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心理學淺測佛教心理學淺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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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這四件,自然這四件所造色也是實有。

    佛家怎樣反駁呢?《俱舍論》(卷一)說: “地謂顯形,色處為體,随世間想假立此名,由世間相示地者,以顯形色而相示故。

    水火亦然。

    ” 意思說,地、水、火、風這些名字,不過我們為整理觀念起見,将堅、濕、熱、動四種屬性權為分類,除卻堅相,我們便理會不出什麼叫地,除卻濕等相,我們便理會不出什麼叫水等,所以說“四大是假名”。

     外人又反駁道:“那麼最少堅等四相是實有。

    ”佛家再反駁道:“不然,因為相本來無定的。

    ”《成實論》(卷三)說: “堅法尚無,況假名地?若泥團是堅,泥團即為軟,故知無定堅相。

    又以少因緣故生堅心,若微塵疏合名為軟,密合為堅,是故無定。

    ” 意思說,堅和軟,不過主觀的評價,若離卻主觀的狀态,說是客觀性有堅軟的獨立存在,是不合理的。

     佛典中讨論這問題的話很多,限于時間,恕不詳細征引剖析了。

    要之,佛家所謂色蘊,離不開心理的經驗,經驗集積的表象名之為色。

    《成實論》(卷一)說: “如人病愈,自知得離,如水相冷,飲者乃知。

    ……如地堅相,堅何等相?不得語答,觸乃可知,如生盲人不可語以青黃赤白。

    ” 可見離卻主觀的經驗,那客觀是什麼東西,我們便不能想象,嚴密勘下去,也可以說色蘊是受、想、行、識種種經曆現出來。

    比如我們說屋外那棵是柳樹,怎麼知道有柳樹呢?那認識活動過程第一步,先感覺眼前有一棵高大青綠的東西,便是受。

    其次,聯想起我過去所知道的如何如何便是樹,如何如何便是柳樹,把這些影像都再現出來,便是想。

    其次,将這些影像和眼前所見這樣東西比較看對不對,便是行。

    最後了然認得他是柳樹,便是識。

    凡我們認為外界的“色”,非經過這種種程序後不能成立,所以“色”是我們心理的表象。

    我解釋色蘊,暫此為止。

     五百羅漢&bull應身觀音周季常林庭矽(美)波士頓藝術博物館藏此圖為畫家一百幅《五百羅漢圖》之一。

    圖中央畫一位十一面觀音,坐于方椅上,左右有四位羅漢。

    從服飾、赤足及身體的膚色可知這位十一面觀音應是羅漢所現。

    畫面上還有兩位分别持毛筆和持紙的人,旁有一侍童端硯池,這兩位持筆、紙者,或是目睹這一奇異場面而欲描繪下來的畫家,或是周季常和林庭矽自己。

    畫面描繪工整細緻,用線富有變化。

    周季常、林庭矽,生卒年不詳。

    約活動于1178至1188年間,南宋佛像畫家。

     五 2受想行三蘊 這三蘊是講心理的分析,我們為時間所限,隻能略述他的定義。

    《五蘊論》說: “雲何受蘊?謂三領納:一苦、二樂、三不苦不樂。

    ” “雲何想蘊?謂于境界取種種相。

    ” “雲何行蘊?謂除受、想,諸餘心法及心不相應行。

    ”《雜集論》(卷一)說: “問:受蘊何相?答:領納是受相。

    謂由受故,領納種種業所得異熟。

    ……” “問:想蘊何相?答:構了是想相。

    由此想故,構畫種種諸法像類,随所見聞覺知之義,起諸言說。

    ……” “問:行蘊何相?答:造作相是行相。

    由此行故,令心造作,謂于善惡無記品中驅役心故,又于種種苦樂等位驅役心故。

    ” 《辨中邊論》(卷上)說: “于塵受者,謂領塵苦等,說名受陰。

    ” “分别者,謂選擇塵差别,是名想陰。

    ” “引行者,能令心舍此取彼,謂欲思惟作意等,名為行陰。

    ” “受”訓領納,即是感覺,一種現象到跟前,我感受他或覺苦或覺樂,或覺不苦不樂。

     “想”于境界取種種相。

    《阿毗昙雜心論》說:“想蘊于境界能取像貌。

    ”《墨子經上》篇說:“知者以其知過物而行貌之。

    ”即是此義。

    我們遇見一種現象,像用照相鏡一般把他影照過來,形成所謂記憶,做“諸言說”的資糧,便是想。

     “行”是造作,除受、想兩項外,其餘一切心理活動都歸人這一蘊中。

    他的特色,在“能令心趣此舍彼”。

    今欲明行蘊的内容,不能不将佛家所謂五位諸法先說一說。

     佛家将一切法分為五位:一色法、二心王法、三心所法、四不相應行法、五無為法。

    五法的分類是各家所同的,位次先後及每位的數目,各有出入。

    例如俱舍家隻講七十五法,唯識家講百法。

    五位中除無為法靠證不靠學外,其餘四位,統名有為法,都屬心理學範圍。

    色法,指有客觀性的事物之相。

    心王法,指心意識的本相。

    心所法,舉全文應雲“心所有法”,亦名“心數法”,西洋學者所說心理現象正屬此類,名目如受、想、觸、欲念、作意、貪、■、癡、信、勤、慚、愧等類皆是。

    不相應法舉全文應雲“心不相應行法”,心不相應行怎麼講?《五蘊論》謂:“依色、心、心法分位,但假建立,不可施設。

    ”用現在話講,可以說是,不能歸入色法、心法、心所法三類的叫做不相應法。

    名目如得、非得、生、老等類,如名、句、文等類。

    今将諸法分配五蘊列一表,依小乘次家《俱舍論》的法數制出,其大乘家《五蘊論》、《瑜伽師地論》等所講百法,有些出入,但心所法及不相應法分配受、想、行三蘊大緻相同)。

     看這表可以見出行蘊内容如何複雜了。

    大抵佛家對于心理分析,異常努力,愈析愈精。

    釋迦牟尼時代,雖僅分受、想、行三大聚。

    “行”的方面,已經錯雜舉出許多屬性,後來學者将這些話整理一番,又加以剖析增補,大類中分小類,小類中又分小類,遂把“行相”研究得如此綿密。

    我的學力還夠不上解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