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點聲明(代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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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開宗明義,本書的寫作目的,在于讨論而非争論。
即使是争論也有争論的規矩。
基本表達自己的觀點也就行了。
搬出曹雪芹,或者幹脆搬出所謂的“權威”來,哭哭啼啼,顯然不是好辦法。
2.開宗明義第二,在學術的範圍内,貫穿本書的指導原則就是堅持科學的立場,與相反的觀點展開論戰。
這就是說,我要準确地說出什麼是我的觀點,我的觀點在什麼地方與對方不同,然後擺出我所知道的觀點、材料等等支持我的論述,反駁相反的觀點。
斯賓諾莎說:一切肯定都是否定。
所以既然我試圖确立一些正面的觀點,那麼澄清一些看來是似是而非的觀點就必不可免。
這就是說,我始終保持“點到為止”的态度。
該說的話說後,如果反對者仍然繼續沒完沒了地重複自己說了八百遍的話,請原諒,恕不奉陪! 我認為,在這個方面沒有調和的可能。
是就是,否則否。
就是沒有把握,也要說出來。
這才是唯一負責的态度。
可以說,任何學術的進步都存在一個曆史過程。
從不科學向比較科學前進。
雖然在具體的曆史時期會發生暫時倒退,但是對于我來說,我隻對理論本身負責。
至于有的人借研究《紅樓夢》為名,其實在樹立自己的什麼“權威”,“派系”這些東西,可以說,這是我最為反感的事情。
讓這些家夥見鬼去吧。
我的唯一目的就是還《紅樓夢》以真相。
進一步說,我與其他不得了的“權威”争論的焦點就是,《紅樓夢》究竟是一部什麼樣的書。
是“言情”、“人情”、“談情”這樣的小說,還是如毛主席所明确指出的,是一部“政治曆史”小說。
3.我認為這是兩種完全不能調和的理論體系。
因為作品的主題隻能是唯一的。
任何試圖調和這兩種觀點的觀點,在我看來都不過是折衷主義,中間路線。
在理論上,唯獨中間路線沒有出路。
理論的任何進步,都勢必揚棄其對立面。
中間路線看來兼容并收,實則不然。
中間路線往往是淺薄的。
理論的深化必然要拿出一個比較完整的體系。
到目前為止,紅學的一般體系還是認為這是一部“談情”的作品,其中或者偶然幹涉朝政,但不過是閑筆而已。
所以本書的價值就在于提出一個針鋒相對的理論體系,揭示出《紅樓夢》究竟在什麼程度上是一部政治曆史小說,是徹頭徹尾,是掩蓋,還是閑筆。
4.理論的進步自然要有所淘汰。
如果我在序言裡就說“談情派”已經被淘汰,恐怕不能服衆。
但是如果閱讀完本書,恐怕讀者就會同意我的觀點了。
至于說理論的命運,這我倒并不特别在意。
舉例來說,在某時期,每個人都說《紅樓夢》是一部政治曆史小說。
可是這個曆史時期一過,人們又紛紛持相反的觀點,都說這大體上是一部“人情”小說。
可以說,“談情派”的靠得住的“權威”,似乎還是要推那個“史”和那個“略”。
這個什麼“史略”可不得了啊!就這麼一“略”,那個“史”也就基本沒什麼了。
就像《紅樓夢》這樣的作品,東這麼一“略”,西這麼一“略”,最後幾葉紙輕輕一帶,哈哈一笑,不過人情小說而已。
好一個等閑的“人情小說”呀!有興趣的讀者不妨在本書中看一看那個“略”究竟都是些什麼東西! 至于那個特别曆史時期,可以說,說作品是政治曆史小說,這是正确的。
大方向雖然正确,但是基本沒有分析論證。
所以事過境遷,政治曆史說居然成了教條!人們紛紛以能夠說出錯誤的東西為最大的光榮!可以說,這樣的治學态度實乃我輩莫大之恥辱也。
我可以這麼說,我提出一系列比較可靠的觀點,那裡管他外界的風雲如何變幻!隻有我的論證不被駁倒,我的結論就安如磐石。
5.說到這裡,我有必要再聲明,我對本書的論述還是很有把握的。
至于是不是另有大賢存在,能夠把我的觀點駁的體無完膚,從最嚴格的角度說,誰也沒有這麼大的把握。
我隻是知道,我對我的論敵,談情派還是比較了解的。
談情派的基本錯誤,我都将一一談到。
而且我也有比較大的把握,這裡所闡述的觀點,最多隻能在程度上有變化,但是基本的方向,也就是政治曆史說的方向,是不可動搖的。
至于談情派是不是找到什麼特别有效的論據把這裡的觀點一一駁倒,雖然我不這麼認為,但是很明顯,我并非談情派,對方的能耐不好妄下結論。
6.一般來說,作者信奉學術自由,對本書觀點表示反對,可以說,一切正直的批評本人均表歡迎。
古人曾言,奇文共欣賞,相析同與評。
至于擺“老資格”,說的客氣一些,這與我無關,我隻對理論本身負責;說的稍微激烈一些,請這些老先生放清醒些,看清本書究竟是在什麼樣的層次上讨論問題。
這裡的确對于例如林黛玉的裹腳布這樣的古人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品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與分析。
再次請求原諒! 7.本文的觀點完全限于學術範圍。
如果在其他場合加以引用,一概自負其責。
