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優婆五戒相經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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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天竺三藏求那跋摩譯
明沙門智旭箋要後學昙昉校并補釋
聞如是。
一時佛在迦維羅衛國。
爾時淨飯王來詣佛所。
頭面禮足。
合掌恭敬。
而白佛言。
欲所請求。
以自濟度。
惟願世尊。
哀酬我志。
佛言。
可得之願。
随王所求。
王白佛言。
世尊已為比丘。
比丘尼。
沙彌。
沙彌尼。
制戒輕重。
唯願如來。
亦為我等優婆塞。
分别五戒可悔不可悔者。
令識戒相。
使無疑惑。
迦維羅衛。
中天竺國之名。
即世尊生處也。
淨飯王。
即世尊之父。
以父王為當機而請五戒法相。
正表此五戒法。
乃是三世諸佛之父。
依于五戒出生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讵可忽哉。
佛言。
善哉。
善哉。
憍昙。
我本心念。
久欲與優婆塞分别五戒。
若有善男子受持不犯者。
以是因緣。
當成佛道。
若有犯而不悔。
常在三塗故。
上契佛意。
下契群機。
故再歎善哉也。
憍昙。
即瞿昙。
是王之姓。
西國以稱姓為敬故。
受持不犯。
則當成佛。
犯而不悔。
則堕三塗。
五戒為法界。
十法界皆趣五戒。
皆趣不過也。
問。
受持不犯。
當成佛道。
受而犯者。
亦當成佛否。
犯而不悔。
常在三塗。
犯而悔者。
亦堕三塗否。
答。
受而犯者亦當成佛。
惟不受戒。
則永無成佛因緣。
犯而悔者。
不堕三塗。
但犯分上中下三種差别。
悔亦有作法。
取相。
無生三種不同。
理須各就當戒委明。
未可一言盡也。
爾時佛為淨飯王種種說已。
王聞法竟。
前禮佛足。
繞佛而去。
佛以是因緣。
告諸比丘。
我今欲為諸優婆塞。
說犯戒輕重。
可悔不可悔者。
諸比丘佥曰。
唯然。
願樂欲聞。
問。
比丘律儀是大僧法。
所以不許俗聞。
今五戒相是優婆塞所學。
何故不向王說。
乃待王去之後。
以是因緣告比丘耶。
答。
七衆戒法。
如來皆于比丘僧中結者。
正以比丘為七衆中尊。
佛法藉僧寶而立。
故雲。
佛滅度後。
諸尼應從大僧而學戒法。
夫尼戒尚屬比丘。
況五戒而不屬比丘耶。
故今向比丘僧說此五戒。
正欲令優婆塞轉從比丘學也。
殺戒第一 佛告諸比丘。
犯殺。
有三種奪人命。
一者自作。
二者教人。
三者遣使。
△自作者。
自身作。
奪他命。
△教人者。
教語他人言。
捉是人。
系縛奪命。
△遣使者。
語他人言。
汝識某甲不。
汝捉是人。
系縛奪命。
是使随語奪彼命時。
優婆塞犯不可悔罪。
殺戒以五緣成不可悔。
一是人。
(謂所殺者人。
非畜生等。
)二人想。
(謂意在殺人。
)三殺心。
四興方便。
五前人命斷。
今之自作。
教人。
遣使。
皆是以殺心而興方便。
