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帝君陰骘文廣義節錄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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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造經文”
[發明]雖有嘉肴,弗食不知其美。
雖有至道,弗學不知其善。
天下最易失者人身,至難聞者佛法。
如來不出世,則天上人間皆如長夜。
不特庸流局于所見,即儒者亦囿于所聞。
仰首觀天,以為止此日月,而不知有微塵之刹土。
以為厥初生民,始于盤古,不知曠劫以來,閱曆無邊劫數。
天帝、天仙,以為至尊無對矣,不知輪回六道,尚等凡夫。
身死之後,以為形滅神消矣,不知一點靈光,生生不昧。
父母眷屬,身殁之後,遂謂無可如何,豈知得此法門,縱經千生萬劫,自有酬償之道。
善士坎坷,惡人得志,即謂天道難憑,豈知宿業所招,纖毫未爽。
大矣哉!如來之教典,真所謂渡海之慈航,幽途之寶炬,嬰兒之乳母,而兇歲之稻粱也。
宜阿難結集之時,梵王、帝釋皆執持幡蓋,四大天王皆捧持高座之四足也,豈世間之書籍可仿佛其萬一乎?印之造之,其容已乎? 世尊于無量劫前,為求佛法,亡身舍命。
有時為一句一偈,或捐王位,或棄妻子,無所不至。
夫固以甘露法門,不能常有于世耳。
世俗不知,往往輕視佛典,豈知二三千年後,欲求片紙隻字,而不可得乎?《法滅盡經》雲:“法欲滅時,比丘所服袈裟,自然變白。
”況三藏教典乎?(《楞嚴經》最先去,《彌陀經》最後去。
)自此以後,當過八百八十萬六千餘年(前八百四十萬六千餘年,當在第九小劫内算;後四十萬年,當在第十小劫内算),而後彌勒菩薩從兜率天宮,下生成佛,此間方有佛法(賢劫中第五佛)。
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共四小劫,皆無有佛。
(人壽一減一增,為一小劫。
每一小劫,計一千六百八十萬年。
)至第十五小劫,獅子佛出世後,相繼成佛者,共有九百九十三尊,可稱最盛。
而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四小劫又無有佛。
迨二十小劫,樓至如來出世後(即韋馱菩薩),而後千佛之數方滿,娑婆世界亦壞矣。
自是以後,複經六十小劫(二十小劫世界壞,二十小劫世界空,又二十小劫,未來星宿劫之世界複成),方有日光如來出世(此未來星宿劫第一尊佛)。
夫以佛法之難遇如此,吾輩幸生其際,豈可入寶山而空手乎? 北俱盧洲,壽皆千歲,思衣得衣,思食得食,目不見愁憂之狀,耳不聞争奪之聲。
較之唐虞三代時,猶勝百千倍,自世俗觀之,以為非常之盛世矣。
然猶列于八難〖指不得遇佛、無法聽聞教法的八種障難〗之中者,以其但享癡福(宿生所修,止于癡福),不信三寶,不知出世之法耳(韋馱菩薩,不能感化此洲,故僅曰三洲感應)。
吾是以讀“人其人、火其書”之句〖語出韓愈《原道》〗,而不勝憐憫雲。
法界等圖附後: 四聖 法 界 惟 心 圖 皆由 六凡  ̄ ̄ ̄ ̄ ̄ ̄ ̄ ̄ ̄ 心造 ───────────┐ ┌─────────── 佛為三界大師,四生│ 佛 │ 緣覺者,聞十二因緣 慈父,極天上天下,世出│ │ │而覺,但能自度,不能度 世間,無有尊于佛者。
│ 菩薩 │人者,然已超出三界。
菩薩位中,有十信、│ │ │ 聲聞者,聞聲而修證 十住、十行、十回向、十│ 緣覺 │者也,即須陀洹、斯陀含、 地、等覺,共有五十一階│ │ │阿那含、阿羅漢四種。
級。
│ 聲聞 │ ───────────┘ │ └─────────── ───────────┐ 【心】 ┌─────────── 修十善者,生于天中│ │ │ 愚癡邪見,負債不 受勝妙樂。
三界之内,┌┘┌─┴─┐└┐償者,生畜生中,被人 共有二十八天。
│ │ │ │宰殺,有口難辯。
具五戒者,生于人│ 天 畜生│ 悭貪不施者,生于 道,賢愚不等。
就中德│ │ │ │餓鬼中,積劫不聞水漿 造其極者,為聖人。
│ 人 餓鬼│之名,其苦無量。
阿修羅者,有天之│ │ │ │ 謗無因果,廣造衆 福,而無天之德者也,│修羅 地獄│惡者,生于地獄中,一 有胎卵濕化四種。
│ │日一夜萬死萬生。
──────────┘ └────────── 娑 婆 世 界  ̄ ̄ ̄ ̄ ̄ ̄ ̄ 三千大千 ┌────────┐ 世界。
更從一 者,謂從一四 │ 此釋迦如來所 │ 中千、二中千, 天下、二四天 大 王之土,乃三 包 數至一千,為 下,數至一千,鐵 千大千世界總 于 大千世界。
以 為小千世界。
圍 名也。
積算此 其 三言千,故言 又從一小千、 山 土中,有十萬 外 三千,實則一 二小千,數至 │ 萬四大天下。
│ 大千矣。
一千,為中千 └────────┘ 四 大 天 下  ̄ ̄ ̄ ̄ ̄ ̄ ̄ 南贍部洲,┌──南贍部洲──┐ 此間國土, 共十六大國, 東 西 在天竺國之東 五百中國,十 勝 日月行其腰, 牛 南,為東震旦 萬小國。
天竺 神 中為須彌山, 貨 國,亦名東支 居最中,先佛 洲 頂即忉利天。
洲 那國,言聲名 出世,皆在于 │ │ 文物之邦也。
中。
└──北俱盧洲──┘ 施 經 五 福  ̄ ̄ ̄ ̄ ̄ ̄ ̄ 一者┐ ┌長壽報┐ ┌不殺┐ 二者│ │大富報│ │不盜│ 三者├得┤端正報├由誦者┤和氣├故 四者│ │尊貴報│ │信佛│ 五者┘ └聰明報┘ └覺悟┘ 八 難  ̄ ̄ ̄ 佛前佛後 ┐ 北俱盧洲 │人中難 盲聾喑啞 │ 世智辨聰 ┘ 地獄 ┐ 餓鬼 │三途難 畜生 ┘ 無想天┈┈天中難 下附征事(三則) 龍求齋法 昔有園監,為王守園,池邊得一美果,世所罕有,遂以送王。
王敕園監,日日送來,若不爾者,罪之以死。
園監大恐,呼天訴怨。
池有龍王,化作人形,以金盤盛果,而慰之曰:“爾等勿憂,可将此果獻王。
欲求一願:往昔迦葉佛涅槃後(釋迦如來以前之佛,人壽二萬歲時出者),我與大王同受八關齋法。
王受齋如法,過午不食,故今轉世為王。
我被人勸,過午竟食,以此堕于龍中。
我今還欲得此齋法,廣行勸化。
王若速送來,我當擁護爾國。
不然,吾當使汝土地淹沒。
”而于此時,适當無佛法之候,何處複有八關齋法?王甚愁憂。
時有大臣之父,語其子曰:“吾家堂柱,常放光明,可剖視之。
”子如父言,得經二卷,一是《十二因緣經》,一是《八關齋法》,因獻于王。
王大歡喜,送與龍王。
龍王遂與五百龍子共修齋法,其後命終,皆生忉利天上。
八關齋法: 一不殺生(凡有命者,皆不得殺。
) 二不偷盜(物非己有,不與不取。
) 三不淫欲(在家五戒,唯制邪淫。
受八關日,正淫亦斷。
) 四不妄語(心口如一,了無虛妄。
) 五不飲酒(酒能亂性,飲生諸過。
) 六不著香花鬘,不香塗身(為除貪著,不嚴身首。
) 七不歌舞倡伎,不往觀聽(自作、觀聽,妨亂道心。
倡伎者,琴瑟箫管等。
) 八不坐高廣大床(恐起貪著,及縱恣故。
) 九不非時食(非時而食,心易昏昧。
) 前八名戒,後一名齋。
關者,閉也。
齋者,齊也。
以前八戒,關閉諸惡。
以後一齋,令神清志朗,正念昭彰也。
不非時食者,謂日過中則不食也。
此佛令在家人受出家戒,方便令種出世善根。
以在家人既有妻室,不易斷淫欲。
各有職業,不易不非時食。
