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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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書丢失了,說是家裡人不知其價值,讓一個收舊物的擔販給買去了,下落無法追尋,雲雲。

     還有一回特殊的經過,值得一叙——人民文學出版社的老同仁陳建根,因公赴南京,特來打招呼:有什麼要辦嗎?我就拜托他費點兒事,到浦鎮去找毛國瑤,持我介函,請他惠賜一張照片,将所雲之“朱批”拍一條也好,帶給我以便研究。

     這原是易為之事,因“原本”雖失,毛氏已将150條“朱批”過錄到他自己的一部“有正本”上了,選一頁照個小片子,就行了。

     陳先生返京後向我報告訪毛的實況,要點是:南京的照相館不給拍這種照片。

     這确實是從未聽說的新聞。

     陳先生還說:“我向他讨求,請出示一下你自藏的那部‘有正本’,也不必再麻煩拍照的事了。

    ” 可是,毛氏又有托詞。

    那部帶有“過錄靖本朱批”的寶書,迄今并無任何人從他那兒看到過影子。

     我們不好說什麼“定案”的話,但我們可以表示:你拿不出一頁“證據”物件來,是你自己把事情弄成“死無對證”的“無頭奇案”的,别人無罪——不該反而受你之惡語中傷。

     我們也有權利要求:你的“過錄靖本朱批”已在學術上造成了巨大的影響與混亂,關系到紅學幾個最關鍵的問題,對此,要負責任,要出示證據,以防人言可畏。

     這都過去了幾十年了。

    時至今日,大陸與台灣的學者都有評議發表了。

    江蘇的石昕生先生,與毛氏為好友,而石先生已發表論文數篇,揭示了“靖本朱批”是作僞之迹。

    還有李同生先生,也對揭僞舉出了力證(毛據俞輯的脂評的某條而“改造”時,不知俞輯本有漏誤,他照抄襲俞之誤。

    這使得僞迹無可詭辯)。

     台灣學者進而指出:毛是迎合俞先生的論點而僞造朱批,寄與俞氏,俞不能識,反以為己說獲得了力證,落入了毛的設計。

     前幾年,忽承毛先生又惠一劄,内言拟将我舊年給他的信件(還有其他紅學研者如吳恩裕等人的)編印一集,征我同意,并對他曾在南京會上攻擊我的往事謝過,說他原不懂什麼、我不必與他計較等意。

    我回了信,表明我不同意他的編印計劃,因那都是當時不明真相的言辭,如不經我同意而擅自發表,要負法律責任(此複函有複印本,并分寄與學友存證)。

     近來忽又有上海的魏紹昌在貴州《紅樓》期刊上發表了一批俞平伯緻毛國瑤的信劄的排印文字。

    魏君是公開支持毛國瑤、相信“靖本”的人,也許這和毛的來信所打算的編印諸家信件一事有所關聯。

    對于魏君發表所輯俞函的說明介紹,又有石昕生先生的評議。

    這都很有關系。

     我叙此案的粗略經過,用意是在說明:研治紅學的事是多麼複雜而艱辛、離奇而怪異——這在“學術”範圍之“内”還是之“外”?一個人有多大精神智慧能力,來應付、“處理”這些做夢都想不到的事相? 我經的卻又不止這一件奇情異事,當相繼而來的幾個關鍵問題都與己所考證針鋒相對,“證據鑿鑿”——這情勢之下,考驗自己應持何态度,可真非小事一段。

    例如當有貴州學人葛真先生,見了我的《靖本傳聞錄》,就賜函說我“已經到了‘真理’的門前,卻又後退了!”是責我應當相信毛輯“靖本”之批也。

    這可能代表相當一些人的看法。

     動搖嗎?許多疑點未清。

    “固執”己見嗎?要有充分的反論證破之,方能巋然無怯,去承受作僞者的反擊和輿論“微詞”。

     詩曰: 誰道研《紅》樂不疲,駭情怪狀日方滋。

     道高一寸魔千丈,感歎愚人小慧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