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玄問答第六(一乘義玄卷第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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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菩薩身名應身義有者。
可雲開迹。
以應化兩身俱是化他之迹故乎。
但言二身為化他德者。
菩薩證真如。
能見内應身佛。
且望菩薩所見義邊。
假名化他德。
又真如相應智。
有大悲之義故。
簡法性身佛。
無名無相之真空理。
且為化他德也。
非謂本迹之中迹身之所攝。
而何違明釋文。
強依相傳之一言乎。
答。
宗家意。
立内外兩應。
任經論師所說也。
然考論之全文。
具明二種之應身。
如言此身。
與請功德法相應故名法身(雲雲)(第十四文)既雲此身與請功德相應(雲雲)其相應功德即是内應身佛也。
又雲法身是料德應身。
是智德化身是息德(文同卷)又雲。
次此複證得佛地時○至果方究竟故。
悉與法身相應(雲雲同卷)此等文良是明内應身也。
或複雲菩薩于諸佛淨土中。
自聽受法樂。
為他說法亦受法樂○若無應身。
則無此二受用法樂(雲雲十三)此是說外應身也。
或又雲如來自圓德及利益。
諸菩薩此二事與如來恒不相離。
此二事即是應身故(等文十七)此文并說二種之應身也。
而或又偏說外應身為應身。
又以如如智屬法身(文十三)今章文正依此義也。
或專說内應身為應身。
統略文正任此文也。
其章文雲。
或當譯人不體其意。
是一往判諸論相違也。
更說三身四身。
本迹開合等意。
會通其說文。
是知經論往往明義成文。
然考攝論一部。
于應身中。
内應外應。
兩義共明之耳。
法花論疏下雲。
攝論明應身。
與真如相應即是此論報身(文)法花論疏又雲。
又攝論及同性經。
淨土中化諸菩薩名曰應身(文)法花玄九雲。
法花論開本為二身。
合迹為一身。
攝論開迹為二身。
合本為一身(取意)統略雲。
問攝論雲。
照用皆是應身。
與金光明相違。
雲何會釋。
答○經合本開迹者。
如如智即應身。
如如境即法身。
合此二種皆名法身。
故經言合本。
而有應化。
兩用應身。
化菩薩化身。
化二乘故。
是開迹論本合迹者。
以如如境為法身。
如如智為應身。
故開本也。
合迹者應身已外皆名化身(文)(應身已外。
皆名化身釋。
猶不心得之)。
問。
攝論所說三身如何。
答(如前)問。
爾其應身者。
唯化菩薩之身欤。
答。
有内外兩應(雲雲)。
問。
案章現文。
唯是故外應身為應身也。
故雲就應身中。
自開為二。
化菩薩名報身化二乘名化身(等文)不論真如。
相應之内應身乎。
加之法花玄中。
判攝論說。
為開迹合本之三身。
法花論疏明攝論同性經意。
雲諸菩薩名曰應身。
而何今答申通内外兩應乎。
答。
凡宗家之習。
明義門多用傍正之意也。
是以以化菩薩身。
名應身者。
是一往之傍義也。
故考實義時。
可雲通二種應身也。
攝論所說。
三身如何。
答(如前)問。
爾者十地菩薩。
可見内應身佛乎。
答。
可見之也。
問。
十地菩薩。
何見内應身佛乎。
夫内應身者。
究竟法身。
是唯佛與佛之境界。
非化他利物之化用。
十地因位。
分何能得見乎。
若許見之者。
與外應身義有何差别乎。
答。
地上菩薩。
無生悟開能證真如法身。
故能見真如相應佛也。
故法花統略雲(塔品)今攝論雲。
初地見應身者○初地已上見真如故。
應身與真如相應者。
即是内應身(等文)意顯也。
寶窟上雲。
攝論雲。
地前見化佛。
登地見應身者。
是良為與真如相應。
名為應身。
與有二一内應與真如相應住真如。
經土二外應住淨土。
奇特相好教菩薩也。
地前未見真如。
但見八相成道。
故言見化身(文)。
此文明外應。
亦是真如相應之義也。
又真如相應。
隻是内應也。
但凡外化用義。
望所化菩薩為外應也。
統略雲。
