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知無畏的王朔 蔣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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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過什麼“正規教育”,差不多都還是“無業遊民”。
這樣的女子,像《浮出海面》裡的“我”和于晶,《動物兇猛》裡的“我”和米蘭、于海蓓,《癡人》裡的“我”和那位自始至終不知姓名的女友等等。
所有“痞子”,一出場大體都一個味,最小的痞子是《看上去很美》裡的方槍槍,代表了王朔們的童年;後來這痞子慢慢長大,散見于他各個作品裡,經曆了少年期、青春期、青年期,目前可能正向着中年期奔呢。
現實社會裡的王朔,活到四十多歲的王朔,不就是這樣過來的嗎?從中你不是很能看出王朔們成長的身影嗎——這身子隻有年齡上的差異、職業上的不同,其他可有什麼明顯的區别? 我看不出。
如此解讀後,我就可以這樣批評王朔:他的小說“情節重複”“選料不新鮮,什麼什麼都透着一股子擱壞了的哈喇味兒。
除了他,我沒見一個人敢這麼跟自己對付的,上一本怎麼寫,下一本還這麼寫,想必是用了心,寫小說能犯的臭全犯到了”。
(《我看金庸》) 我這樣批評王朔,他見了興許又不服,那就用他自個兒揭自己兼作辯護的話講: 我是寫自己的那類作家,俗稱不大氣,視野局限在個人一己之私的。
我也沒比誰多活一輩子,再寫,還是那筐人。
過去,寫得太零碎,僅僅是一些側面,也不免情勢所限,忽略了很多,誇張了一些,歪曲了大部分真相。
(《我的最大弱點:愛自己——而且知道自己》,《無知者無畏》第168-169頁。
) 從上面的話裡,我們能夠看得出,王朔對自己所做的一切全理解、原諒,他也希望得到别人理解、原諒,這是他的要求、标準,正當而合理;可對于金庸的“不足”——多處的“不足”又那樣想當然——他以另一套标準來要求,不予理解、原諒! 對此,他或許并非故意,他的态度十分随便,他說過,他對金庸的批評,也是極其個人化的讀後感,無意于進行人身攻擊,“但我這人文風确有問題,一貫惡劣,寫出來就成了雜文”。
因而,“我說好說壞并不重要,本來是很随意的,沒想搞成跟學術争鳴似的一本正經的東西”。
(《文學報》1999年11月11日。
) 這是王朔一貫的風度、氣派。
他覺得寫雜文罵罵人是可以的,胡說也是允準的,而學術的規矩多,不好罵人,不好亂說。
因此,做“雜文”不像學術研究,不要講究,講究多了他就不知如何寫了,随意點好,隻有随意了,他才可以不負責任——在這事上他不想認真,就希望别人也不要對他認真。
在我們那個讓王朔看起來絕對不美的“傳統文化”裡,曾有一個條目,那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西方文化裡也有相近的内容,他們的說法叫做“你不願意别人怎樣對待你,你就不該怎樣對待别人”,或者叫“你願意别人怎樣對待你,你就該怎樣對待别人”。
這個條目被認為是全人類古來共信、不證自明的“金規則”,可以用來作為我們奠定全球倫理的基本原則。
([美]斯威德勒:《全球倫理普世宣言》。
參見《東方》1995年第3期。
) 以此對照,王朔所犯的錯誤恰恰是這個。
他對于自己的過分理解、對于金庸的過分不理解,同樣是不道德的。
這種不道德,過去我隻在《聖經》裡見過,但人家是“上帝”,耶和華,至高無上,說一不二,有資格、有條件、有能力對别人用一種标準,對自己用另一種。
王朔是什麼呢? 是人,平平凡凡的人!你的話語權有了,四處濫用,卻不能像“上帝”或者專政君王那樣,擁有壟斷所有話語的霸權。
沒有這樣的條件,就會有人站出來唱反調,罵罵王朔,讓你幹急。
