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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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戒部第四(此别六部)▲述意部第一
夫世俗所尚,仁義禮智信也。
含識所資,不殺盜淫妄酒也。
雖道俗相乖,漸教通也。
故發於仁者則不殺,奉於義者則不盜,敬於禮者則不淫,悅於信者則不妄,師於智者則不酒。
斯蓋接化於一時,非即修本之教。
修本教者,是謂正法。
内訓弘道,必始于因,因者,殺盜淫妄酒也。
此則在於實法,指事直言,故不假飾詞,讬名現意。
如斯而修因,不期果而果證,不羨樂而樂彰。
若略近而望遠,棄小而保大,則無所歸趣矣。
故知受持本教之因,自證乎仁義之果。
所以知其然,今見奉戒不殺,不求仁而仁著;持戒不盜,不欣義而義敷;守戒不淫,不祈禮而禮立;遵戒不妄,不慕信而信揚;受戒舍酒,不行智而智明。
如斯之實,可謂振網持綱,萬目開張,振機馭映,以離寒暑。
複何功可以加之,何德可以背之!若不是修,昧於所欲,徒役慮於形名,勞心乎百氏,倦形神於宵夜,求耳目於良晨。
何乖道之遠,逝而不反者乎!得其本,則無欲而不辦矣。
始知吞舟之魚,不産溝洫之水;鵬臰之鳥,豈翔尺鷃之林也。
▲遮難部第二 夫欲受戒者,戒師先須問其遮難。
故《成實論》:“問遮逆罪人、賊注汙比丘尼等,不聽作比丘。
是等諸人若為白衣,得善律儀,不遮修行、施、慈等善,但有世間戒。
以是人為惡業所汙,亦障聖道,故不聽出家。
” 又《優婆塞戒經》雲:“佛言:若欲受優婆塞戒,增長财命,先當谘啟所生父母,次報妻子奴婢等,次白國王。
(此須白者,為國王禁制,不許受戒,所以須白。
若先不禁,不勞須白也。
)既問聽已,誰有出家發菩提心者,便往其所。
頭面作禮,軟言問訊,作如是言:大德,我是丈夫,具男子身,欲受菩薩優婆塞戒。
惟願大德憐愍故聽。
(一說便得。
若受聲聞别解脫戒,縱無發菩提心人,但發小乘心,出家五衆人邊受,并得戒也。
)是時比丘應作是言:汝之父母、妻子、奴婢、國主并聽不?若言聽者,複應問言:汝不曾負佛法僧物及他物耶?若言不負,複應問言:汝今身中将無内外身心病耶?若言無者,複應問言:汝不於諸比丘比丘尼所作非法耶?若言不作,複應問言:汝将不作五逆罪耶?汝不作盜法人不?汝非無根二根人不?汝不受八戒齋不犯重耶?汝父母師病不棄去耶?汝将非殺發菩提心人耶?汝不盜現前僧物耶?汝不兩舌惡口成於惡人耶?汝不於母女姊妹作非法耶?汝不於大衆作妄語乎?若言無者,複應語言:善男子,此戒甚難,能為沙彌十戒、大比丘戒及菩薩戒乃至菩提而作根本。
至心受持,則能獲得如是等戒無量利益。
若有毀破如是戒者,則於無量無邊世中處三惡道,受大苦惱。
汝今欲得無量利益,能至心受不?若言能者,次教受三歸。
複應問言:此戒甚難。
若歸佛已,甯舍身命,終不依於自在天等。
若歸法已,甯舍身命,不依於外道典籍。
若歸僧已,甯舍身命,終不依於外道邪衆。
汝能如是至心歸依於三寶不?若言能者,應令滿六月日親近承事出家智者。
智者複應至心觀其身四種威儀。
若知是人能如教作,過六月已,和合衆僧滿二十人,作白羯磨雲:大德僧聽。
是某甲今於僧中乞受優婆塞戒,已六月中淨四威儀,至心受持,淨莊嚴地。
是人丈夫具男子身。
若僧聽者,皆默然。
不聽者說。
”(一說便得。
若非信邪,舊來正信者,不須受此翻邪三歸六月試。
直問遮難,教令忏悔已,即與授五戒、八戒、三歸便得,不同此也。
) ▲受法部第三 若欲受戒,具修威儀,對一出家五衆人前受。
