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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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生之最後
歲次壬申十二月,廈門妙釋寺念佛會請餘講演,錄寫此稿。
于時了識律師卧病不起,日夜愁苦。
見此講稿,悲欣交集,遂放下身心,屏棄醫藥,努力念佛。
并扶病起,禮大悲忏,吭聲唱誦,長跽經時,勇猛精進,超勝常人。
見者聞者,靡不為之驚喜贊歎,謂感動之力有如是劇且大耶。
餘因念此稿雖僅數紙,而皆撮錄古今嘉言及自所經驗,樂簡略者或有所取。
及為治定,付刊流布焉。
弘一演音記。
緒言 古詩雲:“我見他人死,我心熱如火,不是熱他人,看看輪到我。
”人生最後一段大事,豈可須臾忘耶!令為講述,次分六章,如下所列。
病重時 當病重時,應将一切家事及自己身體悉皆放下。
專意念佛,一心希冀往生西方。
能如是者,如壽已盡,決定往生。
如壽未盡,雖求往生而病反能速愈,因心至專誠,故能滅除宿世惡業也。
倘不如是放下一切專意念佛者,如壽已盡,決定不能往生,因自己專求病愈不求往生,無由往生故。
如壽未盡,因其一心希望病愈,妄生憂怖,不惟不能速愈,反更增加病苦耳。
病未重時,亦可服藥,但仍須精進念佛,勿作服藥愈病之想。
病既重時,可以不服藥也。
餘昔卧病石室,有勸延醫服藥者,說偈謝雲:“阿彌陀佛,無上醫王,舍此不求,是謂癡狂。
一句彌陀,阿伽陀藥,舍此不服,是謂大錯。
”因平日既信淨土法門,諄諄為人講說。
今自患病,何反舍此而求醫藥,可不謂為癡狂大錯耶! 若病重時,痛苦甚劇者,切勿驚惶。
因此病苦,乃宿世業障。
或亦是轉未來三途惡道之苦,于今生輕受,以速了償也。
自己所有衣服諸物,宜于病重之時,即施他人。
若依地藏菩薩本願經,如來贊歎品所言供養經像等,則彌善矣。
若病重時,神識猶清,應請善知識為之說法,盡力安慰。
舉病者今生所修善業,一一詳言而贊歎之,令病者心生歡喜,無有疑慮。
自知命終之後,承斯善業,決定生西。
臨終時 臨終之際,切勿詢問遺囑,亦勿閑談雜話。
恐彼牽動愛情,貪戀世間,有礙往生耳。
若欲留遺囑者,應于康健時書寫,付人保藏。
倘自言欲沐浴更衣者,則可順其所欲而試為之。
若言不欲,或噤口不能言者,皆不須強為。
因常人命終之前,身體不免痛苦。
倘強為移動沐浴更衣,則痛苦将更加劇。
世有發願升西之人,臨終為眷屬等移動擾亂,破壞其正念,遂緻不能往生者,甚多甚多。
又有臨終可升善道,乃為他人誤觸,遂起嗔心,而牽入惡道者,如經所載阿耆達王死堕蛇身,豈不可畏。
臨終時,或坐或卧,皆随其意,未宜勉強。
若自覺氣力衰弱者,盡可卧床,勿求好看勉力坐起。
卧時,本應面西右脅側卧。
若因身體痛苦,改為仰卧,或面東左脅側卧者,亦任其自然,不可強制。
大衆助念佛時,應請阿彌陀佛接引像,供于病人卧室,令彼矚視。
助念之人,多少不拘。
人多者,宜輪班念,相續不斷。
