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備覽
關燈
小
中
大
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别行篇)
一敬佛儀相
二入寺法式
三造像塔寺
四瞻視病人
五離諸非法
六出家宗緻
第一門
敬佛儀相
一先示敬儀
二正明敬相
先示敬儀
事鈔雲“若塔廟支提受用之物、乃至拟造堂殿床座材石等已經佛像受用者。
縱使風吹雨破、當奉敬之如形像無異。
故四分中。
王以園施佛。
佛不受、當令奉僧。
何以故。
若佛園及園物、房舍房舍物、衣缽坐具針筒、便是塔廟。
一切諸天世人沙門魔梵不能受用、應恭敬如塔。
若施僧者、我在僧中。
”資持釋雲“初受用功勝中、初正明。
準前盜戒、佛受用物、乃至為佛亦不得賣易支提亦翻為廟。
故下引證。
王即瓶沙王。
施佛則永不通僧、施僧則兼通于佛。
” △事鈔續雲“增一雲。
告諸比丘。
禮佛承事有五功德。
一者端正。
以見佛像、發歡喜心。
二者好聲。
由見形像、口自稱号南無如來無所著至真等正覺。
三多财報。
由以華香供施故。
四生長者家。
由見形已、心無染着、志心禮故。
五命終生天。
此即諸佛常法、當如是學。
”資持釋雲“二承事感報。
五功德前四别報并列因果、後一總報通前為因故但示果。
南無經音義、翻為歸禮、或雲歸敬、或雲度我。
此即下勸修。
諸佛所行、下凡宜學。
” △事鈔續雲“智論。
禮法有三。
一者口禮。
二屈膝、頭不至地。
三頭至地、是為上禮。
地持、當五輪至地作禮。
阿含雲、二肘二膝頂、名輪也。
亦雲五體投地。
先正立已、合掌、右手褰衣、屈二膝已、次屈兩肘、以手承足、然後頂禮。
後起頂頭、次肘、次膝、以為次第。
不相亂也”資持釋雲“三設禮儀式中、初引三禮。
口即言相審問、名下禮。
屈膝即跪、為中禮。
頭至地即稽首也。
地下示五輪。
地持語通、故引阿含續釋。
五處皆圓故名五輪、四支及首名為五體。
輪則别指五處、體則通目一身。
先下正示禮儀。
正立者攝身儀也。
合掌者定心想也。
兩掌相抵、指掌齊合、今人但合指耳。
屈則先下後上、起則先上後下、故注雲不相亂也。
手承足者舒手仰承、表敬之極。
今人有結印者、不知法也。
世衰法喪、不識禮儀。
或覽此文、宜須依準。
” △事鈔續雲“智論雲。
若聞諸佛功德心敬、尊重恭敬贊歎。
知一切衆生中、德無過上、故言尊也。
敬畏之心、過于父母師長君王、利益重故、故雲重也。
謙遜畏難、故雲恭。
推其智德、故雲敬。
美其功德、為贊。
贊之不足、又稱揚之、為歎。
又雲。
植佛福田者、植謂專心堅着也。
随以一善、禮誦香華等、至佛無盡。
由智勝故。
”資持釋雲“四對境用心中引論兩段、前段、初三句總标。
知下牒釋。
六義通是敬心。
别分三業、恭敬二字義必兼身。
又通約能敬、尊重二字則兼所敬。
又雲下引次段、上舉喻。
佛如肥田、專心如好種、堅着如投種于田。
随下法合。
一善等是因、至佛是果。
由下顯意。
” △事鈔續雲“毗尼母。
不得着革屣入塔繞塔。
富羅不得入塔者、彼圭諸人著者皆起慢心、故不聽着。
寒雪多處聽着靴富羅。
三千雲。
繞塔法。
一低頭視佛、壞得蹈蟲、三不左右視、四不唾地、五不與人語。
又當念佛恩大難報、念佛智慧、念佛經戒、念佛功德、念佛精進乃至泥洹。
又念僧恩師恩父母同學恩。
又念一切人、皆使解脫苦。
又念除其三毒、求出要道。
見塔上草、念手去之。
有不淨、即分除之。
若天雨、當脫履塔下、乃上禮佛。
”資持釋雲“五入塔法中、母論。
西國以跣足為敬故不得入塔。
此方以穿着為禮、或着襪履亦須潔淨。
寒雪處聽者謂開邊國。
三千中、初明繞法。
一現卑下、二示慈心、三離輕掉、四離觸穢、五離愦鬧。
又當下次明用心。
念佛恩者無量劫來、為度我等、不惜身命、求菩提故。
念佛智者權巧方便、不思義故。
念經戒者三藏教法、開發我故。
念功德者威神相好、無與等故。
念精進者乃至無一芥子地、非舍身處故念泥洹者示現滅度、令諸衆生、追慕勤修故。
乃至者略降生成道轉法輪故。
僧是福田、師則攝誘、上即三寶父母生育、同學琢磨、皆思報故。
念一切人即利他。
念學慧即自利。
念除草即營福。
天雨脫履者即知天晴亦通着上、但須淨耳。
如上所念、不出三寶親友慈悲福慧自利利他、尋之可見。
” △事鈔續雲“五百問雲。
比丘繞塔、女衆随者、不得。
有優婆塞、不犯。
大論、如法供養法、必應右繞。
善見雲。
辭佛法。
繞佛三匝、四方作禮而去。
合十指爪掌、叉手于頂上、卻行。
絕不見如來。
更複作禮、回前而去。
”資持釋雲“六旋繞法中。
五百問息嫌疑。
智論示繞法。
善見明禮辭。
”已上皆見事鈔記卷三十七 上來敬佛儀相中先示敬儀竟 正明敬相 一總斥非法 二坐立差異 三修供時節 總斥非法 事鈔雲“佛像經教住持靈儀、并是我等所尊敬、則至真齊觀。
今多不奉佛法。
并愚教網、内無正信、見不高遠。
緻虧大節。
或在形像之前、更相戲弄出非法語、舉目攘臂偏指聖儀。