故其期止一日一夜,謂從今朝受,至明日天明即滿。
欲數數持,當日日受。
其餘諸戒,皆以盡壽為期。
唯此一戒,以一日一夜為期。
倘能發菩提心,持得清淨,尚能往生西方,何況生天。
若不如法,則成虛名耳。
受時,當請比丘于佛前說之。
若無比丘,則便于佛前自陳受之,無佛對經亦可。
若有比丘,不肯求授,自陳受者,便為慢法慢僧,其利益随其心而劣弱矣。
無論未受戒,及已受五戒,及菩薩戒者,皆可受,以其屬加行戒故。
寫經脫苦(《法苑珠林》) 唐龍朔三年,長安劉公信之嶽母死。
未幾,其妻陳氏亦暴亡,見其母在石門内,備受苦楚,哀告其女曰:“速為吾寫《法華經》一部,庶可免罪。
”言訖,石門閉。
陳氏随蘇,向夫具說,夫因請其妹夫趙師子寫經。
趙以現成寫好《法華經》一部,付劉裝潢,蓋此經本範姓者出錢所寫,而劉實未知也。
未幾,陳氏複夢其母索經,女言已寫,母泣曰:“吾正為此經,轉受其苦。
此經乃範氏所修之福,何得攘之以為功?”覺而詢之,範氏果曾出錢二百。
于是别寫一部,以用供養雲。
[按]揚州有嚴恭者,于陳朝大建初,寫《法華經》流通。
時有宮亭湖廟神,托夢于商,盡将廟中之财,送之嚴處,作寫經用。
又一日,嚴入市買紙,尚少三千文。
忽見市中一人,持三千文來付之曰:“助君買紙。
”言訖不見。
隋末,盜賊至江都,相戒勿犯嚴法華裡,多所全活。
唐末,其家猶寫經不已。
然則經文之當印造,神亦知之矣。
枕經失薦(《感應篇注疏》) 颍上高天佑,同二生應試江甯,聞雞鳴山守源禅師有道,同往叩之。
曰:“二位皆當中,惟高君不能,以誤用《楞嚴經》作枕耳。
”高愕然,良久細思之,方知箧中有《楞嚴》,卧時未曾請出,遂以箧作枕耳。
迨榜發,其言皆驗。
[按]或疑一切書籍,皆當重視,何得獨将佛典推崇?不知文字雖同,而如來之法,普利衆生,一切天龍八部,無不信受奉行,原非泛然書籍可拟。
譬諸天朝敕命,不當與文牒同觀也。
亵慢者如此,則印造者可知。
“創修寺院” [發明]佛法僧三寶,謂之福田,而所以莊嚴供養者,則惟寺與院而已。
無寺院,則無佛像經文,僧尼四衆。
一應禮拜燒香,受持讀誦之福,皆無由種矣。
然則創之修之者,厥功顧不大乎? 《正法念處經》雲:若有衆生,見塔寺僧坊,塗飾修補。
複教他人,修治故塔。
命終生天,其身鮮白,入珊瑚林,共諸天女,五欲自娛。
業盡為人,其身鮮白。
又《法滅盡經》雲:将來劫火起時,曾作伽藍之地,不為火焚。
佛言:“假使有人,費金百千,造成一寺。
有一持戒比丘,曾住其中,受用其宿。
縱令此寺,随為水火所壞,已為不虛施主之恩。
”況寺院告成,因之廣造福德乎! 下附征事(六則) 須達施園(《經律異相》) 舍衛國有大長者,名須達多,欲求勝地,造精舍奉佛。
惟有祇陀太子園,廣八十頃(往時迦葉如來道場亦在此處),林木郁茂,最為佳勝。
往白太子,太子曰:“布金滿園,吾當賣汝。
”須達喜曰:“園屬我矣!”遂運金布地,須臾将滿。
太子曰:“吾戲言耳。
”須達謂:“太子之言,不當有戲。
”堅意買之。
太子不取其金,共以此金,造精舍一千二百所。
捉繩定基之際,舍利弗忽笑。
須達問故,答曰:“汝方于此經營佛宇,而汝将來所受福報之天宮,此刻先已成就。
”因借道眼,與須達觀。
須達大喜,乃問何天最樂。
舍利弗言:“第四兜率天,有彌勒菩薩,現在說法。
”須達言:“吾願生此。
”精舍告成,王及大臣,士庶男女,十八億人,共來迎佛。
世尊入時,放大光明,諸天伎樂,不鼓自鳴,盲聾喑啞,皆得六根具足。
[按]此即祇樹給孤獨園也。
園中之樹,皆祇陀太子所施,故曰祇樹。
須達恒周給孤獨,故曰給孤獨園。
修塔獲果(《出曜經》) 迦葉佛涅槃後,以舍利起七寶塔,歲久塔壞,無人補治。
有一長者,告衆人曰:“佛世難遇,人身難得。
雖得人身,或堕邊地,生邪見家,又遭堕落。
吾等不可失此良緣。
”遂率九萬三千人,共治故塔。
乃同發願:“不堕三途,及八難處。
見釋迦文,初會說法,皆得度脫。
”其後命終,盡生天上。
遇釋迦如來出世,果符宿願。
[按]佛言:“爾時為首者,即瓶沙王是也。
生摩竭提國,見佛得法者,即九萬三千人是也。
” 天人散華(《雜譬喻經》) 昔有四姓家子(天竺國四大姓),為離越(羅漢比丘)作一小房,僅可栖息,複為其作經行之處。
後其人命終,生忉利天,所居宮殿,周匝四千裡。
自知宿因,持華散于離越屋上,自言:“我僅作小泥屋耳,不謂得果如此,是故特來散華也。
(梵語首陀,此雲農夫,即第四姓。
四姓家子,乃種田人也。
) [按]舍利弗見一天人,散華于死屍之上,極其恭敬。
問之,天人曰:“此吾故身也,由在世時,孝養父母,恭敬沙門,廣行衆善,令吾享此天福,故散華耳。
”須臾,又見無數惡鬼,各鞭一死屍。
問之,惡鬼曰:“此吾故身也,由其前世殺生、偷盜、邪淫、妄語、忤逆二親、毀謗三寶,令吾今日備受衆苦,是故鞭耳。
”然則離越之屋,宜其有香華散于上也。
同為夫婦(《雜寶藏經》) 舍衛國有一長者,建造塔寺,命終生天。
其後妻因憶夫,常掃其夫所造之寺。
一日,其夫遙語之曰:“我是汝夫,以造寺功德,得生天上,見汝憶我,故特下來。
奈人身臭穢,不可複近。
汝欲複為我妻,勤供佛僧,修掃塔寺,願生我天。
”婦如其言,命終之後,果生彼天,複為夫婦,同來見佛。
佛為說法,得須陀洹果(七生天上,七來人間,便斷生死)。
[按]經雲:“掃僧坊一閻浮提,不如掃佛塔一手掌。
”然則掃塔之功,亦大矣。
難為夫婦(《分别功德論》) 舍衛城中有夫婦二人,敬信三寶,無有子息。
其婦早亡,生忉利天為天女,端正無比。
因念世人誰堪為我夫,即以天眼觀,見故夫出家年老,日日掃除塔廟。
遂以光明,照夫令見,勉以精進升天,還為吾夫。
其夫因婦生天,倍加精進。
天女複來見雲:“君德轉勝于我,我不能得君為夫矣!”比丘聞已,愈加勇猛,遂成羅漢。
[按]福業相等,方為夫婦。
可見婦人之從夫為榮辱,皆自己之宿業使然也。
舍宅為寺(《金湯編》) 宋範仲淹,字希文,廣修衆善,笃信佛法。
凡所莅守之地,必造寺度僧,興崇三寶。
與琅琊覺禅師、薦福古禅師最厚。
初讀書長白山,于寺中得窖金,覆之不取,及貴,語僧出金修寺。
又嘗宣撫河東,得故經一卷,名《十六羅漢因果頌》,公為之序,授沙門慧喆流通。
晚年以所居宅,改為天平寺,延浮山遠禅師居之。
(蘇州府學,亦其所舍。
)仁宗朝,累官樞密,參知政事。
追封楚國公,谥文正,子孫簪纓不絕。
[按]家舍田園,不過暫時逆旅,樂得以之修福。
晉鎮西将軍謝尚,因父鲲之夢而免難,永和四年,舍宅為莊嚴寺(出《建康錄》)。
中書令王坦之,舍其園為安樂寺(見《搜神記》)。
刺史陶範,于太元初,舍宅為西林寺(出《晉書》)。
李子約,歲饑設粥,全活數萬,後舍其屋宇為佛寺(見《法喜志》)。
王摩诘,以喪母,表請辋(wǎng)川之地為佛寺。
白樂天、王介甫,亦皆以所居,施為梵刹(各見本傳)。
較之後世刻剝他财,經營大廈,甘為不肖子孫拆毀,不舍分文修福者,不啻神龍之于蝘(yǎn)蜓(tíng)〖一種爬行動物〗矣! “舍藥材以拯疾苦” [發明]閻浮提中,共有萬種樹,八千種草,七百四十種雜藥,四十三種雜香,百二十一種寶,皆足以濟人。
而于疾苦尤急者,則惟藥材耳。
以藥濟人,舍也。
以方給人,亦舍也。
貧人不與計利,舍也。
勸人不賣假藥,亦舍也。
舍之為術多矣,存乎拯之之心耳。
末世之疾病,漸漸增添。
末世之良藥,亦漸漸減少。
且如小兒痘疹,生于晉魏以後。
箭風之病,起于順治末年。
近時初生嬰兒,多生螳螂子于兩腮,剖而去之,兒方飲乳得生,否則一兩日辄死。
此餘成童以前,所未嘗有也。
萬年以前,水味之厚,同于乳酪。
