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與襲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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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四兒來,暴露襲人的陰暗面尤為深刻。
她忌晴雯,兩美難兼,兩雄不并,猶可說也。
她連這無足輕重的小女孩子,為了一點小小的過節兒,就毫不放松,使我們為之詫歎。
作者褒貶之意如此深刻,如此嚴冷!很早的第二十一回寫寶玉和襲人賭氣,不叫她們做事,叫四兒倒了杯茶,為了這麼芝麻大一點事,想不到襲人已記下這筆賬。
妒忌這樣深,氣量這樣窄,還說什麼“溫柔和順,似桂如蘭”。
而且四兒之事由于密報,王夫人自己就這樣說:“可知道我身子雖不大來,我的心耳神意時時都在這裡。
”(八七四頁)她難道真有天眼通、天耳通麼! 襲人為什麼要、怎樣害晴雯,大緻已說明了。
我們再看晴雯怎樣死的,這是一般所謂“寶玉探晴雯”。
叙這段故事,主要表示她的貞潔。
衆人颠倒貞淫,混淆黑白,說她是狐狸精,她臨死表示最嚴重的抗議。
這裡用兩事來說明這一點。
其第一事為她直接對寶玉提出的,引原文就夠了。
隻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雖生的比人略好些,并沒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樣,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狐狸精!我太不服。
(八七九頁) 以理直而氣壯,故言簡而意明。
其第二事,寶晴二人話未說完,晴雯的嫂子燈姑娘進來了。
多渾蟲之妻燈姑娘這一段故事,脂本皆有,似乎也不太好,不知作者何以要這麼寫。
也有兩個問題:(1)他為什麼要把這一對寶貝寫作晴雯僅有的一門親戚?(2)為什麼寶晴訣别要用燈姑娘來攪局?這必然有深意,我以為寫多渾蟲夫婦,以貞淫作對文,而晴雯之出身不僅如芝草無根,而且如青蓮出于淤泥之中也,則燈姑娘何足以為晴雯病。
再說上文所引晴雯向寶玉自叙的話固字字是淚,點點是血,然而誰曾聽之,誰曾聞之,好則好矣,了猶未了。
故作者特意請出這一位以邪淫著稱于《紅樓夢》的燈姑娘來,讓她聽見他倆的密談,作為一個硬證。
于是她說: 就比如方才我們姑娘下來,我也料定你們素日偷雞盜狗的;我進來一會在窗外細聽,屋裡隻你二人,若有偷雞盜狗的事,豈有不談及的,誰知你兩個竟還是各不相擾。
可知天下委屈事也不少。
(八八○頁) 燈姑娘先進來粗暴地調戲寶玉,後來忽然轉變了,這段話的全文,看來也頗勉強,顯出于有意的安排。
所以要她出場,就為了要她說這一段見證的話,于是晴雯的沉冤大白矣。
作者雖有粲花之妙舌,鐵钺之史筆,而用心忠厚若此,固不可僅以文章論也。
再看她和寶玉換襖的情形。
她說: 快把你的襖兒脫下來我穿。
我将來在棺材内獨自躺着,也就像還在怡紅院的一樣了。
論理不該如此,隻是擔了虛名,我可也是無可如何了。
這已是慘極之筆了,死人想靜靜地躺在棺材裡,這樣的要求還算過奢,總可以達到了罷?哪裡知道王夫人說:“即刻送到外頭焚化了罷。
女兒痨死的,斷不可留。
”(八九一頁)她到底不曾如願,難怪寶玉在《芙蓉诔》中說:“及聞棺被燹,慚違共穴之盟;石椁成災,愧迨同灰之诮。
” 于是晴雯死矣。
诔文中更提到三點,皆特筆也。
1、以鲧為比,其詞曰:“高标見嫉,閨帏恨比長沙;直烈遭危,巾帼慘于羽野。
