知水必近者。
受持此經得佛性水。
成阿耨菩提故。
第七文雲。
畢竟知者。
決定知法界故。
言法界者。
名為法性。
彼法性者。
名為一切諸佛菩薩平等法身故。
平等法身者。
謂真如法身。
初地菩薩能證能入。
是故受持六十二億恒沙等佛名。
受持觀世音名字功德無差别也。
如來為諸煩惱之所隐覆不現前故。
名如來藏。
勝鬘經意。
如來藏與法身更無有二。
隻是隐顯之名。
望正道言。
未曾隐顯。
但于颠倒衆生不了為隐。
約緣了悟。
所以雲顯即名法身。
起信論中。
真如内熏衆生令厭欣等。
大經雲。
佛性者名第一義空。
第一義空名為智慧。
又密嚴經。
如來清淨藏亦名無垢智。
華嚴性起中。
一切衆生心中有無師智無相智等。
皆就真如本覺性得之智。
為出世法作正因也。
無我即生死義。
故我即是如來藏。
又無我謂二乘。
我即如來藏。
是名不颠倒也(已上)問。
如今玄釋者。
法華初分有七處佛性之文。
而略述解釋。
何前後兩段合數以為七文耶。
答。
(裡書雲) 七處佛性事。
華玄第一雲。
此經始末多有佛性之文。
方便品雲。
開佛知見使得清淨。
則是一文。
佛知見者。
謂佛性之異名。
衆生本有佛知見。
為煩惱覆故不清淨。
法華教起為開衆生有佛知見。
此則是佛性義。
若無佛性者教何所開耶(文)次下又雲。
晚見法華論明佛性義。
佛性義有七文。
今略引二文。
初釋方便品唯佛與佛究竟諸法實相。
諸法實相者謂如來藏。
法身之體不變故。
佛性亦名如來藏。
故雲隐名如來藏顯名法身。
大經雲。
我者即是如來藏義。
次第二文釋法師品雲。
知佛性水不遠得成三菩提(文)法華遊意同之。
大乘玄第三一乘義雲。
法華論雲七處明正因性。
今略出四處。
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者。
此明自性住佛性。
又雲同入法性。
此是佛性之異名。
又雲開示悟入佛之知見。
論釋知見明佛性。
普賢菩薩及授惡人記。
有正因性故(文)準此等文思之。
言七處佛性者。
一方便品諸佛智慧(文)論名證甚深。
疏引勝鬘經。
如來藏自性清淨以釋之。
又大乘玄引文。
引此文故。
二方便品諸法實相(文)論名如來藏故。
花玄引此文故。
三方便品佛知見(文)論雲。
以聲聞辟支佛佛法身平等故(文)花玄引此文故。
四方便品諸法從本來(文)論雲。
于大乘谛中。
真如法界實際人無我我等(文)大乘玄引此文故。
五譬喻品我等同入法性(文)論雲。
以人無我法無我一切諸法平等故(文)大乘玄引此文故。
六法師品釋論文雲知佛性不遠(文)處處引此文故。
七不輕菩薩授惡人記。
論雲。
示諸衆生皆有佛性故(文) 問雲。
不輕品是後段之文也。
何故前段之七處佛性之數引之耶。
答。
論釋前段經文處。
釋七處佛性可得意也。
不輕品文三平等中。
乘平等處引之。
乘平等攝方便品論疏釋之。
故能能可思之(已上裡書) 玄。
然常與無常皆是對治用門等者。
涅槃經純陀品疏曰。
若依常人三段分文。
前第一卷序說竟。
此下訖經第二正說。
複為二。
第一純陀哀歎兩品。
略開宗明常。
第二長壽品以去廣開宗辨常也。
以常為涅槃宗。
初略明常者。
因純陀施食。
如來答雲。
我今施汝常命色力。
此是略開常宗。
亦是第二迦葉問。
如來答。
廣開宗辨常也。
作此釋者太淺近。
涅槃止有常義。
過為薄少。
且複言涅槃是常者。
此是常見。
故大論雲。
常在一邊無常在一邊。
此故是二邊斷常之見。
何謂涅槃是正法耶。
今明涅槃未曾常無常非常非無常。
而常無常非常非無常具足是也。
(裡書雲) 常無常對治用事。
涅槃遊意雲。
他明。
此經以常為宗。
今初辨常者。
乃倒寫之用。
未是正意。
常是藥用。
豈關正宗。
前藥治前病。
後藥治後病。
常是藥用。
常為宗者無常是藥。
亦應以無常為宗。