故奪彼命時。
犯不可悔罪也。
不可悔者。
初受優婆塞戒之時。
說三歸竟。
即得無作戒體。
今犯殺人之罪。
則失無作戒體。
不複成優婆塞。
故不可作法忏悔也。
既不可悔。
則永棄佛海邊外。
名為邊罪。
不可更受五戒。
亦不得受一日一夜八關齋戒。
亦不得受沙彌戒及比丘戒。
亦不得受菩薩大戒。
惟得依大乘法修取相忏。
見好相已。
方許受菩薩戒。
亦許重受具戒。
十戒。
八戒及五戒等。
爾時破戒之罪。
雖由取相忏滅。
不堕三塗。
然其世間性罪仍在。
故至因緣會遇之時。
仍須酬償夙債。
除入涅槃或生西方。
乃能脫之。
不受報耳。
可不戒乎。
複有三種奪人命。
一者用内色。
二者用非内色。
三者用内非内色。
△内色者。
優婆塞用手打他。
若用足及餘身分。
作如是念。
令彼因死。
彼因死者。
是犯不可悔罪。
若不即死。
後因是死。
亦犯不可悔。
若不即死後不因死。
是中罪可悔。
△用非内色者。
若人以木瓦石刀矟弓箭白镴段鉛錫段。
遙擲彼人。
作是念。
令彼因死。
彼因死者。
犯不可悔罪。
若不即死。
後因是死。
亦犯不可悔。
若不即死。
後不因死。
是中罪可悔。
△用内非内色者。
若以手捉木瓦石刀矟弓箭白镴段鉛錫段木段。
打他。
作如是念。
令彼因死。
彼因死者。
是罪不可悔。
若不即死。
後因是死。
亦犯不可悔。
若不即死。
後不因死。
是中罪可悔。
此三種亦皆殺法所謂興方便也。
手足身分。
是凡情之所執受。
故名内色。
木瓦石等。
是凡情所不執受。
名非内色。
有處亦名外色。
用彼内色。
捉彼外色。
故為雙用内非内色也。
因此方便而死。
不論即死後死。
總是遂其殺心。
故從前人命斷之時。
結成不可悔罪。
後不因死。
則但有興殺方便之罪。
未遂彼之殺心。
故戒體尚未曾失。
猶可殷勤悔除。
名為中可悔罪也。
複有不以内色。
不以非内色。
亦不以内非内色。
為殺人故。
合諸毒藥。
若著眼耳鼻身上瘡中。
若著諸食中。
若被蓐中。
車輿中。
作如是念。
令彼因死。
彼因死者。
犯不可悔罪。
若不即死。
後因是死。
亦犯不可悔罪。
若不即死。
後不因死。
是中罪可悔。
此以毒藥為殺方便也。
既不用手足等。
又不用木石刀杖等。
故雲不以内非内色。
而前人命斷是同。
則不可悔罪亦同。
複有作無煙火坑殺他。
核殺。
弶殺。
作穽殺。
撥殺。
毗陀羅殺。
堕胎殺。
按腹殺。
推著水中火中。
推著坑中殺。
若遣令去就道中死。
乃至胎中初受二根身根命根。
于中起方便殺。
(弶者。
木檻詐取也。
撥者。
弩石也。
) 此更廣标種種殺方便也。
核弶及撥。
皆是殺具。
毗陀羅。
即起屍咒術。
下文自釋。
餘并可知。
無煙火坑殺者。
若優婆塞知是人從此道來。
于中先作無煙火坑。
以沙土覆上。
若口說。
以是人從此道來故。
我作此坑。
若是人因是死者。
是犯不可悔罪。
若不即死。
後因是死。
犯不可悔罪。
若不即死。
後不因死。
是中罪可悔。
△為人作無煙火坑。
人死者。
不可悔。
非人死者。
是中罪可悔。
(從人邊得方便罪。
不從非人邊得殺罪也。
以于非人無殺心故。
)畜生死者。
下罪可悔。
(下字。
恐誤。
準一切律部。
亦是中罪。
