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戒本〈曇無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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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巴本雲被定爲學家者. ******************** [一]齊整着內衣.應當學。

     齊整着三衣.應當學。

     不得反抄衣入白衣舍.應當學。

     不得反抄衣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不得衣纏頸入白衣舍.應當學。

     不得衣纏頸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不得覆頭入白衣舍.應當學。

     不得覆頭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不得跳行入白衣舍.應當學。

     不得跳行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不得蹲坐白衣舍.應當學。

     不得扠腰入白衣舍.應當學。

     注: [一]巴本衆學處凡七十五事.次第開合.與此頗異.另於卷末附對照表明之 [二]巴本衆學處以十事爲一節.例與此同. ******************** 不得扠腰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不得搖身入白衣舍.應當學。

     不得搖身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不得掉臂入白衣舍.應當學。

     不得掉臂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好覆身入白衣舍.應當學。

     好覆身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不得左右顧視入白衣舍.應當學。

     不得左右顧視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靜默入白衣舍.應當學。

     靜默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不得戲笑入白衣舍.應當學。

     ******************** 不得戲笑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正意受食.應當學。

     平鉢受飯.應當學。

     平鉢受羹.應當學。

     羹飯俱食.應當學。

     以次食.應當學。

     不得挑鉢中央食.應當學。

     無病不得爲己索羹飯.應當學。

     不得以飯覆羹上更望得.應當學。

     不得視比坐鉢中起嫌心.應當學。

     當繫鉢想食.應當學。

     不得大揣飯食.應當學。

     ******************** 不得大張口得飯食.應當學。

     不得含食語.應當學。

     不得揣飯搖擲口中食.應當學。

     不得遺落飯食.應當學。

     不得頰飯食.應當學。

     不得故嚼飯作聲食.應當學。

     不得噏飯食.應當學。

     不得舌舐食.應當學。

     不得振手食.應當學。

     不得手把散飯食.應當學。

     不得污手捉食器.應當學。

     不得洗鉢水棄白衣舍內.應當學。

     ******************** 不得生草上大小便涕唾.除病.應當學。

     不得淨水中大小便涕唾.除病.應當學。

     不得立大小便.除病.應當學。

     不得與反抄衣人說法.除病.應當學。

     不得爲衣纏頸人說法.除病.應當學。

     不得爲覆頭人說法.除病.應當學。

     不得爲裹頭人說法.除病.應當學。

     不得爲扠腰人說法.除病.應當學。

     不得爲着革屣人說法.除病.應當學。

     不得爲着木屐人說法.除病.應當學。

     不得爲騎乘人說法.除病.應當學。

     不得佛塔內宿.除爲守護.應當學。

     ******************** 不得佛塔內藏財物.除爲堅牢故.應當學。

     不得着革屣入佛塔中.應當學。

     不得捉革屣入佛塔中.應當學。

     不得着革屣遶佛塔行應當學。

     不得着富羅入佛塔中.應當學。

     不得捉富羅入佛塔中.應當學。

     不得佛塔下食留草及食污地捨去.應當學。

     不得擔死屍從佛塔下過.應當學。

     不得塔下埋死屍.應當學。

     不得塔下燒死屍.應當學。

     不得向塔燒死屍.應當學。

     不得遶塔四邊燒死屍使臭氣來入.應當學。

     ******************** 不得持死人衣塔下過.除爲浣染香薰.應當學。

     不得塔下大小便.應當學。

     不得向塔大小便.應當學。

     不得遶佛塔四邊大小便使臭氣來入.應當學。

     不得持佛像至大小便處.應當學。

     不得塔下嚼楊枝.應當學。

     不得向塔嚼楊枝.應當學。

     不得遶塔四邊嚼楊枝.應當學。

