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七十論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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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續入藏諸論
金七十論三卷
外道迦毗羅仙人造陳天竺三藏真谛譯
(此是外道迦毗羅仙人造二十五谛非是佛法)
三苦所逼故 欲知滅此因
見無用不然 不定不極故
說此偈緣起。
昔有仙人名迦毗羅。
從空而生自然四德。
一法二慧三離欲四自在總四為身。
見此世間沉沒盲闇起大悲心。
咄哉生死在盲闇中。
遍觀世間。
見一婆羅門姓阿修利。
千年祠天隐身往彼說如是言。
阿修利汝戲在家之法。
說是言竟即便還去。
滿千年已而複更來重說上。
言是婆羅門即答仙曰。
世尊我實戲樂在家之法。
是時仙人聞已複去。
其後更來又說上言。
婆羅門答之亦如是說。
仙人問曰汝能清淨住梵行不。
婆羅門言如是能住。
即舍家法修出家行為迦毗羅弟子。
外曰此婆羅門欲知從何因生。
答曰三苦所逼故。
何者為三苦。
一依内二依外三依天。
依内者謂風熱淡不平等故能生病苦。
如醫方說從齊以下是名風處。
從心以下是名熱處。
從心以上并皆屬淡。
有時風大增長逼淡熱則起風病。
熱淡亦爾是名身苦。
心苦者可愛别離怨憎聚集所求不得。
分别此三則生心苦。
如是之苦名依内苦。
依外苦者所謂世人禽獸毒蛇山崩岸坼等所生之苦名曰外苦。
依天苦者謂寒熱風雨雷霆等。
通如是種種為天所惱而失心者名依天苦。
三苦所逼故生。
于欲知為滅苦因。
外曰。
是因苦能滅此三苦分明已顯現。
一者八分醫方所說能滅身苦。
二者可愛六塵能滅心苦。
是因已顯現。
何假複欲知。
答曰。
此義不無但為二種過失。
是故欲知不違道理。
其二失者。
一無定。
二無極。
外曰。
若八分醫方等有兩過失故不足為滅苦因者。
四皮陀中有别因。
此因得果是定是極。
故汝欲知則無所用。
四皮陀中說言。
我昔飲須摩味故成不死。
得入光天識見諸天。
是苦怨者于我複何所作。
死者于我複何所能。
答曰。
汝見随聞爾有濁失優劣。
翻此二因勝變性我知故。
所見因者醫方中所說有不定不極過失。
随聞因者傳聞所得。
初從梵王乃至仙人。
故說四皮陀名随聞。
此皮陀者亦兩過失。
如是見醫方複有三過失。
一者不清淨。
如皮陀中說。
獸汝父母及眷屬悉皆随喜汝。
汝今舍此身必得生天上。
如馬祠說言。
盡殺六百獸。
六百獸少三不具足則不得生天為戲等五事。
若人說妄語諸天及仙人說此非是罪。
如是等罪随如是等罪随聞因中有。
是故不清淨。
二退失者。
如皮陀中說。
無故而帝釋及阿修羅王。
為時節所滅。
時不可免故。
是法若滅盡。
施主從天退。
故有退失義。
三優劣者。
譬如貧窮見富則憂惱。
醜好及愚智憂惱亦複然。
天中亦如是。
下品見上勝次第生憂惱。
是故有優劣。
此三及前兩由此五過失。
皮陀不為因。
外曰。
若爾何因為勝。
答曰。
翻此二因勝。
謂二因者一醫方所說。
二皮陀所說。
翻此兩因欲知所得因。
此因有五德。
一定。
二極。
三淨。
四不退。
五平等。
是故勝前兩。
外曰。
此因何因得。
答曰。
變性我知故。
變者。
一大。
二我慢。
三五塵。
四五根。
五五知根。
六心。
七五大。
是七名變自性所作故。
自性者無異本因。
我者知者。
諸人知此二十五真實之境不增不減決定脫三苦。
如解脫中說偈。
若知二十五随處随道住。
編發髻剃頭得解脫無疑。
外曰。
雲何分别本性變異及知者。
答曰。
本性無變異。
大等亦本變。
十六但變異。
知者非本變。
本性者能生一切不從他生。
故稱本性。
本性能生于大等。