或念六字,或念四字,或快或慢,皆須預問病人,随其平日習慣及好樂者念之,病人乃能相随默念。
今見助念者皆随己意,不問病人,既已違其平日習慣及好樂,何能相随默念。
餘願自今以後,凡任助念者,于此一事切宜留意。
又尋常助念者,皆用引磬小木魚。
以餘經驗言之,神經衰弱者,病時甚畏引磬及小木魚聲,因其聲尖銳,刺激神經,反令心神不甯。
若依餘意,應免除引磬小木魚,僅用音聲助念,最為妥當。
或改為大鐘大磬大木魚,其聲宏壯,聞者能起肅敬之念,實勝于引磬小木魚也。
但人之所好,各有不同。
此事必須預先向病人詳細問明,随其所好而試行之。
或有未宜,盡可随時改變,萬勿固執。
命終後一日 既已命終,最切要者,不可急忙移動。
雖身染便穢,亦勿即為洗滌。
必須經過八小時後,乃能浴身更衣。
常人皆不注意此事,而最要緊。
惟望廣勸同人,依此謹慎行之。
命終前後,家人萬不可哭。
哭有何益,能盡力幫助念佛乃于亡者有實益耳。
若必欲哭者,須俟命終八小時後。
頂門溫暖之說,雖有所據,然亦不可固執。
但能平日信願真切,臨終正念分明者,即可證其往生。
命終之後,念佛已畢,即鎖房門。
深防他人入内,誤觸亡者。
必須經過八小時後,乃能浴身更衣。
(前文已言,今再諄囑,切記切記。
)因八小時内若移動者,亡人雖不能言,亦覺痛苦。
八小時後着衣,若手足關節硬,不能轉動者,應以熱水淋洗。
用布攪熱水,圍于臂肘膝彎。
不久即可活動,有如生人。
殓衣宜用舊物,不用新者。
其新衣應布施他人,能令亡者獲福。
不宜用好棺木,亦不宜做大墳。
此等奢侈事,皆不利于亡人。
薦亡等事 七七日内,欲延僧衆薦亡,以念佛為主。
若誦經拜忏焰口水陸等事,雖有不可思議功德,然現今僧衆視為具文,敷衍了事,不能如法,罕有實益。
印光法師文鈔中屢斥誡之,謂其惟屬場面,徒作虛套。
若專念佛,則人人能念,最為切實,能獲莫大之利矣。
如請僧衆念佛時,家族亦應随念。
但女衆宜在自室或布帳之内,免生譏議。
凡念佛等一切功德,皆宜回向普及法界衆生,則其功德乃能廣大,而亡者所獲利益亦更因之增長。
開吊時,宜用素齋,萬勿用葷,緻殺害生命,大不利于亡人。
出喪儀文,切勿鋪張。
毋圖生者好看,應為亡者惜福也。
七七以後,亦應常行追薦以盡孝思。
蓮池大師謂年中常須追薦先亡。
不得謂已得解脫,遂不舉行耳。
勸請發起臨終助念會 此事最為切要。
應于城鄉各地,多多設立。
饬終津梁中有詳細章程,宜檢閱之。
結語 殘年将盡,不久即是臘月三十日,為一年最後。
若未将錢财預備穩妥,則債主紛來,如何抵擋。
吾人臨命終時,乃是一生之臘月三十日,為人生最後。
若未将往生資糧預備穩妥,必緻手忙腳亂呼爺叫娘,多生惡業一齊現前,如何擺脫。
臨終雖恃他人助念,諸事如法。
但自己亦須平日修持,乃可臨終自在。
奉勸諸仁者,總要及早預備才好。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三年一月在廈門妙釋寺所講。
2.蕅益大師年譜 依大師自撰八不道人傳,及成時續傳錄寫。
複檢宗論中諸文增改,并參考别行諸疏序跋補訂焉。
