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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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時,有亂意起者,執對行藥也。
又諸經三十七品文辭不同,餘因閑戲尋省諸經,撮采事備辭巧便者,差次條貫伏其位,使經體不毀,而事有異同者,得顯于義。
又以三三昧連之乎末,以具《泥浞四十品。
五根中雲,四禅、四谛有目無文,故複屬之于後。
令始涉者覽之易悟,不亦佳乎!又以諸經之異者注于句末也。
《小安般》三十七品後,則次止觀;《律法義決》三十七品後,次四谛;《小十二門》後,次三向;爾為《泥浞四十品。
止觀、四谛成道之行,不可以相無也。
是故集止觀、三三味、四禅、四谛系之于三十七品後,欲令行者鑒之易見而具行也。
序二百六十五字,本二千六百八十五字,子二千九百七十字。
凡五千九百二十字。
除後六行八十字不在計中。
晉泰元二十一年,歲在丙申,六月,沙門竺昙無蘭在揚州謝鎮西寺撰。
○舍利弗阿毗昙序第五△釋道标 阿毗昙,秦言無比法,出自八音,亞聖所述。
作之雖簡,成命曲備,重徽曠濟,神要莫比,真祇洹之微風,反衆流之宏趣。
然佛後闇昧,競執異津,或有我有法,或無我有法,乖忤淳風,虧蒙聖道。
有舍利弗,玄哲高悟,神貫翼從,德備左面,智參照來。
其人以為是非之起,大猷将隐,既曰像法,任之益滞。
是以敢于佛前所聞經法,親承既集,先巡堤防,遮抑邪流,助宣法化。
故其為經也,先立章以崇本,後廣演以明義。
之體四焉:《問分》也,《非問分》也,《攝相應分》也,《緒分》也。
《問分》者,寄言扣系,明夫應會。
《非問分》者,假韻默通,唯宣法相。
《攝相應分》者,總括自他,釋非相無。
《緒分》者,遠述因緣,以彰性空。
性空彰則反迷至矣,非相無則相與用矣,法相宣則邪觀息矣,應會明則極無遺矣。
四體圓足,二谛義備,故稱無比法也。
此經于先出阿毗昙,雖文言融通,而旨各異制。
又載自空以明宗極,故能取貴于當時,而垂軌于千載,明典振于遠維,四衆率爾同仰。
是使徇有者祛妄見之惑,向化者起即隆之勳。
迢迢焉,故冥宗之遺緒也。
亹焉,故歸輪這所契也。
此經标明曩代,靈液西畛,淳教彌于阆風,玄門扇于東嶺。
惟秦天王沖姿睿聖,冥根樹于既往,實相結于皇極,王德應符,闡揚三寶。
聞茲典诰,夢想思覽,雖曰悠邈,感之愈勤。
會天竺沙門昙摩崛多、昙摩耶舍等義學來遊,秦王既契宿心,相與辯明經理。
起清言于名教之域,散衆微于自無之境,超超然誠韻外之緻,愔愔然覆美稱之實,于是诏令傳譯。
然承華天哲,道嗣聖躬,玄味遠流,妙度淵極,特體明旨,遂贊其事。
經師本雖闇誦,誠宜謹備,以秦弘始九年,命書梵文。
至十年,尋應令出。
但以經趣微遠,非從開言所契,苟彼此不相領悟,直委之譯人者,恐津梁之要,未盡于善。
停至十六年,經師漸閑秦語,令自宣譯。
皇儲親管理味,言意兼了,複所向盡,然後筆受。
即複内呈上,讨其煩重,領其指歸。
故令文之者修飾,義之者綴潤,并校至十七年訖。
若乃文外之功,勝契之妙,誠非所階,未之能詳,并求之衆經,考之諸論,新異之美,自宣之于文,惟法住之實,如有表裹。
