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十善業道經講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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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終日在煩惱中出沒,決沒好的結果;甚至非走入自殺的途徑不可!想濟世利人的,尤須培修福德。

    昔有一法師講經甚好,而沒有人聽,後來有一聖僧,謂此由汝沒有福緣所緻,以後應多做利人的事。

    依之而行,後來說法就有人聽了。

    所以想在世間立大功建大業的人,必須要多培福德,修習利己利人的十善業行。

    

  二、經題與譯題

  甲、釋經題

  佛書大分三類,所謂經、律、論三藏是也。

    經即契經,謂契理契機之經常大法。

    經由佛說,故雲“佛說”。

    佛即覺者,是具足無量福德智慧究竟圓滿同虛空如法界的尊稱,而此中專指應生印度的釋迦牟尼而言。

    釋迦是姓,譯能仁;牟尼是名,譯寂默。

    佛為開示衆生暢悅本願,故說此經。

    此經名“十善業道”;十善業道的意義,在後經文上當講。

    善之義從業上說,業即行為,即道德學倫理學上的行為,依佛法可謂為善行學。

    業之善者,須在空間上于人于己皆有利益;在時間上通現在未來皆有利益。

    若不顧他人或未來的利益,隻貪自己眼前相似的利益,即成為惡業,以大乘利益為前題的利他善業,結果自他俱利;以損惱大衆為前題的害他惡業,結果自他俱害。

    善惡之标準,大略如此。

    道即能通之道路。

    十善業是光明達道,不是十惡業的黑暗險徑。

    行于十善業的道路上,最低可成人天樂果,高則可至于三乘聖果,故曰‘十善業道’。

    

  乙、釋譯題

  佛應生在印度,此經是在龍宮中說的。

    記載的文字是梵文,譯成中文的法師,是唐時從于阗國來中國的。

    于阗在現在的新疆省,唐時尚未屬中國版圖。

    這位遍通三藏的法師,名實叉難陀,此是梵語,譯為賢喜。

    八十華嚴也是這位法師譯的。

    此經在唐時,同本異譯的,更有義淨三藏所譯的:佛說海龍王大乘經。

    由此知道此經是确有梵本根據的,有事實曆史的。

    

  釋經

  甲一、證信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娑竭羅龍宮,與八千大比丘衆、三萬二千菩薩摩诃薩俱。

    』

  此一段文,是集錄的人所記本經是何人在何地何時為何人面說的信史。

    “如是”即指此經。

    “我聞”之“我”,是和合總體的假名,非我執之我。

    不言耳聞而言我聞,是表親聞可信。

    “一時”即機教相契,說聽俱訖之時。

    不指出一定的年月日時,因處所不同,彼此曆法有異;而佛說法時而天上,時而人間,時而龍宮異國,故不指定月日。

    佛的意思,在上已釋,此顯說者,本經所記之文即此佛之所說。

    龍宮是說經處所,娑竭羅是梵語,此雲鹹海。

    在大鹽海中,有龍王之宮殿為龍所居。

    佛典之言龍,與通俗所說興雲緻雨之龍稍異,佛經中有天龍、空龍、陸龍、海龍,此鹹海龍即海龍。

    世間一般人皆知龍系有神通變化之動物,今之生物學家考察古時地上之動物,亦謂有龍,且曾有以龍為世界主人翁的一時代。

    今阿非利加洲的地上,猶遺留有活的陸龍,故為可信。

    但今世之龍,或在虛空,或在海中,皆人力所不能到之處,故不與人相交涉。

    佛在當時所偕同之聲聞大弟子等,皆能有教無類,随類說法,故佛說法之處,有一天上,二人間,三龍宮,四禅定中等别。

    此經即在娑竭羅龍宮所說。

    而同聽法者,則有八千大比丘衆。

    比丘此雲乞士,以出家比丘律儀為法者;但比丘甚多,比中所指大比丘,是佛的常随衆。

    同時又有從十方來的三萬二千大菩薩。

    有此同聽法衆,足以證信。

    

  甲二、正說

  乙一、明世出世業果

  丙一、就因明果

  『爾時世尊告龍王言:‘一切衆生心想異故,造業亦異,由是故有諸趣輪轉。

    』

  爾時、指說法之時。

    世尊、指佛,為世所共尊。

    龍王是龍宮之主,故佛呼而告之。

    心是心王,想指心所。

    衆生之心心所,有三界、九地、五趣、四生等不同,故所起的行業亦各不同;遂使得果亦異。

    所謂“人心不同,各如其面”。

    此就心心所總說為心,若分别說則為心及想等。

    然身語意所發之業,皆由心造,所謂有諸内必發諸外。

    若行動沒有心的功用,則不能成善惡之業,今之倫理學家亦論到此。

    因心想不同,故行為造作不同,由此成為五趣輪轉之果。

    如人造善業則生天,天造惡業即堕畜生,畜生業盡或以善業複為人,人行惡或又堕地獄等,故名輪轉。

    

  丙二、即果明因

  『‘龍王!汝見此會及大海中,形色種類各别不耶?如是一切,靡不由心造善不善身業、語業、意業所緻。

    』

  先呼龍王,使聽真切。

    海中之魚蝦等類,種種形色不同,果報不同,此皆由心想及行業不同所緻。

    此業之出發處,即身語意,而各有善不善,故成種種形色,此是以果明因。

    

  丙三、舉因相明

  丁一、觀心無主

  『‘而心無色不可見取,但是虛妄諸法集起,畢竟無主無我我所。

    』

  心是沒有形色的,非眼所見,非手能取;但由無始虛妄分别于一切法而集起的。

    由種起現,三界皆由此虛妄分别而現起,畢竟沒有主體,不能指孰為我,孰為我所。

    若孰心有主,即成斷常法。

    

  丁二、觀法如幻

  『‘雖各随業所現不同,而實于中無有作者,故一切法皆不思議,自性如幻。

    』

  虛妄諸法,即五蘊四大之身器等法。

    無一定作者,皆由業現起,業由心起,心又由諸法起;展轉幻化,不可究诘,故不可以思想議論而取。

    古時外道,謂有大自在天造作萬有,今之耶教謂有上帝能創造及主宰一切。

    在佛法中皆屬妄執,所有苦樂之果皆由十業之善不善而異。

    此中明業果之自性如幻,即般若真空,法相唯識之義,亦已包括無餘矣。

    

  丁三、勸應修善

  『‘智者知已,應修善業,以是所生蘊處界等皆悉端正,見者無厭。

    』

  業性不是固定的,世界不是死闆的,諸法是如幻的無主宰的,故應廣修善行,止息惡業,集起莊嚴端正的蘊處界,使一切衆生見聞者,歡樂不生厭惡。

    

  丙四、舉果相證

  丁一、以佛果證

  『‘龍王!汝觀佛身,從百千億福德所生,諸相莊嚴,光明顯曜蔽諸大衆;設無量億自在梵王,悉不複現。

    其有瞻仰如來身者,豈不目眩!』

  佛身由無量劫修百千萬億福德而生起,故有三十二相,百福莊嚴,光明顯耀。

    諸天龍王皆有光明,但一見佛其光即不能顯現。

    在天中光明最大者,即大自在天及梵王,然皆遠不如佛。

    

  丁二、以菩薩證

  『‘汝又觀此諸大菩薩,妙色嚴淨,一切皆由修習善業福德而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