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十疑略釋
關燈
小
中
大
佛法十疑略釋
戊寅十月六日在安海金墩宗祠講
欲挽救今日之世道人心,人皆知推崇佛法。
但對于佛法而起之疑問,亦複不少。
故學習佛法者,必先解釋此種疑問,然後乃能着手學習。
以下所舉十疑及解釋,大半采取近人之說而叙述之,非是講者之創論。
所疑固不限此,今且舉此十端耳。
一、佛法非迷信 近來知識分子,多批評佛法謂之迷信。
我輩詳觀各地寺廟,确有特别之習慣及通俗之儀式,又将神仙鬼怪等混入佛法之内,謂是佛法正宗。
既有如此奇異之現相,也難怪他人謂佛法是迷信。
但佛法本來面目則不如此,決無崇拜神仙鬼怪等事。
其儀式莊嚴,規矩整齊,實超出他種宗教之上。
又佛法能破除世間一切迷信而與以正信,豈有佛法即是迷信之理。
故知他人謂佛法為迷信者,實由誤會。
倘能詳察,自不至有此批評。
二、佛法非宗教 或有人疑佛法為一種宗教,此說不然。
佛法與宗教不同,近人著作中常言之,茲不詳述。
應知佛法實不在宗教範圍之内也。
三、佛法非哲學 或有人疑佛法為一種哲學,此說不然。
哲學之要求,在求真理,以其理智所推測而得之某種條件即謂為真理。
其結果,有一元、二元、唯心種種之說。
甲以為理在此,乙以為理在彼,紛纭擾攘,相非相謗。
但彼等無論如何盡力推測,總不出于錯覺一途。
譬如盲人摸象,其生平未曾見象之形狀,因其所摸得象之一部分,即謂是為象之全體。
故或摸其尾便謂象如繩,或摸其背便謂象如床,或摸其胸便謂象如地。
雖因所摸處不同而感覺互異,總而言之,皆是迷惑颠倒之見而已。
若佛法則不然,譬如明眼人能親見全象,十分清楚,與前所謂盲人摸象者迥然不同。
因佛法須親證“真如”,了無所疑,決不同哲學家之虛妄測度也。
何謂“真如”之意義?真真實實,平等一如,無妄情,無偏執,離于意想分别,即是哲學家所欲了知之宇宙萬有之真相及本體也。
夫哲學家欲發明宇宙萬有之真象及本體,其志誠為可嘉。
第太無方法,緻罔廢心力而終不能達到耳。
以上所說之佛法非宗教及哲學,僅略舉其大概。
若欲詳知者,有南京支那内學院出版之佛法非宗教非哲學一卷,可自詳研,即能洞明其奧義也。
四、佛法非違背于科學 常人以為佛法重玄想,科學重實驗,遂謂佛法違背于科學。
此說不然。
近代科學家持實驗主義者,有兩種意義。
一是根據眼前之經驗,彼如何即還彼如何,毫不加以玄想。
二是防經驗不足恃,即用人力改進,以補通常經驗之不足。
佛家之态度亦爾,彼之“戒”“定”“慧”三無漏學,皆是改進通常之經驗。
但科學之改進經驗重在客觀之物件,佛法之改進經驗重在主觀之心識。
如人患目病,不良于視,科學隻知多方移置其物以求一辨,佛法則努力醫治其眼以求複明。
兩者雖同為實驗,但在治标治本上有不同耳。
關于佛法與科學之比較,若欲詳知者,乞閱上海開明書店代售之佛法與科學之比較研究。
著者王小徐,曾留學英國,在理工專科上疊有發見,為世界學者所推重。
近以其研究理工之方法,創立新理論解釋佛學,因著此書也。
五、佛法非厭世 常人見學佛法者,多居住山林之中,與世人罕有往來,遂疑佛法為消極的、厭世的。
此說不然。
學佛法者,固不應迷戀塵世以貪求榮華富貴,但亦決非是冷淡之厭世者。
因學佛法之人皆須發“大菩提心”,以一般人之苦樂為苦樂,抱熱心救世之弘願,不惟非消極,乃是積極中之積極者。