亦從人邊得方便罪。
不從畜生邊得殺罪也。
以于畜生無殺心故。
)△為非人作坑。
非人死者。
是中罪可悔。
(非人。
謂諸天修羅鬼神。
載道義弱。
故殺之者戒體未失。
猶可悔除也。
)人死是下罪可悔。
畜生死者。
犯下可悔罪。
(亦皆從非人邊得方便罪。
不從人及畜生得殺罪。
以于人及畜生本無殺心故。
)△若為畜生作坑。
畜生死者。
是下罪可悔。
(畜生。
較諸天鬼神更劣。
故殺之者。
罪又稍輕。
)若人堕死。
若非人堕死。
皆犯下罪可悔。
(還從畜生邊得方便罪也)。
△若優婆塞不定為一事作坑。
諸有來者皆令堕死。
人死者。
犯不可悔。
非人死者。
中罪可悔。
畜生死者。
下罪可悔。
都無死者。
犯三方便可悔罪。
是名無煙火坑殺也。
此廣釋無煙火坑殺他。
以例核殺。
弶殺。
作穽殺。
撥殺無不爾也。
問。
一切有命。
不得故殺。
殺者非佛弟子。
何故今殺天龍鬼神僅結中罪。
殺畜生僅結下罪。
猶不失戒。
不至堕落耶。
答。
凡論失戒。
須破根本四重。
所謂殺人。
盜五錢。
邪淫。
大妄語。
此四重中。
随犯一種。
決非作法之所能忏。
至如殺非人畜生等。
性罪雖重。
而于違無作罪猶為稍輕。
今雲中罪可悔。
下罪可悔。
乃是悔除違無作罪。
免堕三塗。
非謂并除性罪也。
殺一命者。
必償一命。
故殺者固當故償。
誤殺者亦須誤償。
縱令不受戒者。
亦必有罪。
故大佛頂經雲。
如于中間殺彼身命。
或食其肉。
如是乃至經微塵劫相食相誅。
猶如轉輪。
互為高下。
無有休息。
佛制。
殺戒良由于此。
受持不犯。
便可永斷輪回。
設複偶犯至心忏悔。
永不複造。
亦可免堕三塗。
故名中可悔。
下可悔耳。
設不念佛。
求生淨土。
何由永脫酬償之苦哉。
毗陀羅者。
若優婆塞以二十九日。
求全身死人。
召鬼咒屍令起。
水洗著衣。
令手捉刀。
若心念口說。
我為某甲故。
作此毗陀羅。
即讀咒術。
若所欲害人。
死者。
犯不可悔。
若前人入諸三昧。
或天神所護。
或大咒師所救解。
不成害。
犯中可悔。
是名毗陀羅殺也。
△半毗陀羅者。
若優婆塞二十九日作鐵車。
作鐵車已。
作鐵人。
召鬼咒鐵人令起。
水洗著衣。
令鐵人手捉刀。
若心念口說。
我為某甲讀是咒。
若是人死者。
犯不可悔罪。
若前人入諸三昧。
諸天神所護。
若咒師所救解。
不成死者。
是中罪可悔。
是名半毗陀羅殺。
△斷命者。
二十九日牛屎塗地。
以酒食著中。
然火已。
尋便著水中。
若心念口說。
讀咒術言。
如火水中滅。
若火滅時。
彼命随滅。
又複二十九日牛屎塗地。
酒食著中。
畫作所欲殺人像。
作像已。
尋還撥滅。
心念口說。
讀咒術言。
如此像滅。
彼命亦滅。
若像滅時。
彼命随滅。
又複二十九日牛屎塗地。
酒食著中。
以針刺衣角頭。
尋還拔出。
心念口說。
讀咒術言。
如此針出。
彼命随出。
是名斷命。
若用種種咒死者。
犯不可悔罪。
若不死者。
是中罪可悔。
三種咒術斷命。
并名厭禱殺。
皆毗陀羅之類也。
又複堕胎者。
與有胎女人吐下藥。
及灌一切處藥。
若針血脈。
乃至出眼淚藥。
作是念。
以是因緣。
令女人死。
死者。
犯不可悔罪。
若不即死。