是故得本名。
不從他生故。
是故非變異。
大我慢五塵。
此七亦本亦變異。
大從本性生故變異。
能生我慢故是本。
我慢從大生故變異。
能生五唯故稱本。
五唯種從慢生故變異。
能生大及根故名本。
聲唯種者生空及耳根故為本。
乃至香唯種生。
地及鼻根。
如是七亦本亦變異。
十六但變異者。
空等五大耳等五根舌等五作根及心。
是十六法但從他生。
不生他故但變異。
知者非本異者。
知者者此中名我知為體故。
此我不能生不從他生。
異前三故非本非變異。
外曰。
此三義何量為知。
世中有量能知如稱尺等。
知長短輕重。
答曰。
證比及聖言。
能通一切境。
故立量有三。
境成立從量。
此論中立量有三。
一者證量。
證量者。
是智從根塵生不可顯現。
非不定無二。
是名證量。
二者比量。
比量者。
以證為前。
比量有三。
一者有前。
二者有餘。
三者平等。
三者聖言。
聖言者。
若捉證量比量不通此義。
由聖言故是乃得通。
譬如天上北郁單越非證比所知。
信聖語故乃可得知。
聖言者。
如偈說。
阿含是聖言。
聖者滅諸惑。
無惑不妄語。
因緣不生故。
轉通一切境者。
若有餘量及餘所知不出此三義。
平等六量以聖言攝故。
境成立從量者。
境謂二十五義攝一切故。
成立者。
明此二十五。
雲何得名境。
智量所行故。
故得成于境。
由證比聖言故得略立三廣則二十五。
外曰。
說量有三。
量相雲何。
答曰。
對塵解證量。
比量三别知。
相有相為先。
聖教名聖言。
對塵解證量者。
耳于聲生解。
乃至鼻于香生解。
唯解不能知。
是名為證量。
比量三别知者。
一有前。
二有餘。
三平等。
此三種智因證量故。
能别此三境及三世。
是名比量。
如人見黑雲。
當知必雨。
如見江中滿新濁水。
當知上源必有雨。
如見巴吒羅國庵羅樹發華。
當知憍薩羅國亦複如是。
相有相為先者。
相有相相應不相離。
因證此相故。
比量乃得成。
聖教名聖言者。
如梵天及摩[少/兔]王所說四皮陀及正論。
外曰。
說比量有三。
何量何境界。
能所得通達。
答曰。
依平等比量。
過根境得成。
若所依比不顯。
随聖言則現。
依平等量者。
謂于比量中是曰平等量。
自性及與我。
此境過根故平等能别。
昔有仙人名迦毗羅。
從空而生自然四德。
一法二慧三離欲四自在總四為身。
見此世間沉沒盲闇起大悲心。
咄哉生死在盲闇中。
遍觀世間。
見一婆羅門姓阿修利。
千年祠天隐身往彼說如是言。
阿修利汝戲在家之法。
說是言竟即便還去。
滿千年已而複更來重說上。
言是婆羅門即答仙曰。
世尊我實戲樂在家之法。
是時仙人聞已複去。
其後更來又說上言。
婆羅門答之亦如是說。
仙人問曰汝能清淨住梵行不。
婆羅門言如是能住。
即舍家法修出家行為迦毗羅弟子。
外曰此婆羅門欲知從何因生。
答曰三苦所逼故。
何者為三苦。
一依内二依外三依天。
依内者謂風熱淡不平等故能生病苦。
如醫方說從齊以下是名風處。
從心以下是名熱處。
從心以上并皆屬淡。
有時風大增長逼淡熱則起風病。
熱淡亦爾是名身苦。
心苦者可愛别離怨憎聚集所求不得。
分别此三則生心苦。
如是之苦名依内苦。
依外苦者所謂世人禽獸毒蛇山崩岸坼等所生之苦名曰外苦。
依天苦者謂寒熱風雨雷霆等。
通如是種種為天所惱而失心者名依天苦。
三苦所逼故生。
于欲知為滅苦因。
外曰。
是因苦能滅此三苦分明已顯現。
一者八分醫方所說能滅身苦。
二者可愛六塵能滅心苦。
是因已顯現。
何假複欲知。
答曰。
此義不無但為二種過失。
是故欲知不違道理。
其二失者。
一無定。
二無極。
外曰。
若八分醫方等有兩過失故不足為滅苦因者。
四皮陀中有别因。
此因得果是定是極。
故汝欲知則無所用。
四皮陀中說言。
我昔飲須摩味故成不死。
得入光天識見諸天。
是苦怨者于我複何所作。
死者于我複何所能。
答曰。
汝見随聞爾有濁失優劣。