或端坐倨傲、情無畏憚、雖見經像不起迎奉。
緻令俗人輕笑、損滅正法。
”資持釋雲“初通斥輕慢之相二、初斥非緻毀中二、初叙合敬。
我等者通指末代。
敬像同真佛、敬經同真法、故雲齊觀。
今下次正斥又四初指非。
并下示所以。
初句無智、次句無信、三即無識。
由無此三、不守禮度、故雲虧大節也。
或下出非相。
文叙多事、不出三業。
攘謂揎袖出臂。
憚難也。
緻下明過狀。
” △事鈔續雲“故僧祇中。
禮人不得對于佛法。
乃至懸施旛蓋、不得蹈像、别施梯鄧。
以此文證、明敬處别。
既知多過、彌須大慎。
至堂殿塔廟、如履冰臨深。
睹形像經教、必懾然加敬。
此則道俗通知奉法、賢聖達其信心。
且如對王臣令長、事亦可會。
凡情難任、聖法宜遵。
”資持釋雲“二引教佛誡中二、初引文。
禮人懸幡。
俱非惡事、猶誡輕侮。
良由對聖、更無所尊、故雲敬處别也。
蹈謂足踐。
既下次申誡、初勉慎。
至下示法。
履冰臨深喻其悚懼。
詩雲: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今借用之。
此下彰益。
上句規他、下句感聖。
且下舉況。
令長即郡縣官典。
凡下勸依。
任信也” △事鈔續雲“此世中、多有在下床上禮佛者。
此全無楷模。
敬人尚自被責、敬佛自心在慢。
有心存道者、必不行之。
作親問天竺諸僧。
諸國無有此法、來此方見。
”資持釋雲“二别斥居慶設禮中、初指非。
下床即低床。
今時愚徒、多習訛風。
有識苟聞、幸宜悛革。
此下正斥。
祖師嘗遊晉魏、親睹其事、乃于床上與僧設禮、彼反責之、故雲敬人等楷模即指法律。
餘下引親傳以驗。
既非西竺之法、顯是此土濫行。
”已上皆見事鈔記卷三十七 準事鈔釋高大床戒注、于下濕處、應開得在柽床上禮佛。
見前持犯篇、遮罪、高大床節。
坐立差異 事鈔雲“智論雲。
外道是他法、故輕佛、來至佛所自坐。
白衣如客、故命坐。
一切出家五衆、身心屬佛、故立。
若得道羅漢、如舍利弗等、皆坐。
三道已下、并不聽坐、以所作未辦結賊未破故。
”資持釋雲“前二俗衆俱坐、命不命别。
後明道衆或坐不坐、學無學分。
三道即三果、凡夫可知。
未辦謂所證道、未破謂所斷惑。
”歸敬儀雲“今有安坐像前、情無敬讓。
可謂無事受罪、枉壞身心。
如上三果尚立、況下凡乎。
像立而坐、彌是不敬。
比今君父、可以例諸。
此言易矣、臨機難哉。
常志在心、努力制抑、方可改革。
不爾雖讓、不救常習。
思之惟之。
”見釋門歸敬儀第一 案白衣已受歸戒者、似應同道衆、立而不坐。
與論雲白衣如客者、異也。
事鈔雲“十誦、得對佛加趺坐。
”資持釋雲“或為瞻想、或複禅誦故。
”已上皆見事鈔記卷三十七 修供時節 事鈔雲“僧祇、佛生日乃至涅槃日、為大衆說法稱揚佛德。
薩婆多雲、二月八日成佛亦以此日生、八月八日轉法輪亦以此日取涅槃。
若依瑞應等經、多雲四月八日生。
涅槃初雲二月十五日臨涅槃複度十仙、雲過三月已入涅槃。
月德太子經、八月十五日入滅。
此并由衆生見聞不同、故時節不等。
智論雲、舍婆提城九億家、尚三億見或聞、由慢業故。
佛世猶爾。
何況末法轉輕、心業最重。
”資持釋雲“前引僧祇通示四時。
文略成道轉法輪二日故雲乃至。
今時但知降生涅槃二時供養、餘二舉世未聞。
聞者行之。
薩下次定日月又二、初引文示異三、初多論總明四日。
但二日重疊。
今取下瑞應四月八日降生、複準涅槃二月十五日滅度。
則四日各、修供可行、複是此方機緣所樂。
故一年四日、釋門時節。
二月八日成道、二月十五日涅槃、四月八日降生、八月八日轉法輪。
适時之義、勿事專隅。
次引瑞應别示降生。
具雲太子瑞應本起經、有二卷。
後引涅槃月德别明入滅。
涅槃初雲者即第一卷序分中文、簡後三十故。
一經前後自别、今時即用後文。
月德中與上多論相近。
阿含亦雲如來八月八日涅槃。
此并下二約義會通、初正明。
二引證。
舍婆提即是舍衛。
文中且舉見聞。
準論具雲、舍衛九億家、三億家眼見佛、三億家耳聞有佛而眼不見、三億家不聞不見佛在舍衛二十五年而此衆生不聞不見、何況遠者。
由慢業者出不見及不聞之所以。
我輩生不值佛、豈非慢重。
撫膺自責、深痛沉淪。
嗚呼。
佛下舉況。
滅後正法不及現在、像不及正、末不及像、故雲轉輕、謂奉佛之心薄也。
心業即慢習也。
”見事鈔記卷三十七 上來敬佛儀相中正明敬相竟 上來别行篇中第一門敬佛儀相竟 第二門 入寺法式 事鈔雲“俗人士女入寺法。
先出文意。
息心靜默非喧亂所集、軌法施訓豈漏慢所踐。
且心栖相表、形異世儀。
歸奉憑趣、理存規則。
故應其俯仰、識其履行。
是敬事儀或、如法親觐。
豈可足蹈淨刹、心形懈慢。
非唯善法無染、故得翻流苦業。
可不誡哉。
”資持釋雲“初叙寺處清嚴。
僧居有二、一者慕靜即自行、二者施訓即化他。
居靜不宜喧、禀訓不當慢。
此四句即約行顯處也。
且下次叙入須法式二、初明所應為。
上二句标境勝、下六句示須法所以。
應合也。
俯仰即儀貌。
履行即所為事。
豈下次示不應為。
蹈履也。
形見也。
非唯等者謂無益有損。
流墜也。