彼雲。
後藥治後病為後經宗。
前藥治前病。
前藥為前經宗。
今明。
前藥為前經宗。
前經有無量種。
豈得并以無常為宗。
前經既不可無常為宗。
後經甯得以常為宗。
今對彼故以無得為宗。
汝以常為宗。
文何所出。
我今依經文自雲。
無得者名大涅槃。
故無所得是經宗也。
汝以常為宗。
又亦汝言涅槃定常不得無常。
斯則常故。
常名有所得。
有所得者乃名生死。
何謂涅槃。
彼雲。
我亦有得無得義。
至忘為無得。
彌存為有得。
今責。
汝忘不可為存。
存不可為忘。
真絕不可待。
俗待不可絕。
還成有所得。
何謂無得耶。
又彼義真谛中不得有樂。
不得有一乘也。
我樂一乘并是世谛。
又于汝證言生死無常涅槃是常。
大衆聞此何事怪。
故雲涅槃不可定常。
不可定無常。
非待非不待。
不可思議用者怪也。
隻無所得故不可思議。
無所得為經宗也。
他難雲。
汝以無所得釋經宗為是者。
我亦以常釋經宗亦是。
解雲。
常無常雖經說。
而有病敗。
無所得義則無過失。
經雲。
雖不常住。
非念念滅。
此已常無常兩除。
次複明涅槃非常非無常。
常無常俱說。
如德王中說。
何得偏以常為宗耶。
無得之義始終無非。
故以為宗也。
問。
有得名生死。
無得名涅槃。
則有得名無常。
無得名為常。
得無得還是常無常。
雲何舍常無常而用得無得耶。
解雲。
若定用無得為是。
還成有得。
不名無所得。
一無所依乃名無得。
無得通常無常。
何者。
彼雲。
生死無常涅槃常。
如此常無常并有得。
今明常明無常。
因緣假名字說。
無有無常可有。
亦無有常之可得。
一無所住故名無所得也。
又他常無常智斷明義。
生死無常涅槃常。
前心無常後心常故。
是有所得。
今明。
諸法未曾常無常。
或說常或說無常。
諸法實相非常無常也。
然無所得非但是經宗。
通是一切大乘之正意也(文) 涅槃疏第三雲。
但衆生空謂成虛妄颠倒。
聖人假名名之以生死。
對生死則辨涅槃為出處。
此空生死故。
所以假名為涅槃。
故肇師涅槃論雲。
涅槃者蓋是出處之異名。
應物之假号也。
既将涅槃出處。
則名生死為無常苦無我不淨。
歎涅槃為常樂我淨。
名生死為苦無常。
此則是逼衆生令厭。
歎涅槃為常樂我淨。
則是引衆生令欣。
令其厭生死苦欣涅槃樂。
離生死求涅槃。
今欲依此方便名生死為無常苦無我不淨。
則非是倒。
何故爾。
欲令衆生厭故。
名涅槃為常樂我淨。
此則不倒。
欲令衆生欣求故。
若雲生死常樂我淨。
此即衆生不厭生死。
此則是倒。
若謂涅槃無常苦等。
此即衆生不欣涅槃。
此則颠倒。
今約如此接引之途。
故雲有倒不倒。
至論生死。
若涅槃亦亡。
無常之執若杜。
常樂之藥亦廢。
畢竟未曾倒與不倒(文)(已上裡書) 玄。
二者學大乘者名方廣道人等者。
大論一曰。
方廣道人言。
一切法不生不滅。
空無所有。
譬如兔角龜毛當無。
二谛章曰。
次方廣道人計一切法性空如龜毛兔角。
無因果君臣父子忠孝之道。
又曰。
方廣明諸法空。
失于二谛故。
中論初聞大乘說畢竟空。
不知何因緣故空。
又曰。
次方廣不識二谛者。
未知此人何學波若。
若小乘學。
則推盡起邪見。
有分既無。
諸分亦無。
于有起邪見。
波若大乘學即聞大乘說。
起邪見心。
大乘說畢竟空。
不知何因緣故空。
若都畢竟空。
雲何分别有罪福報應等。
若有罪福即不應空。
推盡空起空見也。
所言推盡者。
以惡慧推求。
所有便盡都無所有。
故雲推盡。
又盡可作畫字。
故佛性義曰。
豈非背師自作推畫。
他宗亦言構畫分别。
問。
此方廣道人者大小乘中何耶。
答。
或大乘或小乘。
然正是學大乘人。
方廣即大乘名。
故今文言學大乘者名方廣道人。
此則釋大乘。
又二谛章曰。
小乘不識二谛者。
則是前方廣薩衛兩人也。
此釋兩人俱小乘耳。
今準推。
此道人雖聞大乘而堕小乘。
