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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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時候,我浙江海甯袁花鎮老家有個長工,名叫和生。
他是殘廢的,是個駝子,然而隻駝了右邊的一半,形相特别顯得古怪。
雖說是長工,但并不做什麼粗重工作,隻是掃地、抹塵,以及接送孩子們上學堂。
我哥哥的同學們見到了他就拍手唱歌:“和生和生半爿駝,叫他三聲要發怒,再叫三聲翻筋鬥,翻轉來像隻癱淘籮。
”“癱淘籮”是我故鄉土話,指破了的淘米竹籮。
那時候我總是拉着和生的手,叫那些大同學不要唱,有一次還為此哭了起來,所以和生向來對我特别好。
下雪、下雨的日子,他總是抱了我上學,因為他的背脊駝了一半,不能背負。
那時候他年紀已很老了,我爸爸、媽媽叫他不要抱,免得滑倒兩個人都摔跤,但他一定要抱。
有一次,他病得很厲害,我到他的小房裡去瞧他,拿些點心給他吃。
他跟我說了他的身世。
他是江蘇丹陽人,家裡開一家小豆腐店,父母替他跟鄰居一個美貌的姑娘對了親。
家裡積蓄了幾年,就要給他完婚了。
這年十二月,一家财主叫他去磨做年糕的米粉。
這家财主又開當鋪,又開醬園,家裡有座大花園。
磨豆腐和磨米粉,工作是差不多的。
财主家過年要磨好兒石糯米,磨粉的功夫在财主家後廳上做。
這種磨粉的事我見得多了,隻磨得幾天,磨子旁地下的青磚上就有一圈淡淡的腳印,那是推磨的人踏出來的。
江南各地的風俗都差不多,所以他一說我就懂了。
因為要趕時候,磨米粉的功夫往往做到晚上十點、十一點鐘。
這天他收了工,已經很晚了,正要回家,财主家裡許多人叫了起來:“有賊!”有人叫他到花園裡去幫同捉賊。
他一奔進花園,就給人幾棍子打倒,說他是“賊骨頭”,好幾個人用棍子打得他遍體鱗傷,還打斷了幾根肋骨,他的半邊駝就是這樣造成的。
他頭上吃了幾棍,昏暈了過去,醒轉來時,身邊有許多金銀首飾,說是從他身上搜出來的。
又有人在他竹籮的米粉底下搜出了一些金銀和銅錢,于是将他送進知縣衙門。
賊贓俱在,他也分辯不來,給打了幾十闆,收進了監牢。
本來就算是做賊,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罪名,但他給關了兩年多才放出來。
在這段時期中,他父親、母親都氣死了,他的未婚妻給财主少爺娶了去做繼室。
他從牢裡出來之後,知道這一切都是那财主少爺陷害。
有一天在街上撞到,他取出一直藏在身邊的尖刀,在那财主少爺身上刺了幾刀。
他也不逃走,任由差役捉了去。
那财主少爺隻是受了重傷,卻沒有死。
但财主家不斷賄賂縣官、師爺和獄卒,想将他在獄中害死,以免他出來後再尋仇。
他說:“真是菩薩保佑,不到一年,老爺來做丹陽縣正堂,他老人家救了我命。
” 他說的老爺,是我祖父。
我祖父文清公(他本來是“美”字輩,但進學和應考時都用“文清”的名字),字滄珊,故鄉的父老們稱他為“滄珊先生”。
他于光緒乙酉年中舉,丙戌年中進士,随即派去丹陽做知縣,做知縣有成績,加了同知銜。
不久就發生了著名的“丹陽教案”。
鄧之誠先生的《中華二千年史》卷五中提到了這件事: “天津條約許外人傳教,于是教徒之足迹遍中國。
莠民入教,辄恃外人為護符,不受官吏钤束。
人民既憤教士之驕橫,又怪其行動詭秘,推測附會
他是殘廢的,是個駝子,然而隻駝了右邊的一半,形相特别顯得古怪。
雖說是長工,但并不做什麼粗重工作,隻是掃地、抹塵,以及接送孩子們上學堂。
我哥哥的同學們見到了他就拍手唱歌:“和生和生半爿駝,叫他三聲要發怒,再叫三聲翻筋鬥,翻轉來像隻癱淘籮。
”“癱淘籮”是我故鄉土話,指破了的淘米竹籮。
那時候我總是拉着和生的手,叫那些大同學不要唱,有一次還為此哭了起來,所以和生向來對我特别好。
下雪、下雨的日子,他總是抱了我上學,因為他的背脊駝了一半,不能背負。
那時候他年紀已很老了,我爸爸、媽媽叫他不要抱,免得滑倒兩個人都摔跤,但他一定要抱。
有一次,他病得很厲害,我到他的小房裡去瞧他,拿些點心給他吃。
他跟我說了他的身世。
他是江蘇丹陽人,家裡開一家小豆腐店,父母替他跟鄰居一個美貌的姑娘對了親。
家裡積蓄了幾年,就要給他完婚了。
這年十二月,一家财主叫他去磨做年糕的米粉。
這家财主又開當鋪,又開醬園,家裡有座大花園。
磨豆腐和磨米粉,工作是差不多的。
财主家過年要磨好兒石糯米,磨粉的功夫在财主家後廳上做。
這種磨粉的事我見得多了,隻磨得幾天,磨子旁地下的青磚上就有一圈淡淡的腳印,那是推磨的人踏出來的。
江南各地的風俗都差不多,所以他一說我就懂了。
因為要趕時候,磨米粉的功夫往往做到晚上十點、十一點鐘。
這天他收了工,已經很晚了,正要回家,财主家裡許多人叫了起來:“有賊!”有人叫他到花園裡去幫同捉賊。
他一奔進花園,就給人幾棍子打倒,說他是“賊骨頭”,好幾個人用棍子打得他遍體鱗傷,還打斷了幾根肋骨,他的半邊駝就是這樣造成的。
他頭上吃了幾棍,昏暈了過去,醒轉來時,身邊有許多金銀首飾,說是從他身上搜出來的。
又有人在他竹籮的米粉底下搜出了一些金銀和銅錢,于是将他送進知縣衙門。
賊贓俱在,他也分辯不來,給打了幾十闆,收進了監牢。
本來就算是做賊,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罪名,但他給關了兩年多才放出來。
在這段時期中,他父親、母親都氣死了,他的未婚妻給财主少爺娶了去做繼室。
他從牢裡出來之後,知道這一切都是那财主少爺陷害。
有一天在街上撞到,他取出一直藏在身邊的尖刀,在那财主少爺身上刺了幾刀。
他也不逃走,任由差役捉了去。
那财主少爺隻是受了重傷,卻沒有死。
但财主家不斷賄賂縣官、師爺和獄卒,想将他在獄中害死,以免他出來後再尋仇。
他說:“真是菩薩保佑,不到一年,老爺來做丹陽縣正堂,他老人家救了我命。
” 他說的老爺,是我祖父。
我祖父文清公(他本來是“美”字輩,但進學和應考時都用“文清”的名字),字滄珊,故鄉的父老們稱他為“滄珊先生”。
他于光緒乙酉年中舉,丙戌年中進士,随即派去丹陽做知縣,做知縣有成績,加了同知銜。
不久就發生了著名的“丹陽教案”。
鄧之誠先生的《中華二千年史》卷五中提到了這件事: “天津條約許外人傳教,于是教徒之足迹遍中國。
莠民入教,辄恃外人為護符,不受官吏钤束。
人民既憤教士之驕橫,又怪其行動詭秘,推測附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