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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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災第八十七(此有七部)▲述意部第一
夫三界無安,猶如火宅。
拔苦與樂,必須崇戒。
經喻多種,且述三五。
能涉遠路,喻之腳足。
勝持一切,喻之大地。
生長萬物,喻之時雨。
善療衆病,喻之良醫。
能消饑渴,喻之甘露。
接濟沈溺,喻之橋梁。
運度大海,喻之浮囊。
能除昏暗,喻之燈光。
防非止惡,喻之戒善。
歸趣解脫,終藉屍羅。
莊飾法身,喻之璎珞。
如是之喻,亦有無量。
豈不敬之,勵意奉持也! ▲勸持部第二 如《涅槃經》雲:“欲見佛性,證大涅槃,必須深心修持淨戒。
若毀淨戒,是魔眷屬,非我弟子。
” 又《大品經》雲:“我若不持戒,當堕三惡道中。
尚不得人身,況能成就衆生,淨佛國土,具一切種智1 又《薩遮尼揵子經》雲:“我若不持戒,乃至不得疥癞野幹身,何況當得功德之身?”又《華嚴經》偈雲: “戒是無上菩提本,應當具足持淨戒。
若能堅持於禁戒,則是如來所贊歎。
”又《月燈三昧經》:佛說偈言: “雖有色壽及多聞,若無戒智猶禽獸。
雖處卑下少聞見,能持淨戒名勝士。
” 又《遺教經》雲:“戒是正順解脫之本。
又持此戒,得生諸禅定。
”又“奉此戒,是汝大師,若我住世無異此也。
” 又《智度論》雲:“若求大利,當堅持戒,如惜重寶,如護身命。
以戒是一切善法住處。
又如無足欲行,無翅欲飛,無船欲濟,是不可得。
若無淨戒,欲得妙果,亦複如是。
若棄舍此戒,雖複山居,服藥食草,與禽獸無異。
若能持戒,香聞十方,名聲遠布,天人愛敬,所願皆得。
持戒之人,壽終之時,風刀解身,筋脈斷絕,心不怖畏。
” 又《地持論》雲:“三十二相無差别因,皆持戒所得。
若不持戒,尚不得下賤人身,況複大人相報1 又《成實論》雲:“道品樓觀,以戒為柱;禅定心城,以戒為郭。
要佩戒印,得入善衆。
” 又《薩婆多論》雲:“佛告比丘:戒有四義,故毀者重於馀經。
一、戒是佛法平地,萬善由之生長。
二、一切佛子皆依戒住,若無戒者則無所依,一切衆生由戒而有。
三、戒是趣涅槃之初門,若無戒者,則無由得入泥洹城。
四、戒是佛法璎珞,能莊嚴佛法也。
” 又何故律初集,以勝故秘故。
但諸契經不擇時,人說而得名經。
律則不爾,唯佛自說,要在僧中,故勝也。
又依《涅槃經》雲:“如圓護持戒,乃至沒命,終不故犯。
佛說喻雲:如一羅刹随度海者,總乞浮囊。
度者答言:甯殺身命,浮囊叵得。
羅刹複言:不肯全施,見惠其半。
彼人爾時亦不施與。
如是展轉乞微塵許,彼人爾時乃至微塵亦不施與。
菩薩摩诃薩持禁戒時,亦複如是。
煩惱羅刹教化菩薩,令犯四重,護馀輕者。
菩薩不随。
勸犯僧殘,菩薩不許。
勸犯波逸提,菩薩不肯。
勸犯提舍犯,菩薩不肯。
勸犯突吉羅,菩薩不随。
”故經雲:“菩薩摩诃薩持四重禁及突吉羅,敬重堅固,等無差别。
作是願言:甯以此身投於熾然盛火深坑,終不毀犯三世諸佛禁戒,與居士女等而行不淨。
複作是願:甯以熱鐵周匝纏身,終不敢以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衣服。