”見事鈔記卷三十九 一中國舊法 二今師要術 中國舊法 一入寺法 二出寺法 入寺法 一清信士法 二清信女法 第一項 清信士法 一示正法 二斥非法 第一支 示正法 事鈔雲“今依祇洹舊法出。
中國士民、凡至寺門外整服一拜、入門複禮一拜。
安詳直進、不左右顧眄。
先至佛所、禮三拜竟、圍繞三匝、呗贊三契。
若未見佛供養、設見衆僧不先與語。
禮佛已。
方至僧房戶外、禮一拜。
然後入見上座、次第至下、各禮一拜。
若見是非之事、不得譏诃。
若發言嫌責者、自失善利、非入寺之行。
僧中亦不可識。
事似俗阙、檢意則殊。
今以俗情檢道、意誡非易。
若以見僧之過、則不信心生、生便障道、終無出期。
且初入寺、背僧取異、雲何得作出家因緣。
經雲、夫入寺者、棄舍刀杖雜物、然後乃入。
順佛而行、不得逆行。
設緣礙左繞、恒想佛在我右。
入出之時、悉轉面向佛。
”資持釋雲“初禮敬舍惡等法有五、初入寺門二拜總禮三寶。
先下次禮佛。
禮佛下三禮僧。
戶外總禮如今衆堂之處。
若下四誡守慎、初叙誡。
注中俗阙者謂同俗流、阙于道行。
背僧即不信心生、取異謂求見僧過。
經下引證。
順佛下五示行法。
順佛行即右繞、西入東出、佛在我右、偏袒右肩示有執作之務。
逆行即左繞、反上可知。
緣礙左繞者示權開也。
入出身佛者假事表心、歸依不背也。
” △事鈔續雲“禮拜佛法僧者、常念體唯是一者。
覺法滿足、自覺覺他名佛。
所覺之道名法。
學佛道者名僧。
則一體無别矣。
始學時名僧、終滿足名佛。
僧時未免諸過、佛時一切惡盡一切善滿也。
今我未出家學道、名俗人、回俗即是道器。
如此深思、我亦有道分、雲何輕侮。
宜志心歸依、自作出家因緣者。
是名圍繞念佛法僧之大意矣。
低頭看地、不得高視。
見地有蟲、勿誤傷殺。
不唾僧地。
當歌呗贊歎。
若見草土、自手除之。
”資持釋雲“二想念慎護等法有三、初念三寶。
佛僧能覺、因果雖分、所覺道同、故雲一體。
道即諸佛果源、衆生心本。
極證名佛、始學名僧。
僧現學法、終至佛果。
若此待僧、豈容輕侮。
注中初教念僧、則三寶備矣。
今下次令念己、與僧不殊。
尚當尊己、豈敢慢人。
低下次離諸過。
初二句舍憍慢、次二句止殺害、後一句離觸穢。
當下三修淨福。
” △事鈔續雲“若有因緣寺中宿者、不得卧僧床席、當以己物藉之。
亦勿卧沙門被中。
應自設供、供養于僧。
豈損他供、自害善器。
并調戲言笑、說非法事。
沙門未眠、不得先寝。
為除憍慢故。
又勿坐僧床席、輕侮僧故。
俗中貴士之座、猶不許賤人升之。
況出世高僧、辄便相拟。
是以經中、共僧同床半身枯也。
如是因緣如别廣說。
若至明晨、先沙門起。
修恭敬之行”資持釋雲“三有緣暫宿等法有五、初護毀損。
注雲他。
供即卧具等皆他所施故。
善器即自身堪受道故。
并下除調戲。
沙門下不先卧。
又下敬僧坐處。
舉況引證、尋文可了。
經中即寶印手經。
又文殊問經雲、死坐鐵床上。
若下不後起。
”已上皆見事鈔記卷三十九 第二支 斥非法 事鈔雲“凡入寺之行、與俗人作入道之緣。
建立寺者、開淨土之因。
供養僧者、為出離之轶也。
”資持釋雲“初示入寺本意。
入道緣者善要由發故。
淨土因者心靜淨故。
出離轶者期解脫故。
轶即是轍、車所從之道也。
” △事鈔續雲“今末法中、善根淺薄、不感聖人示導、僅知有寺而已。
不體法意。
都無敬重佛法超生因緣、供養福田、而來入寺也。
如此者多、非謂全無敬信者。
多有人情來往、非法聚會。
又在寺止宿、坐卧床褥、随意食啖。
乞索取借、如俗去還、逐意則喜、違心必嗔。
系綴胸抱、望當圖剝、猶牛羊之抵突、恣頑癡之鄙情。
或用力勢逼掠、打撲抄奪。
具造惡業、必死何疑。
一但橫骸、神何可滅、随業受苦、永無救護。
可共悲哉。
非三寶不能救由此人不可拔若有智之人、終不行此敬重寺法、準而行之。
護惜三寶、咨請法訓、自招大益。
故經雲、衆僧良福田、亦是蒺藜園。
斯言實矣。
當知衰利由心、非前境咎。
”資持釋雲“二明非法之相二、初叙無知。
僅猶略也。
不體法意者總迷上三也。
都無下二句反上因緣也、供養福田反上出離轶也。
多下次出非法三節、初叙無智造業又四、前斥聚會。
今世多然。
又下斥侵毀。
圖剝謂謀害。
抵突即觸犯。
恣頑癡者即不畏因果。
或下斥規奪。
具下總示因果。
二明有智獲益。
三引經合證。
經文雙喻、下雲衰利即合田園。
蒺藜有刺、如菱而小。
前境謂僧寺。
”已上皆見事鈔記卷三十九 第二項 清信女法 事鈔雲“清信女人入寺、儀式同前。
唯不得在男子上坐。
形相語笑。
脂粉塗面、畫眉假飾。
非法調戲、共排蕩、持手撐人。
必須攝心整容、随人教令、依次持香、一心供養。
忏悔自責、生女人中常成礙絕、于此妙法修奉無因。
不得自專、由他而辦、一何苦哉。
應深生鄙悼。
若見沙彌、禮如大僧、以位注而不加敬。
此于大僧為小、于俗為尊。
出家受具、便入僧婁。
不得以小兒意、輕而持接。
設有說法、當謹聽受。
勿複喚名而走使。
”資持釋雲“初指同。
唯下次彰異又二、初指過。
排謂推排、即牽推等。
蕩謂縱放。
撐觸也。
必下示法。