己未,居錢塘,初稿。
辛酉,掩室永嘉,改纂。
乙亥,住溫陵月台再治。
老病纏綿,精力頹弊,未能詳密校理,殊自恧也。
年譜諸文,雖有撮略,或加潤飾,但悉有所據。
若述私意,則寫雙行小字,上冠案字,以區别也。
明萬曆二十七年己亥,一歲。
是年五月三日亥時,大師生。
俗姓鐘,名際明。
又名聲,字振之。
先世汴梁人,始祖南渡,居古吳木渎。
父名之鳳,字岐仲。
母金氏,名大蓮。
以父持白衣大悲咒十年,夢大士送子而生。
時父母皆年四十。
庚子,二歲。
辛醜,三歲。
壬寅,四歲。
癸卯,五歲。
甲辰,六歲。
乙巳,七歲。
始茹素。
己巳,大師禮大悲銅殿偈,有雲:“我幼持齋甚嚴肅,夢想大士曾相召。
” 丙午,八歲。
丁未,九歲。
戊申,十歲。
己酉,十一歲。
庚戍,十二歲。
就外傅,聞聖學,即以千古道脈為任,嚣嚣自得。
天子不得臣,諸侯不得友,于居敬慎獨之功,緻知格物之要,深究之。
開葷酒,作論數十篇,辟異端,夢與孔顔晤言。
辛亥,十三歲。
壬子,十四歲。
癸醜,十五歲。
甲寅,十六歲。
乙卯,十七歲。
閱自知錄序,及竹窗随筆,乃不謗佛。
取所著辟佛論焚之。
丙辰,十八歲。
丁巳,十九歲。
戊午,二十歲。
诠論語顔淵問仁章,竊疑天下歸仁語。
苦參力讨,廢寝忘餐者三晝夜,忽然大悟,頓見孔顔心學。
冬十一月初五日喪父,享年五十九。
聞地藏本願,發出世心。
(錄者注)大師聞地藏本願,發心出世,故其一生盡力宏揚贊歎地藏菩薩。
弘一法師曾輯靈峰贊地藏菩薩别集一卷,收入地藏菩薩聖德大觀内。
庚午,大師結壇水齋持大悲咒願文,有雲:“七歲斷肉,未知出世正因。
十二學儒,乃造謗法重業。
賴善根未絕,每潛轉默移。
一觸念于自知之序,次旋意于寂感之譚。
禮樂師妙典,知佛與神殊。
聞地藏昔因,知道從孝積。
既懷喪父之哀,複切延慈之想。
書慈悲忏法,矢志屍羅,聽大佛頂經,決思離俗。
” 己未,二十一歲。
至星家問母壽,言六十二三必有節限。
遂于佛前立深誓。
唯願減我算,薄我功名,必冀母臻上壽。
庚申,二十二歲。
專志念佛,盡焚窗稿二千餘篇。
天啟元年,辛酉,二十三歲。
聽大佛頂經,謂“世界在空,空生大覺”。
遂疑何故有此大覺,緻為空界張本,悶絕無措。
但昏散最重,功夫不能成片。
因決意出家,體究大事。
七月三十日,撰四十八願願文。
時名大朗優婆塞。
壬戍,二十四歲。
夢禮憨山大師,哭恨緣悭,相見太晚。
師雲:“此是苦果,應知苦因”。
語未竟,遽請曰:“弟子志求上乘,不願聞四谛法。
”師雲:“且喜居士有向上志,雖然不能如黃檗臨濟,但可如岩頭德山。
”心又未足。
拟再問,觸聲而醒。
因思古人安有高下,夢想妄分别耳。
一月中,三夢憨師。
師往曹溪,不能遠從。
乃從雪嶺峻師剃度,命名智旭。
雪師憨翁門人也。
[案]大師字蕅益,又字素華,當時諸缁素撰述中,多稱素華也。
将出家,先發三願,一、未證無生法忍,不收徒衆。
二、不登高座。
三、甯凍餓死,不誦經禮忏及化緣,以資身口。
又發三拌:拌得餓死,拌得凍死,拌與人欺死。
将出家,與叔言别詩雲:“世變不可測,此心千古然,無限他山意,丁甯不在言。
