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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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從世尊聞如是語。
刍當知。
學有三種。
若有勤修。
不空無果必至究竟。
能得甘露。
能證涅槃。
雲何為三。
一者增上戒學。
二者增上心學。
三者增上慧學。
何等名為增上戒學。
謂諸刍。
尊重屍羅戒為增上。
不重等持定非增上。
不重般若慧非增上。
彼於少小所學戒中。
微有所犯即能出離。
所以者何。
我說彼人終不毀犯所制學處不深慚愧。
定能随順清淨梵行。
定能成辦清淨梵行。
於諸學處。
能住屍羅。
能住所學。
彼人定能永盡三結。
證預流果。
得無堕法。
定趣菩提。
極於七返人天往來。
盡諸苦際。
如是名為增上戒學。
何等名為增上心學。
謂諸刍。
尊重屍羅戒為增上。
尊重等持定為增上。
不重般若慧非增上。
彼於少小所學戒中。
微有所犯即能出離。
所以者何。
我說彼人終不毀犯所制學處。
不深慚愧。
定能随順清淨梵行。
定能成辦清淨梵行。
於諸學處。
能住等持。
能住所學。
彼定能盡五下分結。
證不還果。
得不還法。
當受化生。
於彼世間。
當般涅槃。
如是名為增上心學。
何等名為增上慧學。
謂諸刍。
尊重屍羅戒為增上。
尊重等持定為增上。
尊重般若慧為增上。
彼於少小所學戒中。
微有所犯即能出離。
所以者何。
我說彼人終不毀犯所制學處。
不深慚愧。
定能随順清淨梵行。
定能成辦清淨梵行。
於諸學處。
能住般若。
能住所學。
彼人定能永盡諸漏。
得真無漏。
心善解脫。
慧善解脫。
於現法中。
具足安祝自證通慧。
能自了知。
我生已荊梵行已立。
所作已辦。
不受後有。
如是名為增上慧學。
若有於此所說三學勤修學者,我說必定不空無果。
必至究竟。
能得甘露。
能證涅槃。
如是名為學有三種。
若有勤修不空無果。
必至究竟。
能得甘露。
能得涅槃。
爾時世尊,重攝此義。
而說頌曰: 勤修增上戒,住戒住所學。
能永盡三結,定證預流果。
勤修增上心,住定住所學。
能盡五下結,定證不還果。
勤修增上慧,住慧住所學。
能盡一切結,定證無生果。
三學不唐捐,必證第一義。
故尊重三學,達法性無疑。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
刍當知。
學有三種。
若少分修得少分果。
若圓滿修得圓滿果。
雲何為三。
一者增上戒學。
二者增上心學。
三者增上慧學。
何等名為增上戒學。
謂諸刍。
尊重屍羅戒為增上。
不重等持定非增上。
不重般若慧非增上。
彼於少小所學戒中。
微有所犯即能出離。
所以者何。
我說彼人終不毀犯所制學處。
不深慚愧。
定能随順清淨梵行。
定能成辦清淨梵行。
於諸學處。
能住屍羅。
能住所學。
彼人定能永盡三結。
證預流果。
得無堕法。
定趣菩提。
極於七返人天往來。
盡諸苦際。
或複有能令其欲界貪恚微保證一來果。
一來此間。
盡諸苦際。
如是名為增上戒學。
何等名為增上心學。
謂諸刍。
尊重屍羅戒為增上。
尊重等持定為增上。
不重般若慧非增上。
彼於少小所學戒中。
微有所犯即能出離。
所以者何。
我說彼人終不毀犯所刺學處。
不深慚愧。
定能随順清淨梵行。
定能成辦清淨梵行。
於諸學處。
能住等持。
能住所學。
彼定能盡五下分結。
證不還果。
得不還法。
當受化生。
於彼世間。
當般涅槃。
如是名為增上心學。
何等名為增上慧學。
謂諸刍。
尊重屍羅戒為增上。
尊重等持定為增上。
尊重般若慧為增上。
彼於少小所學戒中。
微有所犯即能出離。
所以者何。
