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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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房可謂小忠,未可謂大忠,何者?昔秦時,趙高用事,有正先者,非刺高而死,高威自此成,秦之亂,正先趣之。

    &rsquo今臣得出守郡,唯陛下毋使臣當正先之死,為姚平所笑。

    &rdquo 由此而觀之,夫正先之所謂忠,乃促秦禍,忠何益哉?&rdquo 鬼谷子曰:&ldquo将為胠箧探囊發匮之盜(胠,音起居反。

    胠、發也。

    從旁開為胠。

    ),為之守備,則必攝緘滕(攝,結也。

    ),固扃鐍(音決。

    細也。

    )。

    此世俗之所謂智也。

    然而巨盜至則負匮揭箧(揭,音其谒反。

    ),擔囊而趨。

    唯恐緘滕扃鐍不固也,然則向之所謂智者,有不為盜積者乎?&rdquo(反智也。

    孫子曰:&ldquo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

    &rdquo) 其所謂聖者,有不為大盜守者乎?何以知其然耶?昔者齊國,鄰邑相望,雞狗之音相聞,網罟之所布,耒耨之所刺,方二千餘裡,阖四境之内,所以立宗廟社稷,治邑屋州闾鄉裡者,曷嘗不法聖人哉?然而田成子一朝殺齊君而盜其國,所盜者,豈獨其國耶?并與聖智之法而盜之,故田成子有乎盜賊之名,而身處堯舜之安,小國不敢非,大國不敢誅,十二代而有齊國,則是不乃竊齊國,并與其聖智之法,以守其盜賊之身乎?(反聖法也。

