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篇 清之俠義小說及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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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三國志第一才子書》卷首)李漁序。

     〔2〕馬從善自号古遼阆圃,文康家門客,餘未詳。

    其序寫于光緒戊寅年(1878),稱“《兒女英雄傳》一書,文鐵仙先生康所作也。

    ” 〔3〕勒保(1740—1819)費莫氏,字宜軒,清滿洲鑲紅旗人,官陝甘總督、四川總督、武英殿大學士兼軍機大臣等。

    曾鎮壓川、鄂、陝等地白蓮教起義及雲、貴苗民起義。

     〔4〕觀鑒我齋《兒女英雄傳》序雲:“其書以天道為綱,以人道為紀,以性情為意旨,以兒女英雄為文章,……吾不圖于無意中果得于誠正、修齊、治平而外,快睹此格緻一書也。

    ”又雲:“《西遊記》其神也怪也,《水浒傳》其力也,《金瓶梅》其亂也。

    ” 〔5〕東海吾了翁《兒女英雄傳序》雲:“其事則日下舊聞,其文則忽莊忽諧,若明若昧,……研讀數四,更于沒字處求之,始知其所以忽莊忽諧,若明若昧者,言非無所為而發也。

    噫,傷已!惜原稿半殘阙失次,爰不辭固陋,為之點金以鐵,補綴成書,易其名曰《兒女英雄傳評話》。

    ” 〔6〕《續兒女英雄傳》共三十二回,卷首有無名氏自序,不記年月。

    光緒二十四年(1898)北京宏文書局印行。

     〔7〕石玉昆(約1810—約1871)字振之,清天津人。

    道光鹹豐年間說書藝人。

     〔8〕“斷立太後”見元雜劇《抱妝盒》,劇情叙宋真宗時李美人生子,遭劉皇後嫉害,陳琳抱妝盒救出幼主,幼主後即位為仁宗,密詢陳琳,尊生母李氏為皇太後。

    “審烏盆鬼”,見元雜劇《盆兒鬼》劇情叙汴梁人楊國用經商遇害,屍首雖被燒成灰和土制成瓦盆,但“冤魂”不散,能作人聲,後經包公審理伸冤。

     〔9〕《龍圖公案》十卷,明無名氏撰,序署“江左陶烺元乃斌父題于虎丘之悟石軒”。

    有繁簡兩本,繁本故事一百則,簡本故事六十六則。

    叙寫包公審案故事。

     〔10〕這裡的《龍圖公案》指傳鈔本《龍圖耳錄》,一二○回,系石玉昆說唱《龍圖公案》的記錄本(删去唱詞)。

    刊本《忠烈俠義傳》(亦名《三俠五義》)即從此本出。

     〔11〕明宸濠事明正德十四年(1519),宗室甯王朱宸濠僞稱奉太後密诏,于南昌起兵叛亂,後兵敗被殺。

     〔12〕俞樾參看本卷第219頁注〔28〕。

    俞樾将《三俠五義》改名《七俠五義》,并作序。

    序中所說的柳麻子,即柳敬亭(1587—1890),明末著名說書藝人。

    俞序關于柳敬亭說《水浒》的記述,本自明張岱《陶庵夢憶》卷五《柳敬亭說書》。

    潘祖蔭(1830—1890),字伯寅,号鄭奭,清吳縣(今屬江蘇)人,官至工部尚書。

    撰有《鄭奭詩存、文存》各一卷,編有《滂喜齋叢書》。

     〔13〕施世綸(?—1722)字文賢,清漢軍鑲黃旗人。

    曾任泰州知州,後官戶部侍郎、漕運總督,撰有《南堂集》。

    《施公案》叙寫其有關事迹,多出附會臆造。

     〔14〕彭鵬(1637—1704)字奮斯,号古愚,清莆田(今屬福建)人,由三河知縣官至廣東巡撫。

    撰有《古愚心言》。

    《彭公案》叙寫其有關事迹,多出附會臆造。

     〔15〕郭廣瑞字筱亭,别号燕南居士,清潞河(今北京通縣)人。

     哈輔源,滿洲旗人。

    說書藝人,以專說《永慶升平》而聞名。

     〔16〕劉墉(1719—1804)字崇如,号石庵,清諸城(今屬山東)人,官至吏部尚書、體仁閣大學士。

    陳宏謀(1696—1771),字汝咨,号榕門,清臨桂(今屬廣西)人,官至湖廣總督、東閣大學士。

    此處正文“康熙”應為“乾隆”。

     〔17〕《英雄大八義》四卷,五十六回。

    《英雄小八義》系其續集,四卷,四十四回。

    叙寫東京汴梁宋士公等人故事。

    《七劍十三俠》,又名《七子十三生》,三集,一八○回,題“姑蘇桃花館主人唐芸洲編次”。

    叙寫明王守仁平定朱宸濠叛亂故事。

    《七劍十八義》,未見,同類書有《七劍八俠十六義》、《五劍十八義》等多種。

     〔18〕《劉公案》僅見唱本《劉墉私訪大清傳》,四卷,叙寫乾隆時劉墉奉旨查辦國舅、濟南巡撫國泰事。

    《李公案》,一名《李公案奇聞》,三十四回,題“惜紅居士編纂”。

    叙寫清李秉衡辦理訟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