耆婆(天竺國之王子,醫中之聖也)在時,猶有藥王樹一本,能照見人肺腑。
有明之世,上品人參,多成形像,其價止與白金相等。
今則價高四五倍,而色味反不如矣。
将來五千年後,人壽二十歲時,疾疫災起,死亡積野,過七月零七日,其災方熄。
此時尚無甘蔗糖鹽之類,而況參苓桂附乎。
《婆沙論》雲:若以一阿梨勒果(不必專用此果,特偶舉之耳),奉施病僧,于當來世中,決不遇疾疫災。
疾苦之生,非生于生之日,必有所由生。
《大方廣總持經》雲:以惡眼視發菩提心人,故得無眼報。
以惡口謗發菩提心人,故得無舌報。
《梁忏》雲:為人喑啞,謗毀人故。
為人短小,輕蔑人故。
為人醜黑,遮佛光明故。
身生惡瘡,鞭撻衆生故。
《法華經》雲:水腫幹痟〖痟(xiāo),酸痛〗,疥癞癰疽,如是等病,此人夙生,謗斯經故,獲罪如是。
可知有一種病,必有一種緻病之由。
施舍藥材,救于已病之後。
勸其不造惡業,救于未病之先。
一是聽訟猶人,一是使民無訟。
〖《論語顔淵篇》:“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
”〗并行不悖,可也。
下附征事(二則) 多劫無病(《付法藏經》) 薄拘羅尊者,于毗婆屍佛出世時(此過去莊嚴劫中第九百九十八尊佛),本一貧人。
見一比丘患頭痛,發至誠心,以一阿梨勒果施之,其病頓愈。
由是九十一劫以來(即人壽一增一減之小劫),在天上人中,常無病苦。
[按]在俗之人,當年老疾病時,尚有妻孥奉養。
獨有僧尼卧病,則所求阙絕,舉目無親,最為凄慘。
所以經言供養病僧,其福最大也。
瘡發人言(出《漢書》及《水忏緣起》) 漢景帝時,七國驕恣,吳王且有反謀。
晁錯慮其為變,勸帝稍削其地。
七國聞之,遂反。
帝憂懼,方議征讨,而吳相袁盎,與錯有隙,乘機勸帝誅錯,遂腰斬之于東市。
仆射鄧公,上書訟冤,帝始大悔,然已無及。
至唐懿宗朝,有悟達國師者,未顯之日,與一僧邂逅于京師。
其僧有惡疾,衆共惡之,而悟達禮遇有加,略無厭色。
後分袂(mèi)〖道别〗時,僧感其意,乃囑曰:“子後有難,可往西蜀彭州茶隴山相尋,其山有二松為志。
”悟達居長安,德望日著,懿宗禮為國師,賜沉香座,恩寵日隆。
忽生人面瘡于膝,眉目口齒畢備,飲啖無異于人,痛苦萬狀,良醫莫識。
忽思及病僧語,徑往茶隴山。
到已薄暮,四顧彷徨,遙望煙雲間有二松,遂趨之。
見僧果在,告以所苦。
僧曰:“無傷也,岩下有泉,翌旦濯之,當即愈耳。
”黎明,童子引至泉所。
方掬水間,瘡即大呼曰:“未可洗,我尚有宿因欲說。
師博及古今,曾讀《西漢書》所載袁盎殺晁錯事乎?”師曰:“曾讀。
”瘡曰:“師即袁盎,我即晁錯。
腰斬東市,其冤何如?吾累世求報,而公十世為高僧,精嚴戒律,欲報無由。
今受人主寵遇,利名心起,于德有虧,故能相報。
既蒙迦諾迦尊者,洗我以三昧水,不複與汝為怨矣。
”悟達聞而凜然,即握水洗之,其痛徹骨,絕而複蘇,瘡因平複。
今相傳《水忏》三卷,乃師瘡愈後,所述為忏法也。
[按]迦諾迦者,世尊弟子羅漢也。
國師相與時,但見為病僧耳,烏知其為異人哉!迦諾迦之号,反因瘡所言而知之。
此種業報,夫豈世間之藥所可療治乎? 謹将大醫王,澤及後世之藥,錄出各種神方于後: △預絕惡瘡瘋癞神方:居官不妄笞人,不鞭撻奴婢,不毆撲異類,不以穢手觸經書,布施膏藥,不鄙厭身生惡瘡者。
△預絕盲聾喑啞神方:不欺盲聾喑啞人,流通佛語,施香燈油,不視淫殺之事,不窺人于隐密,不以惡眼視父母、師長、僧尼,明目之人不習蔔筮以妨瞽者之業,不遮閉禽獸之目,不聽妻妾之谮以疏父母,不聽信邪說,不竊聽人隐亵事,不信人死斷滅無有應報,不謗三寶,不竊議君親師長,不以利口颠倒是非。
△預絕虛痨怯弱神方:事親服勞不倦,禮拜三寶,周給病僧,能代病者之勞,不盡奴婢及下賤人力,能節耕牛乘馬之力。
△預絕短命夭折神方:孝養父母,戒殺放生,不畜豬羊雞凫〖凫(fú),野鴨〗等物,不造殺生器皿,勸屠人、庖人、打鳥人等改業,印施戒殺放生因果善書,醫道不精不敢應世。
△預絕妻子離散神方:不毀鳥巢,不掘獸穴,不捕蟋蟀。
△預絕牢獄閉系神方:不輕訟,不籠閉鳥獸,不畜蟋蟀,不造刑具,不造豬欄、鳥籠及關閉蟲魚之物。
△預絕貧窮苦楚神方:養親不敢計所費,齋供僧尼,周恤親黨,布施貧窮,貧人不與計利,不拒假貸〖借貸〗,不取非分财物。
△預絕容貌醜陋神方:事親有婉容,和顔奉尊長,塑畫佛像,修補佛像,施香燈油,勸人息訟,謙恭接物,不以暴怒淩人,不鄙笑六根不具之人。
△預絕愚癡邪見神方:尊信三寶,敬惜字紙,崇重師傅,受持讀誦大乘經典,親近有德高僧,發明三世因果之說,删削謗佛之書,誨人不倦,不輕鄙無智之人。
以上各項,俱兼自作、教他作及贊歎随喜作。
“施茶水以解渴煩” [發明]人知饑足以喪身,不知渴亦足以緻病。
少壯者猶可,而在年高者猶甚。
無疾者猶可,而在多病者猶甚。
地近者猶可,而在長途者猶甚。
和煦時猶可,而在大寒大暑猶甚。
古人雲:“勿以善小而不為。
”施茶必居其一矣。
下附征事(兩則) 施水福報(《百緣經》) 舍衛城中,有一長者,财寶無量。
婦生一子,端正殊妙,不飲母乳,齒間自然有八功德水,以用資養。
年長出家,名耶奢密多,成阿羅漢。
比丘問其宿緣,佛言:“迦葉佛時,有一長者,出家入道,不能精勤,又複重病。
醫教之食酥,夜間藥發熱渴,求水不得,趨至河濱,河水複竭,備經艱苦。
明旦語師,師言:‘汝遭此苦,狀似餓鬼,汝今可取我瓶中水去。
’比丘如命而往,瓶中水亦竭。
心大憂懼,自謂必堕餓鬼。
因見迦葉佛,至心忏悔。
佛言:‘汝今可于衆僧之中,行好淨水,可得脫此餓鬼之身。
’聞已歡喜,便于僧中常給淨水,經二萬年,即便命終(迦葉佛時,此間人壽二萬歲)。
故在所生處,齒間常有清淨八功德水。
今複遇我,出家得道。
” [按]餓鬼道中,積劫不聞水漿之名。
非無水也,身雖生于河濱,而其不聞者如故也。
不遇迦葉如來,安能轉禍為福耶? 以水賣貧(《賢愚因緣經》) 阿槃提國,有一長者,赀财甚富。
家有賤婢,衣不蔽形,食鮮充口,時被鞭撻,求死不得。
一日持瓶,詣河取水,舉聲大哭。
佛弟子迦旃延,憐而告曰:“汝若厭貧,何不賣之?”老婢答言:“誰買貧者?”迦旃延曰:“貧實可賣。
”婢問:“賣貧若何?”曰:“汝欲賣貧,當一一信受吾語。
可先洗瓶,以瓶水布施于僧。
”婢言:“瓶是主人之物,如何可施?”師曰:“瓶雖非汝物,瓶中之水,汝獨無分耶?”婢意開悟,乃持瓶施水。
師親自受水,授以三歸五戒,複教以念佛。
是夜,老婢遂命終于主人室内。
明日主人見之,怒甚,投屍寒林。
其神生于忉利天宮,遙見故身,遂與天中眷屬,散華其上。
[按]既知布施可以賣貧,即知禮佛可以賣賤,放生可以賣短命,參學可以賣愚癡矣。
有智之人,一聞便當千悟,安在世間之逆境,不可一一賣之乎? “或買物而放生” [發明]王法之治罪人也,不能加于殺戮之外。
父母之愛子女也,不能加于生全之外。
可知天下之最惡者,唯殺生;而天下之最善者,唯放生矣。
夫禽獸與人,形體雖異,而知覺實同。
觀彼被執之時,驚走哀鳴,逾垣登屋。
與吾人類,當王難捕戮之時,父母彷徨莫措,妻孥投死無門,異乎不異?觀彼臨刑之際,割一雞,則衆雞驚啼;屠一豕,則群豕不食。
與吾人類當劫掠屠城之際,親見父母傷殘,目擊妻孥支解,異乎不異?觀彼宰割之候,或五髒已刳,而口猶吐氣;或咽喉既斷,而眼未朦胧。
與吾人類當臨欲命終之候,痛苦欠伸,點頭熟視,異乎不異?于此忍心殺之,其恨何如?于此買而放之,其感又何如? 放生不可有常期,恐人因吾買放,反緻購求物類也。
放生不當有常所,恐人伺吾放後,旋複盜取也。
