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司棋——勇敢者的獨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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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終不太喜歡司棋,當然是因為她的出場秀——弄特權不成憤而砸場子,盡管是柳家的勢利在前,可那話也說得沒錯,她們是為頭層主子服務的,不是供二層主子驅遣的。

    司棋原沒有要那碗蛋羹的資格,遭到拒絕後,又惱羞成怒,大撒其潑,帶了一幫小丫頭沖進廚房,上演一場“打砸搶”的鬧劇。

     司棋沒有自知之明,也不懂收斂與克己,林妹妹尚且不肯為一碗燕窩粥讨那起小人的嫌,邊緣人物司棋偏要為一碗蛋羹輸盡身段,其愚魯刁蠻,惹是生非,讓人想到,二十年後,怕不又是一個王善保家的? 司棋沒有晴雯的風流靈巧,沒有紫鵑的善解人意,也不似平兒善良與智慧并存,更不如鴛鴦剛烈慷慨,又跟了極度缺乏性格魅力的主子迎春,紅樓群芳裡,她是比較不醒目的一個。

     落到瓊瑤阿姨筆下,絕對隻讓她做群衆演員,跟在才子佳人後面掉幾滴眼淚念幾聲佛什麼的,她老人家的法則是,尋常之輩決不允許有自我。

    可是,歌裡唱了,野百合也有春天,卑微平庸如司棋,也有她自己的愛情。

     她的情郎是表弟潘又安,風流戲文裡的男主角總是“才比子建,貌比潘安”,潘而又安,可知風流行狀,從後來查出來的他贈送司棋的同心如意雙喜貼看,亦是個知情識趣之人,起碼追女孩子很有一套。

    “投我以木瓜,報之于瓊琚,匪報也,永以為好也”,司棋和潘又安的愛情,不如寶黛戀情含蓄蘊籍,卻比他們更直接,更富有激情。

     真愛無罪,何況男未婚女未嫁,用墜兒的話叫,“管誰筋疼”?說下大天來,私定終身的罪過總趕不上強迫年輕丫鬟給自己當小老婆,不能得逞還發狠說人家決計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但在榮國府裡,前者是天大的恥辱,後者卻能堂皇道出,也不完全因為前者是奴才所為後者是主子所為,如果寶黛私定終身,雖不像司棋那樣得到嚴厲的處罰,也是驚天動地的大罪過。

    封建社會的道德,好像是專為老年人設計,夫為妻綱,父為子綱,為人父為人夫者,就有資格無恥,可以更為耐髒。

     正因如此,當私自約會的司棋被鴛鴦發現,她預感到大禍臨頭,從樹影裡跑出來,雙膝跪地,而那位潘而又安者,先是首如搗蒜,繼而逃之夭夭,對照他的名字,便有一種諷刺。

    文中有幾處可以看出,曹公很反感那種纏纏綿綿的鴛鴦蝴蝶派的,他為司棋的情郎取這麼一個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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