我說彼人終不毀犯所制學處。
不深慚愧。
定能随順清淨梵行。
定能成辦清淨梵行。
於諸學處。
能住般若。
能住所學。
彼人定能永盡諸漏。
得真無漏。
心善解脫。
慧善解脫。
於現法中。
具足安祝自證通慧。
能自了知。
我生已荊梵行已立。
所作已辦。
不受後有。
如是名為增上慧學。
如是名為學有三種。
若少分修得少分果。
若圓滿修得圓滿果。
爾時世尊,重攝此義。
而說頌曰: 多住尊重戒,名於少分修。
常精進熾然,便得少分果。
多住尊重定,名於少分修。
常精進熾然,亦得少分果。
多住尊重慧,名於圓滿修。
常精進熾然,便得圓滿果。
少分圓滿修,各得同類果。
知如是勝劣,應舍分修圓。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
刍當知。
學有三種。
若正修習。
令諸有情成下中上賢聖差别。
雲何為三。
一者增上戒學。
二者增上心學。
三者增上慧學。
何等名為增上戒學。
謂諸刍。
尊重屍羅戒為增上。
不重等持定非增上。
不重般若慧非增上。
彼於少小所學戒中。
微有所犯即能出離。
所以者何。
我說彼人終不毀犯所制學處。
不深慚愧。
定能随順清淨梵行。
定能成辦清淨梵行。
於諸學處。
能住屍羅。
能住所學。
彼人定能。
永盡三結。
證預流果。
得無堕法。
定趣菩提。
極於七返人天往來。
或成家家。
或一來果。
或成一間。
如是名為增上戒學。
何等名為增上心學。
謂諸刍。
尊重屍羅戒為增上。
尊重等持定為增上。
不重般若慧非增上。
彼於少小所學戒中。
微有所犯即能出離。
所以者何。
我說彼人終不毀犯所制學處。
不深慚愧。
定能随順清淨梵行。
定能成辦清淨梵行。
於諸學處。
能住等持。
能住所學。
彼定能盡五下分結。
證不還果。
得不還法。
當受化生。
於彼世間。
當般涅槃。
或成中般。
或成生般。
或有行般。
或無行般。
或成上流。
趣色究竟。
或趣非想非非想處。
而般涅槃。
如是名為增上心學。
何等名為增上慧學。
謂諸刍。
尊重屍羅戒為增上。
尊重
刍當知。
學有三種。
若有勤修。
不空無果必至究竟。
能得甘露。
能證涅槃。
雲何為三。
一者增上戒學。
二者增上心學。
三者增上慧學。
何等名為增上戒學。
謂諸刍。
尊重屍羅戒為增上。
不重等持定非增上。
不重般若慧非增上。
彼於少小所學戒中。
微有所犯即能出離。
所以者何。
我說彼人終不毀犯所制學處不深慚愧。
定能随順清淨梵行。
定能成辦清淨梵行。
於諸學處。
能住屍羅。
能住所學。
彼人定能永盡三結。
證預流果。
得無堕法。
定趣菩提。
極於七返人天往來。
盡諸苦際。
如是名為增上戒學。
何等名為增上心學。
謂諸刍。
尊重屍羅戒為增上。
尊重等持定為增上。
不重般若慧非增上。
彼於少小所學戒中。
微有所犯即能出離。
所以者何。
我說彼人終不毀犯所制學處。
不深慚愧。
定能随順清淨梵行。
定能成辦清淨梵行。
於諸學處。
能住等持。
能住所學。
彼定能盡五下分結。
證不還果。
得不還法。
當受化生。
於彼世間。
當般涅槃。
如是名為增上心學。
何等名為增上慧學。
謂諸刍。
尊重屍羅戒為增上。
尊重等持定為增上。
尊重般若慧為增上。
彼於少小所學戒中。
微有所犯即能出離。
所以者何。
我說彼人終不毀犯所制學處。
不深慚愧。
定能随順清淨梵行。
定能成辦清淨梵行。
於諸學處。
能住般若。
能住所學。
彼人定能永盡諸漏。
得真無漏。
心善解脫。
慧善解脫。
於現法中。
具足安祝自證通慧。
能自了知。
我生已荊梵行已立。
所作已辦。
不受後有。
如是名為增上慧學。
若有於此所說三學勤修學者,我說必定不空無果。
必至究竟。
能得甘露。
能證涅槃。
如是名為學有三種。
若有勤修不空無果。
必至究竟。
能得甘露。
能得涅槃。
爾時世尊,重攝此義。
