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與協調内部關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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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集團内部的成員在完成總任務的過程中會出現不協調的問題。不協調的問題可以由許多性質不同的原因引起,對這類問題應區分事情的不同性質,根據實際情況慎重處理。
有些不協調是屬于競争的性質。例如劉備在徐州公開反曹後,曹操派劉岱、王忠前去攻打徐州,關羽、張飛都欲前去迎敵,發生争執。劉備伐吳前,關羽的兒子關興和張飛的兒子張苞争當先鋒,二人當着劉備的面射箭比武,未決上下,遂準備刀槍相争,後被劉備制止。劉備取桂陽時,孔明讓趙雲領兵前去,張飛不服,定要去取,二人發生争執,孔明隻好讓他們拈阄,最後拈着的前去,這才解決了問題。
劉備攻益州時,魏延、黃忠為攻打兩個敵軍營寨,亦發生競争。這類競争由争功、好勝引起,由于競争方向與集團大目标相一緻,因而适當地提倡對本集團是有好處的。對于這類競争,應注意以下三點:第一,要把競争控制在一定的範圍内。要知道,水平懸殊的人一般不産生競争,競争的人都是水平相差無幾。如果聽任競争過分激烈,就會造成對本集團力量的消耗。第二,對那些與大目标、總任務有聯系的競争才給予提倡,而對那些與大目标無幹的競争應給予制止,不讓這類競争稍有發生。例如,關羽在荊州聽到劉備招降了馬超,又聽人們評價馬超武藝高強,就要入川與馬超比武,這種競争與本集團的目标無幹,是一種不健康的競争,孔明給予了及時制止。第三,正常的競争之後,沒有特殊情況,領導人一般不要評價競争者的優劣。凡競争,部分地或主要地都由好勝之心引起,領導人肯定了一方面的優勝,勢必會刺傷另一方面的争勝心,挫傷後者的積極性,不利于以後的工作。黃忠和魏延奪了兩個營寨回來後,隻是由于作戰中魏延曾違反号令,又曾被黃忠相救,劉備才肯定了黃忠的頭功,即便這樣,也沒有超出本戰役的範圍評價他們的優劣。
有些不協調是由嫉妒引起的。曹操大将曹仁在樊城被關羽圍困,情況甚是危急,操急派于禁領兵前去救應,并派勇将龐德作先鋒,龐德與關羽在陣前大戰一天未分勝負。第二天他施拖刀計,一箭射中關羽左臂,關羽回歸本營,龐德乘機回馬掄刀相趕。這時,于禁在本營急令軍士鳴金收兵,原來卻是于禁見龐德射中關羽,怕他成了大功,滅自己的威風。龐德回來問收兵的原因,于禁借“魏王戒旨”搪塞之,又勸龐德說:“緊行無好步,當緩圖之。”(第七十四回)後來,龐德提出乘關羽箭瘡發作,不能動武之機,率軍一擁殺入其寨,于禁又怕龐德成功,以“魏王戒旨”相推托不肯出兵,最後反讓軍隊依山下寨,令龐德屯兵于谷口,自己領兵截斷大路,使龐德不能進兵成功。于禁的安排為關羽創造了水決相淹的條件,導緻了自己全軍覆沒。這種由嫉妒引起的不協調對本集團有害無利,是應該堅決消除的。對待這類問題,領導人除了平時對部下應進行經常的、卓有實效的理想、目标教育外,還應該在選派主将時注意挑選那些忠誠無私、胸襟坦蕩的将領,要注意把能力高強的人安排在能力低下的人之上。
有些不協調純由個人利益引起,而這種不協調常達到分裂的程度。鐘會、鄧艾伐蜀時,二人各懷鬼胎,鄧艾攻入成都後,違逆司馬昭的命令,滞軍蜀都,又拒絕送劉禅入魏,鐘會借司馬昭之令,讓監軍衛收捕鄧艾送洛陽,自己又收編了鄧艾的全部軍馬,最後威逼衆将反叛魏國。衆将聯合謀殺鐘會後,鄧艾部下之人急去追救鄧艾,衛瓘覺得,鄧艾一旦被救,必然要找自己報仇,準備派人趕上斬殺之,鄧艾手下護軍田續挺身而出,向衛瓘說:“昔鄧艾取江油之時,欲殺續,得衆官告免,今日當報此恨!”(第一百十九回)征得允許後,遂領五百兵趕到綿竹,乘鄧艾無準備時一刀斬之。在這裡,各種勢力互相傾軋,矛盾複雜,但多是由個人利害引起。司馬昭把握的原則,一是利用鐘會與鄧艾的矛盾來“以毒攻毒”;二是大軍進駐長安,以防鐘會兵變,将這股禍水限制在一定範圍内;三是掌握了大的局面後,具體細節任其自然。其實,司馬昭對鐘會的反叛及其結局事先也有一個基本的估計,他在鐘會剛出兵伐蜀時就對邵悌分析說:“蜀既破,則蜀人心膽已裂,敗軍之将,不可以言勇;亡國之大夫,不可以圖存。會即有異志,蜀人安能助之乎?至若魏人得勝思歸,必不從會而反。”(第一百十六回)司馬昭對因個人利益而發生的叛逆行為持堅決平定的态度,隻不過想在滅蜀之前利用一下他們的力量罷了。對這類分裂和不協調的活動不堅決消除,會給本集團帶來重大的危害。