” 大師出家時,母舅謂曰:“法師世谛流布,吾甥決不屑為,将必為善知識乎。
”大師曰:“佛且不為,況其他也。
”舅曰:“既爾,何用出家?”大師曰:“隻要複我本來面目。
”舅乃歎善。
夏、秋作務雲栖,聞古德法師講唯識論,一聽了了,疑與彿頂宗旨矛盾。
請問。
師雲:“性相二宗,不許和會。
”甚怪之,佛法豈有二歧耶?一日,問古師雲:“不怕念起,隻怕覺遲,且如中陰入胎,念起受生,縱令速覺,如何得脫?”師雲:“汝今入胎也未?”大師微笑。
師雲:“入胎了也。
”大師無語。
師雲:“汝謂隻今此身果從受胎時得來者耶?”大師流汗浃背,不能分曉。
竟往徑山坐禅。
始受一食法。
此時即與新伊法主相識,爾後為忘年交,幾三十年,自庚午歲始,每一聚首,辄曉夜盤桓佛法弗置。
學人從大師遊者,皆令禀沙彌戒于法主。
初出家時,剃度師令作務三年,其時急要工夫成片,不曾依訓。
始意工夫成片,仍可作務,後以聲譽日隆,竟無處讨得務單。
癸亥,二十五歲。
是春拜見幽溪尊者,時正堕禅病,未領片益。
大師坐禅徑山。
至夏,逼拶功極,身心世界忽皆消殒。
因知此身從無始來,當處出生,随處滅盡,但是堅固妄想所現之影。
刹那刹那,念念不住,的确非從父母生也。
從此性相二宗,一齊透徹。
知其本無矛盾,但是交光邪說大誤人耳。
是時一切經論,一切公案無不現前。
旋自覺悟,解發非為聖證,故絕不語一人。
久之,則胸次空空,不複留一字腳矣。
秋,住靜天台。
臘月初八日,從天台蹑冰冒雪,至杭州雲栖。
苦到懇古德賢法師為阿阇梨,向蓮池和尚像前,頂受四分戒本。
甲子,二十六歲。
正月三日,于三寶前,然香刺血,寄母書。
勸母勿事勞心,惟努力念佛,求出輪回。
十二月廿一日,重到雲栖,受菩薩戒。
後一日,撰受菩薩戒誓文。
大師甫受菩薩戒,發心看律藏。
阇梨古德師試曰:“汝已受大,何更習小?”對曰:“重樓四級,上級既造,下級可廢耶?”師曰:“身既到上層,目豈緣下級?”對曰:“雖升他化,佛元不離寂場。
” 乙醜,二十七歲。
是春,就古吳閱律藏一遍,方知舉世積僞。
四旬餘,錄出毗尼事義要略一本。
僅百餘紙。
此後仍一心究宗乘。
同二三法友結夏。
寄剃度師雪嶺及阇梨古德師書。
痛陳像季正法衰替,戒律不明。
詞至懇切。
乙醜、丙寅兩夏,為二三友人逼演大佛頂要義二遍。
實多會心,願事闡發,以志在宗乘,未暇筆述。
丙寅,二十八歲。
母病笃。
四刲肱不救。
痛切肺仟。
六月初一日,母亡。
享年六十七。
大師賦四念處以寫哀。
葬事畢。
焚棄筆硯,矢往深山。
道友鑒空、如甯留掩關于吳江之松陵。
關中大病,乃以參禅工夫,求生淨土。
丁卯,二十九歲。
崇祯元年,戊辰,三十歲。
是春出關,朝南海,觐洛伽山,将往終南。
遇道友雪航□公,願傳律學,留住龍居。
是夏,第二次閱律藏一遍,始成毗尼事義集要四本及梵室偶談。
是年,在龍居閱藏,于一夏中,僅閱千卷。
夏初遇惺谷師,乃訂交焉。
時惺谷師尚未剃染。
仲冬,又獲交歸一師。
于是二友最得交修之益,同結冬。
刺舌血書大乘經律。
撰刺血書經願文,及書佛名經回向文。