故《智度論》雲:“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
(三說)。
我某甲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
(三說。
)我是釋迦牟尼佛優婆塞夷,證知我某甲從今日盡壽歸依。
戒師應言:汝優婆塞聽。
是多陀阿伽度、阿羅诃、三藐三佛陀、知人見人,為優婆塞說五戒。
如是汝盡受持。
何等為五?一、盡形壽不殺生,是優婆塞戒。
是中盡形壽不應故殺生。
是事若能,當言:諾。
(雖論言諾,改諾雲能,無咎。
)二、盡形壽不偷盜,是優婆塞戒。
是中盡形壽不應偷盜。
是事若能,當言:能。
三、盡形壽不邪淫,是優婆塞戒。
是中盡形壽不應邪淫。
是事若能,當言:能。
四、盡形壽不妄語,是優婆塞戒。
是中盡形壽不應妄語。
是事若能,當言:能。
五、盡形壽不飲酒,是優婆塞戒。
是中盡形壽不應飲酒。
是事若能,當言:能。
既說相已,又應語言:是優婆塞五戒盡受持,當供養三寶,勤修福德。
”遠求佛道,近證人天。
歲三長月六齋,若能持者,并須為之。
若受一戒者,文中應除五之一字。
直雲:我為不殺戒優婆塞。
馀文如前。
前三歸依,第三遍已,即發五戒。
後時三結,直付囑之。
故《薩婆多論》:“問曰:若不受三歸,得五戒不?答:不得。
要先受三歸,後方得戒。
”(下受八戒,亦同此法。
) ▲戒相部第四 若《薩婆多論》:“問曰:五戒中幾是實戒?答曰:前四是實,後一是遮。
所以同結者,以是放逸根本,能犯四戒。
如迦葉佛時有優婆塞,由飲酒故淫他妻,盜他雞殺。
他人來問時,答言不作,便犯妄語。
亦能造四逆,唯不能破僧。
” 若受不殺戒者,乃至一切有形蠢動皆不得加害,及食雜肉葷辛等,皆不得犯。
故《楞伽經》雲:“佛告大慧:菩薩有無量因緣不應食肉。
我今略說十種因緣:一、謂一切衆生從本已來,展轉因緣常為六親。
以親想故,不應食肉。
二、驢騾駱駝狐狗牛馬人畜等肉,屠者雜賣故。
三、不淨氣分所生長故。
四、衆生聞氣,悉生恐怖。
如旃陀羅,狗見憎惡,恐怖群吠故。
五、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
六、凡愚所嗜,臭穢不淨,無善名稱故。
七、令諸咒術不成就故。
八、以殺生者見形起識,染味著故。
九、彼食肉者,諸天所棄,令口氣臭多惡故。
十、空閑林中,虎狼聞香。
我嘗說言:凡所飲食作子肉想,作服藥想故。
此過去有王,名師子蘇陀婆,食種種肉,遂至人肉。
臣民不忍,即便謀反。
”如《斑足王經》說。
又《涅槃經》雲:“夫食肉者斷大慈種。
行住坐卧,一切衆生聞其肉氣,悉生恐怖。
譬如有人,近師子已,衆人見之,聞師子臭,亦生恐怖。
如人?Nd875?蒜,臭穢可惡,馀人見之,聞臭舍去。
設遠見之,猶不欲視,況當近之,水陸空行,悉舍之走。
鹹言:此人是我等怨。
是故菩薩不習食肉也。
”義雲:五戒優婆塞等,如俗家井水,多有細小諸蟲,盡須漉看,還置本處。
欲有行動,亦須赍漉袋自随。
若受不盜戒者,下至一枝草一粒谷等,皆不得齲故《智度論》雲:“憍梵缽提試看一粒谷生熟,不還本主,犯於業道,尚五百世為牛,乃至成羅漢已,猶自呞食。
” 若受不邪淫戒者,如《智度論》雲:“除己妻外,馀之男女、鬼神、畜生可得行淫者,悉是邪行。
雖是自妻不犯,然須避於非處。
謂自妻非道及得身已,亦須禁之,恐傷胎故。
産三年内,亦須避慎,謂防乳竭。
”若别有乳母,不在制限。
又《成實論》雲:“自妻非處,謂口及大便處。
及一切女人為父母、兒所護,出家女人等為法護故,亦名邪淫。
若無主女人,衆人前自來為妻如法者,不犯。
”又《提謂經》雲:“年三長、月六齋、三明日、月、燈火下,及八王日,亦名八節日,并須禁之。
”(八王日,如下述。