今言分身為應身者。
此是外應身位通上下(雲雲)仙光院盡法身唯佛見者。
就究竟見義也(雲雲)略述五。
此釋花玄雲。
經雲隐名如來藏。
顯名法身。
唯佛能見十地不睹(雲雲)準法身義。
内應亦爾。
若約究竟。
唯佛能證能見。
若論随分十地亦得亦能見之。
章雲。
以此文詳之。
則唯有三車(文)心何。
答。
征四車義引八文。
今是第一文也。
謂如來但以一佛乘故。
為衆生說法。
無有餘乘。
若二若三(文)即以此文證之。
唯有三車。
非四車雲此文意也。
問。
爾以此文證。
三車義方何。
答。
今此文意者。
唯有第一佛乘。
無有第二緣覺乘。
第三耳耳乘。
此則破二明一義正明三車之文也。
問。
此文更非三車之證據。
正是四乘之誠說也。
無二之言。
明無聲聞緣覺二乘。
重雲無三兼顯無權大之别乘。
故知以一乘為真實。
是三之外一乘也。
豈非四乘義乎。
依之淨影大師(一乘義)以破權大釋。
無三之句。
才今引此文。
證三車假文義翻覆。
然經但雲無二無三。
何加言雲無第二第三乎。
爾者何可成申乎。
答。
三車四車诤論紛倫由來久。
八證六文轉勢不同義家方。
然今正申三車之義門。
廢四乘之傍說。
所言無二無三者。
隻是第二第三也。
此文正存唯一佛乘。
廢聲聞緣覺之權乘。
于大乘之中。
無複分權實之乘也。
依之普門品之中。
别佛乘為第一。
次緣覺聲聞如次為第二第三也。
文理俱明何強可疑此義乎。
問。
所答申猶未明。
别三乘次第。
或自勝至劣。
或始劣終勝。
非強嫌之俱。
可許此說。
但至今此文者。
不見别名次第。
依何理定雲破二明一之文乎。
依之或雲。
于一乘道随宜說三。
或雲于一佛乘分别說三量。
複據次第乎。
加之佛乘分權實。
淨影釋文既明也。
牛車通權實。
金陵自義在傍。
若爾無定文。
并無權實之三雲耳。
雖引普門說。
未足為證據。
爾正于此文可成第二第三之義門也。
答。
無二無三之文。
諸師異釋。
雖有第二第三之語。
可任三百餘遍之講說也。
晉門别三乘。
潤色在當部之中。
花嚴三十五辨三乘證據亘傍經。
加之龍樹菩薩十住毗婆娑。
堅意菩薩寶性論等。
别三乘次第并同之。
何況天親涅槃論。
正雲第二第三乘法名之為濁(雲雲)。
對一乘之清淨雲。
第二第三乘也。
西大寺玄睿師(大
可雲開迹。
以應化兩身俱是化他之迹故乎。
但言二身為化他德者。
菩薩證真如。
能見内應身佛。
且望菩薩所見義邊。
假名化他德。
又真如相應智。
有大悲之義故。
簡法性身佛。
無名無相之真空理。
且為化他德也。
非謂本迹之中迹身之所攝。
而何違明釋文。
強依相傳之一言乎。
答。
宗家意。
立内外兩應。
任經論師所說也。
然考論之全文。
具明二種之應身。
如言此身。
與請功德法相應故名法身(雲雲)(第十四文)既雲此身與請功德相應(雲雲)其相應功德即是内應身佛也。
又雲法身是料德應身。
是智德化身是息德(文同卷)又雲。
次此複證得佛地時○至果方究竟故。
悉與法身相應(雲雲同卷)此等文良是明内應身也。
或複雲菩薩于諸佛淨土中。
自聽受法樂。
為他說法亦受法樂○若無應身。
則無此二受用法樂(雲雲十三)此是說外應身也。
或又雲如來自圓德及利益。
諸菩薩此二事與如來恒不相離。
此二事即是應身故(等文十七)此文并說二種之應身也。
而或又偏說外應身為應身。
又以如如智屬法身(文十三)今章文正依此義也。
或專說内應身為應身。
統略文正任此文也。
其章文雲。
或當譯人不體其意。
是一往判諸論相違也。
更說三身四身。
本迹開合等意。
會通其說文。
是知經論往往明義成文。
然考攝論一部。
于應身中。
内應外應。
兩義共明之耳。
法花論疏下雲。
攝論明應身。
與真如相應即是此論報身(文)法花論疏又雲。
又攝論及同性經。
淨土中化諸菩薩名曰應身(文)法花玄九雲。
法花論開本為二身。
合迹為一身。
攝論開迹為二身。
合本為一身(取意)統略雲。
問攝論雲。
照用皆是應身。
與金光明相違。
雲何會釋。
答○經合本開迹者。
如如智即應身。
如如境即法身。
合此二種皆名法身。
故經言合本。
而有應化。
兩用應身。
