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人乘正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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礙矣。
且應了知為國卻敵,即是愛利全國人民,而對敵人亦複泛仁,第令退降非必殘殺,故仁義之師本在維持和平也。
屠獵等業則可改操,不能改操則可但受甲、乙、丙三種戒,故在此戒定遮止之。
略舉戒相如左: 非依國法,勿執用殺人器,勿傷殘人身體,勿殺害人生命。
非衛身命,勿執持兵器,勿傷害諸禽獸魚蟲類生命。
勿于禽獸等親殺、使殺而食其肉。
勿食見殺、聞殺之畜生等肉。
勿業漁獵。
勿業牧畜。
勿業煮蠶缫繭。
勿屠剝烹燒鳥獸鼈等類。
願令福樂而無災苦之謂愛,推愛于衆之謂仁。
但欲謀己福樂而除己災苦,不恤喪人福樂而緻人災苦,此雖愛己而不愛人,不得謂之仁愛。
仁愛者,愛人如愛己,人未有不願己之得福樂而免災苦者也;愛人如愛己則亦願人之得福樂而免災苦,斯不為殘殺矣;亦唯不殘殺而後乃真能仁愛也。
蓋人心無辔,不善則惡,必斷絕淨盡于殘殺之業者,仁愛之量乃全;必純粹充滿于仁愛之行者,殘殺之根乃拔。
試随國俗之習慣,略分仁愛之事相: 當慈愛兒女。
當恩愛父母。
當敬愛師長。
當保愛幼弱(幼弱者不能自全樂而自脫災苦,則當保護之)。
當和愛友朋(兄弟當在師長幼弱友朋之間)。
當專愛夫妻(是男女間愛情專之夫妻,非以不愛父母師長等專愛)。
當親愛國民(本國人皆屬之)。
當尊愛國家(代表國家之官吏議員軍人皆屬之)。
當泛愛全世界一切人類。
當憫愛盡大地一切有情類(憫彼愚癡苦惱而不傷害之)。
七、不偷盜而義利
雲何不偷盜而義利?偷謂詐騙潛竊,盜謂強劫豪奪。
舉要言之,人倫間物,主權轉移必依正義,不與而取、非分而取、無功而取皆偷盜耳。
除直接之偷盜為國法所禁外,今當略陳不義利之事以戒之: 勿賭博。
勿閑蕩。
勿消費遺産而不事生業。
勿丐求度日而不圖立身。
能資生活而遂欲望之謂利,緻利于宜之謂義;功食相準,受施相稱,知利己須利人,即利人為利己,是之謂義利,人人行義利而後偷盜除矣。
人之生活于人倫中,其交待者廣矣,一日所飲食服禦居寝者不知經幾何人力而後得之!然則食于衆者将何功以償之?受于人者将何施以酬之?不可不思于直接(若農工等)間接(若商賈、官吏、軍人、教師等)之生利事業謀任其一,任其一而緻其勞矣,乃可與社會交為功而相為利,人己人人各得其宜。
試随國俗之習慣,略舉義利令差别: 當教育兒女。
當孝養父母。
當供奉師長。
當惠施幼弱。
當輔益友朋。
當分利親屬。
當交利國民。
當納稅守法以擁護國家之權利。
八、不淫邪而禮節
雲何不淫邪而禮節?淫指男女牉合之事,不正潔之牉合則為邪淫。
略舉戒相如左: 不非人淫:除依國法民俗所正式結合之夫妻外,不得行淫,乃至男與男、女與女 及一切畜生等,均不得行淫。
不非器淫:除夫妻之男女根外,若自他身、若内外物,一切不得以行淫。
不非處淫:除夫妻之房室床第之外,于一切處不得行淫。
不非時淫:于一切不宜行淫時,不得行淫。
又淫者,過甚其事之謂,邪者旁越其行之謂。
惟男女之欲情,最易過于旁越,禮節乃緣之生起焉。
故曰:君子之道,造端夫婦。
合理而行之謂禮,适當而止之謂節;合理則正而不邪,适當則樂而不淫矣。
自夫妻以至于國群,皆有其禮節也。
無論何事、無論何行,不明分理、不量性能,或以責己、或以律人,至于過甚旁越皆足為害,故概加以邪淫之名,而居己處群均不可須臾有畔于禮節也。