翻此二因勝變性我知故。
所見因者醫方中所說有不定不極過失。
随聞因者傳聞所得。
初從梵王乃至仙人。
故說四皮陀名随聞。
此皮陀者亦兩過失。
如是見醫方複有三過失。
一者不清淨。
如皮陀中說。
獸汝父母及眷屬悉皆随喜汝。
汝今舍此身必得生天上。
如馬祠說言。
盡殺六百獸。
六百獸少三不具足則不得生天為戲等五事。
若人說妄語諸天及仙人說此非是罪。
如是等罪随如是等罪随聞因中有。
是故不清淨。
二退失者。
如皮陀中說。
無故而帝釋及阿修羅王。
為時節所滅。
時不可免故。
是法若滅盡。
施主從天退。
故有退失義。
三優劣者。
譬如貧窮見富則憂惱。
醜好及愚智憂惱亦複然。
天中亦如是。
下品見上勝次第生憂惱。
是故有優劣。
此三及前兩由此五過失。
皮陀不為因。
外曰。
若爾何因為勝。
答曰。
翻此二因勝。
謂二因者一醫方所說。
二皮陀所說。
翻此兩因欲知所得因。
此因有五德。
一定。
二極。
三淨。
四不退。
五平等。
是故勝前兩。
外曰。
此因何因得。
答曰。
變性我知故。
變者。
一大。
二我慢。
三五塵。
四五根。
五五知根。
六心。
七五大。
是七名變自性所作故。
自性者無異本因。
我者知者。
諸人知此二十五真實之境不增不減決定脫三苦。
如解脫中說偈。
若知二十五随處随道住。
編發髻剃頭得解脫無疑。
外曰。
雲何分别本性變異及知者。
答曰。
本性無變異。
大等亦本變。
十六但變異。
知者非本變。
本性者能生一切不從他生。
故稱本性。
本性能生于大等。
是故得本名。
不從他生故。
是故非變異。
大我慢五塵。
此七亦本亦變異。
大從本性生故變異。
能生我慢故是本。
我慢從大生故變異。
能生五唯故稱本。
五唯種從慢生故變異。
能生大及根故名本。
聲唯種者生空及耳根故為本。
乃至香唯種生。
地及鼻根。
如是七亦本亦變異。
十六但變異者。
空等五大耳等五根舌等五作根及心。
是十六法但從他生。
不生他故但變異。
知者非本異者。
知者者此中名我知為體故。
此我不能生不從他生。
異前三故非本非變異。
外曰。
此三義何量為知。
世中有量能知如稱尺等。
知長短輕重。
答曰。
證比及聖言。
能通一切境。
故立量有三。
境成立從量。
此論中立量有三。
一者證量。
證量者。
是智從根塵生不可顯現。
非不定無二。
是名證量。
二者比量。
比量者。
以證為前。
比量有三。
一者有前。
二者有餘。
三者平等。
三者聖言。
聖言者。
若捉證量比量不通此義。
由聖言故是乃得通。
譬如天上北郁單越非證比所知。
信聖語故乃可得知。
聖言者。
如偈說。
阿含是聖言。
聖者滅諸惑。
無惑不妄語。
因緣不生故。
轉通一切境者。
若有餘量及餘所知不出此三義。
平等六量以聖言攝故。
境成立從量者。
境謂二十五義攝一切故。
成立者。
明此二十五。
雲何得名境。
智量所行故。
故得成于境。
由證比聖言故得略立三廣則二十五。
外曰。
說量有三。
量相雲何。
答曰。
對塵解證量。
比量三别知。
相有相為先。
聖教名聖言。
對塵解證量者。
耳于聲生解。
乃至鼻于香生解。
唯解不能知。
是名為證量。
比量三别知者。
一有前。
二有餘。
三平等。
此三種智因證量故。
能别此三境及三世。
是名比量。
如人見黑雲。
當知必雨。
如見江中滿新濁水。
當知上源必有雨。
如見巴吒羅國庵羅樹發華。
當知憍薩羅國亦複如是。
相有相為先者。
相有相相應不相離。
因證此相故。
比量乃得成。
聖教名聖言者。
如梵天及摩[少/兔]王所說四皮陀及正論。
外曰。
說比量有三。
何量何境界。
能所得通達。
答曰。
依平等比量。
過根境得成。
若所依比不顯。
随聖言則現。
依平等量者。
謂于比量中是曰平等量。
自性及與我。
此境過根故平等能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