     不得塔下涕唾.應當學。

     不得向塔涕唾.應當學。

     不得遶塔四邊涕唾.應當學。

     不得向佛塔舒腳坐.應當學。

     ******************** 不得安佛塔在下房己在上房住.應當學。

     人坐己立不得爲說法.除病.應當學。

     人臥己坐不得爲說法.除病.應當學。

     人在座己在非座不得爲說法.除病.應當學。

     人在高座己在下座不得爲說法.除病.應當學。

     人在前己在後不得爲說法.除病.應當學。

     人在高經行處己在下經行處不得爲說法.除病.應當學。

     人在道己在非道不得爲說法.除病.應當學。

     不得攜手在道行.應當學。

     不得上樹過人頭.除時因緣.應當學。

     不得絡囊盛鉢貫杖頭置肩上行.應當學。

     人持杖不應爲說法.除病.應當學。

     ******************** 人持劍不應爲說法.除病.應當學。

     人持鉾不應爲說法.除病.應當學。

     人持刀不應爲說法.除病.應當學。

     人持蓋不應爲說法.除病.應當學。

     諸大德.我已說衆學戒法.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

    〈如是三說〉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 是事如是持。

     諸大德.是七滅諍法半月半月戒經中說.若比丘有諍事起卽應除滅。

     應與現前毗尼當與現前毗尼。

     應與憶念毗尼當與憶念毗尼。

     應與不癡毗尼當與不癡毗尼。

     罪與自言治當與自言治。

     [一]應與覓罪相當與覓罪相。

     注: [一]巴本此下二滅諍法次序互倒. ******************** 應與多覓罪相當與多覓罪相。

     應與如草布地當與如草布地。

     諸大德.我已說七滅諍法.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

    〈如是三說〉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 是事如是持。

     諸大德.我已說戒經序.已說四波羅夷法.已說十三僧伽婆屍沙法.已說二不定法.已 說三十尼薩耆波逸提法.已說九十波逸提法.已說四波羅提提舍尼法.已說衆學法. 已說七滅諍法.此是佛所說戒經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若更有餘佛法是中皆共和 合應當學。

     忍辱第一道 佛說無爲最 出家惱他人 不名爲沙門. 此是毗婆屍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是戒經。

     譬如明眼人 能避險惡道 世有聰明人 能遠離衆惡. 此是屍棄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是戒經。

     ******************** 不謗亦不嫉 常奉於戒行 飲食知止足 常樂在空閑 心定樂精進 是名諸佛教. 此是毗葉羅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是戒經。

     譬如蜂採華 不壞色與香 但取其味去 比丘入聚落. 不違戾他事 不觀作不作 但自觀身行 若正若不正. 此是拘留孫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是戒經。

     心莫作放逸 聖法當勤學 如是無憂愁 心定入涅槃. 此是拘那含牟尼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是戒經。

     一切惡莫作 當奉行諸善 自淨其志意 是則諸佛教. 此是迦葉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是戒經。

     善護於口言 自淨其志意 身莫作諸惡 此三業道淨 能得如是行 是大仙人道. ******************** 此是釋迦牟尼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於十二年中爲無事僧說是戒經.從是已後廣分 別說。

    諸比丘.自爲樂法樂沙門有慙有愧樂學戒者當於中學。

     明人能護戒 能得三種樂 名譽及利養 死則生天上. 當觀如是處 有智勤護戒 戒淨有智慧 便得第一道. 如過去諸佛 及以未來者 現在諸世尊 能勝一切憂 皆共尊敬戒 此是諸佛法. 若有自爲身 欲求於佛道 當尊重正法 此是諸佛教. 七佛爲世尊 滅除諸結使 說是七戒經 諸縛得解脫 已入於涅槃 諸戲永滅盡. 尊行大仙說 聖賢稱譽戒 弟子之所行 入寂滅涅槃。

     世尊涅槃時 興起於大悲 集諸比丘衆 與如是教[一]誡. 莫謂我涅槃 淨行者無護 我今說戒經 亦善說毗尼 注: [一]原刻作戒.今依麗刻改. ******************** 我雖般涅槃 當視如世尊. 此經久住世 佛法得熾盛 以是熾盛故 得入於涅槃. 若不持此戒 如所應布薩 喻如日沒時 世界皆闇冥。

     當護持是戒 如犛牛愛尾 和合一處坐 如佛之所說. 我已說戒經 衆僧布薩竟 我今說戒經 所說諸功德 施一切衆生 皆共成佛道。

     四分戒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