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紅樓夢》的回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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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水月,便是饅頭,一而三,三而一也。
”)也無所謂合與不合,這都好像癡人說夢。
作者有時非常狡狯,會楞說謊話。
如本回說: 原來是這饅頭庵就是水月寺,因他廟裡做的饅頭好,就起了這個渾名。
照書直講,饅頭庵的得名,因尼姑們發饅頭發得好,請問作者,真格的這樣,還是騙我們的?我想他或者會微笑罷。
《紅樓》一書虛筆甚多,讀者不可看呆了,在這裡不過舉一個例罷了。
(六)後人分回拟改目錄不妥之例 第十七、十八合回“大觀園試才題對額,榮國府歸省慶元宵”。
這例表示回目不很易做,作者有時尚且為難,教咱們來搞,一定會搞糟的。
如上引脂庚本雖不分回,這目錄卻沒有毛病。
各本分回之後,拟改的目錄始終沒有妥貼。
這可以見得回目的确有些不好做。
我在《紅樓夢研究》八二頁上曾說戚(即有正)高(即程)二本分回的不同。
戚本之第十七回,較高本為短,以園遊既畢寶玉退出為止,所以回目上隻說“怡紅院迷路探曲折”。
至于黛玉剪荷包一事,戚本移入第十八回去。
高本之第十七回,直說到請妙玉為止,關涉元春歸省之事,所以回目上說“榮國府歸省慶元宵”。
這兩本回目所以不同,正因為分回不同之故。
我們要批評回目底優劣,不如批評分回底優劣較為适當些。
高戚兩本底分回我以為戚本好些。
雖說戚本比高本稍好一些,實在有些半斤對八兩。
先引兩本十七、十八兩回之目于下: 第十七回大觀園試才題對額,榮國府歸省慶元宵(高) 大觀園試才題對額,怡紅院迷路探曲折(戚) 第十八回皇恩重元妃省父母,天倫樂寶玉呈才藻(高) 慶元宵賈元春歸省,助情人林黛玉傳詩(戚) 原來這兒有兩種的改法:(一)把十七、十八合回之目整個兒給了第十七回,而在第十八回上另做了一個,例如高本。
(二)把合回目錄兩句拆散,把第一句給了第十七回,第二句稍變其形(慶元宵賈元春歸省,即榮國府歸省慶元宵)給了第十八回,例如戚本。
雖改法似乎不同,卻犯了同樣的毛病:重複。
高本的重複,一望可知不用說了;戚本字面上雖不重見,而事實上亦系複出。
他們在怡紅院迷路之事,即逛大花園的一部分。
而且寶玉到怡紅院後也題了“紅香綠玉”匾額,這難道不是“大觀園試才題對額”麼?此外兩本又同犯一種毛病,即大觀園之賜名本在十八回,而十七回先出了目錄;戚本十七回的目錄更多了一個怡紅院,也在第十八回才定了名的;這雖然無大關系,卻也是個小錯。
一言以蔽之,都不妥當。
是戚、高二本改的不好嗎?這也不盡然。
這一段書的分回原有一個基本的困難,我甚至猜想作者當時也感到了這個,所以直到他臨死,這兩回始終沒有分家(庚辰在曹雪芹死前兩年)。
從十七回到十八回這大塊文章隻有兩回事:(一)寶玉題園中各處的匾額,(二)元宵節元春歸省。
所以原本這十六個字:“大觀園試才題對額,榮國府歸省慶元宵”是情真理當,千真萬确的。
若分作兩回書,十七回得上句,十八回得下句,而在第十七回上出大觀園也不大好,事實如此而已。
每回隻一句不成回目,必須配上一句。
配上一句呢,即毛病百出,非重複即瑣細。
如戚本第十七回之“怡紅院迷路探曲折”,即兼重複瑣細之病,若亞東初排本作“疑心重負氣剪荷包”,更覺傷于瑣碎。