後因是死。
亦犯不可悔罪。
若不即死。
後不因死。
是中罪可悔。
△若為殺母故。
堕胎。
若母死者。
犯不可悔。
若胎死者。
是罪可悔。
(仍于母邊得方便罪。
不于胎邊得罪。
以無殺胎心故)。
若
一時佛在迦維羅衛國。
爾時淨飯王來詣佛所。
頭面禮足。
合掌恭敬。
而白佛言。
欲所請求。
以自濟度。
惟願世尊。
哀酬我志。
佛言。
可得之願。
随王所求。
王白佛言。
世尊已為比丘。
比丘尼。
沙彌。
沙彌尼。
制戒輕重。
唯願如來。
亦為我等優婆塞。
分别五戒可悔不可悔者。
令識戒相。
使無疑惑。
迦維羅衛。
中天竺國之名。
即世尊生處也。
淨飯王。
即世尊之父。
以父王為當機而請五戒法相。
正表此五戒法。
乃是三世諸佛之父。
依于五戒出生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讵可忽哉。
佛言。
善哉。
善哉。
憍昙。
我本心念。
久欲與優婆塞分别五戒。
若有善男子受持不犯者。
以是因緣。
當成佛道。
若有犯而不悔。
常在三塗故。
上契佛意。
下契群機。
故再歎善哉也。
憍昙。
即瞿昙。
是王之姓。
西國以稱姓為敬故。
受持不犯。
則當成佛。
犯而不悔。
則堕三塗。
五戒為法界。
十法界皆趣五戒。
皆趣不過也。
問。
受持不犯。
當成佛道。
受而犯者。
亦當成佛否。
犯而不悔。
常在三塗。
犯而悔者。
亦堕三塗否。
答。
受而犯者亦當成佛。
惟不受戒。
則永無成佛因緣。
犯而悔者。
不堕三塗。
但犯分上中下三種差别。
悔亦有作法。
取相。
無生三種不同。
理須各就當戒委明。
未可一言盡也。
爾時佛為淨飯王種種說已。
王聞法竟。
前禮佛足。
繞佛而去。
佛以是因緣。
告諸比丘。
我今欲為諸優婆塞。
說犯戒輕重。
可悔不可悔者。
諸比丘佥曰。
唯然。
願樂欲聞。
問。
比丘律儀是大僧法。
所以不許俗聞。
今五戒相是優婆塞所學。
何故不向王說。
乃待王去之後。
以是因緣告比丘耶。
答。
七衆戒法。
如來皆于比丘僧中結者。
正以比丘為七衆中尊。
佛法藉僧寶而立。
故雲。
佛滅度後。
諸尼應從大僧而學戒法。
夫尼戒尚屬比丘。
況五戒而不屬比丘耶。
故今向比丘僧說此五戒。
正欲令優婆塞轉從比丘學也。
殺戒第一 佛告諸比丘。
犯殺。
有三種奪人命。
一者自作。
二者教人。
三者遣使。
△自作者。
自身作。
奪他命。
△教人者。
教語他人言。
捉是人。
系縛奪命。
△遣使者。
語他人言。
汝識某甲不。
汝捉是人。
系縛奪命。
是使随語奪彼命時。
優婆塞犯不可悔罪。
殺戒以五緣成不可悔。
一是人。
(謂所殺者人。
非畜生等。
)二人想。
(謂意在殺人。
)三殺心。
四興方便。
五前人命斷。
今之自作。
教人。
遣使。
皆是以殺心而興方便。
故奪彼命時。
犯不可悔罪也。
不可悔者。
初受優婆塞戒之時。
說三歸竟。
即得無作戒體。
今犯殺人之罪。
則失無作戒體。
不複成優婆塞。
故不可作法忏悔也。
既不可悔。
則永棄佛海邊外。
名為邊罪。
不可更受五戒。
亦不得受一日一夜八關齋戒。
亦不得受沙彌戒及比丘戒。
亦不得受菩薩大戒。
惟得依大乘法修取相忏。