礙絕謂系屬于人、不自在故。
鄙謂厭惡、悼即悔恨。
敬沙彌者恐謂具、不加敬故。
”見事鈔記卷三十九 上來入寺法式中中國舊法竟 今師要術 事鈔雲“此入寺法、中國傳之矣。
餘更略出護過要術。
謂一切天人龍鬼、是出家人修道之緣。
一切出家人、為天人龍鬼生善境界。
出家人既為四輩生善之處、不得對彼幽顯輕有所失。
彼四輩既是出家修道之緣、又不得辄便見過。
佛已敕竟、假使道人畜妻挾子、供養恭敬如舍利弗大目等莫生見過、自作失善境之緣也。
”資持釋雲“初明道俗相資。
修道緣者假彼外護故。
生善境福智由生故。
四輩即天人龍鬼。
幽通三趣、顯則唯人。
” 假使道人等文出賢愚經、如下第五門中具引。
△事鈔續雲“凡出家者、長标遠望、必有出要之期。
始爾出家舍俗、焉能已免瑕疵也。
智士應以終照遠度、略取其道。
不就同彼愚小、拾僧過失。
所以天龍鬼神、具有他心天眼、而護助衆僧者。
非僧無過、以克終照遠耳。
今人中、無察情鑒失之見。
情智淺狹、意無遠達。
暫見一過、毀辱僧徒。
自障出要、違破三歸失于前導、常行生死不受道化。
可謂惑矣、小兒癡矣。
”資持釋雲“二誡拾僧過失中、初叙道衆志遠行薄。
智下次教俗士取志舍行。
終照即即深識不責目今、遠度即大量不見小過。
略謂揀略。
所下示幽靈同贊。
克猶究也。
克照皆龍天之心、終遠即出家之志。
如感通傳、韋天告祖師雲。
天竺諸國、不及此方。
此雖犯戒、大塗漸愧、内雖陵犯、外猶慎護。
故使諸天見其一善、忘其百非。
若見造過、鹹皆流涕、悉加守護、不令魔惱。
今下斥凡俗多譏。
初叙其愚迷。
自下彰過失。
上句障聖道、次二句失善利、後二句招苦報。
可謂下結歎。
”已上皆見事鈔記卷三十九 上來入寺法式中今師要術竟 上來别行篇中第二門入寺決式竟 第三門 造像塔寺 一造像塔法 二造寺法 造像塔法 一造像 二造塔 造像 通叙經像意 二正明造像 第一項 通叙經像意 事鈔雲“造經像法意者。
如來出世有二益。
一為現在生身說法。
二未來經像流布、令諸衆生于彌勒佛聞法悟解、超升離生。
此大意也。
”資持釋雲“現在即化相佛法一期益近、未來即住持佛法三時益遠。
即經雲、應可度者皆悉已度、其未度作得度緣是也。
”見事鈔記卷三十七 第二項 正明造像 中國造立元緣 二此方制度漸失 第一支 中國造立元緣 事鈔雲“恐後生造像無所表彰。
故目連躬将匠工、上天圖取。
如是三反、方乃近真。
至于下天、此像垂地來迎。
世尊命曰、汝于來世廣作佛事。
因垂敕雲。
我滅度後、造立形像一一似佛。
使見者得法身儀則。
乃至幡華供養、皆于來世得念佛三昧、具諸相好。
如是造立是佛像體。
”資持釋雲“先叙目連圖寫。
以佛生七日、摩耶命終、生忉利天。
佛後成道、思報母恩、升天說法、經于一夏。
按造像經、時優填王思念如來、命目連引三十二匠往彼天中、以栴檀木各圖一相、如是至三方得圓足。
文雲恐者若論圖寫似指目連、取後垂誡須推佛意。
雖緣在優填、意存來世。
後引如來垂誡中二、初明授記。
即優填王聞佛下天、将像至寶□所、像即迎佛自行七步。
佛為摩頂授記、辭如鈔引。
低首曲身故雲垂地。
因下次正誡敕。
法身儀則者威容相好、法身之表。
得念佛三昧者由見色像、三昧易成故。
具相好者由生欣慕、能感勝報故。
如是者即指檀像、敕後效之。
”見事鈔記卷三十七 第二支 此方制度漸失 事鈔雲“所以中國傳像在嶺東者。
并皆風骨勁壯、儀肅隆重、每發神瑞、光世生善。
逮于漢世仿佛入真、流之晉宋頗皆近實。
并由敬心殷重、意存景仰、準聖模樣。
故所造靈異。
”資持釋雲“初前代近真中二、初引西土傳來。
嶺東即此震旦、在蔥嶺之東。
風骨勁壯言其體貌、勁即直也。
儀肅隆重言其威勢。
每發神瑞言其靈異。
光世生善言其動人。
逮下次引此土創制。
漢世佛法初來、至于晉宋已前也。
仿佛猶似像也。
并下總出所由。
初句心重、次即追慕、三謂法古。
故下結成所引。
” △事鈔續雲“今随世末、人務情巧。
得在福敬、失在法式。
但問尺寸短長、不論耳目全具。
或争價利鈍、計供厚薄。
酒肉饷遺、貪淫俗務、身無潔淨、心唯涉利。
緻使尊像雖樹、無複威靈。
乃至鈔寫經卷、唯務賤得。
弱筆粗紙、惡匠鄙養。
緻使前工無敬、自心有慢。
彼此通賤、法儀滅矣。
”資持釋雲“二後世失法三、初明非法中二、先叙得失。
與之且言福敬、奪之過在無法。
但下次列非相又二、初斥造像。
上四句是營勾人非、酒下四句即匠者之非、緻下二句顯其無功。
乃至下次明造經。
” △事鈔續雲“緻令經像訓世為諸信首、反自輕侮、威靈焉在。
故緻偷盜毀壞、私竊冶鑄、焚經受用、多陷罪咎。
并由違背世出世法。
現在未來受無量苦、皆由失法之所緻也。
”資持釋雲“二示過患中三、初叙無靈。
經像住持功高故為信首。
故下顯過。
偷盜是遭奪失、毀壞即風火所損、私冶鑄謂金銅等像镕為别物、焚經受用即金銀字經燒取餘用。
多陷罪咎謂累他也。
并下出意。
薄賤輕侮、乖俗禮教、非佛嚴敕、故雲違背世出世法。
現未兩報因像而緻、後之制造可不慎耶。
” △事鈔續雲“若使道俗存法、造得真儀。