放生不必拘常物,不論物命大小,悉宜救濟也。
吾昆放生會,唯清涼庵最善。
由其創始之時,善友先捐百金,貯之典鋪,每月收其息以放生。
而于會期四五日前,又各分小單于與社之友,屆期零星攢湊,并不獨藉乎典息。
此所以久行而不替也。
舉會之日,各誦《華嚴經》五卷,香燭薪水之資,三人為之均任,尤屬衆擎易舉。
他處可以為法。
下附征事(六則) 放豚放兒(《法苑珠林》) 晉杜永平,梓潼涪人也,家巨富。
有子十歲,名天保,甚愛念之,太元三年暴亡。
未幾,家中母豬生五子,一最肥,将殺以饋官禮。
有一比丘,忽謂杜曰:“此豚,是君兒也,何相去百餘日,而遂忘耶?”言訖,但聞香氣累日。
遂放此豚,憐而養之。
[按]佛言:有生之屬,或多宿世父母六親。
儒者不察,以為何忍作此種想。
獨不念作此種想,猶且不忍,豈其殺之而食,反可忍耶?一言以蔽之,曰:弗思耳。
賣豬賣子(《冥報記》) 隋大業八年,宜州皇甫遷,曾竊母錢六十文,母索錢不得,舉家盡遭鞭撻。
明年遷亡,托胎其家豬腹中,豬稍長,賣于遠村社主家,得錢六百文。
是夜,其妻方睡,即夢豬雲:“吾是汝夫,為取母錢六十,累合家拷打,罰為豬,不意被汝賣去,幸速贖我,稍遲,則被宰矣。
”妻覺,猶不甚信,少頃睡去,複夢如初,其情轉迫。
乃披衣叩姑門,而姑坐起已久,各述所夢而同。
時已半夜,而社主尚遠三十裡。
其母恐不肯贖,乃以錢一千二百文,命長男并遷之子同往。
社主因社期已迫,堅拒不允。
乘夜仰有勢力者強贖之,社主乃放豬歸。
道經曠野,兄語豬雲:“審是吾弟,可先行。
”豬即先行到家。
其後鄰裡共為嘲笑,子女恥之,乃私告曰:“吾父如此,累兒女何以見人?父向與徐某甚厚,盍往其家,吾等送食可也。
”豬聞之,涕淚交流,搖尾竟往徐家,相去四十裡。
大業十一年,豬遂死于其處。
[按]改頭換面,一家俱不識矣,所以六親畢竟是空。
救羊救女(《法苑珠林》) 唐長安風俗,每過元日,遞相設宴。
有筆賈趙大,次當設席。
其日賓至,見其碓上有汲水繩縛一童女,年可十三四,身穿青裙白衫,泣告客曰:“吾乃主人女也,往年盜父母百錢,欲買脂粉,未及而死。
其錢現在廚房西北隅壁孔内,今罰我為羊。
”言訖,客谛視之,乃一青羊而白頭者也,驚告主人。
主人問其形貌,宛如亡女,死二年矣。
急索廚中,錢猶在焉。
于是送羊于僧舍,而合門齋戒。
[按]錢猶具在,而苦報已償,不幾枉自受罪乎?“萬般将不去,唯有業随身”,尤信。
鞭馬鞭親(《冥報拾遺》) 唐并州文水縣李信,為隆政府衛士。
顯慶某年冬,乘赤骥馬,并帶骥駒一匹,随例往朔州赴蕃。
時風雪嚴凝,行十餘裡,馬不能進。
信鞭之數十,馬遂作人語,謂信曰:“我是汝母,為生前背汝父,将石餘米付幼女,故今獲報。
此駒即汝妹也,亦為償債耳。
”信聞之,不勝悲泣,乃躬負鞍辔(pèi),告之曰:“信是我母,當自行歸家。
”馬遂前行至家。
信兄弟乃别作廠室養飼,有同事母,常為其齋僧禮忏,合門精進修持。
時工部侍郎溫無隐、岐州司法張金停,俱以丁艱〖為父母服喪〗在家,聞而駭異,就家詢之,見馬猶在雲。
[按]财物之可通融者,無如夫妻子女,乃猶毫不假借如此。
然則世之偏憎偏愛,而私為厚薄者,可為寒心。
曹翰宿因(《現果随錄》) 蘇州劉玉受,諱錫元,萬曆壬子秋,為貴州房考官,道經湖廣,夢一長面偉人告曰:“吾宋将曹翰也,前在唐朝為商,偶過一寺,見法師講經,發心設齋一供,随複聽經半日。
以此善因,世為小吏,從不失官。
至宋為偏将軍,即曹翰也,攻江州不下,怒屠其城,因此殺業,世世為豬,以償所殺。
往歲,曾為豬于君之佃戶家,蒙君憐而活之。
今君泊舟之所,即我将來被殺處。
明日第一受宰者,即我也。
有緣相遇,幸垂哀救。
”劉驚覺,窺泊舟之所,果屠門也。
頃之,擡出一豬,呼聲動地,劉遂贖之。
[按]此豬放之阊門放生堂中,呼曹翰即應,萬人目擊。
救物同登(《廣慈編》) 會稽陶石梁,與張芝亭,過大善寺,放膳魚數萬。
其秋陶夢神曰:“汝未該中,因放生,早一科。
”榜發而驗。
因曰:“事賴芝亭贊成,奈何功獨歸吾?”數日,南京錄至,張亦中式。
[按]明末,蜀士有劉道貞者,曾作戒殺文勸世。
辛酉七月,其友夢至文昌殿,帝君揭一紙示之曰:“此劉生戒殺文也,今科中矣。
”寤而語劉,不信。
榜發,果如其言。
然則欲向青雲路者,可以知所适從矣。
“或持齋而戒殺” [發明]勸人戒殺,猶或相信。
若言持齋,未有不以為迂矣。
不知天下唯其有食肉之人,所以有殺生之人。
亦唯其有殺生之人,所以有食肉之人。
二者相為勾引。
世人隻緣習見習聞,所以不知不覺。
假令每日天将曉時,各得神通天眼,親見無量無邊屠戶,手執利刀,将一切豬羊牛犬,捆縛在地,加以極刑。
爾時一切物類,大聲疾呼,魂飛魄戰,号天而天不賜梯,掉地而地不借孔。
瞬息之間,尖刀盡斷其喉。
瞬息之間,尖刀盡入其腹。
瞬息之間,熱血盡從刀縫噴出。
瞬息之間,沸湯盡從刀縫注入。
由是注目則如熱釘烙眼,注背則如沸鐵澆身,注舌則如烊銅灌口,注腹則如滾錫纏腰。
此時一切物類,因痛極而緊閉其目,因痛極而漸低其聲,因痛極而百骸俱為伸縮,因痛極而五髒盡若牽抽。
俄而閻浮世界,幾萬萬生靈,頭足異處,骨肉星羅。
積其屍,可以過高山之頂。
收其血,可以赤江水之流。
覽其狀,慘于城郭之新屠。
聽其聲,迅于雷霆之震烈。
如是所造無量兇惡,其端皆為吾等食肉所緻。
然則食肉之招報,亦不小矣!萬一此種物類,宿世曾為吾之六親,将若之何?曾為吾之眷屬,将若之何?不然,未來世中,或為吾之六親眷屬,将若之何?更不然,吾之他生後世,同于此種物類,或吾六親眷屬之他生後世,同于此種物類,又若之何?諺雲:“一日持齋,天下殺生無我分。
”若一日不持齋,則天下殺生有我分矣,可不懼哉? 據經典所雲,将來過六千年後,人壽十歲時,有刀兵災至。
一切衆生,自相殺害,地所生草,利如鋒刃,觸之即死。
過七日七夜,其患方除。
佛言:從饑馑、刀兵死者,皆入惡道。
從疾疫死者,多生天上。
何以故?以有疾病時,但相慰問,無有毒害屠殺,及相争相奪之心故。
《婆沙論》雲:若一日一夜持不殺戒,當于來世中,決不遇刀兵災。
下附征事(九則) 怨親颠倒(《法句喻經》) 舍衛國有婆羅門,富而悭貪,每逢食時,堅閉其戶。
一日烹雞作馔,夫婦同食,中間夾坐一小兒,數取雞肉納小兒口中。
佛知此人,夙福應度,乃化作沙門,現其人前。
婆羅門見而怒曰:“道人無恥,何為至此?”沙門曰:“卿自愚癡,殺父娶母,供養怨家,如何反謂道人無恥?”婆羅門問故,沙門曰:“案上雞者,是卿前世之父,以悭貪故,常堕雞中。
此小兒者,往作羅刹,宿生常被其害,以卿夙業未盡,又欲來相害耳。
今此妻者,乃卿前世之母,以恩愛深固,還作汝妻。
此種輪轉,愚人不知,惟有道人,了了皆見。
”佛于是即現威神,令識宿命。
婆羅門忏悔受戒,佛為說法,得須陀洹道。
[按]都提之父,作狗于其子之家,盜取盤中食(詳《中阿含經》)。
旃檀之父,乞丐至于子之門,被阍人毆折一臂(詳《經律異相》)。
世間極駭異之事,正世間極平常之事。
所以一切有命之物,概不可殺。
餓狗示報(《冥祥記》) 劉宋沙門竺慧,新野人,住江陵四層寺,永初二年卒,弟子為設七日齋供。
圓滿之夕,有僧道賢,見慧在房前,衣服不異平時,謂賢曰:“君猶不能斷食肉乎?吾正坐食肉〖坐,因某事而獲罪〗,生于餓狗地獄。
”道賢懼,未及答。
慧複言:“君若不信,試看我背後。
”乃回背示賢。
見三黃狗,形半似驢,眼光如炬,有齧慧之狀。
賢驚呼,其形遂滅。
[按]在俗之人,尚當堅持齋戒,況号為衲子,而猶如是乎?其得現形以垂炯戒者,未始非七日齋供之力也。