化菩薩化身。
化二乘故。
是開迹論本合迹者。
以如如境為法身。
如如智為應身。
故開本也。
合迹者應身已外皆名化身(文)(應身已外。
皆名化身釋。
猶不心得之)。
問。
攝論所說三身如何。
答(如前)問。
爾其應身者。
唯化菩薩之身欤。
答。
有内外兩應(雲雲)。
問。
案章現文。
唯是故外應身為應身也。
故雲就應身中。
自開為二。
化菩薩名報身化二乘名化身(等文)不論真如。
相應之内應身乎。
加之法花玄中。
判攝論說。
為開迹合本之三身。
法花論疏明攝論同性經意。
雲諸菩薩名曰應身。
而何今答申通内外兩應乎。
答。
凡宗家之習。
明義門多用傍正之意也。
是以以化菩薩身。
名應身者。
是一往之傍義也。
故考實義時。
可雲通二種應身也。
攝論所說。
三身如何。
答(如前)問。
爾者十地菩薩。
可見内應身佛乎。
答。
可見之也。
問。
十地菩薩。
何見内應身佛乎。
夫内應身者。
究竟法身。
是唯佛與佛之境界。
非化他利物之化用。
十地因位。
分何能得見乎。
若許見之者。
與外應身義有何差别乎。
答。
地上菩薩。
無生悟開能證真如法身。
故能見真如相應佛也。
故法花統略雲(塔品)今攝論雲。
初地見應身者○初地已上見真如故。
應身與真如相應者。
即是内應身(等文)意顯也。
寶窟上雲。
攝論雲。
地前見化佛。
登地見應身者。
是良為與真如相應。
名為應身。
與有二一内應與真如相應住真如。
經土二外應住淨土。
奇特相好教菩薩也。
地前未見真如。
但見八相成道。
故言見化身(文)。
此文明外應。
亦是真如相應之義也。
又真如相應。
隻是内應也。
但凡外化用義。
望所化菩薩為外應也。
統略雲。
今言分身為應身者。
此是外應身位通上下(雲雲)仙光院盡法身唯佛見者。
就究竟見義也(雲雲)略述五。
此釋花玄雲。
經雲隐名如來藏。
顯名法身。
唯佛能見十地不睹(雲雲)準法身義。
内應亦爾。
若約究竟。
唯佛能證能見。
若論随分十地亦得亦能見之。
章雲。
以此文詳之。
則唯有三車(文)心何。
答。
征四車義引八文。
今是第一文也。
謂如來但以一佛乘故。
為衆生說法。
無有餘乘。
若二若三(文)即以此文證之。
唯有三車。
非四車雲此文意也。
問。
爾以此文證。
三車義方何。
答。
今此文意者。
唯有第一佛乘。
無有第二緣覺乘。
第三耳耳乘。
此則破二明一義正明三車之文也。
問。
此文更非三車之證據。
正是四乘之誠說也。
無二之言。
明無聲聞緣覺二乘。
重雲無三兼顯無權大之别乘。
故知以一乘為真實。
是三之外一乘也。
豈非四乘義乎。
依之淨影大師(一乘義)以破權大釋。
無三之句。
才今引此文。
證三車假文義翻覆。
然經但雲無二無三。
何加言雲無第二第三乎。
爾者何可成申乎。
答。
三車四車诤論紛倫由來久。
八證六文轉勢不同義家方。
然今正申三車之義門。
廢四乘之傍說。
所言無二無三者。
隻是第二第三也。
此文正存唯一佛乘。
廢聲聞緣覺之權乘。
于大乘之中。
無複分權實之乘也。
依之普門品之中。
别佛乘為第一。
次緣覺聲聞如次為第二第三也。
文理俱明何強可疑此義乎。
問。
所答申猶未明。
别三乘次第。
或自勝至劣。
或始劣終勝。
非強嫌之俱。
可許此說。
但至今此文者。
不見别名次第。
依何理定雲破二明一之文乎。
依之或雲。
于一乘道随宜說三。
或雲于一佛乘分别說三量。
複據次第乎。
加之佛乘分權實。
淨影釋文既明也。
牛車通權實。
金陵自義在傍。
若爾無定文。
并無權實之三雲耳。
雖引普門說。
未足為證據。
爾正于此文可成第二第三之義門也。
答。
無二無三之文。
諸師異釋。
雖有第二第三之語。
可任三百餘遍之講說也。
晉門别三乘。
潤色在當部之中。
花嚴三十五辨三乘證據亘傍經。
加之龍樹菩薩十住毗婆娑。
堅意菩薩寶性論等。
别三乘次第并同之。
何況天親涅槃論。
正雲第二第三乘法名之為濁(雲雲)。
對一乘之清淨雲。
第二第三乘也。
西大寺玄睿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