鳥獸不敢污踐、何況人乎。
但能奉聖像儀、佛亦垂形示迹。
”資持釋雲“三明應法中、初明合法有靈。
但下次明至誠感聖。
”已上皆見事鈔記卷三十七 造塔 一示名 二顯報
縱使風吹雨破、當奉敬之如形像無異。
故四分中。
王以園施佛。
佛不受、當令奉僧。
何以故。
若佛園及園物、房舍房舍物、衣缽坐具針筒、便是塔廟。
一切諸天世人沙門魔梵不能受用、應恭敬如塔。
若施僧者、我在僧中。
”資持釋雲“初受用功勝中、初正明。
準前盜戒、佛受用物、乃至為佛亦不得賣易支提亦翻為廟。
故下引證。
王即瓶沙王。
施佛則永不通僧、施僧則兼通于佛。
” △事鈔續雲“增一雲。
告諸比丘。
禮佛承事有五功德。
一者端正。
以見佛像、發歡喜心。
二者好聲。
由見形像、口自稱号南無如來無所著至真等正覺。
三多财報。
由以華香供施故。
四生長者家。
由見形已、心無染着、志心禮故。
五命終生天。
此即諸佛常法、當如是學。
”資持釋雲“二承事感報。
五功德前四别報并列因果、後一總報通前為因故但示果。
南無經音義、翻為歸禮、或雲歸敬、或雲度我。
此即下勸修。
諸佛所行、下凡宜學。
” △事鈔續雲“智論。
禮法有三。
一者口禮。
二屈膝、頭不至地。
三頭至地、是為上禮。
地持、當五輪至地作禮。
阿含雲、二肘二膝頂、名輪也。
亦雲五體投地。
先正立已、合掌、右手褰衣、屈二膝已、次屈兩肘、以手承足、然後頂禮。
後起頂頭、次肘、次膝、以為次第。
不相亂也”資持釋雲“三設禮儀式中、初引三禮。
口即言相審問、名下禮。
屈膝即跪、為中禮。
頭至地即稽首也。
地下示五輪。
地持語通、故引阿含續釋。
五處皆圓故名五輪、四支及首名為五體。
輪則别指五處、體則通目一身。
先下正示禮儀。
正立者攝身儀也。
合掌者定心想也。
兩掌相抵、指掌齊合、今人但合指耳。
屈則先下後上、起則先上後下、故注雲不相亂也。
手承足者舒手仰承、表敬之極。
今人有結印者、不知法也。
世衰法喪、不識禮儀。
或覽此文、宜須依準。
” △事鈔續雲“智論雲。
若聞諸佛功德心敬、尊重恭敬贊歎。
知一切衆生中、德無過上、故言尊也。
敬畏之心、過于父母師長君王、利益重故、故雲重也。
謙遜畏難、故雲恭。
推其智德、故雲敬。
美其功德、為贊。
贊之不足、又稱揚之、為歎。
又雲。
植佛福田者、植謂專心堅着也。
随以一善、禮誦香華等、至佛無盡。
由智勝故。
”資持釋雲“四對境用心中引論兩段、前段、初三句總标。
知下牒釋。
六義通是敬心。
别分三業、恭敬二字義必兼身。
又通約能敬、尊重二字則兼所敬。
又雲下引次段、上舉喻。
佛如肥田、專心如好種、堅着如投種于田。
随下法合。
一善等是因、至佛是果。
由下顯意。
” △事鈔續雲“毗尼母。
不得着革屣入塔繞塔。
富羅不得入塔者、彼圭諸人著者皆起慢心、故不聽着。
寒雪多處聽着靴富羅。
三千雲。
繞塔法。
一低頭視佛、壞得蹈蟲、三不左右視、四不唾地、五不與人語。
又當念佛恩大難報、念佛智慧、念佛經戒、念佛功德、念佛精進乃至泥洹。
又念僧恩師恩父母同學恩。
又念一切人、皆使解脫苦。
又念除其三毒、求出要道。
見塔上草、念手去之。
有不淨、即分除之。
若天雨、當脫履塔下、乃上禮佛。
”資持釋雲“五入塔法中、母論。
西國以跣足為敬故不得入塔。
此方以穿着為禮、或着襪履亦須潔淨。
寒雪處聽者謂開邊國。
三千中、初明繞法。
一現卑下、二示慈心、三離輕掉、四離觸穢、五離愦鬧。
又當下次明用心。
念佛恩者無量劫來、為度我等、不惜身命、求菩提故。
念佛智者權巧方便、不思義故。
念經戒者三藏教法、開發我故。
念功德者威神相好、無與等故。
念精進者乃至無一芥子地、非舍身處故念泥洹者示現滅度、令諸衆生、追慕勤修故。
乃至者略降生成道轉法輪故。
僧是福田、師則攝誘、上即三寶父母生育、同學琢磨、皆思報故。
念一切人即利他。
念學慧即自利。
念除草即營福。
天雨脫履者即知天晴亦通着上、但須淨耳。
如上所念、不出三寶親友慈悲福慧自利利他、尋之可見。
” △事鈔續雲“五百問雲。
比丘繞塔、女衆随者、不得。
有優婆塞、不犯。
大論、如法供養法、必應右繞。
善見雲。
辭佛法。
繞佛三匝、四方作禮而去。
合十指爪掌、叉手于頂上、卻行。
絕不見如來。
更複作禮、回前而去。
”資持釋雲“六旋繞法中。
五百問息嫌疑。
智論示繞法。
善見明禮辭。
”已上皆見事鈔記卷三十七 上來敬佛儀相中先示敬儀竟 正明敬相 一總斥非法 二坐立差異 三修供時節 總斥非法 事鈔雲“佛像經教住持靈儀、并是我等所尊敬、則至真齊觀。
今多不奉佛法。
并愚教網、内無正信、見不高遠。
緻虧大節。
或在形像之前、更相戲弄出非法語、舉目攘臂偏指聖儀。
或端坐倨傲、情無畏憚、雖見經像不起迎奉。
緻令俗人輕笑、損滅正法。
”資持釋雲“初通斥輕慢之相二、初斥非緻毀中二、初叙合敬。
我等者通指末代。
敬像同真佛、敬經同真法、故雲齊觀。
今下次正斥又四初指非。
并下示所以。
初句無智、次句無信、三即無識。
由無此三、不守禮度、故雲虧大節也。
