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四
關燈
小
中
大
共食,倉庫玉帛亦我儲之。
我今身為滅佛法,極受大苦。
可為吾作功德也。
於是文帝敕天下人出一錢,為追福焉。
臨外祖齊公親見問時節,歸家具說。
後隋大業中,雍州長安縣有人姓趙,名文若,死經七日。
家人大斂,将欲入棺,乃縮一腳。
家人懼怕,不敢入棺,文若得活。
眷屬喜問所由。
文若報雲:當死之時,見人引向閻羅王所。
問文若:汝生存之時作何福業?文若答王:受持《金剛般若經》。
王歎雲:善哉!此福第一。
汝雖福善,且将示汝其受罪之處。
令一人引文若北行十步,至一牆孔,令文若入孔。
隔壁有人引手,從孔中捉文若頭引出,極大辛苦。
得度牆外,見大地獄,镬湯苦具,罪人受苦,不可具述。
乃有衆多睺羊、雞魚、鵝鴨之屬,競來從文若債命。
文若雲:吾不食汝身,何故見逼?諸畜生等各報雲:汝往日時某年某月某處食我頭腳四支,節節分張,人各飲啖,何故諱之?文若見畜引實,不敢拒逆,唯知一心念佛,深悔諸罪。
不出馀言,求與諸畜得活之時,具修福善,報謝諸畜。
諸畜見為修福,一時放卻。
其引使人過,将文若至王所,說見受罪處訖。
王付一碗釘,令文若食之。
并用五釘釘文若頭頂及以手足,然後放過。
文若得稣,具說此事。
極患頭痛及以手足。
久後修福,痛漸得差。
從爾已來,精勤誦持《金剛般若》,不敢遺漏寸陰。
但見道俗親疏,并勸受持《般若》。
後因使至一驿廳上,暫時偃息,似如欲睡。
於時夢見一青衣婦女,急速而來,請救乞命。
文若驚寤,即喚驿長,問雲:汝不為吾欲殺生不?驿長答雲:實為公欲殺一小羊。
文若問雲:其羊作何色?答雲:是青羖牸羊。
文若報雲:汝急放卻,吾與價值,贖取放之。
良由般若威力,冥資感應也。
唐殿中侍醫孫回璞,濟陰人也。
至貞觀十三年,從車駕幸九成宮三善谷,與魏太師鄰家。
嘗夜二更聞外有人喚孫侍醫聲。
璞起出看,謂是太師之命。
既出,見兩人謂璞曰:官喚。
璞曰:我不能步行。
即取璞馬乘之。
随二人行,乃覺天地如晝日光明。
璞怪訝而不敢言。
二人引璞出谷,曆朝堂東,又東北行六七裡,至苜蓿谷。
遙見有兩人持韓鳳方行,語所引璞二人曰:汝等錯追,我所得者是。
汝宜放彼人。
即放璞。
璞循路而還,了了不異平生行處。
既至家,系馬,見婢當戶眠。
喚之不應。
越度入戶,見其身與婦并眠,欲就之而不得。
但著南壁立,大聲喚婦,終不應。
屋内極明,見壁角中有蜘蛛網中二蠅,一大一校并見梁上所著藥物,無不分明。
唯不得就床,自知是死,甚憂悶,恨不得共妻别。
倚立南壁,久之微睡,忽驚覺。
覺身已卧床上,而屋中闇黑無所見。
喚婦令起然火,而璞方大汗流。
起視蜘蛛網,曆然不殊。
見馬亦大汗,鳳方是夜暴死。
後至十七年,璞奉敕馳驿往齊州療齊王祐疾。
還至洛州東孝義驿,忽見一人來問曰:君是孫回璞不?璞曰:是。
君何問為?答曰:我是鬼耳。
魏太師有文書追君為記室。
因出文書示璞。
璞視之,則鄭國公魏徵署也。
璞驚曰:鄭公不死,何為遣君送書?鬼曰:已死矣。
今為太陽都錄大監,故令我召君。
回璞引坐共食。
鬼甚喜,謝璞。
璞請曰:我奉敕使未還,鄭公不宜追我。
還京奏事畢,然後聽命可乎?鬼許之。
於是晝則同行,夜便同宿。
送至阌鄉,鬼辭曰:吾取過所,度關待君。
璞度關出西門,見鬼已在門外。
複同行至滋水。
鬼又與璞别,曰:待君奏事訖,相見也。
君可勿食葷辛。
璞許諾。
既奏事畢,而訪鄭公已薨。
校其薨日,則孝義驿之前日也。
璞自以必死,與家人訣别,而請僧行道,造像寫經,可六七日。
夜夢前鬼來召,引璞上高山,山巅有大宮殿。
既入見衆君子迎,謂曰:此人修福,不得留之,可放去。
即推璞堕山,於是驚悟。
遂至今無恙矣。
回璞自為臨說。
