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珍冒死收養皇帝政敵的遺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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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心武“賈珍冒死收養皇帝政敵的遺孤”,是借助想象探佚“曹雪芹的構思”
劉心武先生關于賈珍的形象除卻在《劉心武揭秘〈紅樓夢〉》這部著作談及以外,還在《紅樓望月》寫了兩篇文章:《賈珍何罪》《賈珍尤氏的夫妻生活》,為了全面了解他的觀點,我們不妨将《賈珍何罪》部分引錄如下:
八十回後賈府被抄家治罪,應該是甯國府罪過最大禍事最重。
高鹗續書時,确實把甯國府的禍事寫足了,“府第入官,所有财産房地等并家奴等俱造冊收盡”,赫赫甯府隻剩得尤氏婆媳并佩鳳偕鸾二妾。
榮國府卻得以保全而且“複世職政老沐天恩”。
賈赦一家僅賈赦本人被鞫,賈琏鳳姐喪失了财産,人卻逍遙法外。
獨甯國府不僅賈珍,連賈蓉也被鞫,徹底完蛋,這究竟是出于何等重罪?高鹗實在無法寫圓。
據他寫來,賈珍被參的罪狀,一是“強占良民妻女為妾不從逼死”,這是指尤二姐一事,但娶尤二姐的是賈琏,先指使已和尤二姐退婚的張華告狀後來又遣人追殺張華,并加以淩辱而造成尤二姐死亡的是王熙鳳,賈珍充其量是他們的幫兇,怎算得上“首罪”“首犯”?二是其妻妹尤三姐自刎掩埋未報官,這樣的罪過實在重不到哪兒去;當然,賈珍在國孝家孝期間以射鹄子為名,聚衆賭博,也是一罪,但也并非什麼了不起的大罪。
…… 我以為第七十五回所明寫的榮國府賈政替被罪的甄家藏匿财物一罪,确實還不是整個賈氏家族的“首罪”,更非“造釁”的開端,因為甯國府的賈珍,藏匿的不是一般的罪家,也不僅是其财産,而是大活人——秦可卿,這本來也是寫得比較明白的,早期稿本的第十三回,回目原是“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一說為“秦可卿淫上天香樓”),現在我們所看到的隻有曹雪芹遵照脂硯齋意見而删改過的文字,在這些文字裡我們所知道的隻有賈珍與秦可卿的畸戀,以及一個丫頭的突然觸柱而亡及另一個丫頭誓守亡靈再不回府,還有規模體例驚人的喪事,等等。
我們與劉心武先生關于對《紅樓夢》賈珍形象的解讀,到底區别在哪裡呢? (一)賈珍性格結構是多層次、多側面的,在其社會交往的長期過程中,有時表現出肯定的素質,有時表現出否定的素質,但性格的流變過程中,總會呈現出主導的方面和非主導的方面。
劉心武先生認為賈珍
高鹗續書時,确實把甯國府的禍事寫足了,“府第入官,所有财産房地等并家奴等俱造冊收盡”,赫赫甯府隻剩得尤氏婆媳并佩鳳偕鸾二妾。
榮國府卻得以保全而且“複世職政老沐天恩”。
賈赦一家僅賈赦本人被鞫,賈琏鳳姐喪失了财産,人卻逍遙法外。
獨甯國府不僅賈珍,連賈蓉也被鞫,徹底完蛋,這究竟是出于何等重罪?高鹗實在無法寫圓。
據他寫來,賈珍被參的罪狀,一是“強占良民妻女為妾不從逼死”,這是指尤二姐一事,但娶尤二姐的是賈琏,先指使已和尤二姐退婚的張華告狀後來又遣人追殺張華,并加以淩辱而造成尤二姐死亡的是王熙鳳,賈珍充其量是他們的幫兇,怎算得上“首罪”“首犯”?二是其妻妹尤三姐自刎掩埋未報官,這樣的罪過實在重不到哪兒去;當然,賈珍在國孝家孝期間以射鹄子為名,聚衆賭博,也是一罪,但也并非什麼了不起的大罪。
…… 我以為第七十五回所明寫的榮國府賈政替被罪的甄家藏匿财物一罪,确實還不是整個賈氏家族的“首罪”,更非“造釁”的開端,因為甯國府的賈珍,藏匿的不是一般的罪家,也不僅是其财産,而是大活人——秦可卿,這本來也是寫得比較明白的,早期稿本的第十三回,回目原是“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一說為“秦可卿淫上天香樓”),現在我們所看到的隻有曹雪芹遵照脂硯齋意見而删改過的文字,在這些文字裡我們所知道的隻有賈珍與秦可卿的畸戀,以及一個丫頭的突然觸柱而亡及另一個丫頭誓守亡靈再不回府,還有規模體例驚人的喪事,等等。
我們與劉心武先生關于對《紅樓夢》賈珍形象的解讀,到底區别在哪裡呢? (一)賈珍性格結構是多層次、多側面的,在其社會交往的長期過程中,有時表現出肯定的素質,有時表現出否定的素質,但性格的流變過程中,總會呈現出主導的方面和非主導的方面。
劉心武先生認為賈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