或下出非相。
文叙多事、不出三業。
攘謂揎袖出臂。
憚難也。
緻下明過狀。
” △事鈔續雲“故僧祇中。
禮人不得對于佛法。
乃至懸施旛蓋、不得蹈像、别施梯鄧。
以此文證、明敬處别。
既知多過、彌須大慎。
至堂殿塔廟、如履冰臨深。
睹形像經教、必懾然加敬。
此則道俗通知奉法、賢聖達其信心。
且如對王臣令長、事亦可會。
凡情難任、聖法宜遵。
”資持釋雲“二引教佛誡中二、初引文。
禮人懸幡。
俱非惡事、猶誡輕侮。
良由對聖、更無所尊、故雲敬處别也。
蹈謂足踐。
既下次申誡、初勉慎。
至下示法。
履冰臨深喻其悚懼。
詩雲: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今借用之。
此下彰益。
上句規他、下句感聖。
且下舉況。
令長即郡縣官典。
凡下勸依。
任信也” △事鈔續雲“此世中、多有在下床上禮佛者。
此全無楷模。
敬人尚自被責、敬佛自心在慢。
有心存道者、必不行之。
作親問天竺諸僧。
諸國無有此法、來此方見。
”資持釋雲“二别斥居慶設禮中、初指非。
下床即低床。
今時愚徒、多習訛風。
有識苟聞、幸宜悛革。
此下正斥。
祖師嘗遊晉魏、親睹其事、乃于床上與僧設禮、彼反責之、故雲敬人等楷模即指法律。
餘下引親傳以驗。
既非西竺之法、顯是此土濫行。
”已上皆見事鈔記卷三十七 準事鈔釋高大床戒注、于下濕處、應開得在柽床上禮佛。
見前持犯篇、遮罪、高大床節。
坐立差異 事鈔雲“智論雲。
外道是他法、故輕佛、來至佛所自坐。
白衣如客、故命坐。
一切出家五衆、身心屬佛、故立。
若得道羅漢、如舍利弗等、皆坐。
三道已下、并不聽坐、以所作未辦結賊未破故。
”資持釋雲“前二俗衆俱坐、命不命别。
後明道衆或坐不坐、學無學分。
三道即三果、凡夫可知。
未辦謂所證道、未破謂所斷惑。
”歸敬儀雲“今有安坐像前、情無敬讓。
可謂無事受罪、枉壞身心。
如上三果尚立、況下凡乎。
像立而坐、彌是不敬。
比今君父、可以例諸。
此言易矣、臨機難哉。
常志在心、努力制抑、方可改革。
不爾雖讓、不救常習。
思之惟之。
”見釋門歸敬儀第一 案白衣已受歸戒者、似應同道衆、立而不坐。
與論雲白衣如客者、異也。
事鈔雲“十誦、得對佛加趺坐。
”資持釋雲“或為瞻想、或複禅誦故。
”已上皆見事鈔記卷三十七 修供時節 事鈔雲“僧祇、佛生日乃至涅槃日、為大衆說法稱揚佛德。
薩婆多雲、二月八日成佛亦以此日生、八月八日轉法輪亦以此日取涅槃。
若依瑞應等經、多雲四月八日生。
涅槃初雲二月十五日臨涅槃複度十仙、雲過三月已入涅槃。
月德太子經、八月十五日入滅。
此并由衆生見聞不同、故時節不等。
智論雲、舍婆提城九億家、尚三億見或聞、由慢業故。
佛世猶爾。
何況末法轉輕、心業最重。
”資持釋雲“前引僧祇通示四時。
文略成道轉法輪二日故雲乃至。
今時但知降生涅槃二時供養、餘二舉世未聞。
聞者行之。
薩下次定日月又二、初引文示異三、初多論總明四日。
但二日重疊。
今取下瑞應四月八日降生、複準涅槃二月十五日滅度。
則四日各、修供可行、複是此方機緣所樂。
故一年四日、釋門時節。
二月八日成道、二月十五日涅槃、四月八日降生、八月八日轉法輪。
适時之義、勿事專隅。
次引瑞應别示降生。
具雲太子瑞應本起經、有二卷。
後引涅槃月德别明入滅。
涅槃初雲者即第一卷序分中文、簡後三十故。
一經前後自别、今時即用後文。
月德中與上多論相近。
阿含亦雲如來八月八日涅槃。
此并下二約義會通、初正明。
二引證。
舍婆提即是舍衛。
文中且舉見聞。
準論具雲、舍衛九億家、三億家眼見佛、三億家耳聞有佛而眼不見、三億家不聞不見佛在舍衛二十五年而此衆生不聞不見、何況遠者。
由慢業者出不見及不聞之所以。
我輩生不值佛、豈非慢重。
撫膺自責、深痛沉淪。
嗚呼。
佛下舉況。
滅後正法不及現在、像不及正、末不及像、故雲轉輕、謂奉佛之心薄也。
心業即慢習也。
”見事鈔記卷三十七 上來敬佛儀相中正明敬相竟 上來别行篇中第一門敬佛儀相竟 第二門 入寺法式 事鈔雲“俗人士女入寺法。
先出文意。
息心靜默非喧亂所集、軌法施訓豈漏慢所踐。
且心栖相表、形異世儀。
歸奉憑趣、理存規則。
故應其俯仰、識其履行。
是敬事儀或、如法親觐。
豈可足蹈淨刹、心形懈慢。
非唯善法無染、故得翻流苦業。
可不誡哉。
”資持釋雲“初叙寺處清嚴。
僧居有二、一者慕靜即自行、二者施訓即化他。
居靜不宜喧、禀訓不當慢。
此四句即約行顯處也。
且下次叙入須法式二、初明所應為。
上二句标境勝、下六句示須法所以。
應合也。
俯仰即儀貌。
履行即所為事。
豈下次示不應為。
蹈履也。
形見也。
非唯等者謂無益有損。
流墜也。
”見事鈔記卷三十九 一中國舊法 二今師要術 中國舊法 一入寺法 二出寺法 入寺法 一清信士法 二清信女法 第一項 清信士法 一示正法 二斥非法 第一支 示正法 事鈔雲“今依祇洹舊法出。
中國士民、凡至寺門外整服一拜、入門複禮一拜。
安詳直進、不左右顧眄。
先至佛所、禮三拜竟、圍繞三匝、呗贊三契。
