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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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學研究所包誠富,它一開始就以作者與版本的研究作為兩大分流——其後發展建立了“曹學”與“脂學”,也是由此而生而成。
以作者與版本為兩大主題,似乎是研究小說(其實也适用于一切文學創作)的一個普遍規律,人們當“常識”看了,又有甚稀奇值得再來提起?殊不知,那在《西遊》、《封神》等小說尚屬一般性課題——不知作者為誰,并不影響對全書的理解;甚至一人作、幾人作,有無原本與改動本,也似乎關系不至于“動搖根本”。
但在《紅樓》,情形性質卻不能與之等量齊觀、混合而論。
因為:這裡包涵着一個“自傳性”的核心命脈的大問題,故爾必須深研作者的家世生平,一切背景、思潮、寫書動機……種種緣由實際。
所以有些人不明此理,總在“呼喚”脫離“曹學”、“脂學”的“老一套”,隻作所謂“本體诠釋”——其實就是主張架空一切産生《紅樓》的因素關系,隻要“就小說論小說”,美其名曰“回歸到文本”上來,“回到文學創作”上來,雲雲。
他們完全忘了(或根本不明白):曹雪芹生前定型的《紅樓》版式是隻有八十回,正文與脂批同為“合法并存”的整體“文本”,不可分割斷裂。
“脂學”的建立晚至40年代末,1950年《燕京學報》刊出拙文《石頭記三真本之脂硯齋評》是其正式标志,而1953年《紅樓夢新證》問世後方才是海内外一齊矚目的重要一題。
因為大家重視起來了,當然引出不同看法,例如拙見認為脂硯是一女子,“脂硯”與“畸笏”二署名實為一人,此女批書人即書中的史湘雲之“原型”三大要點。
對此,表示不同看法的時有其人,以為脂硯是男,脂、畸非一,當然更談不到“湘雲”了。
這都是研者觀點不同,屬于正常。
可是另有一種事态,與此大異了——我今日方名之曰“挑戰”。
挑戰的方式形态,既新奇又巧妙。
60年代初,我忽然接到南京浦鎮毛國瑤的一封信,大意是說我對脂硯的考論不能成立,因他發現友人靖氏所藏一抄本《石頭記》,上有朱批,證明脂、畸為二人,畸在而脂亡;并雲據彼本可證雪芹卒于壬午,而非癸未,雲雲。
我十分重視這些“新證據”,即複信求閱所雲之朱批(他說已過錄為150條之多)。
他又來信說已錄寄俞平伯先生,讓我到俞處去看……簡捷叙之,終于承他惠示了那所稱的“靖本朱批”。
我相信了,并且撰文向香港《大公報》的《藝林》版介紹這一“重大發現”。
但治學之事,終究異于“随風倒”,需要實事求是,我反複思繹,又覺他所錄“朱批”,不無可疑之點(本文是論事,不是重述考證的内容,讀者鑒之)。
等到1976年增訂《新證》,内中增入了一篇《靖本傳聞錄》,說明我畢竟未見毛君所言之原件,若幹問題有待深研,不敢遽斷如何。
我是很謹慎的客氣的态度和言詞,給繼續研索留下了明朗的餘地。
誰知,毛氏見了此文,大為震怒,在南京紅學會上,他以惡語對我大肆攻擊——意謂因“證據”推翻了我的考證,因而反誣“證據”之靠不住…… 不止一樁事例表明了一個“規律”:在學術上聽到不同意見,心平氣和地與之切磋的,是真學者真論證;而一聞人家略有商量問詢獻疑請教,即便暴跳如雷、歇斯底裡、惡語傷人的,就暴露了他是裝學扮士,作案心虛、貨色有假——惟恐捅破他的一層窗戶紙。
毛氏的表現,引起了更多人的疑思。
到後來,大家要求他拿出所謂“靖藏本”來以昭信實時,卻聲稱
以作者與版本為兩大主題,似乎是研究小說(其實也适用于一切文學創作)的一個普遍規律,人們當“常識”看了,又有甚稀奇值得再來提起?殊不知,那在《西遊》、《封神》等小說尚屬一般性課題——不知作者為誰,并不影響對全書的理解;甚至一人作、幾人作,有無原本與改動本,也似乎關系不至于“動搖根本”。
但在《紅樓》,情形性質卻不能與之等量齊觀、混合而論。
因為:這裡包涵着一個“自傳性”的核心命脈的大問題,故爾必須深研作者的家世生平,一切背景、思潮、寫書動機……種種緣由實際。
所以有些人不明此理,總在“呼喚”脫離“曹學”、“脂學”的“老一套”,隻作所謂“本體诠釋”——其實就是主張架空一切産生《紅樓》的因素關系,隻要“就小說論小說”,美其名曰“回歸到文本”上來,“回到文學創作”上來,雲雲。
他們完全忘了(或根本不明白):曹雪芹生前定型的《紅樓》版式是隻有八十回,正文與脂批同為“合法并存”的整體“文本”,不可分割斷裂。
“脂學”的建立晚至40年代末,1950年《燕京學報》刊出拙文《石頭記三真本之脂硯齋評》是其正式标志,而1953年《紅樓夢新證》問世後方才是海内外一齊矚目的重要一題。
因為大家重視起來了,當然引出不同看法,例如拙見認為脂硯是一女子,“脂硯”與“畸笏”二署名實為一人,此女批書人即書中的史湘雲之“原型”三大要點。
對此,表示不同看法的時有其人,以為脂硯是男,脂、畸非一,當然更談不到“湘雲”了。
這都是研者觀點不同,屬于正常。
可是另有一種事态,與此大異了——我今日方名之曰“挑戰”。
挑戰的方式形态,既新奇又巧妙。
60年代初,我忽然接到南京浦鎮毛國瑤的一封信,大意是說我對脂硯的考論不能成立,因他發現友人靖氏所藏一抄本《石頭記》,上有朱批,證明脂、畸為二人,畸在而脂亡;并雲據彼本可證雪芹卒于壬午,而非癸未,雲雲。
我十分重視這些“新證據”,即複信求閱所雲之朱批(他說已過錄為150條之多)。
他又來信說已錄寄俞平伯先生,讓我到俞處去看……簡捷叙之,終于承他惠示了那所稱的“靖本朱批”。
我相信了,并且撰文向香港《大公報》的《藝林》版介紹這一“重大發現”。
但治學之事,終究異于“随風倒”,需要實事求是,我反複思繹,又覺他所錄“朱批”,不無可疑之點(本文是論事,不是重述考證的内容,讀者鑒之)。
等到1976年增訂《新證》,内中增入了一篇《靖本傳聞錄》,說明我畢竟未見毛君所言之原件,若幹問題有待深研,不敢遽斷如何。
我是很謹慎的客氣的态度和言詞,給繼續研索留下了明朗的餘地。
誰知,毛氏見了此文,大為震怒,在南京紅學會上,他以惡語對我大肆攻擊——意謂因“證據”推翻了我的考證,因而反誣“證據”之靠不住…… 不止一樁事例表明了一個“規律”:在學術上聽到不同意見,心平氣和地與之切磋的,是真學者真論證;而一聞人家略有商量問詢獻疑請教,即便暴跳如雷、歇斯底裡、惡語傷人的,就暴露了他是裝學扮士,作案心虛、貨色有假——惟恐捅破他的一層窗戶紙。
毛氏的表現,引起了更多人的疑思。
到後來,大家要求他拿出所謂“靖藏本”來以昭信實時,卻聲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