具體地說,王朔的小說裡到底犯了些什麼“臭”呢? 他寫得不錯的《浮出海面》、《動物兇猛》等作品問題都已不少了,即使是那篇哄知識分子高興、也令我心頭激賞不已的小說《我是你爸爸》,往死了去摳,也不是不能懷疑:那個叫着齊懷遠的女人太“騷”,不大注意女同志的莊嚴形象,和那個男人馬林生進入情況太快。
做兒子的那位則顯得太成熟了,思想、觀念那麼複雜,“智商”之高,辯才之勝,真不像個孩子,起碼不像是肉身性的存在,而是特殊材料捏起來的。
至于《看上去很美》裡的“我”方槍槍,有時就更不像個兒童啦——這孩子心理、智力發育太快,而且從小就痞裡痞氣的,做缺德事比二流子還老練百倍,金庸筆下的人物韋小寶在兒童時期也沒有這副嘴臉。
何以見得這孩子早熟、發育太快? 比如,這個保育院的幾歲小毛孩,對人們的“屁股”就曾發過這麼一段感想: 屁股多老實啊……那麼腼腆,不愛聲張,默默地為我們做好事:承擔我們的重量,排洩我們的肮髒;從有限的口糧中節省出那麼一大塊脂肪墊在下面,使我們身上有一處容許人打又不疼的地方,走到哪兒都像給自己帶着個沙發墊兒。
……我對屁股充滿歉意,覺得自己深深得罪了一個多麼善良忠厚又謙虛謹慎的好屁股。
我擡眼去看所有人的屁股,都嚴嚴實實包裹在結實的布片裡,或扁或鼓——這一定是好東西。
(《看上去很美》,第57-58頁。
1999年4月。
) 按理說,這種年齡的小毛孩思考問題達不到這樣的深度,怪有哲理意味,王朔生怕别人不知道這孩子聰明得過了頭,又特意補上一句:那時候我還不知道屁股除了這些好處以外,還有不少,“譬如:遇到地震給壓在房子底下多活幾天燃燒的能量”。
小說家王朔,為什麼會出現這些常識性的錯誤、違背人性發展之時序呢? 我看理由隻有一個,這就是他太重視講話了,一陷進小說創作中,嘴皮子就閑不住,兼以過日子緊巴巴,不得不言語泛濫,湊字數賣錢,或者為講話而講話,賣弄他的無所不知。
若單就講話而論,王朔所說的那些話,還的确是表現了獨特的語言天賦,在這方面他多多少少也比較自負、不服旁人。
因此,當他的朋友對他說金庸小說的一大特長就在于文字上有一種“速度感”時,王朔不以為然,他說那怎麼能叫“速度感”(所謂速度感,我想它大概指的是金庸想象力豐富,人物像運動場上的裁判,一出來就是滿場上跑,一刻閑不住的。
)呢,它們“無一句不是
這樣的女子,像《浮出海面》裡的“我”和于晶,《動物兇猛》裡的“我”和米蘭、于海蓓,《癡人》裡的“我”和那位自始至終不知姓名的女友等等。
所有“痞子”,一出場大體都一個味,最小的痞子是《看上去很美》裡的方槍槍,代表了王朔們的童年;後來這痞子慢慢長大,散見于他各個作品裡,經曆了少年期、青春期、青年期,目前可能正向着中年期奔呢。
現實社會裡的王朔,活到四十多歲的王朔,不就是這樣過來的嗎?從中你不是很能看出王朔們成長的身影嗎——這身子隻有年齡上的差異、職業上的不同,其他可有什麼明顯的區别? 我看不出。
如此解讀後,我就可以這樣批評王朔:他的小說“情節重複”“選料不新鮮,什麼什麼都透着一股子擱壞了的哈喇味兒。
除了他,我沒見一個人敢這麼跟自己對付的,上一本怎麼寫,下一本還這麼寫,想必是用了心,寫小說能犯的臭全犯到了”。
(《我看金庸》) 我這樣批評王朔,他見了興許又不服,那就用他自個兒揭自己兼作辯護的話講: 我是寫自己的那類作家,俗稱不大氣,視野局限在個人一己之私的。
我也沒比誰多活一輩子,再寫,還是那筐人。
過去,寫得太零碎,僅僅是一些側面,也不免情勢所限,忽略了很多,誇張了一些,歪曲了大部分真相。
(《我的最大弱點:愛自己——而且知道自己》,《無知者無畏》第168-169頁。
) 從上面的話裡,我們能夠看得出,王朔對自己所做的一切全理解、原諒,他也希望得到别人理解、原諒,這是他的要求、标準,正當而合理;可對于金庸的“不足”——多處的“不足”又那樣想當然——他以另一套标準來要求,不予理解、原諒! 對此,他或許并非故意,他的态度十分随便,他說過,他對金庸的批評,也是極其個人化的讀後感,無意于進行人身攻擊,“但我這人文風确有問題,一貫惡劣,寫出來就成了雜文”。