若未見佛供養、設見衆僧不先與語。
禮佛已。
方至僧房戶外、禮一拜。
然後入見上座、次第至下、各禮一拜。
若見是非之事、不得譏诃。
若發言嫌責者、自失善利、非入寺之行。
僧中亦不可識。
事似俗阙、檢意則殊。
今以俗情檢道、意誡非易。
若以見僧之過、則不信心生、生便障道、終無出期。
且初入寺、背僧取異、雲何得作出家因緣。
經雲、夫入寺者、棄舍刀杖雜物、然後乃入。
順佛而行、不得逆行。
設緣礙左繞、恒想佛在我右。
入出之時、悉轉面向佛。
”資持釋雲“初禮敬舍惡等法有五、初入寺門二拜總禮三寶。
先下次禮佛。
禮佛下三禮僧。
戶外總禮如今衆堂之處。
若下四誡守慎、初叙誡。
注中俗阙者謂同俗流、阙于道行。
背僧即不信心生、取異謂求見僧過。
經下引證。
順佛下五示行法。
順佛行即右繞、西入東出、佛在我右、偏袒右肩示有執作之務。
逆行即左繞、反上可知。
緣礙左繞者示權開也。
入出身佛者假事表心、歸依不背也。
” △事鈔續雲“禮拜佛法僧者、常念體唯是一者。
覺法滿足、自覺覺他名佛。
所覺之道名法。
學佛道者名僧。
則一體無别矣。
始學時名僧、終滿足名佛。
僧時未免諸過、佛時一切惡盡一切善滿也。
今我未出家學道、名俗人、回俗即是道器。
如此深思、我亦有道分、雲何輕侮。
宜志心歸依、自作出家因緣者。
是名圍繞念佛法僧之大意矣。
低頭看地、不得高視。
見地有蟲、勿誤傷殺。
不唾僧地。
當歌呗贊歎。
若見草土、自手除之。
”資持釋雲“二想念慎護等法有三、初念三寶。
佛僧能覺、因果雖分、所覺道同、故雲一體。
道即諸佛果源、衆生心本。
極證名佛、始學名僧。
僧現學法、終至佛果。
若此待僧、豈容輕侮。
注中初教念僧、則三寶備矣。
今下次令念己、與僧不殊。
尚當尊己、豈敢慢人。
低下次離諸過。
初二句舍憍慢、次二句止殺害、後一句離觸穢。
當下三修淨福。
” △事鈔續雲“若有因緣寺中宿者、不得卧僧床席、當以己物藉之。
亦勿卧沙門被中。
應自設供、供養于僧。
豈損他供、自害善器。
并調戲言笑、說非法事。
沙門未眠、不得先寝。
為除憍慢故。
又勿坐僧床席、輕侮僧故。
俗中貴士之座、猶不許賤人升之。
況出世高僧、辄便相拟。
是以經中、共僧同床半身枯也。
如是因緣如别廣說。
若至明晨、先沙門起。
修恭敬之行”資持釋雲“三有緣暫宿等法有五、初護毀損。
注雲他。
供即卧具等皆他所施故。
善器即自身堪受道故。
并下除調戲。
沙門下不先卧。
又下敬僧坐處。
舉況引證、尋文可了。
經中即寶印手經。
又文殊問經雲、死坐鐵床上。
若下不後起。
”已上皆見事鈔記卷三十九 第二支 斥非法 事鈔雲“凡入寺之行、與俗人作入道之緣。
建立寺者、開淨土之因。
供養僧者、為出離之轶也。
”資持釋雲“初示入寺本意。
入道緣者善要由發故。
淨土因者心靜淨故。
出離轶者期解脫故。
轶即是轍、車所從之道也。
” △事鈔續雲“今末法中、善根淺薄、不感聖人示導、僅知有寺而已。
不體法意。
都無敬重佛法超生因緣、供養福田、而來入寺也。
如此者多、非謂全無敬信者。
多有人情來往、非法聚會。
又在寺止宿、坐卧床褥、随意食啖。
乞索取借、如俗去還、逐意則喜、違心必嗔。
系綴胸抱、望當圖剝、猶牛羊之抵突、恣頑癡之鄙情。
或用力勢逼掠、打撲抄奪。
具造惡業、必死何疑。
一但橫骸、神何可滅、随業受苦、永無救護。
可共悲哉。
非三寶不能救由此人不可拔若有智之人、終不行此敬重寺法、準而行之。
護惜三寶、咨請法訓、自招大益。
故經雲、衆僧良福田、亦是蒺藜園。
斯言實矣。
當知衰利由心、非前境咎。
”資持釋雲“二明非法之相二、初叙無知。
僅猶略也。
不體法意者總迷上三也。
都無下二句反上因緣也、供養福田反上出離轶也。
多下次出非法三節、初叙無智造業又四、前斥聚會。
今世多然。
又下斥侵毀。
圖剝謂謀害。
抵突即觸犯。
恣頑癡者即不畏因果。
或下斥規奪。
具下總示因果。
二明有智獲益。
三引經合證。
經文雙喻、下雲衰利即合田園。
蒺藜有刺、如菱而小。
前境謂僧寺。
”已上皆見事鈔記卷三十九 第二項 清信女法 事鈔雲“清信女人入寺、儀式同前。
唯不得在男子上坐。
形相語笑。
脂粉塗面、畫眉假飾。
非法調戲、共排蕩、持手撐人。
必須攝心整容、随人教令、依次持香、一心供養。
忏悔自責、生女人中常成礙絕、于此妙法修奉無因。
不得自專、由他而辦、一何苦哉。
應深生鄙悼。
若見沙彌、禮如大僧、以位注而不加敬。
此于大僧為小、于俗為尊。
出家受具、便入僧婁。
不得以小兒意、輕而持接。
設有說法、當謹聽受。
勿複喚名而走使。
”資持釋雲“初指同。
唯下次彰異又二、初指過。
排謂推排、即牽推等。
蕩謂縱放。
撐觸也。
必下示法。
礙絕謂系屬于人、不自在故。
鄙謂厭惡、悼即悔恨。
敬沙彌者恐謂具、不加敬故。
”見事鈔記卷三十九 上來入寺法式中中國舊法竟 今師要術 事鈔雲“此入寺法、中國傳之矣。
餘更略出護過要術。
謂一切天人龍鬼、是出家人修道之緣。
一切出家人、為天人龍鬼生善境界。