然原其大體,有無兼用,微文淵富,義旨顯灼。
斯誠有部之永塗,大乘之靡趣,先達之所宗,後進之可仰。
标以近質,綜不及遠,情未能已,猥參斯典,希感之誠,脫複微序,庶望賢哲,以恕其鄙。
○僧伽羅刹經序第六(秦言衆護。
)△道安法師 僧伽羅刹者,須賴國人也。
佛去世七百年生此國。
出家學道,遊教諸邦,至揵陀越土,甄陀罽貳王師焉。
高明絕世,多所述作,此土《修行經》、《大道地經》,其所集也。
又着此經,憲章世尊,自始成道,迄于淪虛,行無巨細,必因事而演,遊化夏坐,莫不曲備。
雖《普耀》、《本行》、《度世》諸經載佛起居,至謂為密;今覽斯經,所悟複多矣。
傳其将終,言:“我若立根得力大士誠不虛者,立斯樹下,手援其葉,而棄此身。
使那羅延力大象之勢,無能移餘如毛發也。
正使就耶維者,當不燋此葉。
”言然之後,便即立終。
罽貳王自臨而不能動,遂以巨纟互象挽,未始能遙即就耶維,炎葉不傷。
尋升兜術,與彌勒大士高談彼宮,将補佛處賢劫第八。
以建元二十年,罽賓沙門僧伽跋澄赍此經本來詣長安,武威太守趙文業請令出焉。
佛念為譯,慧嵩筆受。
正值慕容作難于近郊;然譯出不衰。
餘與法和對檢定之,十一月三十日乃了也。
此年出《中阿含》六十卷,《增一阿含》四十六卷。
伐鼓擊柝之中,而出斯一百五卷,窮通不改其恬,讵非先師之故迹乎! ○僧伽羅刹集經後記第七△未詳作者 大秦建元二十年十一月三十日,罽賓比丘僧伽跋澄于長安石羊寺口誦此經及《毗婆沙》。
佛圖羅刹翻譯,秦言未精,沙門釋道安,朝賢趙文業,研核理趣,每存妙盡,遂至留連,至二十一年二月九日方訖。
且《婆須蜜經》及昙摩難提口誦《增一阿含》并《幻網經》,使佛念為譯人。
念迺學通内外,才辯多奇。
常疑西域言繁質,謂此土好華,每存瑩飾,文句減其繁長。
安公趙郎之所深疾,窮校考定,務存典骨。
既方俗不同,許其五失胡本,出此以外,毫不可差。
五失如安公《大品序》所載。
餘既預衆末,聊記卷後,使知釋趙為法之至。
○婆須蜜集序第八△未詳作者 婆須蜜菩薩大士,次繼彌勒作佛,名師子如來也。
從釋迦文降生鞞提國,為大婆羅門梵摩渝子,厥名郁多羅。
父命觀佛,尋侍四月,具睹相表、威變、容止,還白所見。
父得不還。
已出家學道,改字婆須蜜。
佛般涅槃後,遊教周妒國、槃奈國,高才蓋世,奔逸絕塵,撰集斯經焉。
别七品為一犍度,盡十三犍度,其所集也。
後四品一犍度,訓釋佛偈也。
凡十一品十四犍度也。
該羅深廣,與《阿毗昙》并興外國,傍通大乘,特明盡漏,博涉十法,百行之能事畢矣。
尋之漭然,猶滄海之無涯,可不謂之廣乎?陟之瞠爾,猶昆嶽之無頂,可不謂之高乎?寶渚極目,厭夜光之珍;岩岫舉睫,厭天智之玉。
懿乎富也,何過此經?外國升高座者,未墜于地也。
集斯經已,入三昧定,如彈指頃,神升兜術。
彌妒路、彌妒路刀利及僧伽羅刹适彼天宮,斯二三君子,皆次補處人也。
彌妒路刀利者,光炎如來也。
僧伽羅刹者,柔仁佛也。
茲四大士集乎一堂,對揚權智,賢聖默然,洋洋盈耳,不亦樂乎! 罽賓沙門僧伽跋澄,以秦建元二十年,持此經一部來詣長安。
武威太守趙政文業者,學不厭士也,求令出之。
佛念譯傳,跋澄、難陀、禘婆三人執胡本,慧嵩筆受。
以三月五日出,至七月十三日乃訖,胡本十二千首盧也。
餘與法和對校修飾,武威少多潤色。