8.鑒于《紅樓夢》的認識長期限于停滞狀态,這裡有理由對所謂紅學家沒有給予足夠充分的重視。
可以說,沒有這些先生們,國人對于作品的認識也不會落後多少;相反,這些先生們的工作,的确陷《紅樓夢》的研究于絕境。
9.所以這裡的突破是具有本質
即使是争論也有争論的規矩。
基本表達自己的觀點也就行了。
搬出曹雪芹,或者幹脆搬出所謂的“權威”來,哭哭啼啼,顯然不是好辦法。
2.開宗明義第二,在學術的範圍内,貫穿本書的指導原則就是堅持科學的立場,與相反的觀點展開論戰。
這就是說,我要準确地說出什麼是我的觀點,我的觀點在什麼地方與對方不同,然後擺出我所知道的觀點、材料等等支持我的論述,反駁相反的觀點。
斯賓諾莎說:一切肯定都是否定。
所以既然我試圖确立一些正面的觀點,那麼澄清一些看來是似是而非的觀點就必不可免。
這就是說,我始終保持“點到為止”的态度。
該說的話說後,如果反對者仍然繼續沒完沒了地重複自己說了八百遍的話,請原諒,恕不奉陪! 我認為,在這個方面沒有調和的可能。
是就是,否則否。
就是沒有把握,也要說出來。
這才是唯一負責的态度。
可以說,任何學術的進步都存在一個曆史過程。
從不科學向比較科學前進。
雖然在具體的曆史時期會發生暫時倒退,但是對于我來說,我隻對理論本身負責。
至于有的人借研究《紅樓夢》為名,其實在樹立自己的什麼“權威”,“派系”這些東西,可以說,這是我最為反感的事情。
讓這些家夥見鬼去吧。
我的唯一目的就是還《紅樓夢》以真相。
進一步說,我與其他不得了的“權威”争論的焦點就是,《紅樓夢》究竟是一部什麼樣的書。
是“言情”、“人情”、“談情”這樣的小說,還是如毛主席所明确指出的,是一部“政治曆史”小說。
3.我認為這是兩種完全不能調和的理論體系。
因為作品的主題隻能是唯一的。
任何試圖調和這兩種觀點的觀點,在我看來都不過是折衷主義,中間路線。
在理論上,唯獨中間路線沒有出路。
理論的任何進步,都勢必揚棄其對立面。
中間路線看來兼容并收,實則不然。
中間路線往往是淺薄的。
理論的深化必然要拿出一個比較完整的體系。
到目前為止,紅學的一般體系還是認為這是一部“談情”的作品,其中或者偶然幹涉朝政,但不過是閑筆而已。
所以本書的價值就在于提出一個針鋒相對的理論體系,揭示出《紅樓夢》究竟在什麼程度上是一部政治曆史小說,是徹頭徹尾,是掩蓋,還是閑筆。
4.理論的進步自然要有所淘汰。
如果我在序言裡就說“談情派”已經被淘汰,恐怕不能服衆。
但是如果閱讀完本書,恐怕讀者就會同意我的觀點了。
至于說理論的命運,這我倒并不特别在意。
舉例來說,在某時期,每個人都說《紅樓夢》是一部政治曆史小說。
可是這個曆史時期一過,人們又紛紛持相反的觀點,都說這大體上是一部“人情”小說。
可以說,“談情派”的靠得住的“權威”,似乎還是要推那個“史”和那個“略”。
這個什麼“史略”可不得了啊!就這麼一“略”,那個“史”也就基本沒什麼了。
就像《紅樓夢》這樣的作品,東這麼一“略”,西這麼一“略”,最後幾葉紙輕輕一帶,哈哈一笑,不過人情小說而已。
好一個等閑的“人情小說”呀!有興趣的讀者不妨在本書中看一看那個“略”究竟都是些什麼東西! 至于那個特别曆史時期,可以說,說作品是政治曆史小說,這是正确的。
大方向雖然正确,但是基本沒有分析論證。
所以事過境遷,政治曆史說居然成了教條!人們紛紛以能夠說出錯誤的東西為最大的光榮!可以說,這樣的治學态度實乃我輩莫大之恥辱也。
我可以這麼說,我提出一系列比較可靠的觀點,那裡管他外界的風雲如何變幻!隻有我的論證不被駁倒,我的結論就安如磐石。
5.說到這裡,我有必要再聲明,我對本書的論述還是很有把握的。
至于是不是另有大賢存在,能夠把我的觀點駁的體無完膚,從最嚴格的角度說,誰也沒有這麼大的把握。
我隻是知道,我對我的論敵,談情派還是比較了解的。
談情派的基本錯誤,我都将一一談到。
而且我也有比較大的把握,這裡所闡述的觀點,最多隻能在程度上有變化,但是基本的方向,也就是政治曆史說的方向,是不可動搖的。
至于談情派是不是找到什麼特别有效的論據把這裡的觀點一一駁倒,雖然我不這麼認為,但是很明顯,我并非談情派,對方的能耐不好妄下結論。
6.一般來說,作者信奉學術自由,對本書觀點表示反對,可以說,一切正直的批評本人均表歡迎。
古人曾言,奇文共欣賞,相析同與評。
至于擺“老資格”,說的客氣一些,這與我無關,我隻對理論本身負責;說的稍微激烈一些,請這些老先生放清醒些,看清本書究竟是在什麼樣的層次上讨論問題。
這裡的确對于例如林黛玉的裹腳布這樣的古人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品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與分析。
再次請求原諒! 7.本文的觀點完全限于學術範圍。
如果在其他場合加以引用,一概自負其責。
8.鑒于《紅樓夢》的認識長期限于停滞狀态,這裡有理由對所謂紅學家沒有給予足夠充分的重視。
可以說,沒有這些先生們,國人對于作品的認識也不會落後多少;相反,這些先生們的工作,的确陷《紅樓夢》的研究于絕境。
9.所以這裡的突破是具有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