複作是願:甯以此口吞熱鐵丸,終不敢以破戒之口食於信心檀越飲食。
複作是願:甯卧此身大熱鐵上,終不敢以破戒之身受信心檀越床卧敷具。
複作是願:甯以此身受三百鉾,終不敢以破戒之身受信心檀越醫藥。
複作是願:甯以此身投熱鐵镬,終不敢以破戒之身受信心檀越房舍。
複作是願:甯以鐵椎打碎此身令如微塵,終不敢以破戒之身受信心檀越禮拜。
複作是願:甯以熱鐵挑其兩目,不以染心貪視好色。
甯以鐵錐遍刵刺,不以染心聽受諸聲。
甯以利刀割去其鼻,不以染心貪著諸香。
甯以利刀割去其舌,不以染心貪著美味。
甯以利斧斬斫其身,不以染心貪著諸觸。
何以故?以是因緣,能令行者堕於地獄、餓鬼、畜生。
又發願言:菩薩護持如是諸禁戒已,悉以施與一切衆生,願令衆生得清淨戒,不折戒,不退戒,随順戒,畢竟戒,具足成就波羅蜜戒。
菩薩摩诃薩修持如是清淨戒時,即得住於初不動地。
” 述曰:菩薩既能如是堅持禁戒,得不退果。
今勸道俗有能仰慕者,從受三聚淨戒、十無盡戒、二十四戒、在家出家所有諸戒,如二百五十戒、五百戒等,悉能圓護;是真佛子,開佛性門,入涅槃道。
又《十輪經》雲:“或有戒壞見不壞,於聖道中堪任法器。
”四句分别,思意可知。
故《涅槃經》雲:“於乘緩者,乃名為緩。
於戒緩者,不名為緩。
”亦有四句分别可知。
又《辯意長者子經》雲:“佛為辯意長者子》說:要有五事,行得生天。
以偈頌曰: 不殺得長壽,無病常解脫,一切受天位,身安光影至。
不盜常大富,自然錢财寶,七寶為宮殿,娛樂心常好。
男女俱不淫,身體香潔淨,所生常端正〓德行自然明。
不欺口氣香,言語常聰明,談論不吃謇,所說衆奉用。
酒食不過口,無有誤亂意,若當所生處,天人常奉侍。
若其壽終後,二十五神護,五福自然來,光影甚炜烨。
” 又《大莊嚴論》雲:“昔有旃陀利家
拔苦與樂,必須崇戒。
經喻多種,且述三五。
能涉遠路,喻之腳足。
勝持一切,喻之大地。
生長萬物,喻之時雨。
善療衆病,喻之良醫。
能消饑渴,喻之甘露。
接濟沈溺,喻之橋梁。
運度大海,喻之浮囊。
能除昏暗,喻之燈光。
防非止惡,喻之戒善。
歸趣解脫,終藉屍羅。
莊飾法身,喻之璎珞。
如是之喻,亦有無量。
豈不敬之,勵意奉持也! ▲勸持部第二 如《涅槃經》雲:“欲見佛性,證大涅槃,必須深心修持淨戒。
若毀淨戒,是魔眷屬,非我弟子。
” 又《大品經》雲:“我若不持戒,當堕三惡道中。
尚不得人身,況能成就衆生,淨佛國土,具一切種智1 又《薩遮尼揵子經》雲:“我若不持戒,乃至不得疥癞野幹身,何況當得功德之身?”又《華嚴經》偈雲: “戒是無上菩提本,應當具足持淨戒。
若能堅持於禁戒,則是如來所贊歎。
”又《月燈三昧經》:佛說偈言: “雖有色壽及多聞,若無戒智猶禽獸。
雖處卑下少聞見,能持淨戒名勝士。
” 又《遺教經》雲:“戒是正順解脫之本。
又持此戒,得生諸禅定。
”又“奉此戒,是汝大師,若我住世無異此也。
” 又《智度論》雲:“若求大利,當堅持戒,如惜重寶,如護身命。
以戒是一切善法住處。
又如無足欲行,無翅欲飛,無船欲濟,是不可得。
若無淨戒,欲得妙果,亦複如是。
若棄舍此戒,雖複山居,服藥食草,與禽獸無異。
若能持戒,香聞十方,名聲遠布,天人愛敬,所願皆得。
持戒之人,壽終之時,風刀解身,筋脈斷絕,心不怖畏。
” 又《地持論》雲:“三十二相無差别因,皆持戒所得。