一錢薦帝(《隋唐紀事》) 周武帝,好食雞卵。
時有名拔虎者,為監膳儀司,有寵。
至隋文帝時,猶為監膳。
開皇八年,暴死,因胸前暖,未即殓。
過三日,忽蘇雲:“吾欲面至尊,為武帝傳說。
”文帝知之,即召
雖有至道,弗學不知其善。
天下最易失者人身,至難聞者佛法。
如來不出世,則天上人間皆如長夜。
不特庸流局于所見,即儒者亦囿于所聞。
仰首觀天,以為止此日月,而不知有微塵之刹土。
以為厥初生民,始于盤古,不知曠劫以來,閱曆無邊劫數。
天帝、天仙,以為至尊無對矣,不知輪回六道,尚等凡夫。
身死之後,以為形滅神消矣,不知一點靈光,生生不昧。
父母眷屬,身殁之後,遂謂無可如何,豈知得此法門,縱經千生萬劫,自有酬償之道。
善士坎坷,惡人得志,即謂天道難憑,豈知宿業所招,纖毫未爽。
大矣哉!如來之教典,真所謂渡海之慈航,幽途之寶炬,嬰兒之乳母,而兇歲之稻粱也。
宜阿難結集之時,梵王、帝釋皆執持幡蓋,四大天王皆捧持高座之四足也,豈世間之書籍可仿佛其萬一乎?印之造之,其容已乎? 世尊于無量劫前,為求佛法,亡身舍命。
有時為一句一偈,或捐王位,或棄妻子,無所不至。
夫固以甘露法門,不能常有于世耳。
世俗不知,往往輕視佛典,豈知二三千年後,欲求片紙隻字,而不可得乎?《法滅盡經》雲:“法欲滅時,比丘所服袈裟,自然變白。
”況三藏教典乎?(《楞嚴經》最先去,《彌陀經》最後去。
)自此以後,當過八百八十萬六千餘年(前八百四十萬六千餘年,當在第九小劫内算;後四十萬年,當在第十小劫内算),而後彌勒菩薩從兜率天宮,下生成佛,此間方有佛法(賢劫中第五佛)。
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共四小劫,皆無有佛。
(人壽一減一增,為一小劫。
每一小劫,計一千六百八十萬年。
)至第十五小劫,獅子佛出世後,相繼成佛者,共有九百九十三尊,可稱最盛。
而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四小劫又無有佛。
迨二十小劫,樓至如來出世後(即韋馱菩薩),而後千佛之數方滿,娑婆世界亦壞矣。
自是以後,複經六十小劫(二十小劫世界壞,二十小劫世界空,又二十小劫,未來星宿劫之世界複成),方有日光如來出世(此未來星宿劫第一尊佛)。
夫以佛法之難遇如此,吾輩幸生其際,豈可入寶山而空手乎? 北俱盧洲,壽皆千歲,思衣得衣,思食得食,目不見愁憂之狀,耳不聞争奪之聲。
較之唐虞三代時,猶勝百千倍,自世俗觀之,以為非常之盛世矣。
然猶列于八難〖指不得遇佛、無法聽聞教法的八種障難〗之中者,以其但享癡福(宿生所修,止于癡福),不信三寶,不知出世之法耳(韋馱菩薩,不能感化此洲,故僅曰三洲感應)。
吾是以讀“人其人、火其書”之句〖語出韓愈《原道》〗,而不勝憐憫雲。
法界等圖附後: 四聖 法 界 惟 心 圖 皆由 六凡  ̄ ̄ ̄ ̄ ̄ ̄ ̄ ̄ ̄ 心造 ───────────┐ ┌─────────── 佛為三界大師,四生│ 佛 │ 緣覺者,聞十二因緣 慈父,極天上天下,世出│ │ │而覺,但能自度,不能度 世間,無有尊于佛者。
│ 菩薩 │人者,然已超出三界。
菩薩位中,有十信、│ │ │ 聲聞者,聞聲而修證 十住、十行、十回向、十│ 緣覺 │者也,即須陀洹、斯陀含、 地、等覺,共有五十一階│ │ │阿那含、阿羅漢四種。
級。
│ 聲聞 │ ───────────┘ │ └─────────── ───────────┐ 【心】 ┌─────────── 修十善者,生于天中│ │ │ 愚癡邪見,負債不 受勝妙樂。
三界之内,┌┘┌─┴─┐└┐償者,生畜生中,被人 共有二十八天。
│ │ │ │宰殺,有口難辯。
具五戒者,生于人│ 天 畜生│ 悭貪不施者,生于 道,賢愚不等。
就中德│ │ │ │餓鬼中,積劫不聞水漿 造其極者,為聖人。
│ 人 餓鬼│之名,其苦無量。
阿修羅者,有天之│ │ │ │ 謗無因果,廣造衆 福,而無天之德者也,│修羅 地獄│惡者,生于地獄中,一 有胎卵濕化四種。
│ │日一夜萬死萬生。
──────────┘ └────────── 娑 婆 世 界  ̄ ̄ ̄ ̄ ̄ ̄ ̄ 三千大千 ┌────────┐ 世界。
更從一 者,謂從一四 │ 此釋迦如來所 │ 中千、二中千, 天下、二四天 大 王之土,乃三 包 數至一千,為 下,數至一千,鐵 千大千世界總 于 大千世界。
以 為小千世界。
圍 名也。
積算此 其 三言千,故言 又從一小千、 山 土中,有十萬 外 三千,實則一 二小千,數至 │ 萬四大天下。
│ 大千矣。
一千,為中千 └────────┘ 四 大 天 下  ̄ ̄ ̄ ̄ ̄ ̄ ̄ 南贍部洲,┌──南贍部洲──┐ 此間國土, 共十六大國, 東 西 在天竺國之東 五百中國,十 勝 日月行其腰, 牛 南,為東震旦 萬小國。
天竺 神 中為須彌山, 貨 國,亦名東支 居最中,先佛 洲 頂即忉利天。
洲 那國,言聲名 出世,皆在于 │ │ 文物之邦也。
中。
└──北俱盧洲──┘ 施 經 五 福  ̄ ̄ ̄ ̄ ̄ ̄ ̄ 一者┐ ┌長壽報┐ ┌不殺┐ 二者│ │大富報│ │不盜│ 三者├得┤端正報├由誦者┤和氣├故 四者│ │尊貴報│ │信佛│ 五者┘ └聰明報┘ └覺悟┘ 八 難  ̄ ̄ ̄ 佛前佛後 ┐ 北俱盧洲 │人中難 盲聾喑啞 │ 世智辨聰 ┘ 地獄 ┐ 餓鬼 │三途難 畜生 ┘ 無想天┈┈天中難 下附征事(三則) 龍求齋法 昔有園監,為王守園,池邊得一美果,世所罕有,遂以送王。
王敕園監,日日送來,若不爾者,罪之以死。
園監大恐,呼天訴怨。
池有龍王,化作人形,以金盤盛果,而慰之曰:“爾等勿憂,可将此果獻王。
欲求一願:往昔迦葉佛涅槃後(釋迦如來以前之佛,人壽二萬歲時出者),我與大王同受八關齋法。
王受齋如法,過午不食,故今轉世為王。
我被人勸,過午竟食,以此堕于龍中。
我今還欲得此齋法,廣行勸化。
王若速送來,我當擁護爾國。
不然,吾當使汝土地淹沒。
”而于此時,适當無佛法之候,何處複有八關齋法?王甚愁憂。
時有大臣之父,語其子曰:“吾家堂柱,常放光明,可剖視之。
”子如父言,得經二卷,一是《十二因緣經》,一是《八關齋法》,因獻于王。
王大歡喜,送與龍王。
龍王遂與五百龍子共修齋法,其後命終,皆生忉利天上。
八關齋法: 一不殺生(凡有命者,皆不得殺。
) 二不偷盜(物非己有,不與不取。
) 三不淫欲(在家五戒,唯制邪淫。
受八關日,正淫亦斷。
) 四不妄語(心口如一,了無虛妄。
) 五不飲酒(酒能亂性,飲生諸過。
) 六不著香花鬘,不香塗身(為除貪著,不嚴身首。
) 七不歌舞倡伎,不往觀聽(自作、觀聽,妨亂道心。
倡伎者,琴瑟箫管等。
) 八不坐高廣大床(恐起貪著,及縱恣故。
) 九不非時食(非時而食,心易昏昧。
) 前八名戒,後一名齋。
關者,閉也。
齋者,齊也。
以前八戒,關閉諸惡。
以後一齋,令神清志朗,正念昭彰也。
不非時食者,謂日過中則不食也。
此佛令在家人受出家戒,方便令種出世善根。
以在家人既有妻室,不易斷淫欲。
各有職業,不易不非時食。
故其期止一日一夜,謂從今朝受,至明日天明即滿。
欲數數持,當日日受。
其餘諸戒,皆以盡壽為期。
唯此一戒,以一日一夜為期。
倘能發菩提心,持得清淨,尚能往生西方,何況生天。
若不如法,則成虛名耳。
受時,當請比丘于佛前說之。
若無比丘,則便于佛前自陳受之,無佛對經亦可。