例如大衆部多聞分别部等。
然方廣者是大乘異名故。
正是大乘中執空者也。
又安澄記曰。
方廣道人即一說部宗。
諸法但假名。
都無體相。
玄下文說此部曰。
此部執生死涅槃皆是假名。
故雲一說。
此自大衆部中出。
問。
方便品疏曰。
問。
大小俱稱方廣有何異耶。
答。
大是具足方廣。
小是随分方廣。
又大乘理正曰方。
義富秤廣。
文诠方廣之理。
名為方廣經。
小乘語正曰方。
文多秤廣也。
此則方廣名通大小。
何今限言大乘名耶。
答。
傍通門時。
小乘具随分十二部。
故方廣名傍通小乘。
釋大乘具足十二小乘随分十二。
即此意也。
然非正意。
正意即方廣稱限于大乘。
故義疏曰。
小廣而大略。
如地持論說。
菩薩藏名方廣經。
聲聞藏謂十一部。
此意明。
大乘十二為明方廣之理。
從所诠之理為名。
故十二部悉名方廣。
小乘十二部不為明方廣之理。
故存其十一部名。
沒方廣之稱也。
玄。
或言一體或言二體者。
中論疏曰。
開善謂真俗一體故名為一。
龍光謂真俗異體故名言異。
今俱斥之。
故雲不一不異。
大乘玄出一體義曰。
二谛雖是一體。
以義約之為異。
若以有來約之即名俗谛。
又以空約之名為真谛。
而今此二谛唯一。
約用有二。
又出異體義曰。
二谛各各有體。
以世谛假有是世谛體。
假有即空無相是真谛體。
故言二谛各有體(已上)開善謂真俗一體故名為一者。
如二谛章下卷雲。
就明二谛一體家複有三說。
一雲。
真谛為體。
此有二義。
一明空為理本。
明一切法皆以空為本。
有非是本。
為是故以真谛為體也。
二有為俗谛。
拆俗為悟真。
故真為體。
二雲。
俗體為體。
要由拆俗故得真。
若不拆俗即不得真。
良由前拆俗故得真。
所以俗為體也。
三雲。
二谛互指為體。
真俗互為用也。
此則開善門宗有此三釋。
開善本以真為體。
餘兩釋支流。
準此章文。
以真谛為俗體。
故雲二谛一體也。
龍光謂真俗異體等者。
述義曰。
京師龍光寺釋惠珠也。
開善寺智藏師大學士也。
此師立三假為俗谛體。
四忘為真谛體。
名相為俗谛體。
無名相為真谛體。
故二谛體異也。
(裡書雲) 二谛一體異體事。
中論疏第六雲。
問。
真俗一異有何過。
答。
一有五過三節。
五過者。
一以真從俗。
俗無常。
真亦無常。
二以俗從真。
真常俗亦常。
三真不從俗。
則真與俗異。
四俗不從真。
則俗與真異。
五若言體一義異。
則是亦一亦異。
體一故亦一。
義異故亦異。
三節者。
初二得一義。
次兩是異義。
三是亦一亦異。
問。
今人多執體一義異。
有過耶。
答。
俗義異真義者。
俗義為即真。
為出真外。
若即真乃是體一義一。
若異真即出真外。
佛及弟子知法性外無法。
雲何出真外。
真俗異體。
一害經相即之言。
二法性外應有法佛及弟子。
便是妄談也(文)(已上裡書) 玄。
答若俗與真一等者。
大乘玄破曰。
二谛唯一體以義約之為異者。
今何以二谛唯是一體。
是何物體。
為當一有體。
為當一空體。
何處離此空有别有一體。
而言以空有約之故二谛之别。
與今破意粗同。
玄。
答經雲色即是空等者。
大乘玄破曰。
假有是世谛體。
假有即空為真谛體。
若二谛各有體。
即應成兩理。
有自有為理。
空自空為理。
碩反。
何得辨其相即。
與今破同。
(裡書雲) 大品經第一習應品雲。
舍利弗。
非色異空。
非空異色。
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
受想行識亦如是(文)(已上裡書) 三論玄義檢幽集卷第四 永享四年(壬子)五月十二日書寫之畢。
拟講延海。
文明七年九月下旬比從師法印聰海相傳之。
安樂坊順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