見好相已。
方許受菩薩戒。
亦許重受具戒。
十戒。
八戒及五戒等。
爾時破戒之罪。
雖由取相忏滅。
不堕三塗。
然其世間性罪仍在。
故至因緣會遇之時。
仍須酬償夙債。
除入涅槃或生西方。
乃能脫之。
不受報耳。
可不戒乎。
複有三種奪人命。
一者用内色。
二者用非内色。
三者用内非内色。
△内色者。
優婆塞用手打他。
若用足及餘身分。
作如是念。
令彼因死。
彼因死者。
是犯不可悔罪。
若不即死。
後因是死。
亦犯不可悔。
若不即死後不因死。
是中罪可悔。
△用非内色者。
若人以木瓦石刀矟弓箭白镴段鉛錫段。
遙擲彼人。
作是念。
令彼因死。
彼因死者。
犯不可悔罪。
若不即死。
後因是死。
亦犯不可悔。
若不即死。
後不因死。
是中罪可悔。
△用内非内色者。
若以手捉木瓦石刀矟弓箭白镴段鉛錫段木段。
打他。
作如是念。
令彼因死。
彼因死者。
是罪不可悔。
若不即死。
後因是死。
亦犯不可悔。
若不即死。
後不因死。
是中罪可悔。
此三種亦皆殺法所謂興方便也。
手足身分。
是凡情之所執受。
故名内色。
木瓦石等。
是凡情所不執受。
名非内色。
有處亦名外色。
用彼内色。
捉彼外色。
故為雙用内非内色也。
因此方便而死。
不論即死後死。
總是遂其殺心。
故從前人命斷之時。
結成不可悔罪。
後不因死。
則但有興殺方便之罪。
未遂彼之殺心。
故戒體尚未曾失。
猶可殷勤悔除。
名為中可悔罪也。
複有不以内色。
不以非内色。
亦不以内非内色。
為殺人故。
合諸毒藥。
若著眼耳鼻身上瘡中。
若著諸食中。
若被蓐中。
車輿中。
作如是念。
令彼因死。
彼因死者。
犯不可悔罪。
若不即死。
後因是死。
亦犯不可悔罪。
若不即死。
後不因死。
是中罪可悔。
此以毒藥為殺方便也。
既不用手足等。
又不用木石刀杖等。
故雲不以内非内色。
而前人命斷是同。
則不可悔罪亦同。
複有作無煙火坑殺他。
核殺。
弶殺。
作穽殺。
撥殺。
毗陀羅殺。
堕胎殺。
按腹殺。
推著水中火中。
推著坑中殺。
若遣令去就道中死。
乃至胎中初受二根身根命根。
于中起方便殺。
(弶者。
木檻詐取也。
撥者。
弩石也。
) 此更廣标種種殺方便也。
核弶及撥。
皆是殺具。
毗陀羅。
即起屍咒術。
下文自釋。
餘并可知。
無煙火坑殺者。
若優婆塞知是人從此道來。
于中先作無煙火坑。
以沙土覆上。
若口說。
以是人從此道來故。
我作此坑。
若是人因是死者。
是犯不可悔罪。
若不即死。
後因是死。
犯不可悔罪。
若不即死。
後不因死。
是中罪可悔。
△為人作無煙火坑。
人死者。
不可悔。
非人死者。
是中罪可悔。
(從人邊得方便罪。
不從非人邊得殺罪也。
以于非人無殺心故。
)畜生死者。
下罪可悔。
(下字。
恐誤。
準一切律部。
亦是中罪。
亦從人邊得方便罪。
不從畜生邊得殺罪也。
以于畜生無殺心故。
)△為非人作坑。
非人死者。
是中罪可悔。
(非人。
謂諸天修羅鬼神。
載道義弱。
故殺之者戒體未失。
猶可悔除也。
)人死是下罪可悔。
畜生死者。
犯下可悔罪。
(亦皆從非人邊得方便罪。
不從人及畜生得殺罪。
以于人及畜生本無殺心故。