有些不協調是屬于競争的性質。例如劉備在徐州公開反曹後,曹操派劉岱、王忠前去攻打徐州,關羽、張飛都欲前去迎敵,發生争執。劉備伐吳前,關羽的兒子關興和張飛的兒子張苞争當先鋒,二人當着劉備的面射箭比武,未決上下,遂準備刀槍相争,後被劉備制止。劉備取桂陽時,孔明讓趙雲領兵前去,張飛不服,定要去取,二人發生争執,孔明隻好讓他們拈阄,最後拈着的前去,這才解決了問題。
劉備攻益州時,魏延、黃忠為攻打兩個敵軍營寨,亦發生競争。這類競争由争功、好勝引起,由于競争方向與集團大目标相一緻,因而适當地提倡對本集團是有好處的。對于這類競争,應注意以下三點:第一,要把競争控制在一定的範圍内。要知道,水平懸殊的人一般不産生競争,競争的人都是水平相差無幾。如果聽任競争過分激烈,就會造成對本集團力量的消耗。第二,對那些與大目标、總任務有聯系的競争才給予提倡,而對那些與大目标無幹的競争應給予制止,不讓這類競争稍有發生。例如,關羽在荊州聽到劉備招降了馬超,又聽人們評價馬超武藝高強,就要入川與馬超比武,這種競争與本集團的目标無幹,是一種不健康的競争,孔明給予了及時制止。第三,正常的競争之後,沒有特殊情況,領導人一般不要評價競争者的優劣。凡競争,部分地或主要地都由好勝之心引起,領導人肯定了一方面的優勝,勢必會刺傷另一方面的争勝心,挫傷後者的積極性,不利于以後的工作。黃忠和魏延奪了兩個營寨回來後,隻是由于作戰中魏延曾違反号令,又曾被黃忠相救,劉備才肯定了黃忠的頭功,即便這樣,也沒有超出本戰役的範圍評價他們的優劣。
有些不協調是由嫉妒引起的。曹操大将曹仁在樊城被關羽圍困,情況甚是危急,操急派于禁領兵前去救應,并派勇将龐德作先鋒,龐德與關羽在陣前大戰一天未分勝負。第二天他施拖刀計,一箭射中關羽左臂,關羽回歸本營,龐德乘機回馬掄刀相趕。這時,于禁在本營急令軍士鳴金收兵,原來卻是于禁見龐德射中關羽,怕他成了大功,滅自己的威風。龐德回來問收兵的原因,于禁借“魏王戒旨”搪塞之,又勸龐德說:“緊行無好步,當緩圖之。”(第七十四回)後來,龐德提出乘關羽箭瘡發作,不能動武之機,率軍一擁殺入其寨,于禁又怕龐德成功,以“魏王戒旨”相推托不肯出兵,最後反讓軍隊依山下寨,令龐德屯兵于谷口,自己領兵截斷大路,使龐德不能進兵成功。于禁的安排為關羽創造了水決相淹的條件,導緻了自己全軍覆沒。這種由嫉妒引起的不協調對本集團有害無利,是應該堅決消除的。對待這類問題,領導人除了平時對部下應進行經常的、卓有實效的理想、目标教育外,還應該在選派主将時注意挑選那些忠誠無私、胸襟坦蕩的将領,要注意把能力高強的人安排在能力低下的人之上。
有些不協調純由個人利益引起,而這種不協調常達到分裂的程度。鐘會、鄧艾伐蜀時,二人各懷鬼胎,鄧艾攻入成都後,違逆司馬昭的命令,滞軍蜀都,又拒絕送劉禅入魏,鐘會借司馬昭之令,讓監軍衛收捕鄧艾送洛陽,自己又收編了鄧艾的全部軍馬,最後威逼衆将反叛魏國。衆将聯合謀殺鐘會後,鄧艾部下之人急去追救鄧艾,衛瓘覺得,鄧艾一旦被救,必然要找自己報仇,準備派人趕上斬殺之,鄧艾手下護軍田續挺身而出,向衛瓘說:“昔鄧艾取江油之時,欲殺續,得衆官告免,今日當報此恨!”(第一百十九回)征得允許後,遂領五百兵趕到綿竹,乘鄧艾無準備時一刀斬之。在這裡,各種勢力互相傾軋,矛盾複雜,但多是由個人利害引起。司馬昭把握的原則,一是利用鐘會與鄧艾的矛盾來“以毒攻毒”;二是大軍進駐長安,以防鐘會兵變,将這股禍水限制在一定範圍内;三是掌握了大的局面後,具體細節任其自然。其實,司馬昭對鐘會的反叛及其結局事先也有一個基本的估計,他在鐘會剛出兵伐蜀時就對邵悌分析說:“蜀既破,則蜀人心膽已裂,敗軍之将,不可以言勇;亡國之大夫,不可以圖存。會即有異志,蜀人安能助之乎?至若魏人得勝思歸,必不從會而反。”(第一百十六回)司馬昭對因個人利益而發生的叛逆行為持堅決平定的态度,隻不過想在滅蜀之前利用一下他們的力量罷了。對這類分裂和不協調的活動不堅決消除,會給本集團帶來重大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