若有比丘,不肯求授,自陳受者,便為慢法慢僧,其利益随其心而劣弱矣。
無論未受戒,及已受五戒,及菩薩戒者,皆可受,以其屬加行戒故。
寫經脫苦(《法苑珠林》) 唐龍朔三年,長安劉公信之嶽母死。
未幾,其妻陳氏亦暴亡,見其母在石門内,備受苦楚,哀告其女曰:“速為吾寫《法華經》一部,庶可免罪。
”言訖,石門閉。
陳氏随蘇,向夫具說,夫因請其妹夫趙師子寫經。
趙以現成寫好《法華經》一部,付劉裝潢,蓋此經本範姓者出錢所寫,而劉實未知也。
未幾,陳氏複夢其母索經,女言已寫,母泣曰:“吾正為此經,轉受其苦。
此經乃範氏所修之福,何得攘之以為功?”覺而詢之,範氏果曾出錢二百。
于是别寫一部,以用供養雲。
[按]揚州有嚴恭者,于陳朝大建初,寫《法華經》流通。
時有宮亭湖廟神,托夢于商,盡将廟中之财,送之嚴處,作寫經用。
又一日,嚴入市買紙,尚少三千文。
忽見市中一人,持三千文來付之曰:“助君買紙。
”言訖不見。
隋末,盜賊至江都,相戒勿犯嚴法華裡,多所全活。
唐末,其家猶寫經不已。
然則經文之當印造,神亦知之矣。
枕經失薦(《感應篇注疏》) 颍上高天佑,同二生應試江甯,聞雞鳴山守源禅師有道,同往叩之。
曰:“二位皆當中,惟高君不能,以誤用《楞嚴經》作枕耳。
”高愕然,良久細思之,方知箧中有《楞嚴》,卧時未曾請出,遂以箧作枕耳。
迨榜發,其言皆驗。
[按]或疑一切書籍,皆當重視,何得獨将佛典推崇?不知文字雖同,而如來之法,普利衆生,一切天龍八部,無不信受奉行,原非泛然書籍可拟。
譬諸天朝敕命,不當與文牒同觀也。
亵慢者如此,則印造者可知。
“創修寺院” [發明]佛法僧三寶,謂之福田,而所以莊嚴供養者,則惟寺與院而已。
無寺院,則無佛像經文,僧尼四衆。
一應禮拜燒香,受持讀誦之福,皆無由種矣。
然則創之修之者,厥功顧不大乎? 《正法念處經》雲:若有衆生,見塔寺僧坊,塗飾修補。
複教他人,修治故塔。
命終生天,其身鮮白,入珊瑚林,共諸天女,五欲自娛。
業盡為人,其身鮮白。
又《法滅盡經》雲:将來劫火起時,曾作伽藍之地,不為火焚。
佛言:“假使有人,費金百千,造成一寺。
有一持戒比丘,曾住其中,受用其宿。
縱令此寺,随為水火所壞,已為不虛施主之恩。
”況寺院告成,因之廣造福德乎! 下附征事(六則) 須達施園(《經律異相》) 舍衛國有大長者,名須達多,欲求勝地,造精舍奉佛。
惟有祇陀太子園,廣八十頃(往時迦葉如來道場亦在此處),林木郁茂,最為佳勝。
往白太子,太子曰:“布金滿園,吾當賣汝。
”須達喜曰:“園屬我矣!”遂運金布地,須臾将滿。
太子曰:“吾戲言耳。
”須達謂:“太子之言,不當有戲。
”堅意買之。
太子不取其金,共以此金,造精舍一千二百所。
捉繩定基之際,舍利弗忽笑。
須達問故,答曰:“汝方于此經營佛宇,而汝将來所受福報之天宮,此刻先已成就。
”因借道眼,與須達觀。
須達大喜,乃問何天最樂。
舍利弗言:“第四兜率天,有彌勒菩薩,現在說法。
”須達言:“吾願生此。
”精舍告成,王及大臣,士庶男女,十八億人,共來迎佛。
世尊入時,放大光明,諸天伎樂,不鼓自鳴,盲聾喑啞,皆得六根具足。
[按]此即祇樹給孤獨園也。
園中之樹,皆祇陀太子所施,故曰祇樹。
須達恒周給孤獨,故曰給孤獨園。
修塔獲果(《出曜經》) 迦葉佛涅槃後,以舍利起七寶塔,歲久塔壞,無人補治。
有一長者,告衆人曰:“佛世難遇,人身難得。
雖得人身,或堕邊地,生邪見家,又遭堕落。
吾等不可失此良緣。
”遂率九萬三千人,共治故塔。
乃同發願:“不堕三途,及八難處。
見釋迦文,初會說法,皆得度脫。
”其後命終,盡生天上。
遇釋迦如來出世,果符宿願。
[按]佛言:“爾時為首者,即瓶沙王是也。
生摩竭提國,見佛得法者,即九萬三千人是也。
” 天人散華(《雜譬喻經》) 昔有四姓家子(天竺國四大姓),為離越(羅漢比丘)作一小房,僅可栖息,複為其作經行之處。
後其人命終,生忉利天,所居宮殿,周匝四千裡。
自知宿因,持華散于離越屋上,自言:“我僅作小泥屋耳,不謂得果如此,是故特來散華也。
(梵語首陀,此雲農夫,即第四姓。
四姓家子,乃種田人也。
) [按]舍利弗見一天人,散華于死屍之上,極其恭敬。
問之,天人曰:“此吾故身也,由在世時,孝養父母,恭敬沙門,廣行衆善,令吾享此天福,故散華耳。
”須臾,又見無數惡鬼,各鞭一死屍。
問之,惡鬼曰:“此吾故身也,由其前世殺生、偷盜、邪淫、妄語、忤逆二親、毀謗三寶,令吾今日備受衆苦,是故鞭耳。
”然則離越之屋,宜其有香華散于上也。
同為夫婦(《雜寶藏經》) 舍衛國有一長者,建造塔寺,命終生天。
其後妻因憶夫,常掃其夫所造之寺。
一日,其夫遙語之曰:“我是汝夫,以造寺功德,得生天上,見汝憶我,故特下來。
奈人身臭穢,不可複近。
汝欲複為我妻,勤供佛僧,修掃塔寺,願生我天。
”婦如其言,命終之後,果生彼天,複為夫婦,同來見佛。
佛為說法,得須陀洹果(七生天上,七來人間,便斷生死)。
[按]經雲:“掃僧坊一閻浮提,不如掃佛塔一手掌。
”然則掃塔之功,亦大矣。
難為夫婦(《分别功德論》) 舍衛城中有夫婦二人,敬信三寶,無有子息。
其婦早亡,生忉利天為天女,端正無比。
因念世人誰堪為我夫,即以天眼觀,見故夫出家年老,日日掃除塔廟。
遂以光明,照夫令見,勉以精進升天,還為吾夫。
其夫因婦生天,倍加精進。
天女複來見雲:“君德轉勝于我,我不能得君為夫矣!”比丘聞已,愈加勇猛,遂成羅漢。
[按]福業相等,方為夫婦。
可見婦人之從夫為榮辱,皆自己之宿業使然也。
舍宅為寺(《金湯編》) 宋範仲淹,字希文,廣修衆善,笃信佛法。
凡所莅守之地,必造寺度僧,興崇三寶。
與琅琊覺禅師、薦福古禅師最厚。
初讀書長白山,于寺中得窖金,覆之不取,及貴,語僧出金修寺。
又嘗宣撫河東,得故經一卷,名《十六羅漢因果頌》,公為之序,授沙門慧喆流通。
晚年以所居宅,改為天平寺,延浮山遠禅師居之。
(蘇州府學,亦其所舍。
)仁宗朝,累官樞密,參知政事。
追封楚國公,谥文正,子孫簪纓不絕。
[按]家舍田園,不過暫時逆旅,樂得以之修福。
晉鎮西将軍謝尚,因父鲲之夢而免難,永和四年,舍宅為莊嚴寺(出《建康錄》)。
中書令王坦之,舍其園為安樂寺(見《搜神記》)。
刺史陶範,于太元初,舍宅為西林寺(出《晉書》)。
李子約,歲饑設粥,全活數萬,後舍其屋宇為佛寺(見《法喜志》)。
王摩诘,以喪母,表請辋(wǎng)川之地為佛寺。
白樂天、王介甫,亦皆以所居,施為梵刹(各見本傳)。
較之後世刻剝他财,經營大廈,甘為不肖子孫拆毀,不舍分文修福者,不啻神龍之于蝘(yǎn)蜓(tíng)〖一種爬行動物〗矣! “舍藥材以拯疾苦” [發明]閻浮提中,共有萬種樹,八千種草,七百四十種雜藥,四十三種雜香,百二十一種寶,皆足以濟人。
而于疾苦尤急者,則惟藥材耳。
以藥濟人,舍也。
以方給人,亦舍也。
貧人不與計利,舍也。
勸人不賣假藥,亦舍也。
舍之為術多矣,存乎拯之之心耳。
末世之疾病,漸漸增添。
末世之良藥,亦漸漸減少。
且如小兒痘疹,生于晉魏以後。
箭風之病,起于順治末年。
近時初生嬰兒,多生螳螂子于兩腮,剖而去之,兒方飲乳得生,否則一兩日辄死。
此餘成童以前,所未嘗有也。
萬年以前,水味之厚,同于乳酪。
耆婆(天竺國之王子,醫中之聖也)在時,猶有藥王樹一本,能照見人肺腑。
有明之世,上品人參,多成形像,其價止與白金相等。
今則價高四五倍,而色味反不如矣。
将來五千年後,人壽二十歲時,疾疫災起,死亡積野,過七月零七日,其災方熄。
此時尚無甘蔗糖鹽之類,而況參苓桂附乎。