若不持戒,尚不得下賤人身,況複大人相報1 又《成實論》雲:“道品樓觀,以戒為柱;禅定心城,以戒為郭。
要佩戒印,得入善衆。
” 又《薩婆多論》雲:“佛告比丘:戒有四義,故毀者重於馀經。
一、戒是佛法平地,萬善由之生長。
二、一切佛子皆依戒住,若無戒者則無所依,一切衆生由戒而有。
三、戒是趣涅槃之初門,若無戒者,則無由得入泥洹城。
四、戒是佛法璎珞,能莊嚴佛法也。
” 又何故律初集,以勝故秘故。
但諸契經不擇時,人說而得名經。
律則不爾,唯佛自說,要在僧中,故勝也。
又依《涅槃經》雲:“如圓護持戒,乃至沒命,終不故犯。
佛說喻雲:如一羅刹随度海者,總乞浮囊。
度者答言:甯殺身命,浮囊叵得。
羅刹複言:不肯全施,見惠其半。
彼人爾時亦不施與。
如是展轉乞微塵許,彼人爾時乃至微塵亦不施與。
菩薩摩诃薩持禁戒時,亦複如是。
煩惱羅刹教化菩薩,令犯四重,護馀輕者。
菩薩不随。
勸犯僧殘,菩薩不許。
勸犯波逸提,菩薩不肯。
勸犯提舍犯,菩薩不肯。
勸犯突吉羅,菩薩不随。
”故經雲:“菩薩摩诃薩持四重禁及突吉羅,敬重堅固,等無差别。
作是願言:甯以此身投於熾然盛火深坑,終不毀犯三世諸佛禁戒,與居士女等而行不淨。
複作是願:甯以熱鐵周匝纏身,終不敢以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衣服。
複作是願:甯以此口吞熱鐵丸,終不敢以破戒之口食於信心檀越飲食。
複作是願:甯卧此身大熱鐵上,終不敢以破戒之身受信心檀越床卧敷具。
複作是願:甯以此身受三百鉾,終不敢以破戒之身受信心檀越醫藥。
複作是願:甯以此身投熱鐵镬,終不敢以破戒之身受信心檀越房舍。
複作是願:甯以鐵椎打碎此身令如微塵,終不敢以破戒之身受信心檀越禮拜。
複作是願:甯以熱鐵挑其兩目,不以染心貪視好色。
甯以鐵錐遍刵刺,不以染心聽受諸聲。
甯以利刀割去其鼻,不以染心貪著諸香。
甯以利刀割去其舌,不以染心貪著美味。
甯以利斧斬斫其身,不以染心貪著諸觸。
何以故?以是因緣,能令行者堕於地獄、餓鬼、畜生。
又發願言:菩薩護持如是諸禁戒已,悉以施與一切衆生,願令衆生得清淨戒,不折戒,不退戒,随順戒,畢竟戒,具足成就波羅蜜戒。
菩薩摩诃薩修持如是清淨戒時,即得住於初不動地。
” 述曰:菩薩既能如是堅持禁戒,得不退果。
今勸道俗有能仰慕者,從受三聚淨戒、十無盡戒、二十四戒、在家出家所有諸戒,如二百五十戒、五百戒等,悉能圓護;是真佛子,開佛性門,入涅槃道。
又《十輪經》雲:“或有戒壞見不壞,於聖道中堪任法器。
”四句分别,思意可知。
故《涅槃經》雲:“於乘緩者,乃名為緩。
於戒緩者,不名為緩。
”亦有四句分别可知。
又《辯意長者子經》雲:“佛為辯意長者子》說:要有五事,行得生天。
以偈頌曰: 不殺得長壽,無病常解脫,一切受天位,身安光影至。
不盜常大富,自然錢财寶,七寶為宮殿,娛樂心常好。
男女俱不淫,身體香潔淨,所生常端正〓德行自然明。
不欺口氣香,言語常聰明,談論不吃謇,所說衆奉用。
酒食不過口,無有誤亂意,若當所生處,天人常奉侍。
若其壽終後,二十五神護,五福自然來,光影甚炜烨。
” 又《大莊嚴論》雲:“昔有旃陀利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