這段書在分量上過重,原該分做兩回的,但實際上隻是一大回書。
我們将來的校本仍拟從脂庚合回,不獨可存原稿之真,且各本的目錄都不好,亦無所适從。
假如容易出詞,雪芹早已分了回,寫好回目了。
作者尚且為難,你我如何能成。
”)也無所謂合與不合,這都好像癡人說夢。
作者有時非常狡狯,會楞說謊話。
如本回說: 原來是這饅頭庵就是水月寺,因他廟裡做的饅頭好,就起了這個渾名。
照書直講,饅頭庵的得名,因尼姑們發饅頭發得好,請問作者,真格的這樣,還是騙我們的?我想他或者會微笑罷。
《紅樓》一書虛筆甚多,讀者不可看呆了,在這裡不過舉一個例罷了。
(六)後人分回拟改目錄不妥之例 第十七、十八合回“大觀園試才題對額,榮國府歸省慶元宵”。
這例表示回目不很易做,作者有時尚且為難,教咱們來搞,一定會搞糟的。
如上引脂庚本雖不分回,這目錄卻沒有毛病。
各本分回之後,拟改的目錄始終沒有妥貼。
這可以見得回目的确有些不好做。
我在《紅樓夢研究》八二頁上曾說戚(即有正)高(即程)二本分回的不同。
戚本之第十七回,較高本為短,以園遊既畢寶玉退出為止,所以回目上隻說“怡紅院迷路探曲折”。
至于黛玉剪荷包一事,戚本移入第十八回去。
高本之第十七回,直說到請妙玉為止,關涉元春歸省之事,所以回目上說“榮國府歸省慶元宵”。
這兩本回目所以不同,正因為分回不同之故。
我們要批評回目底優劣,不如批評分回底優劣較為适當些。
高戚兩本底分回我以為戚本好些。
雖說戚本比高本稍好一些,實在有些半斤對八兩。
先引兩本十七、十八兩回之目于下: 第十七回大觀園試才題對額,榮國府歸省慶元宵(高) 大觀園試才題對額,怡紅院迷路探曲折(戚) 第十八回皇恩重元妃省父母,天倫樂寶玉呈才藻(高) 慶元宵賈元春歸省,助情人林黛玉傳詩(戚) 原來這兒有兩種的改法:(一)把十七、十八合回之目整個兒給了第十七回,而在第十八回上另做了一個,例如高本。
(二)把合回目錄兩句拆散,把第一句給了第十七回,第二句稍變其形(慶元宵賈元春歸省,即榮國府歸省慶元宵)給了第十八回,例如戚本。
雖改法似乎不同,卻犯了同樣的毛病:重複。
高本的重複,一望可知不用說了;戚本字面上雖不重見,而事實上亦系複出。
他們在怡紅院迷路之事,即逛大花園的一部分。
而且寶玉到怡紅院後也題了“紅香綠玉”匾額,這難道不是“大觀園試才題對額”麼?此外兩本又同犯一種毛病,即大觀園之賜名本在十八回,而十七回先出了目錄;戚本十七回的目錄更多了一個怡紅院,也在第十八回才定了名的;這雖然無大關系,卻也是個小錯。
一言以蔽之,都不妥當。
是戚、高二本改的不好嗎?這也不盡然。
這一段書的分回原有一個基本的困難,我甚至猜想作者當時也感到了這個,所以直到他臨死,這兩回始終沒有分家(庚辰在曹雪芹死前兩年)。
從十七回到十八回這大塊文章隻有兩回事:(一)寶玉題園中各處的匾額,(二)元宵節元春歸省。
所以原本這十六個字:“大觀園試才題對額,榮國府歸省慶元宵”是情真理當,千真萬确的。
若分作兩回書,十七回得上句,十八回得下句,而在第十七回上出大觀園也不大好,事實如此而已。
每回隻一句不成回目,必須配上一句。
配上一句呢,即毛病百出,非重複即瑣細。
如戚本第十七回之“怡紅院迷路探曲折”,即兼重複瑣細之病,若亞東初排本作“疑心重負氣剪荷包”,更覺傷于瑣碎。
這段書在分量上過重,原該分做兩回的,但實際上隻是一大回書。
我們将來的校本仍拟從脂庚合回,不獨可存原稿之真,且各本的目錄都不好,亦無所适從。
假如容易出詞,雪芹早已分了回,寫好回目了。
作者尚且為難,你我如何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