出家人既為四輩生善之處、不得對彼幽顯輕有所失。
彼四輩既是出家修道之緣、又不得辄便見過。
佛已敕竟、假使道人畜妻挾子、供養恭敬如舍利弗大目等莫生見過、自作失善境之緣也。
”資持釋雲“初明道俗相資。
修道緣者假彼外護故。
生善境福智由生故。
四輩即天人龍鬼。
幽通三趣、顯則唯人。
” 假使道人等文出賢愚經、如下第五門中具引。
△事鈔續雲“凡出家者、長标遠望、必有出要之期。
始爾出家舍俗、焉能已免瑕疵也。
智士應以終照遠度、略取其道。
不就同彼愚小、拾僧過失。
所以天龍鬼神、具有他心天眼、而護助衆僧者。
非僧無過、以克終照遠耳。
今人中、無察情鑒失之見。
情智淺狹、意無遠達。
暫見一過、毀辱僧徒。
自障出要、違破三歸失于前導、常行生死不受道化。
可謂惑矣、小兒癡矣。
”資持釋雲“二誡拾僧過失中、初叙道衆志遠行薄。
智下次教俗士取志舍行。
終照即即深識不責目今、遠度即大量不見小過。
略謂揀略。
所下示幽靈同贊。
克猶究也。
克照皆龍天之心、終遠即出家之志。
如感通傳、韋天告祖師雲。
天竺諸國、不及此方。
此雖犯戒、大塗漸愧、内雖陵犯、外猶慎護。
故使諸天見其一善、忘其百非。
若見造過、鹹皆流涕、悉加守護、不令魔惱。
今下斥凡俗多譏。
初叙其愚迷。
自下彰過失。
上句障聖道、次二句失善利、後二句招苦報。
可謂下結歎。
”已上皆見事鈔記卷三十九 上來入寺法式中今師要術竟 上來别行篇中第二門入寺決式竟 第三門 造像塔寺 一造像塔法 二造寺法 造像塔法 一造像 二造塔 造像 通叙經像意 二正明造像 第一項 通叙經像意 事鈔雲“造經像法意者。
如來出世有二益。
一為現在生身說法。
二未來經像流布、令諸衆生于彌勒佛聞法悟解、超升離生。
此大意也。
”資持釋雲“現在即化相佛法一期益近、未來即住持佛法三時益遠。
即經雲、應可度者皆悉已度、其未度作得度緣是也。
”見事鈔記卷三十七 第二項 正明造像 中國造立元緣 二此方制度漸失 第一支 中國造立元緣 事鈔雲“恐後生造像無所表彰。
故目連躬将匠工、上天圖取。
如是三反、方乃近真。
至于下天、此像垂地來迎。
世尊命曰、汝于來世廣作佛事。
因垂敕雲。
我滅度後、造立形像一一似佛。
使見者得法身儀則。
乃至幡華供養、皆于來世得念佛三昧、具諸相好。
如是造立是佛像體。
”資持釋雲“先叙目連圖寫。
以佛生七日、摩耶命終、生忉利天。
佛後成道、思報母恩、升天說法、經于一夏。
按造像經、時優填王思念如來、命目連引三十二匠往彼天中、以栴檀木各圖一相、如是至三方得圓足。
文雲恐者若論圖寫似指目連、取後垂誡須推佛意。
雖緣在優填、意存來世。
後引如來垂誡中二、初明授記。
即優填王聞佛下天、将像至寶□所、像即迎佛自行七步。
佛為摩頂授記、辭如鈔引。
低首曲身故雲垂地。
因下次正誡敕。
法身儀則者威容相好、法身之表。
得念佛三昧者由見色像、三昧易成故。
具相好者由生欣慕、能感勝報故。
如是者即指檀像、敕後效之。
”見事鈔記卷三十七 第二支 此方制度漸失 事鈔雲“所以中國傳像在嶺東者。
并皆風骨勁壯、儀肅隆重、每發神瑞、光世生善。
逮于漢世仿佛入真、流之晉宋頗皆近實。
并由敬心殷重、意存景仰、準聖模樣。
故所造靈異。
”資持釋雲“初前代近真中二、初引西土傳來。
嶺東即此震旦、在蔥嶺之東。
風骨勁壯言其體貌、勁即直也。
儀肅隆重言其威勢。
每發神瑞言其靈異。
光世生善言其動人。
逮下次引此土創制。
漢世佛法初來、至于晉宋已前也。
仿佛猶似像也。
并下總出所由。
初句心重、次即追慕、三謂法古。
故下結成所引。
” △事鈔續雲“今随世末、人務情巧。
得在福敬、失在法式。
但問尺寸短長、不論耳目全具。
或争價利鈍、計供厚薄。
酒肉饷遺、貪淫俗務、身無潔淨、心唯涉利。
緻使尊像雖樹、無複威靈。
乃至鈔寫經卷、唯務賤得。
弱筆粗紙、惡匠鄙養。
緻使前工無敬、自心有慢。
彼此通賤、法儀滅矣。
”資持釋雲“二後世失法三、初明非法中二、先叙得失。
與之且言福敬、奪之過在無法。
但下次列非相又二、初斥造像。
上四句是營勾人非、酒下四句即匠者之非、緻下二句顯其無功。
乃至下次明造經。
” △事鈔續雲“緻令經像訓世為諸信首、反自輕侮、威靈焉在。
故緻偷盜毀壞、私竊冶鑄、焚經受用、多陷罪咎。
并由違背世出世法。
現在未來受無量苦、皆由失法之所緻也。
”資持釋雲“二示過患中三、初叙無靈。
經像住持功高故為信首。
故下顯過。
偷盜是遭奪失、毀壞即風火所損、私冶鑄謂金銅等像镕為别物、焚經受用即金銀字經燒取餘用。
多陷罪咎謂累他也。
并下出意。
薄賤輕侮、乖俗禮教、非佛嚴敕、故雲違背世出世法。
現未兩報因像而緻、後之制造可不慎耶。
” △事鈔續雲“若使道俗存法、造得真儀。
鳥獸不敢污踐、何況人乎。
但能奉聖像儀、佛亦垂形示迹。
”資持釋雲“三明應法中、初明合法有靈。
但下次明至誠感聖。
”已上皆見事鈔記卷三十七 造塔 一示名 二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