) 若受不妄語戒者,但使心虛,無問境之虛實,并犯。
又《智度論》:“問曰:何故優婆塞慎口律儀及淨命耶?答曰:白衣居家,受世間樂,兼
含識所資,不殺盜淫妄酒也。
雖道俗相乖,漸教通也。
故發於仁者則不殺,奉於義者則不盜,敬於禮者則不淫,悅於信者則不妄,師於智者則不酒。
斯蓋接化於一時,非即修本之教。
修本教者,是謂正法。
内訓弘道,必始于因,因者,殺盜淫妄酒也。
此則在於實法,指事直言,故不假飾詞,讬名現意。
如斯而修因,不期果而果證,不羨樂而樂彰。
若略近而望遠,棄小而保大,則無所歸趣矣。
故知受持本教之因,自證乎仁義之果。
所以知其然,今見奉戒不殺,不求仁而仁著;持戒不盜,不欣義而義敷;守戒不淫,不祈禮而禮立;遵戒不妄,不慕信而信揚;受戒舍酒,不行智而智明。
如斯之實,可謂振網持綱,萬目開張,振機馭映,以離寒暑。
複何功可以加之,何德可以背之!若不是修,昧於所欲,徒役慮於形名,勞心乎百氏,倦形神於宵夜,求耳目於良晨。
何乖道之遠,逝而不反者乎!得其本,則無欲而不辦矣。
始知吞舟之魚,不産溝洫之水;鵬臰之鳥,豈翔尺鷃之林也。
▲遮難部第二 夫欲受戒者,戒師先須問其遮難。
故《成實論》:“問遮逆罪人、賊注汙比丘尼等,不聽作比丘。
是等諸人若為白衣,得善律儀,不遮修行、施、慈等善,但有世間戒。
以是人為惡業所汙,亦障聖道,故不聽出家。
” 又《優婆塞戒經》雲:“佛言:若欲受優婆塞戒,增長财命,先當谘啟所生父母,次報妻子奴婢等,次白國王。
(此須白者,為國王禁制,不許受戒,所以須白。
若先不禁,不勞須白也。
)既問聽已,誰有出家發菩提心者,便往其所。
頭面作禮,軟言問訊,作如是言:大德,我是丈夫,具男子身,欲受菩薩優婆塞戒。
惟願大德憐愍故聽。
(一說便得。
若受聲聞别解脫戒,縱無發菩提心人,但發小乘心,出家五衆人邊受,并得戒也。
)是時比丘應作是言:汝之父母、妻子、奴婢、國主并聽不?若言聽者,複應問言:汝不曾負佛法僧物及他物耶?若言不負,複應問言:汝今身中将無内外身心病耶?若言無者,複應問言:汝不於諸比丘比丘尼所作非法耶?若言不作,複應問言:汝将不作五逆罪耶?汝不作盜法人不?汝非無根二根人不?汝不受八戒齋不犯重耶?汝父母師病不棄去耶?汝将非殺發菩提心人耶?汝不盜現前僧物耶?汝不兩舌惡口成於惡人耶?汝不於母女姊妹作非法耶?汝不於大衆作妄語乎?若言無者,複應語言:善男子,此戒甚難,能為沙彌十戒、大比丘戒及菩薩戒乃至菩提而作根本。
至心受持,則能獲得如是等戒無量利益。
若有毀破如是戒者,則於無量無邊世中處三惡道,受大苦惱。
汝今欲得無量利益,能至心受不?若言能者,次教受三歸。
複應問言:此戒甚難。
若歸佛已,甯舍身命,終不依於自在天等。
若歸法已,甯舍身命,不依於外道典籍。
若歸僧已,甯舍身命,終不依於外道邪衆。
汝能如是至心歸依於三寶不?若言能者,應令滿六月日親近承事出家智者。
智者複應至心觀其身四種威儀。
若知是人能如教作,過六月已,和合衆僧滿二十人,作白羯磨雲:大德僧聽。
是某甲今於僧中乞受優婆塞戒,已六月中淨四威儀,至心受持,淨莊嚴地。
是人丈夫具男子身。
若僧聽者,皆默然。
不聽者說。
”(一說便得。
若非信邪,舊來正信者,不須受此翻邪三歸六月試。
直問遮難,教令忏悔已,即與授五戒、八戒、三歸便得,不同此也。
) ▲受法部第三 若欲受戒,具修威儀,對一出家五衆人前受。
故《智度論》雲:“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
(三說)。
我某甲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
(三說。
)我是釋迦牟尼佛優婆塞夷,證知我某甲從今日盡壽歸依。