此經說三乘為九品,特善修行,以止觀迳十六最悉。
每尋上人之高韻,未嘗不忘臭味也,恨闚數仞之門晚,懼不悉其宗廟之美,百官之富也。
○阿毗
又諸經三十七品文辭不同,餘因閑戲尋省諸經,撮采事備辭巧便者,差次條貫伏其位,使經體不毀,而事有異同者,得顯于義。
又以三三昧連之乎末,以具《泥浞四十品。
五根中雲,四禅、四谛有目無文,故複屬之于後。
令始涉者覽之易悟,不亦佳乎!又以諸經之異者注于句末也。
《小安般》三十七品後,則次止觀;《律法義決》三十七品後,次四谛;《小十二門》後,次三向;爾為《泥浞四十品。
止觀、四谛成道之行,不可以相無也。
是故集止觀、三三味、四禅、四谛系之于三十七品後,欲令行者鑒之易見而具行也。
序二百六十五字,本二千六百八十五字,子二千九百七十字。
凡五千九百二十字。
除後六行八十字不在計中。
晉泰元二十一年,歲在丙申,六月,沙門竺昙無蘭在揚州謝鎮西寺撰。
○舍利弗阿毗昙序第五△釋道标 阿毗昙,秦言無比法,出自八音,亞聖所述。
作之雖簡,成命曲備,重徽曠濟,神要莫比,真祇洹之微風,反衆流之宏趣。
然佛後闇昧,競執異津,或有我有法,或無我有法,乖忤淳風,虧蒙聖道。
有舍利弗,玄哲高悟,神貫翼從,德備左面,智參照來。
其人以為是非之起,大猷将隐,既曰像法,任之益滞。
是以敢于佛前所聞經法,親承既集,先巡堤防,遮抑邪流,助宣法化。
故其為經也,先立章以崇本,後廣演以明義。
之體四焉:《問分》也,《非問分》也,《攝相應分》也,《緒分》也。
《問分》者,寄言扣系,明夫應會。
《非問分》者,假韻默通,唯宣法相。
《攝相應分》者,總括自他,釋非相無。
《緒分》者,遠述因緣,以彰性空。
性空彰則反迷至矣,非相無則相與用矣,法相宣則邪觀息矣,應會明則極無遺矣。
四體圓足,二谛義備,故稱無比法也。
此經于先出阿毗昙,雖文言融通,而旨各異制。
又載自空以明宗極,故能取貴于當時,而垂軌于千載,明典振于遠維,四衆率爾同仰。
是使徇有者祛妄見之惑,向化者起即隆之勳。
迢迢焉,故冥宗之遺緒也。
亹焉,故歸輪這所契也。
此經标明曩代,靈液西畛,淳教彌于阆風,玄門扇于東嶺。
惟秦天王沖姿睿聖,冥根樹于既往,實相結于皇極,王德應符,闡揚三寶。
聞茲典诰,夢想思覽,雖曰悠邈,感之愈勤。
會天竺沙門昙摩崛多、昙摩耶舍等義學來遊,秦王既契宿心,相與辯明經理。
起清言于名教之域,散衆微于自無之境,超超然誠韻外之緻,愔愔然覆美稱之實,于是诏令傳譯。
然承華天哲,道嗣聖躬,玄味遠流,妙度淵極,特體明旨,遂贊其事。
經師本雖闇誦,誠宜謹備,以秦弘始九年,命書梵文。
至十年,尋應令出。
但以經趣微遠,非從開言所契,苟彼此不相領悟,直委之譯人者,恐津梁之要,未盡于善。
停至十六年,經師漸閑秦語,令自宣譯。
皇儲親管理味,言意兼了,複所向盡,然後筆受。
即複内呈上,讨其煩重,領其指歸。
故令文之者修飾,義之者綴潤,并校至十七年訖。
若乃文外之功,勝契之妙,誠非所階,未之能詳,并求之衆經,考之諸論,新異之美,自宣之于文,惟法住之實,如有表裹。
然原其大體,有無兼用,微文淵富,義旨顯灼。
斯誠有部之永塗,大乘之靡趣,先達之所宗,後進之可仰。
标以近質,綜不及遠,情未能已,猥參斯典,希感之誠,脫複微序,庶望賢哲,以恕其鄙。
○僧伽羅刹經序第六(秦言衆護。