)△若為畜生作坑。
畜生死者。
是下罪可悔。
(畜生。
較諸天鬼神更劣。
故殺之者。
罪又稍輕。
)若人堕死。
若非人堕死。
皆犯下罪可悔。
(還從畜生邊得方便罪也)。
△若優婆塞不定為一事作坑。
諸有來者皆令堕死。
人死者。
犯不可悔。
非人死者。
中罪可悔。
畜生死者。
下罪可悔。
都無死者。
犯三方便可悔罪。
是名無煙火坑殺也。
此廣釋無煙火坑殺他。
以例核殺。
弶殺。
作穽殺。
撥殺無不爾也。
問。
一切有命。
不得故殺。
殺者非佛弟子。
何故今殺天龍鬼神僅結中罪。
殺畜生僅結下罪。
猶不失戒。
不至堕落耶。
答。
凡論失戒。
須破根本四重。
所謂殺人。
盜五錢。
邪淫。
大妄語。
此四重中。
随犯一種。
決非作法之所能忏。
至如殺非人畜生等。
性罪雖重。
而于違無作罪猶為稍輕。
今雲中罪可悔。
下罪可悔。
乃是悔除違無作罪。
免堕三塗。
非謂并除性罪也。
殺一命者。
必償一命。
故殺者固當故償。
誤殺者亦須誤償。
縱令不受戒者。
亦必有罪。
故大佛頂經雲。
如于中間殺彼身命。
或食其肉。
如是乃至經微塵劫相食相誅。
猶如轉輪。
互為高下。
無有休息。
佛制。
殺戒良由于此。
受持不犯。
便可永斷輪回。
設複偶犯至心忏悔。
永不複造。
亦可免堕三塗。
故名中可悔。
下可悔耳。
設不念佛。
求生淨土。
何由永脫酬償之苦哉。
毗陀羅者。
若優婆塞以二十九日。
求全身死人。
召鬼咒屍令起。
水洗著衣。
令手捉刀。
若心念口說。
我為某甲故。
作此毗陀羅。
即讀咒術。
若所欲害人。
死者。
犯不可悔。
若前人入諸三昧。
或天神所護。
或大咒師所救解。
不成害。
犯中可悔。
是名毗陀羅殺也。
△半毗陀羅者。
若優婆塞二十九日作鐵車。
作鐵車已。
作鐵人。
召鬼咒鐵人令起。
水洗著衣。
令鐵人手捉刀。
若心念口說。
我為某甲讀是咒。
若是人死者。
犯不可悔罪。
若前人入諸三昧。
諸天神所護。
若咒師所救解。
不成死者。
是中罪可悔。
是名半毗陀羅殺。
△斷命者。
二十九日牛屎塗地。
以酒食著中。
然火已。
尋便著水中。
若心念口說。
讀咒術言。
如火水中滅。
若火滅時。
彼命随滅。
又複二十九日牛屎塗地。
酒食著中。
畫作所欲殺人像。
作像已。
尋還撥滅。
心念口說。
讀咒術言。
如此像滅。
彼命亦滅。
若像滅時。
彼命随滅。
又複二十九日牛屎塗地。
酒食著中。
以針刺衣角頭。
尋還拔出。
心念口說。
讀咒術言。
如此針出。
彼命随出。
是名斷命。
若用種種咒死者。
犯不可悔罪。
若不死者。
是中罪可悔。
三種咒術斷命。
并名厭禱殺。
皆毗陀羅之類也。
又複堕胎者。
與有胎女人吐下藥。
及灌一切處藥。
若針血脈。
乃至出眼淚藥。
作是念。
以是因緣。
令女人死。
死者。
犯不可悔罪。
若不即死。
後因是死。
亦犯不可悔罪。
若不即死。
後不因死。
是中罪可悔。
△若為殺母故。
堕胎。
若母死者。
犯不可悔。
若胎死者。
是罪可悔。
(仍于母邊得方便罪。
不于胎邊得罪。
以無殺胎心故)。
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