《婆沙論》雲:若以一阿梨勒果(不必專用此果,特偶舉之耳),奉施病僧,于當來世中,決不遇疾疫災。
疾苦之生,非生于生之日,必有所由生。
《大方廣總持經》雲:以惡眼視發菩提心人,故得無眼報。
以惡口謗發菩提心人,故得無舌報。
《梁忏》雲:為人喑啞,謗毀人故。
為人短小,輕蔑人故。
為人醜黑,遮佛光明故。
身生惡瘡,鞭撻衆生故。
《法華經》雲:水腫幹痟〖痟(xiāo),酸痛〗,疥癞癰疽,如是等病,此人夙生,謗斯經故,獲罪如是。
可知有一種病,必有一種緻病之由。
施舍藥材,救于已病之後。
勸其不造惡業,救于未病之先。
一是聽訟猶人,一是使民無訟。
〖《論語顔淵篇》:“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
”〗并行不悖,可也。
下附征事(二則) 多劫無病(《付法藏經》) 薄拘羅尊者,于毗婆屍佛出世時(此過去莊嚴劫中第九百九十八尊佛),本一貧人。
見一比丘患頭痛,發至誠心,以一阿梨勒果施之,其病頓愈。
由是九十一劫以來(即人壽一增一減之小劫),在天上人中,常無病苦。
[按]在俗之人,當年老疾病時,尚有妻孥奉養。
獨有僧尼卧病,則所求阙絕,舉目無親,最為凄慘。
所以經言供養病僧,其福最大也。
瘡發人言(出《漢書》及《水忏緣起》) 漢景帝時,七國驕恣,吳王且有反謀。
晁錯慮其為變,勸帝稍削其地。
七國聞之,遂反。
帝憂懼,方議征讨,而吳相袁盎,與錯有隙,乘機勸帝誅錯,遂腰斬之于東市。
仆射鄧公,上書訟冤,帝始大悔,然已無及。
至唐懿宗朝,有悟達國師者,未顯之日,與一僧邂逅于京師。
其僧有惡疾,衆共惡之,而悟達禮遇有加,略無厭色。
後分袂(mèi)〖道别〗時,僧感其意,乃囑曰:“子後有難,可往西蜀彭州茶隴山相尋,其山有二松為志。
”悟達居長安,德望日著,懿宗禮為國師,賜沉香座,恩寵日隆。
忽生人面瘡于膝,眉目口齒畢備,飲啖無異于人,痛苦萬狀,良醫莫識。
忽思及病僧語,徑往茶隴山。
到已薄暮,四顧彷徨,遙望煙雲間有二松,遂趨之。
見僧果在,告以所苦。
僧曰:“無傷也,岩下有泉,翌旦濯之,當即愈耳。
”黎明,童子引至泉所。
方掬水間,瘡即大呼曰:“未可洗,我尚有宿因欲說。
師博及古今,曾讀《西漢書》所載袁盎殺晁錯事乎?”師曰:“曾讀。
”瘡曰:“師即袁盎,我即晁錯。
腰斬東市,其冤何如?吾累世求報,而公十世為高僧,精嚴戒律,欲報無由。
今受人主寵遇,利名心起,于德有虧,故能相報。
既蒙迦諾迦尊者,洗我以三昧水,不複與汝為怨矣。
”悟達聞而凜然,即握水洗之,其痛徹骨,絕而複蘇,瘡因平複。
今相傳《水忏》三卷,乃師瘡愈後,所述為忏法也。
[按]迦諾迦者,世尊弟子羅漢也。
國師相與時,但見為病僧耳,烏知其為異人哉!迦諾迦之号,反因瘡所言而知之。
此種業報,夫豈世間之藥所可療治乎? 謹将大醫王,澤及後世之藥,錄出各種神方于後: △預絕惡瘡瘋癞神方:居官不妄笞人,不鞭撻奴婢,不毆撲異類,不以穢手觸經書,布施膏藥,不鄙厭身生惡瘡者。
△預絕盲聾喑啞神方:不欺盲聾喑啞人,流通佛語,施香燈油,不視淫殺之事,不窺人于隐密,不以惡眼視父母、師長、僧尼,明目之人不習蔔筮以妨瞽者之業,不遮閉禽獸之目,不聽妻妾之谮以疏父母,不聽信邪說,不竊聽人隐亵事,不信人死斷滅無有應報,不謗三寶,不竊議君親師長,不以利口颠倒是非。
△預絕虛痨怯弱神方:事親服勞不倦,禮拜三寶,周給病僧,能代病者之勞,不盡奴婢及下賤人力,能節耕牛乘馬之力。
△預絕短命夭折神方:孝養父母,戒殺放生,不畜豬羊雞凫〖凫(fú),野鴨〗等物,不造殺生器皿,勸屠人、庖人、打鳥人等改業,印施戒殺放生因果善書,醫道不精不敢應世。
△預絕妻子離散神方:不毀鳥巢,不掘獸穴,不捕蟋蟀。
△預絕牢獄閉系神方:不輕訟,不籠閉鳥獸,不畜蟋蟀,不造刑具,不造豬欄、鳥籠及關閉蟲魚之物。
△預絕貧窮苦楚神方:養親不敢計所費,齋供僧尼,周恤親黨,布施貧窮,貧人不與計利,不拒假貸〖借貸〗,不取非分财物。
△預絕容貌醜陋神方:事親有婉容,和顔奉尊長,塑畫佛像,修補佛像,施香燈油,勸人息訟,謙恭接物,不以暴怒淩人,不鄙笑六根不具之人。
△預絕愚癡邪見神方:尊信三寶,敬惜字紙,崇重師傅,受持讀誦大乘經典,親近有德高僧,發明三世因果之說,删削謗佛之書,誨人不倦,不輕鄙無智之人。
以上各項,俱兼自作、教他作及贊歎随喜作。
“施茶水以解渴煩” [發明]人知饑足以喪身,不知渴亦足以緻病。
少壯者猶可,而在年高者猶甚。
無疾者猶可,而在多病者猶甚。
地近者猶可,而在長途者猶甚。
和煦時猶可,而在大寒大暑猶甚。
古人雲:“勿以善小而不為。
”施茶必居其一矣。
下附征事(兩則) 施水福報(《百緣經》) 舍衛城中,有一長者,财寶無量。
婦生一子,端正殊妙,不飲母乳,齒間自然有八功德水,以用資養。
年長出家,名耶奢密多,成阿羅漢。
比丘問其宿緣,佛言:“迦葉佛時,有一長者,出家入道,不能精勤,又複重病。
醫教之食酥,夜間藥發熱渴,求水不得,趨至河濱,河水複竭,備經艱苦。
明旦語師,師言:‘汝遭此苦,狀似餓鬼,汝今可取我瓶中水去。
’比丘如命而往,瓶中水亦竭。
心大憂懼,自謂必堕餓鬼。
因見迦葉佛,至心忏悔。
佛言:‘汝今可于衆僧之中,行好淨水,可得脫此餓鬼之身。
’聞已歡喜,便于僧中常給淨水,經二萬年,即便命終(迦葉佛時,此間人壽二萬歲)。
故在所生處,齒間常有清淨八功德水。
今複遇我,出家得道。
” [按]餓鬼道中,積劫不聞水漿之名。
非無水也,身雖生于河濱,而其不聞者如故也。
不遇迦葉如來,安能轉禍為福耶? 以水賣貧(《賢愚因緣經》) 阿槃提國,有一長者,赀财甚富。
家有賤婢,衣不蔽形,食鮮充口,時被鞭撻,求死不得。
一日持瓶,詣河取水,舉聲大哭。
佛弟子迦旃延,憐而告曰:“汝若厭貧,何不賣之?”老婢答言:“誰買貧者?”迦旃延曰:“貧實可賣。
”婢問:“賣貧若何?”曰:“汝欲賣貧,當一一信受吾語。
可先洗瓶,以瓶水布施于僧。
”婢言:“瓶是主人之物,如何可施?”師曰:“瓶雖非汝物,瓶中之水,汝獨無分耶?”婢意開悟,乃持瓶施水。
師親自受水,授以三歸五戒,複教以念佛。
是夜,老婢遂命終于主人室内。
明日主人見之,怒甚,投屍寒林。
其神生于忉利天宮,遙見故身,遂與天中眷屬,散華其上。
[按]既知布施可以賣貧,即知禮佛可以賣賤,放生可以賣短命,參學可以賣愚癡矣。
有智之人,一聞便當千悟,安在世間之逆境,不可一一賣之乎? “或買物而放生” [發明]王法之治罪人也,不能加于殺戮之外。
父母之愛子女也,不能加于生全之外。
可知天下之最惡者,唯殺生;而天下之最善者,唯放生矣。
夫禽獸與人,形體雖異,而知覺實同。
觀彼被執之時,驚走哀鳴,逾垣登屋。
與吾人類,當王難捕戮之時,父母彷徨莫措,妻孥投死無門,異乎不異?觀彼臨刑之際,割一雞,則衆雞驚啼;屠一豕,則群豕不食。
與吾人類當劫掠屠城之際,親見父母傷殘,目擊妻孥支解,異乎不異?觀彼宰割之候,或五髒已刳,而口猶吐氣;或咽喉既斷,而眼未朦胧。
與吾人類當臨欲命終之候,痛苦欠伸,點頭熟視,異乎不異?于此忍心殺之,其恨何如?于此買而放之,其感又何如? 放生不可有常期,恐人因吾買放,反緻購求物類也。
放生不當有常所,恐人伺吾放後,旋複盜取也。
放生不必拘常物,不論物命大小,悉宜救濟也。
吾昆放生會,唯清涼庵最善。
由其創始之時,善友先捐百金,貯之典鋪,每月收其息以放生。
而于會期四五日前,又各分小單于與社之友,屆期零星攢湊,并不獨藉乎典息。
此所以久行而不替也。
舉會之日,各誦《華嚴經》五卷,香燭薪水之資,三人為之均任,尤屬衆擎易舉。