)△道安法師 僧伽羅刹者,須賴國人也。
佛去世七百年生此國。
出家學道,遊教諸邦,至揵陀越土,甄陀罽貳王師焉。
高明絕世,多所述作,此土《修行經》、《大道地經》,其所集也。
又着此經,憲章世尊,自始成道,迄于淪虛,行無巨細,必因事而演,遊化夏坐,莫不曲備。
雖《普耀》、《本行》、《度世》諸經載佛起居,至謂為密;今覽斯經,所悟複多矣。
傳其将終,言:“我若立根得力大士誠不虛者,立斯樹下,手援其葉,而棄此身。
使那羅延力大象之勢,無能移餘如毛發也。
正使就耶維者,當不燋此葉。
”言然之後,便即立終。
罽貳王自臨而不能動,遂以巨纟互象挽,未始能遙即就耶維,炎葉不傷。
尋升兜術,與彌勒大士高談彼宮,将補佛處賢劫第八。
以建元二十年,罽賓沙門僧伽跋澄赍此經本來詣長安,武威太守趙文業請令出焉。
佛念為譯,慧嵩筆受。
正值慕容作難于近郊;然譯出不衰。
餘與法和對檢定之,十一月三十日乃了也。
此年出《中阿含》六十卷,《增一阿含》四十六卷。
伐鼓擊柝之中,而出斯一百五卷,窮通不改其恬,讵非先師之故迹乎! ○僧伽羅刹集經後記第七△未詳作者 大秦建元二十年十一月三十日,罽賓比丘僧伽跋澄于長安石羊寺口誦此經及《毗婆沙》。
佛圖羅刹翻譯,秦言未精,沙門釋道安,朝賢趙文業,研核理趣,每存妙盡,遂至留連,至二十一年二月九日方訖。
且《婆須蜜經》及昙摩難提口誦《增一阿含》并《幻網經》,使佛念為譯人。
念迺學通内外,才辯多奇。
常疑西域言繁質,謂此土好華,每存瑩飾,文句減其繁長。
安公趙郎之所深疾,窮校考定,務存典骨。
既方俗不同,許其五失胡本,出此以外,毫不可差。
五失如安公《大品序》所載。
餘既預衆末,聊記卷後,使知釋趙為法之至。
○婆須蜜集序第八△未詳作者 婆須蜜菩薩大士,次繼彌勒作佛,名師子如來也。
從釋迦文降生鞞提國,為大婆羅門梵摩渝子,厥名郁多羅。
父命觀佛,尋侍四月,具睹相表、威變、容止,還白所見。
父得不還。
已出家學道,改字婆須蜜。
佛般涅槃後,遊教周妒國、槃奈國,高才蓋世,奔逸絕塵,撰集斯經焉。
别七品為一犍度,盡十三犍度,其所集也。
後四品一犍度,訓釋佛偈也。
凡十一品十四犍度也。
該羅深廣,與《阿毗昙》并興外國,傍通大乘,特明盡漏,博涉十法,百行之能事畢矣。
尋之漭然,猶滄海之無涯,可不謂之廣乎?陟之瞠爾,猶昆嶽之無頂,可不謂之高乎?寶渚極目,厭夜光之珍;岩岫舉睫,厭天智之玉。
懿乎富也,何過此經?外國升高座者,未墜于地也。
集斯經已,入三昧定,如彈指頃,神升兜術。
彌妒路、彌妒路刀利及僧伽羅刹适彼天宮,斯二三君子,皆次補處人也。
彌妒路刀利者,光炎如來也。
僧伽羅刹者,柔仁佛也。
茲四大士集乎一堂,對揚權智,賢聖默然,洋洋盈耳,不亦樂乎! 罽賓沙門僧伽跋澄,以秦建元二十年,持此經一部來詣長安。
武威太守趙政文業者,學不厭士也,求令出之。
佛念譯傳,跋澄、難陀、禘婆三人執胡本,慧嵩筆受。
以三月五日出,至七月十三日乃訖,胡本十二千首盧也。
餘與法和對校修飾,武威少多潤色。
此經說三乘為九品,特善修行,以止觀迳十六最悉。
每尋上人之高韻,未嘗不忘臭味也,恨闚數仞之門晚,懼不悉其宗廟之美,百官之富也。
○阿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