     昔叔向問齊晏子曰:&ldquo齊其如何?&rdquo晏子曰:&ldquo此季世也,吾弗知。

    齊其為陳氏矣。

    公棄其人而歸于陳氏。

    齊舊四量:豆、區、釜、鐘。

    四升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則鐘。

    陳氏三量,皆登一焉,鐘乃大矣。

    以家量貸,而以公收之。

    山木如市,弗加于山;魚鹽蜃蛤,弗加于海;人三其力,二于公而衣食其一。

    公聚朽蠹而三老凍餒,國之諸市,屦賤踴貴,人多疾病,而或燠休之。

    其一愛一之如父母,歸之如流水,欲無獲人,将焉避之。

    ) 跖之徒問于跖曰:&ldquo盜亦有道乎?&rdquo跖曰:&ldquo何适而無有道耶?夫妄意室中之藏,聖也。

    入先,勇也。

    出後,義也。

    知可否,智也。

    分均,仁也。

    五者不備而能成大盜者,天下未之有也。

    &rdquo (後漢末,董卓入朝,将篡位,乃引用名士。

    範晔論曰:&ldquo董卓以虓阚為情,遭崩剝之勢,故得蹈藉彜倫,毀裂畿服。

    夫以刳肝斫趾之一性一,則群生不足以厭其快,然猶折意缙紳,遲疑淩奪,尚有盜竊之道焉。

    &rdquo) 由是觀之,善人不得聖人之道不立,盜跖不得聖人之道不行。

    天下之善人少,而不善人多,則聖人之利天下也少,而害天下也多矣。

    (反仁義也。

     議曰:昔仲由為邵宰,季氏以五月起長溝。

    當此之時,子路以其私秩粟為漿飯,以饷溝者。

    孔子聞之,使子貢往覆其飯,擊毀其器。

    子路曰:&ldquo夫子嫉由之為仁義乎?&rdquo孔子曰:&ldquo夫禮,天下一愛一天下,諸侯一愛一境内,大夫一愛一官職,士一愛一其家。

    過其所一愛一,是曰侵官。

    &rdquo 漢武時,河間獻王來朝,被服造次,必于仁義。

    武帝色然難之,謂曰:&ldquo湯以七十裡,文王以百裡,王其勉之!&rdquo王知其意,歸即縱酒。

     由是言之,夫仁義兼濟,必有分乃可。

    故《一屍一子》曰:&ldquo君臣父子,上下長幼,貴賤親疏,皆得其分曰理,一愛一得分曰仁,施得分曰義,慮得分曰智,動得分曰适,言得分曰信,皆得其分而後為成一人。

    &rdquo 由是言之,跖徒之仁義,非其分矣。

    ) 由是言之,夫仁義禮樂、名法刑賞,忠孝賢智之道,文武明察之端,無隐之人,而常存于代,非自昭于堯湯之時,非故逃于桀纣之朝。

    用得其道則天下理,用失其道而天下亂。

     (孫卿曰:羿之法非亡也,而羿不中世;禹之法猶存也,而夏不代王。

    故法不能獨立,得其人則存,失其人則亡矣。

     《莊子》曰:&ldquo宋人有善為不龜手之藥者,代以汧澼絖為事。

    客聞之,請買其方百金。

    客得之,以說吳王。

    越人有難,吳王使之将。

    冬,與越人水戰,大敗越人,裂地而封。

    能不龜手一也,或以封,或不免于汧澼絖,則其所用之異。

    &rdquo) 故知制度者,代非無也,在用之而已。

     【譯文】 [在讨論治國之道時,人們曆來認為仁義、賞罰是治國的總綱,是基本國策。

    然而,如果仁義、賞罰的方法使用不當,反而于國于民有害。

    因此特别撰寫了&ldquo反經&rdquo這一章來說明這個問題。

    ] 我聽說夏、商、周三個朝代之所以消亡,并不是因為三代的法規制度過時了,而是因為執政的人不是合适的人選。

    這證明所謂法制,亦即前代聖君的主張、路線,如果沒有合适的人選,就不會憑空得以貫徹實行。

    所以戰國時的尹文子說:&ldquo仁、義、禮、樂、名、法、刑、賞,這八種政治措施,是五帝(黃帝、颛顼、帝喾、唐堯、虞舜)和三王(夏禹、商湯、周文王)治理國家的基本方法。

    &rdquo [仁一愛一這種政治主張,本來是要普遍地、一視同仁地一愛一全國的民衆,可是在實行的過程中卻會生出偏心來,鼓勵了某些人的私欲。

    這就是仁一愛一的流弊。

     《禮記》中講過:從原則上講,給某一家的獎勵、優待不應該普及于全國。

     在國家機關服務的人,做官當領導,不應該假借公家的名譽為自己撈好處。

     孔子說:&ldquo做皇帝的一愛一天下老百姓,各地諸侯一愛一自己境内的老百姓,各各不得超過自己的範圍去一愛一人家的人。

    &rdquo所以要有這樣一種規範,目的就在于反對私人恩惠的出現。

    由此可知,作為一個賢明的國王,特别憎惡那種假公濟私、收買人心的行為。

    ] 節義這種品一操一的提出,本意是要建立一個德行的标準,結果成了某些人嘩衆取一寵一、背棄大節的借民走向了節義的反面。

    [犧牲一性一命以殉國難,面對國之存亡與生死抉擇而志不可奪,這才是真正的大義。

    假如象趙國宰相虞卿那樣,宰相不做,偷偷逃離趙王,來幫貧賤時的朋友魏齊逃難;或者象魏公子信陵君無忌那樣,偷了國家的兵符,假借國王的命令出動三軍,幫助趙國的平原君打退了敵人,為平原君救了急,然而他們卻都背棄了國家利益。

    朋友之間的情義是成全了,但是忠于職守、克己奉公的大節卻廢棄了,所以趙國隐士一毛一公責備魏元忌說:&ldquo這樣做,對趙國雖然有功,對魏國卻有害無益。

    &rdquo 舉凡這一類事情,都不過是為了私人情義給自己貼金罷了。

    ] 禮儀規矩的建立,是為了讓人們的言行恭敬嚴謹,但是懶惰和散漫也會同時産生,結果走向了&ldquo禮&rdquo的反面。

    [漢文帝的時候,有人建議制定禮儀法規,文帝說:&ldquo繁文缛節的禮儀,矯柔虛假的形象,對真正的文明禮貌沒有好處,以身作則地去教育大家就行了。

    &rdquo于是下令不再談這個問題。

    郭嘉曾經對曹一操一講過:&ldquo袁紹繁瑣的儀式和禮節太多,不象曹公你這樣直截了當,本色自然,這就從道義上勝過了他啊!&rdquo這就說明,遵守繁瑣的禮節到了讓人叫苦不跌的地步,真正做到就很難了,于是人們隻好逃避、偷懶。

    ] 文學藝術,本來是陶治一性一情,柔和心靈的好東西,但是也會叫人一婬一佚放一浪一。

    [這就是樂的流弊。

    論述音樂的《樂記》指出:&ldquo鄭國、衛國的音樂,是亂世的音樂,是男一女偷一情的音樂,是亡國的音樂。

    &rdquo所以嚴安說:&ldquo美人佳麗,珍奇怪誕,固然好聽,好看,但一婬一佚放一浪一也就由此而生了。

    所以生活得太舒适了,就會滑一向堕一落;娛樂太過分了,就會出現荒一婬一;文明禮尚太過分了,隻圖形式華麗的東西就泛濫了;對教養學識要求過頭了,假冒僞劣的貨色就會多起來。

    &lsquo僞、彩、一婬一、泰&rsquo這些反面的東西,是決不能拿來規範人的。

    &rdquo] 名位等級的設立,目的是為了對身份的高低有個明确的劃分,但是驕慢、篡奪的野心也就因此而産生了。

    [這就是等級制度的負作用。

    人們議論說:古代官位不同,待遇級别也不同,所以德高望重的人制定出明确的有關地位、待遇的制度,以便使尊卑上下有序,對乘什麼車,穿什麼顔色、款式的衣服都有不同的規定,為的是表彰有德行的人。

    然而當劉邦看到秦始皇的儀仗、車辇那麼威風後,就感歎道:&ldquo大丈夫就應當這樣!&rdquo項羽更直截了當地起了&ldquo吾當取而代之!&rdquo的念頭。

    所以老子說:&ldquo禮儀這個東西,是因為忠信觀念淡薄了才制定的,但也是倡導叛亂的開始。

    &rdquo這話說得一點不錯。

     建立法制法規,是為了使人們的行為有準則,人人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