此中條目,不遑一二舉之,但能正乎男女之欲情者,斯已得禮節之本矣。
九、不欺诳而誠信
雲何不欺诳而誠信?欺者以術愚人,诳者以言詐人,誠者公私如一,信者言行若符;不欺诳始可以誠信,積誠信則可絕欺诳。
人必待社會而生活,社會之力持于名契,名契之力生于誠信,不誠無物吾不得知,人不誠信則無社會,則斷斷乎可無疑矣。
上至與國交盟,下至兩人相約,行事欺妄,語言诳罔,決無屢行而不失敗者也。
緻誠信者,
且應了知為國卻敵,即是愛利全國人民,而對敵人亦複泛仁,第令退降非必殘殺,故仁義之師本在維持和平也。
屠獵等業則可改操,不能改操則可但受甲、乙、丙三種戒,故在此戒定遮止之。
略舉戒相如左:
非衛身命,勿執持兵器,勿傷害諸禽獸魚蟲類生命。
勿于禽獸等親殺、使殺而食其肉。
勿食見殺、聞殺之畜生等肉。
勿業漁獵。
勿業牧畜。
勿業煮蠶缫繭。
勿屠剝烹燒鳥獸鼈等類。
但欲謀己福樂而除己災苦,不恤喪人福樂而緻人災苦,此雖愛己而不愛人,不得謂之仁愛。
仁愛者,愛人如愛己,人未有不願己之得福樂而免災苦者也;愛人如愛己則亦願人之得福樂而免災苦,斯不為殘殺矣;亦唯不殘殺而後乃真能仁愛也。
蓋人心無辔,不善則惡,必斷絕淨盡于殘殺之業者,仁愛之量乃全;必純粹充滿于仁愛之行者,殘殺之根乃拔。
試随國俗之習慣,略分仁愛之事相:
當恩愛父母。
當敬愛師長。
當保愛幼弱(幼弱者不能自全樂而自脫災苦,則當保護之)。
當和愛友朋(兄弟當在師長幼弱友朋之間)。
當專愛夫妻(是男女間愛情專之夫妻,非以不愛父母師長等專愛)。
當親愛國民(本國人皆屬之)。
當尊愛國家(代表國家之官吏議員軍人皆屬之)。
當泛愛全世界一切人類。
當憫愛盡大地一切有情類(憫彼愚癡苦惱而不傷害之)。
舉要言之,人倫間物,主權轉移必依正義,不與而取、非分而取、無功而取皆偷盜耳。
除直接之偷盜為國法所禁外,今當略陳不義利之事以戒之:
勿閑蕩。
勿消費遺産而不事生業。
勿丐求度日而不圖立身。
人之生活于人倫中,其交待者廣矣,一日所飲食服禦居寝者不知經幾何人力而後得之!然則食于衆者将何功以償之?受于人者将何施以酬之?不可不思于直接(若農工等)間接(若商賈、官吏、軍人、教師等)之生利事業謀任其一,任其一而緻其勞矣,乃可與社會交為功而相為利,人己人人各得其宜。
試随國俗之習慣,略舉義利令差别:
當孝養父母。
當供奉師長。
當惠施幼弱。
當輔益友朋。
當分利親屬。
當交利國民。
當納稅守法以擁護國家之權利。
略舉戒相如左:
不非器淫:除夫妻之男女根外,若自他身、若内外物,一切不得以行淫。
不非處淫:除夫妻之房室床第之外,于一切處不得行淫。
不非時淫:于一切不宜行淫時,不得行淫。
惟男女之欲情,最易過于旁越,禮節乃緣之生起焉。
故曰:君子之道,造端夫婦。
合理而行之謂禮,适當而止之謂節;合理則正而不邪,适當則樂而不淫矣。
自夫妻以至于國群,皆有其禮節也。
無論何事、無論何行,不明分理、不量性能,或以責己、或以律人,至于過甚旁越皆足為害,故概加以邪淫之名,而居己處群均不可須臾有畔于禮節也。
此中條目,不遑一二舉之,但能正乎男女之欲情者,斯已得禮節之本矣。
人必待社會而生活,社會之力持于名契,名契之力生于誠信,不誠無物吾不得知,人不誠信則無社會,則斷斷乎可無疑矣。
上至與國交盟,下至兩人相約,行事欺妄,語言诳罔,決無屢行而不失敗者也。
緻誠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