”後人殆以女兒比鲧為不通,故改“羽野”為“雁塞”。
其實“雁塞”更不通,晴雯之死豈宜比昭君和番?況昭君又何嘗直烈。
《離騷》:“曰鲧直以亡身兮,
她忌晴雯,兩美難兼,兩雄不并,猶可說也。
她連這無足輕重的小女孩子,為了一點小小的過節兒,就毫不放松,使我們為之詫歎。
作者褒貶之意如此深刻,如此嚴冷!很早的第二十一回寫寶玉和襲人賭氣,不叫她們做事,叫四兒倒了杯茶,為了這麼芝麻大一點事,想不到襲人已記下這筆賬。
妒忌這樣深,氣量這樣窄,還說什麼“溫柔和順,似桂如蘭”。
而且四兒之事由于密報,王夫人自己就這樣說:“可知道我身子雖不大來,我的心耳神意時時都在這裡。
”(八七四頁)她難道真有天眼通、天耳通麼! 襲人為什麼要、怎樣害晴雯,大緻已說明了。
我們再看晴雯怎樣死的,這是一般所謂“寶玉探晴雯”。
叙這段故事,主要表示她的貞潔。
衆人颠倒貞淫,混淆黑白,說她是狐狸精,她臨死表示最嚴重的抗議。
這裡用兩事來說明這一點。
其第一事為她直接對寶玉提出的,引原文就夠了。
隻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雖生的比人略好些,并沒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樣,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狐狸精!我太不服。
(八七九頁) 以理直而氣壯,故言簡而意明。
其第二事,寶晴二人話未說完,晴雯的嫂子燈姑娘進來了。
多渾蟲之妻燈姑娘這一段故事,脂本皆有,似乎也不太好,不知作者何以要這麼寫。
也有兩個問題:(1)他為什麼要把這一對寶貝寫作晴雯僅有的一門親戚?(2)為什麼寶晴訣别要用燈姑娘來攪局?這必然有深意,我以為寫多渾蟲夫婦,以貞淫作對文,而晴雯之出身不僅如芝草無根,而且如青蓮出于淤泥之中也,則燈姑娘何足以為晴雯病。
再說上文所引晴雯向寶玉自叙的話固字字是淚,點點是血,然而誰曾聽之,誰曾聞之,好則好矣,了猶未了。
故作者特意請出這一位以邪淫著稱于《紅樓夢》的燈姑娘來,讓她聽見他倆的密談,作為一個硬證。
于是她說: 就比如方才我們姑娘下來,我也料定你們素日偷雞盜狗的;我進來一會在窗外細聽,屋裡隻你二人,若有偷雞盜狗的事,豈有不談及的,誰知你兩個竟還是各不相擾。
可知天下委屈事也不少。
(八八○頁) 燈姑娘先進來粗暴地調戲寶玉,後來忽然轉變了,這段話的全文,看來也頗勉強,顯出于有意的安排。
所以要她出場,就為了要她說這一段見證的話,于是晴雯的沉冤大白矣。
作者雖有粲花之妙舌,鐵钺之史筆,而用心忠厚若此,固不可僅以文章論也。
再看她和寶玉換襖的情形。
她說: 快把你的襖兒脫下來我穿。
我将來在棺材内獨自躺着,也就像還在怡紅院的一樣了。
論理不該如此,隻是擔了虛名,我可也是無可如何了。
這已是慘極之筆了,死人想靜靜地躺在棺材裡,這樣的要求還算過奢,總可以達到了罷?哪裡知道王夫人說:“即刻送到外頭焚化了罷。
女兒痨死的,斷不可留。
”(八九一頁)她到底不曾如願,難怪寶玉在《芙蓉诔》中說:“及聞棺被燹,慚違共穴之盟;石椁成災,愧迨同灰之诮。
” 于是晴雯死矣。
诔文中更提到三點,皆特筆也。
1、以鲧為比,其詞曰:“高标見嫉,閨帏恨比長沙;直烈遭危,巾帼慘于羽野。
”後人殆以女兒比鲧為不通,故改“羽野”為“雁塞”。
其實“雁塞”更不通,晴雯之死豈宜比昭君和番?況昭君又何嘗直烈。
《離騷》:“曰鲧直以亡身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