戒師應言:汝優婆塞聽。
是多陀阿伽度、阿羅诃、三藐三佛陀、知人見人,為優婆塞說五戒。
如是汝盡受持。
何等為五?一、盡形壽不殺生,是優婆塞戒。
是中盡形壽不應故殺生。
是事若能,當言:諾。
(雖論言諾,改諾雲能,無咎。
)二、盡形壽不偷盜,是優婆塞戒。
是中盡形壽不應偷盜。
是事若能,當言:能。
三、盡形壽不邪淫,是優婆塞戒。
是中盡形壽不應邪淫。
是事若能,當言:能。
四、盡形壽不妄語,是優婆塞戒。
是中盡形壽不應妄語。
是事若能,當言:能。
五、盡形壽不飲酒,是優婆塞戒。
是中盡形壽不應飲酒。
是事若能,當言:能。
既說相已,又應語言:是優婆塞五戒盡受持,當供養三寶,勤修福德。
”遠求佛道,近證人天。
歲三長月六齋,若能持者,并須為之。
若受一戒者,文中應除五之一字。
直雲:我為不殺戒優婆塞。
馀文如前。
前三歸依,第三遍已,即發五戒。
後時三結,直付囑之。
故《薩婆多論》:“問曰:若不受三歸,得五戒不?答:不得。
要先受三歸,後方得戒。
”(下受八戒,亦同此法。
) ▲戒相部第四 若《薩婆多論》:“問曰:五戒中幾是實戒?答曰:前四是實,後一是遮。
所以同結者,以是放逸根本,能犯四戒。
如迦葉佛時有優婆塞,由飲酒故淫他妻,盜他雞殺。
他人來問時,答言不作,便犯妄語。
亦能造四逆,唯不能破僧。
” 若受不殺戒者,乃至一切有形蠢動皆不得加害,及食雜肉葷辛等,皆不得犯。
故《楞伽經》雲:“佛告大慧:菩薩有無量因緣不應食肉。
我今略說十種因緣:一、謂一切衆生從本已來,展轉因緣常為六親。
以親想故,不應食肉。
二、驢騾駱駝狐狗牛馬人畜等肉,屠者雜賣故。
三、不淨氣分所生長故。
四、衆生聞氣,悉生恐怖。
如旃陀羅,狗見憎惡,恐怖群吠故。
五、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
六、凡愚所嗜,臭穢不淨,無善名稱故。
七、令諸咒術不成就故。
八、以殺生者見形起識,染味著故。
九、彼食肉者,諸天所棄,令口氣臭多惡故。
十、空閑林中,虎狼聞香。
我嘗說言:凡所飲食作子肉想,作服藥想故。
此過去有王,名師子蘇陀婆,食種種肉,遂至人肉。
臣民不忍,即便謀反。
”如《斑足王經》說。
又《涅槃經》雲:“夫食肉者斷大慈種。
行住坐卧,一切衆生聞其肉氣,悉生恐怖。
譬如有人,近師子已,衆人見之,聞師子臭,亦生恐怖。
如人?Nd875?蒜,臭穢可惡,馀人見之,聞臭舍去。
設遠見之,猶不欲視,況當近之,水陸空行,悉舍之走。
鹹言:此人是我等怨。
是故菩薩不習食肉也。
”義雲:五戒優婆塞等,如俗家井水,多有細小諸蟲,盡須漉看,還置本處。
欲有行動,亦須赍漉袋自随。
若受不盜戒者,下至一枝草一粒谷等,皆不得齲故《智度論》雲:“憍梵缽提試看一粒谷生熟,不還本主,犯於業道,尚五百世為牛,乃至成羅漢已,猶自呞食。
” 若受不邪淫戒者,如《智度論》雲:“除己妻外,馀之男女、鬼神、畜生可得行淫者,悉是邪行。
雖是自妻不犯,然須避於非處。
謂自妻非道及得身已,亦須禁之,恐傷胎故。
産三年内,亦須避慎,謂防乳竭。
”若别有乳母,不在制限。
又《成實論》雲:“自妻非處,謂口及大便處。
及一切女人為父母、兒所護,出家女人等為法護故,亦名邪淫。
若無主女人,衆人前自來為妻如法者,不犯。
”又《提謂經》雲:“年三長、月六齋、三明日、月、燈火下,及八王日,亦名八節日,并須禁之。
”(八王日,如下述。
) 若受不妄語戒者,但使心虛,無問境之虛實,并犯。
又《智度論》:“問曰:何故優婆塞慎口律儀及淨命耶?答曰:白衣居家,受世間樂,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