雖居住山林中,亦非貪享山林之清福,乃是勤修“戒”“定”“慧”三學以預備
但對于佛法而起之疑問,亦複不少。
故學習佛法者,必先解釋此種疑問,然後乃能着手學習。
以下所舉十疑及解釋,大半采取近人之說而叙述之,非是講者之創論。
所疑固不限此,今且舉此十端耳。
一、佛法非迷信 近來知識分子,多批評佛法謂之迷信。
我輩詳觀各地寺廟,确有特别之習慣及通俗之儀式,又将神仙鬼怪等混入佛法之内,謂是佛法正宗。
既有如此奇異之現相,也難怪他人謂佛法是迷信。
但佛法本來面目則不如此,決無崇拜神仙鬼怪等事。
其儀式莊嚴,規矩整齊,實超出他種宗教之上。
又佛法能破除世間一切迷信而與以正信,豈有佛法即是迷信之理。
故知他人謂佛法為迷信者,實由誤會。
倘能詳察,自不至有此批評。
二、佛法非宗教 或有人疑佛法為一種宗教,此說不然。
佛法與宗教不同,近人著作中常言之,茲不詳述。
應知佛法實不在宗教範圍之内也。
三、佛法非哲學 或有人疑佛法為一種哲學,此說不然。
哲學之要求,在求真理,以其理智所推測而得之某種條件即謂為真理。
其結果,有一元、二元、唯心種種之說。
甲以為理在此,乙以為理在彼,紛纭擾攘,相非相謗。
但彼等無論如何盡力推測,總不出于錯覺一途。
譬如盲人摸象,其生平未曾見象之形狀,因其所摸得象之一部分,即謂是為象之全體。
故或摸其尾便謂象如繩,或摸其背便謂象如床,或摸其胸便謂象如地。
雖因所摸處不同而感覺互異,總而言之,皆是迷惑颠倒之見而已。
若佛法則不然,譬如明眼人能親見全象,十分清楚,與前所謂盲人摸象者迥然不同。
因佛法須親證“真如”,了無所疑,決不同哲學家之虛妄測度也。
何謂“真如”之意義?真真實實,平等一如,無妄情,無偏執,離于意想分别,即是哲學家所欲了知之宇宙萬有之真相及本體也。
夫哲學家欲發明宇宙萬有之真象及本體,其志誠為可嘉。
第太無方法,緻罔廢心力而終不能達到耳。
以上所說之佛法非宗教及哲學,僅略舉其大概。
若欲詳知者,有南京支那内學院出版之佛法非宗教非哲學一卷,可自詳研,即能洞明其奧義也。
四、佛法非違背于科學 常人以為佛法重玄想,科學重實驗,遂謂佛法違背于科學。
此說不然。
近代科學家持實驗主義者,有兩種意義。
一是根據眼前之經驗,彼如何即還彼如何,毫不加以玄想。
二是防經驗不足恃,即用人力改進,以補通常經驗之不足。
佛家之态度亦爾,彼之“戒”“定”“慧”三無漏學,皆是改進通常之經驗。
但科學之改進經驗重在客觀之物件,佛法之改進經驗重在主觀之心識。
如人患目病,不良于視,科學隻知多方移置其物以求一辨,佛法則努力醫治其眼以求複明。
兩者雖同為實驗,但在治标治本上有不同耳。
關于佛法與科學之比較,若欲詳知者,乞閱上海開明書店代售之佛法與科學之比較研究。
著者王小徐,曾留學英國,在理工專科上疊有發見,為世界學者所推重。
近以其研究理工之方法,創立新理論解釋佛學,因著此書也。
五、佛法非厭世 常人見學佛法者,多居住山林之中,與世人罕有往來,遂疑佛法為消極的、厭世的。
此說不然。
學佛法者,固不應迷戀塵世以貪求榮華富貴,但亦決非是冷淡之厭世者。
因學佛法之人皆須發“大菩提心”,以一般人之苦樂為苦樂,抱熱心救世之弘願,不惟非消極,乃是積極中之積極者。
雖居住山林中,亦非貪享山林之清福,乃是勤修“戒”“定”“慧”三學以預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