唐冀州頓丘縣有老母,姓李,年可七十。
無子孤老,唯有奴婢兩人。
家鎮沽酒,添灰少量,分毫經紀。
貞觀年中,因病氣斷,死經兩日。
兇器已具,但以心上少溫,然始稣活。
口雲:初有兩人,并著赤衣,門前召出之。
有上符遣追,便即随去。
行至一城,有若州郭。
引到側院,見一官人,衣冠大袖,憑案而坐,左右甚多。
階下大有著枷鎖人,防援如生。
官府者遣問老母:何因行濫沽酒,多取他物?拟作《法華經》已向十年,何為不造?老母具言:酒使婢作,量亦是婢。
經已付錢一千文與隐師。
即遣追婢,須臾即至,勘當元由。
婢即笞四十放還。
遣問隐師,報雲是實。
乃語老母雲:放汝七日去,經了當來,得生善處。
遂爾得活。
複有人聞,勘校老母初死之時,婢得惡忤,久而始稣。
腹背青腫,蓋是四十杖迹。
隐禅師者,本是客僧,配寺頓丘,年向六七十。
自從出家,即頭陀乞食,常一食齋,未嘗暫辏遠近大德,并皆敬慕。
老母病死之夜,隐師夢有赤衣人來問。
夢中答雲:造經是實。
老母乃屈鄉闾眷屬及隐禅師行道,雇諸經生衆手寫經。
經了正當七日。
還見往者二人來前。
母雲:使人已來,并皆好祝聲絕即死。
隐師見存,道俗欽敬。
唐東宮右監門兵曹參軍鄭師辯,年未弱冠時,暴死,三日而稣。
自言:初有數人見收,将行,入官府大門。
見有囚百馀人,皆重行,北面立,凡為六行。
其前行者,形狀肥白,好衣服,如貴人。
後行漸瘦惡,或著枷鎖,或但去巾帶,皆行連袂,嚴兵守之。
師辯至,配入第三行東頭第三立,亦去巾帶連袂。
辯憂懼,專心念佛。
忽見生平相識僧來入兵團内,兵莫之止。
因至辯所,謂曰:平生不修福,今忽如何?辯求哀請救。
僧曰:吾今救汝得出,可持戒耶?辯許諾。
須臾吏引入諸囚至官前,以次訊問。
見向者僧為官說其福業,官曰:放之。
僧因引辯出”二十二字。
至門外為授五戒,用瓶水灌其額,謂曰:日西當活。
又以黃帔一枚與辯曰:披此至家,翹置淨處也。
仍示歸路。
辯披之
我今身為滅佛法,極受大苦。
可為吾作功德也。
於是文帝敕天下人出一錢,為追福焉。
臨外祖齊公親見問時節,歸家具說。
後隋大業中,雍州長安縣有人姓趙,名文若,死經七日。
家人大斂,将欲入棺,乃縮一腳。
家人懼怕,不敢入棺,文若得活。
眷屬喜問所由。
文若報雲:當死之時,見人引向閻羅王所。
問文若:汝生存之時作何福業?文若答王:受持《金剛般若經》。
王歎雲:善哉!此福第一。
汝雖福善,且将示汝其受罪之處。
令一人引文若北行十步,至一牆孔,令文若入孔。
隔壁有人引手,從孔中捉文若頭引出,極大辛苦。
得度牆外,見大地獄,镬湯苦具,罪人受苦,不可具述。
乃有衆多睺羊、雞魚、鵝鴨之屬,競來從文若債命。
文若雲:吾不食汝身,何故見逼?諸畜生等各報雲:汝往日時某年某月某處食我頭腳四支,節節分張,人各飲啖,何故諱之?文若見畜引實,不敢拒逆,唯知一心念佛,深悔諸罪。
不出馀言,求與諸畜得活之時,具修福善,報謝諸畜。
諸畜見為修福,一時放卻。
其引使人過,将文若至王所,說見受罪處訖。
王付一碗釘,令文若食之。
并用五釘釘文若頭頂及以手足,然後放過。
文若得稣,具說此事。
極患頭痛及以手足。
久後修福,痛漸得差。
從爾已來,精勤誦持《金剛般若》,不敢遺漏寸陰。
但見道俗親疏,并勸受持《般若》。
後因使至一驿廳上,暫時偃息,似如欲睡。
於時夢見一青衣婦女,急速而來,請救乞命。
文若驚寤,即喚驿長,問雲:汝不為吾欲殺生不?驿長答雲:實為公欲殺一小羊。
文若問雲:其羊作何色?答雲:是青羖牸羊。
文若報雲:汝急放卻,吾與價值,贖取放之。
良由般若威力,冥資感應也。
唐殿中侍醫孫回璞,濟陰人也。
至貞觀十三年,從車駕幸九成宮三善谷,與魏太師鄰家。
嘗夜二更聞外有人喚孫侍醫聲。
璞起出看,謂是太師之命。
既出,見兩人謂璞曰:官喚。
璞曰:我不能步行。