而說頌曰: 勤修增上戒,住戒住所學。
能永盡三結,定證預流果。
勤修增上心,住定住所學。
能盡五下結,定證不還果。
勤修增上慧,住慧住所學。
能盡一切結,定證無生果。
三學不唐捐,必證第一義。
故尊重三學,達法性無疑。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
刍當知。
學有三種。
若少分修得少分果。
若圓滿修得圓滿果。
雲何為三。
一者增上戒學。
二者增上心學。
三者增上慧學。
何等名為增上戒學。
謂諸刍。
尊重屍羅戒為增上。
不重等持定非增上。
不重般若慧非增上。
彼於少小所學戒中。
微有所犯即能出離。
所以者何。
我說彼人終不毀犯所制學處。
不深慚愧。
定能随順清淨梵行。
定能成辦清淨梵行。
於諸學處。
能住屍羅。
能住所學。
彼人定能永盡三結。
證預流果。
得無堕法。
定趣菩提。
極於七返人天往來。
盡諸苦際。
或複有能令其欲界貪恚微保證一來果。
一來此間。
盡諸苦際。
如是名為增上戒學。
何等名為增上心學。
謂諸刍。
尊重屍羅戒為增上。
尊重等持定為增上。
不重般若慧非增上。
彼於少小所學戒中。
微有所犯即能出離。
所以者何。
我說彼人終不毀犯所刺學處。
不深慚愧。
定能随順清淨梵行。
定能成辦清淨梵行。
於諸學處。
能住等持。
能住所學。
彼定能盡五下分結。
證不還果。
得不還法。
當受化生。
於彼世間。
當般涅槃。
如是名為增上心學。
何等名為增上慧學。
謂諸刍。
尊重屍羅戒為增上。
尊重等持定為增上。
尊重般若慧為增上。
彼於少小所學戒中。
微有所犯即能出離。
所以者何。
我說彼人終不毀犯所制學處。
不深慚愧。
定能随順清淨梵行。
定能成辦清淨梵行。
於諸學處。
能住般若。
能住所學。
彼人定能永盡諸漏。
得真無漏。
心善解脫。
慧善解脫。
於現法中。
具足安祝自證通慧。
能自了知。
我生已荊梵行已立。
所作已辦。
不受後有。
如是名為增上慧學。
如是名為學有三種。
若少分修得少分果。
若圓滿修得圓滿果。
爾時世尊,重攝此義。
而說頌曰: 多住尊重戒,名於少分修。
常精進熾然,便得少分果。
多住尊重定,名於少分修。
常精進熾然,亦得少分果。
多住尊重慧,名於圓滿修。
常精進熾然,便得圓滿果。
少分圓滿修,各得同類果。
知如是勝劣,應舍分修圓。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
刍當知。
學有三種。
若正修習。
令諸有情成下中上賢聖差别。
雲何為三。
一者增上戒學。
二者增上心學。
三者增上慧學。
何等名為增上戒學。
謂諸刍。
尊重屍羅戒為增上。
不重等持定非增上。
不重般若慧非增上。
彼於少小所學戒中。
微有所犯即能出離。
所以者何。
我說彼人終不毀犯所制學處。
不深慚愧。
定能随順清淨梵行。
定能成辦清淨梵行。
於諸學處。
能住屍羅。
能住所學。
彼人定能。
永盡三結。
證預流果。
得無堕法。
定趣菩提。
極於七返人天往來。
或成家家。
或一來果。
或成一間。
如是名為增上戒學。
何等名為增上心學。
謂諸刍。
尊重屍羅戒為增上。
尊重等持定為增上。
不重般若慧非增上。
彼於少小所學戒中。
微有所犯即能出離。
所以者何。
我說彼人終不毀犯所制學處。
不深慚愧。
定能随順清淨梵行。
定能成辦清淨梵行。
於諸學處。
能住等持。
能住所學。
彼定能盡五下分結。
證不還果。
得不還法。
當受化生。
於彼世間。
當般涅槃。
或成中般。
或成生般。
或有行般。
或無行般。
或成上流。
趣色究竟。
或趣非想非非想處。
而般涅槃。
如是名為增上心學。
何等名為增上慧學。
謂諸刍。
尊重屍羅戒為增上。
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