他處可以為法。
下附征事(六則) 放豚放兒(《法苑珠林》) 晉杜永平,梓潼涪人也,家巨富。
有子十歲,名天保,甚愛念之,太元三年暴亡。
未幾,家中母豬生五子,一最肥,将殺以饋官禮。
有一比丘,忽謂杜曰:“此豚,是君兒也,何相去百餘日,而遂忘耶?”言訖,但聞香氣累日。
遂放此豚,憐而養之。
[按]佛言:有生之屬,或多宿世父母六親。
儒者不察,以為何忍作此種想。
獨不念作此種想,猶且不忍,豈其殺之而食,反可忍耶?一言以蔽之,曰:弗思耳。
賣豬賣子(《冥報記》) 隋大業八年,宜州皇甫遷,曾竊母錢六十文,母索錢不得,舉家盡遭鞭撻。
明年遷亡,托胎其家豬腹中,豬稍長,賣于遠村社主家,得錢六百文。
是夜,其妻方睡,即夢豬雲:“吾是汝夫,為取母錢六十,累合家拷打,罰為豬,不意被汝賣去,幸速贖我,稍遲,則被宰矣。
”妻覺,猶不甚信,少頃睡去,複夢如初,其情轉迫。
乃披衣叩姑門,而姑坐起已久,各述所夢而同。
時已半夜,而社主尚遠三十裡。
其母恐不肯贖,乃以錢一千二百文,命長男并遷之子同往。
社主因社期已迫,堅拒不允。
乘夜仰有勢力者強贖之,社主乃放豬歸。
道經曠野,兄語豬雲:“審是吾弟,可先行。
”豬即先行到家。
其後鄰裡共為嘲笑,子女恥之,乃私告曰:“吾父如此,累兒女何以見人?父向與徐某甚厚,盍往其家,吾等送食可也。
”豬聞之,涕淚交流,搖尾竟往徐家,相去四十裡。
大業十一年,豬遂死于其處。
[按]改頭換面,一家俱不識矣,所以六親畢竟是空。
救羊救女(《法苑珠林》) 唐長安風俗,每過元日,遞相設宴。
有筆賈趙大,次當設席。
其日賓至,見其碓上有汲水繩縛一童女,年可十三四,身穿青裙白衫,泣告客曰:“吾乃主人女也,往年盜父母百錢,欲買脂粉,未及而死。
其錢現在廚房西北隅壁孔内,今罰我為羊。
”言訖,客谛視之,乃一青羊而白頭者也,驚告主人。
主人問其形貌,宛如亡女,死二年矣。
急索廚中,錢猶在焉。
于是送羊于僧舍,而合門齋戒。
[按]錢猶具在,而苦報已償,不幾枉自受罪乎?“萬般将不去,唯有業随身”,尤信。
鞭馬鞭親(《冥報拾遺》) 唐并州文水縣李信,為隆政府衛士。
顯慶某年冬,乘赤骥馬,并帶骥駒一匹,随例往朔州赴蕃。
時風雪嚴凝,行十餘裡,馬不能進。
信鞭之數十,馬遂作人語,謂信曰:“我是汝母,為生前背汝父,将石餘米付幼女,故今獲報。
此駒即汝妹也,亦為償債耳。
”信聞之,不勝悲泣,乃躬負鞍辔(pèi),告之曰:“信是我母,當自行歸家。
”馬遂前行至家。
信兄弟乃别作廠室養飼,有同事母,常為其齋僧禮忏,合門精進修持。
時工部侍郎溫無隐、岐州司法張金停,俱以丁艱〖為父母服喪〗在家,聞而駭異,就家詢之,見馬猶在雲。
[按]财物之可通融者,無如夫妻子女,乃猶毫不假借如此。
然則世之偏憎偏愛,而私為厚薄者,可為寒心。
曹翰宿因(《現果随錄》) 蘇州劉玉受,諱錫元,萬曆壬子秋,為貴州房考官,道經湖廣,夢一長面偉人告曰:“吾宋将曹翰也,前在唐朝為商,偶過一寺,見法師講經,發心設齋一供,随複聽經半日。
以此善因,世為小吏,從不失官。
至宋為偏将軍,即曹翰也,攻江州不下,怒屠其城,因此殺業,世世為豬,以償所殺。
往歲,曾為豬于君之佃戶家,蒙君憐而活之。
今君泊舟之所,即我将來被殺處。
明日第一受宰者,即我也。
有緣相遇,幸垂哀救。
”劉驚覺,窺泊舟之所,果屠門也。
頃之,擡出一豬,呼聲動地,劉遂贖之。
[按]此豬放之阊門放生堂中,呼曹翰即應,萬人目擊。
救物同登(《廣慈編》) 會稽陶石梁,與張芝亭,過大善寺,放膳魚數萬。
其秋陶夢神曰:“汝未該中,因放生,早一科。
”榜發而驗。
因曰:“事賴芝亭贊成,奈何功獨歸吾?”數日,南京錄至,張亦中式。
[按]明末,蜀士有劉道貞者,曾作戒殺文勸世。
辛酉七月,其友夢至文昌殿,帝君揭一紙示之曰:“此劉生戒殺文也,今科中矣。
”寤而語劉,不信。
榜發,果如其言。
然則欲向青雲路者,可以知所适從矣。
“或持齋而戒殺” [發明]勸人戒殺,猶或相信。
若言持齋,未有不以為迂矣。
不知天下唯其有食肉之人,所以有殺生之人。
亦唯其有殺生之人,所以有食肉之人。
二者相為勾引。
世人隻緣習見習聞,所以不知不覺。
假令每日天将曉時,各得神通天眼,親見無量無邊屠戶,手執利刀,将一切豬羊牛犬,捆縛在地,加以極刑。
爾時一切物類,大聲疾呼,魂飛魄戰,号天而天不賜梯,掉地而地不借孔。
瞬息之間,尖刀盡斷其喉。
瞬息之間,尖刀盡入其腹。
瞬息之間,熱血盡從刀縫噴出。
瞬息之間,沸湯盡從刀縫注入。
由是注目則如熱釘烙眼,注背則如沸鐵澆身,注舌則如烊銅灌口,注腹則如滾錫纏腰。
此時一切物類,因痛極而緊閉其目,因痛極而漸低其聲,因痛極而百骸俱為伸縮,因痛極而五髒盡若牽抽。
俄而閻浮世界,幾萬萬生靈,頭足異處,骨肉星羅。
積其屍,可以過高山之頂。
收其血,可以赤江水之流。
覽其狀,慘于城郭之新屠。
聽其聲,迅于雷霆之震烈。
如是所造無量兇惡,其端皆為吾等食肉所緻。
然則食肉之招報,亦不小矣!萬一此種物類,宿世曾為吾之六親,将若之何?曾為吾之眷屬,将若之何?不然,未來世中,或為吾之六親眷屬,将若之何?更不然,吾之他生後世,同于此種物類,或吾六親眷屬之他生後世,同于此種物類,又若之何?諺雲:“一日持齋,天下殺生無我分。
”若一日不持齋,則天下殺生有我分矣,可不懼哉? 據經典所雲,将來過六千年後,人壽十歲時,有刀兵災至。
一切衆生,自相殺害,地所生草,利如鋒刃,觸之即死。
過七日七夜,其患方除。
佛言:從饑馑、刀兵死者,皆入惡道。
從疾疫死者,多生天上。
何以故?以有疾病時,但相慰問,無有毒害屠殺,及相争相奪之心故。
《婆沙論》雲:若一日一夜持不殺戒,當于來世中,決不遇刀兵災。
下附征事(九則) 怨親颠倒(《法句喻經》) 舍衛國有婆羅門,富而悭貪,每逢食時,堅閉其戶。
一日烹雞作馔,夫婦同食,中間夾坐一小兒,數取雞肉納小兒口中。
佛知此人,夙福應度,乃化作沙門,現其人前。
婆羅門見而怒曰:“道人無恥,何為至此?”沙門曰:“卿自愚癡,殺父娶母,供養怨家,如何反謂道人無恥?”婆羅門問故,沙門曰:“案上雞者,是卿前世之父,以悭貪故,常堕雞中。
此小兒者,往作羅刹,宿生常被其害,以卿夙業未盡,又欲來相害耳。
今此妻者,乃卿前世之母,以恩愛深固,還作汝妻。
此種輪轉,愚人不知,惟有道人,了了皆見。
”佛于是即現威神,令識宿命。
婆羅門忏悔受戒,佛為說法,得須陀洹道。
[按]都提之父,作狗于其子之家,盜取盤中食(詳《中阿含經》)。
旃檀之父,乞丐至于子之門,被阍人毆折一臂(詳《經律異相》)。
世間極駭異之事,正世間極平常之事。
所以一切有命之物,概不可殺。
餓狗示報(《冥祥記》) 劉宋沙門竺慧,新野人,住江陵四層寺,永初二年卒,弟子為設七日齋供。
圓滿之夕,有僧道賢,見慧在房前,衣服不異平時,謂賢曰:“君猶不能斷食肉乎?吾正坐食肉〖坐,因某事而獲罪〗,生于餓狗地獄。
”道賢懼,未及答。
慧複言:“君若不信,試看我背後。
”乃回背示賢。
見三黃狗,形半似驢,眼光如炬,有齧慧之狀。
賢驚呼,其形遂滅。
[按]在俗之人,尚當堅持齋戒,況号為衲子,而猶如是乎?其得現形以垂炯戒者,未始非七日齋供之力也。
一錢薦帝(《隋唐紀事》) 周武帝,好食雞卵。
時有名拔虎者,為監膳儀司,有寵。
至隋文帝時,猶為監膳。
開皇八年,暴死,因胸前暖,未即殓。
過三日,忽蘇雲:“吾欲面至尊,為武帝傳說。
”文帝知之,即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