即取璞馬乘之。
随二人行,乃覺天地如晝日光明。
璞怪訝而不敢言。
二人引璞出谷,曆朝堂東,又東北行六七裡,至苜蓿谷。
遙見有兩人持韓鳳方行,語所引璞二人曰:汝等錯追,我所得者是。
汝宜放彼人。
即放璞。
璞循路而還,了了不異平生行處。
既至家,系馬,見婢當戶眠。
喚之不應。
越度入戶,見其身與婦并眠,欲就之而不得。
但著南壁立,大聲喚婦,終不應。
屋内極明,見壁角中有蜘蛛網中二蠅,一大一校并見梁上所著藥物,無不分明。
唯不得就床,自知是死,甚憂悶,恨不得共妻别。
倚立南壁,久之微睡,忽驚覺。
覺身已卧床上,而屋中闇黑無所見。
喚婦令起然火,而璞方大汗流。
起視蜘蛛網,曆然不殊。
見馬亦大汗,鳳方是夜暴死。
後至十七年,璞奉敕馳驿往齊州療齊王祐疾。
還至洛州東孝義驿,忽見一人來問曰:君是孫回璞不?璞曰:是。
君何問為?答曰:我是鬼耳。
魏太師有文書追君為記室。
因出文書示璞。
璞視之,則鄭國公魏徵署也。
璞驚曰:鄭公不死,何為遣君送書?鬼曰:已死矣。
今為太陽都錄大監,故令我召君。
回璞引坐共食。
鬼甚喜,謝璞。
璞請曰:我奉敕使未還,鄭公不宜追我。
還京奏事畢,然後聽命可乎?鬼許之。
於是晝則同行,夜便同宿。
送至阌鄉,鬼辭曰:吾取過所,度關待君。
璞度關出西門,見鬼已在門外。
複同行至滋水。
鬼又與璞别,曰:待君奏事訖,相見也。
君可勿食葷辛。
璞許諾。
既奏事畢,而訪鄭公已薨。
校其薨日,則孝義驿之前日也。
璞自以必死,與家人訣别,而請僧行道,造像寫經,可六七日。
夜夢前鬼來召,引璞上高山,山巅有大宮殿。
既入見衆君子迎,謂曰:此人修福,不得留之,可放去。
即推璞堕山,於是驚悟。
遂至今無恙矣。
回璞自為臨說。
唐冀州頓丘縣有老母,姓李,年可七十。
無子孤老,唯有奴婢兩人。
家鎮沽酒,添灰少量,分毫經紀。
貞觀年中,因病氣斷,死經兩日。
兇器已具,但以心上少溫,然始稣活。
口雲:初有兩人,并著赤衣,門前召出之。
有上符遣追,便即随去。
行至一城,有若州郭。
引到側院,見一官人,衣冠大袖,憑案而坐,左右甚多。
階下大有著枷鎖人,防援如生。
官府者遣問老母:何因行濫沽酒,多取他物?拟作《法華經》已向十年,何為不造?老母具言:酒使婢作,量亦是婢。
經已付錢一千文與隐師。
即遣追婢,須臾即至,勘當元由。
婢即笞四十放還。
遣問隐師,報雲是實。
乃語老母雲:放汝七日去,經了當來,得生善處。
遂爾得活。
複有人聞,勘校老母初死之時,婢得惡忤,久而始稣。
腹背青腫,蓋是四十杖迹。
隐禅師者,本是客僧,配寺頓丘,年向六七十。
自從出家,即頭陀乞食,常一食齋,未嘗暫辏遠近大德,并皆敬慕。
老母病死之夜,隐師夢有赤衣人來問。
夢中答雲:造經是實。
老母乃屈鄉闾眷屬及隐禅師行道,雇諸經生衆手寫經。
經了正當七日。
還見往者二人來前。
母雲:使人已來,并皆好祝聲絕即死。
隐師見存,道俗欽敬。
唐東宮右監門兵曹參軍鄭師辯,年未弱冠時,暴死,三日而稣。
自言:初有數人見收,将行,入官府大門。
見有囚百馀人,皆重行,北面立,凡為六行。
其前行者,形狀肥白,好衣服,如貴人。
後行漸瘦惡,或著枷鎖,或但去巾帶,皆行連袂,嚴兵守之。
師辯至,配入第三行東頭第三立,亦去巾帶連袂。
辯憂懼,專心念佛。
忽見生平相識僧來入兵團内,兵莫之止。
因至辯所,謂曰:平生不修福,今忽如何?辯求哀請救。
僧曰:吾今救汝得出,可持戒耶?辯許諾。
須臾吏引入諸囚至官前,以次訊問。
見向者僧為官說其福業,官曰:放之。
僧因引辯出”二十二字。
至門外為授五戒,用瓶水灌其額,謂曰:日西當活。
又以黃帔一枚與辯曰:披此至家,翹置淨處也。
仍示歸路。
辯披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