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達磨品類足論卷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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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是緣生是因生是世攝。

    幾色攝等者.七是色攝.十五是名攝。

     幾內處攝等者.[七]八內處攝.十一外處攝.三應分別.謂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所攝 心意識內處攝.餘皆外處攝。

    幾智徧知所徧知等者.一切是智徧知所徧知。

    此二十二 注: [一]舍利弗雲.五有緣進安通二. [二]勘舍利弗問分根品第五.分別論根分別第五.(刊本一二四——一三四頁).諸門分別大同此段.又發智論第十四卷根藴根納息以學無學善不善有無異熟見修斷見非見有無尋伺五受相應界繫因相應等九門分別二十二根.亦同.宋本此上有釋頌句雲.根者二十二根.次不列擧. [三]舍利弗雲.命根五受根信等五根十一非色.進三無漏四二分.分別論雲.十四無色.命根通二. [四]分別論雲.五有對.十七無對. [五]舍利弗雲.信至巳知八無漏.眼至憂有漏.餘三二分. [六]舍利弗雲.眼至苦十無報.除未知欲知餘十一通二分. [七]分別論雲.六是內.十六是外. ******************** 根幾斷徧知所徧知等者.[一]十是斷徧知所徧知.三非斷徧知所徧知.九應分別.謂意等 九根若有漏是斷徧知所徧知.若無漏非斷徧知所徧知。

    幾應斷等者.[二]十應斷.三不應 斷.九應分別.謂意等九根若有漏是應斷.若無漏不應斷。

    幾應修等者.[三]八應修.八不應 修.六應分別.謂意根或應修或不應修.雲何應修.謂善意根.雲何不應修.謂不善無記 意根.樂苦喜捨根亦爾.憂根或應修或不應修.雲何應修.謂善憂根.雲何不應修.謂不 善憂根。

    幾染汙等者.十六不染汙.六應分別.謂意根或染汙或不染汙.雲何染汙謂有 覆意根.雲何不染汙.謂無覆意根.樂苦喜憂捨根亦爾。

    幾果非有果等者.一切是果亦 有果。

    幾有執受等者.[四]十五無執受.七應分別.謂眼根或有執受或無執受.雲何有執受. 謂自體所攝眼根.雲何無執受.謂非自體所攝眼根.餘六色根亦爾。

    幾大種所造等者. 七大種所造.十五非大種所造。

    幾有上等者.[五]一切是有上。

    幾是有等者.十是有.三非有. 九應分別.謂意等九根若有漏是有.若無漏非有。

    幾因相應等者.[六]八因不相應.十四因 相應。

    此二十二根與六善處相攝者.應作四句.或善處非根謂善色藴想藴及根所不 注: [一]舍利弗雲.十八非斷知.喜憂捨意四通二. [二]舍利弗此門同前斷知所說. [三]舍利弗雲.眼至苦十非修.喜憂捨意四二分. [四]舍利弗雲.眼至命八是受.信至巳知八非受.餘六通二.分別論雲.七有執受.十四無執受.命根通二. [五]分別論雲.十有上.三無上.九通二. [六]分別論雲.七因相應.九不相應.六通二.發智論雲.十四少分通二十四少分俱非. ******************** 攝善行藴幷擇滅.或根非善處謂八根及六根少分.或善處亦根謂八根及六根少分. 或非善處非根謂不善色藴行藴不善無記想藴.及根所不攝色藴行藴.幷虛空非擇 滅。

    與五不善處相攝者.應作四句.或不善處非根謂不善色想[一]行藴.或根非不善處謂 十六根及六根少分.或不善處亦根謂六根少分.或非不善處非根謂善色藴[二]善無記 想藴.根所不攝善無記行藴及根所不攝無記色藴幷無爲法。

    與七無記處相攝者.應 作四句.或無記處非根謂[三]無記想藴及根所不攝無記色藴行藴虛空非擇滅.或根非 無記處謂九根及五根少分.或無記處亦根謂八根及五根少分.或非無記處非根謂 善不善色藴想藴[四]不善行藴及根所不攝善行藴幷擇滅。

    與三漏處相攝者.互不相攝。

     與五有漏處相攝者.應作四句.或有漏處非根謂[五]有漏想藴及根所不攝有藴色藴行 漏.或根非有漏處謂三根及九根少分.或有漏處亦根謂十根及九根少分.或非有漏 處非根謂無漏色藴想藴及根所不攝無漏行藴幷三無爲。

    與八無漏處相攝者.應作 四句.或無漏處非根謂無漏色藴想藴及根所不攝無漏行藴幷三無爲.或根非無漏 注: [一]宋本雲根所不攝不善行陰. [二]宋本雲根所不攝無記想陰. [三]宋本雲無記所攝想陰. [四]宋本雲根所不攝不善行陰. [五]宋本雲根所不攝有漏想陰. ******************** 處謂十根及九根少分.或無漏處亦根謂三根及九根少分.或非無漏處非根謂有漏 想藴及根所不攝有漏色藴行藴。

    幾過去等者.一切或過去或未來或現前。

    幾善等者. [一]八善.八無記.六應分別.謂意根或善或不善或無記.雲何善.謂善作意相應意根.雲何 不善.謂不善作意相應意根.雲何無記.謂無記作意相應意根.樂苦喜捨根亦爾.憂根 或善或不善.雲何善.謂善作意相應憂根.雲何不善.謂不善作意相應憂根。

    幾欲界繫 等者.[二]四欲界繫.三不繫.十五應分別.謂眼根或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