因而,“我說好說壞并不重要,本來是很随意的,沒想搞成跟學術争鳴似的一本正經的東西”。
(《文學報》1999年11月11日。
) 這是王朔一貫的風度、氣派。
他覺得寫雜文罵罵人是可以的,胡說也是允準的,而學術的規矩多,不好罵人,不好亂說。
因此,做“雜文”不像學術研究,不要講究,講究多了他就不知如何寫了,随意點好,隻有随意了,他才可以不負責任——在這事上他不想認真,就希望别人也不要對他認真。
在我們那個讓王朔看起來絕對不美的“傳統文化”裡,曾有一個條目,那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西方文化裡也有相近的内容,他們的說法叫做“你不願意别人怎樣對待你,你就不該怎樣對待别人”,或者叫“你願意别人怎樣對待你,你就該怎樣對待别人”。
這個條目被認為是全人類古來共信、不證自明的“金規則”,可以用來作為我們奠定全球倫理的基本原則。
([美]斯威德勒:《全球倫理普世宣言》。
參見《東方》1995年第3期。
) 以此對照,王朔所犯的錯誤恰恰是這個。
他對于自己的過分理解、對于金庸的過分不理解,同樣是不道德的。
這種不道德,過去我隻在《聖經》裡見過,但人家是“上帝”,耶和華,至高無上,說一不二,有資格、有條件、有能力對别人用一種标準,對自己用另一種。
王朔是什麼呢? 是人,平平凡凡的人!你的話語權有了,四處濫用,卻不能像“上帝”或者專政君王那樣,擁有壟斷所有話語的霸權。
沒有這樣的條件,就會有人站出來唱反調,罵罵王朔,讓你幹急。
具體地說,王朔的小說裡到底犯了些什麼“臭”呢? 他寫得不錯的《浮出海面》、《動物兇猛》等作品問題都已不少了,即使是那篇哄知識分子高興、也令我心頭激賞不已的小說《我是你爸爸》,往死了去摳,也不是不能懷疑:那個叫着齊懷遠的女人太“騷”,不大注意女同志的莊嚴形象,和那個男人馬林生進入情況太快。
做兒子的那位則顯得太成熟了,思想、觀念那麼複雜,“智商”之高,辯才之勝,真不像個孩子,起碼不像是肉身性的存在,而是特殊材料捏起來的。
至于《看上去很美》裡的“我”方槍槍,有時就更不像個兒童啦——這孩子心理、智力發育太快,而且從小就痞裡痞氣的,做缺德事比二流子還老練百倍,金庸筆下的人物韋小寶在兒童時期也沒有這副嘴臉。
何以見得這孩子早熟、發育太快? 比如,這個保育院的幾歲小毛孩,對人們的“屁股”就曾發過這麼一段感想: 屁股多老實啊……那麼腼腆,不愛聲張,默默地為我們做好事:承擔我們的重量,排洩我們的肮髒;從有限的口糧中節省出那麼一大塊脂肪墊在下面,使我們身上有一處容許人打又不疼的地方,走到哪兒都像給自己帶着個沙發墊兒。
……我對屁股充滿歉意,覺得自己深深得罪了一個多麼善良忠厚又謙虛謹慎的好屁股。
我擡眼去看所有人的屁股,都嚴嚴實實包裹在結實的布片裡,或扁或鼓——這一定是好東西。
(《看上去很美》,第57-58頁。
1999年4月。
) 按理說,這種年齡的小毛孩思考問題達不到這樣的深度,怪有哲理意味,王朔生怕别人不知道這孩子聰明得過了頭,又特意補上一句:那時候我還不知道屁股除了這些好處以外,還有不少,“譬如:遇到地震給壓在房子底下多活幾天燃燒的能量”。
小說家王朔,為什麼會出現這些常識性的錯誤、違背人性發展之時序呢? 我看理由隻有一個,這就是他太重視講話了,一陷進小說創作中,嘴皮子就閑不住,兼以過日子緊巴巴,不得不言語泛濫,湊字數賣錢,或者為講話而講話,賣弄他的無所不知。
若單就講話而論,王朔所說的那些話,還的确是表現了獨特的語言天賦,在這方面他多多少少也比較自負、不服旁人。
因此,當他的朋友對他說金庸小說的一大特長就在于文字上有一種“速度感”時,王朔不以為然,他說那怎麼能叫“速度感”(所謂速度感,我想它大概指的是金庸想象力豐富,人物像運動場上的裁判,一出來就是滿場上跑,一刻閑不住的。
)呢,它們“無一句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