過槜李東塔,見人上堂,有感。
賦偈雲:“樹杪聲聲泣露哀,岸舟魚背漫相猜,宗乘頓逐東流下,觸目難禁淚滿腮。
”“一滴狐涎徹體腥,當陽鴉立法王庭,卻慚普眼能弘護,猶使天人掩耳聽。
”“聾人聽曲啞人歌,跛躄相将共伐柯,今日已成冥暗界,不知向後又如何。
” 己巳,三十一歲。
正月十五日,為同學比丘雪航智□師講四分戒本,并刺血書願文。
是春,同歸一籌師,送惺谷至博山,依無異舣禅師薙發。
舣禅師見大師所著毗尼事義集要,喜之。
即欲付梓,大師不許。
在博山,遇璧如鎬師,詳論律學,遂與訂交。
随無異舣禅師至金陵,盤桓百有十日。
盡谙宗門近時流弊,乃決意弘律,大師律解雖精而自謂“煩惱習強,躬行多玷,故誓不為和尚。
”“三業未淨,謬有知律之名,名過于實”,引為“生平之恥”。
是春,撰持咒先白文。
願持滅定業真言(注)百萬,觀音靈感、七佛滅罪、藥師灌頂、往生淨土真言各十萬。
次當結壇持大悲咒十萬。
(錄者注)指持地藏菩薩滅定業真言。
母亡三周年,乞善友課持經咒。
撰為母三周求拔濟啟,及為母發願回向文。
秋,遊栖霞,始晤自觀印阇梨。
贈以偈雲:“舉世不知真,吾獨不愛假。
羨君坦夷性,堪入毗尼社。
” 是冬,同歸一籌師結制龍居。
第三次閱律一遍。
至除夕,第三次閱律藏畢,錄成六冊,計十八卷。
撰禮大報恩塔偈,持準提咒願文,禮大悲銅殿偈,起咒文,除夕白三寶文。
撰尚友錄序。
庚午,三十二歲。
春,病滞龍居。
正月初一,然臂香,刺舌血,緻書惺谷。
三月盡,惺谷同如是昉公從金陵回,至龍居,請季賢師為和尚,新伊法主為羯磨阇梨,覺源法主為教授阇梨,受比丘戒。
經三閱律,始知受戒如法不如法事。
彼學戒法,固必無此理,但見聞諸律堂,亦并無一處如法者。
是春,歸一籌師作毗尼事義集要跋。
撰閱律禮忏總别二疏,安居論律告文,為母四周願文,為父十二周求薦拔啟。
結夏安居,為惺谷壽、如是昉、雪航□三友細講毗尼事義集要一遍。
添初後二集,共成八冊。
雖然盡力講究,不意或尋枝逐葉,不知綱要。
或東扯西拽,絕不留心。
或頗欲留心,身嬰重恙聽不及半。
其餘随緣衆,無足責者。
大師大失所望。
拟注梵網,作四阄問佛。
一曰宗賢首,二曰宗天台,三曰宗慈恩,四曰自立宗。
頻拈,得天台阄。
于是究心台部,而不肯為台家子孫。
以近世台家與禅宗賢首慈恩,各執門庭,不能和合故也。
時人以耳為目,皆雲大師獨宏台宗,謬矣謬矣。
[案]大師法語,示如母雲:“予二十三歲,即苦志參禅,今辄自稱私淑天台者,深痛我禅門之病,非台宗不能救耳。
奈何台家子孫,猶固拒我禅宗,豈智者大師本意哉!”複松溪法主書雲:“私淑台宗不敢冒認法派。
誠恐著述偶有出入,反招山外背宗之诮。
”“然置弟門外,不妨稱為功臣。
收弟室中,不免為逆子。
知我罪我,聽之而已。
” 撰結壇水齋持大悲咒願文,為父回向文。
辛未,三十三歲。
是春,撰毗尼事義集要序于臯亭古永慶寺。
先是真寂聞谷老人,博山無異禅師,勸将毗尼事義集要付梓流通。
乃同璧如、歸一二友商榷參詳,備殚其緻。
惺谷以此書呈金台法主,随付梓人,至今歲于臯亭佛日寺刊成。
春,同新伊法主禮大悲忏于武林蓮居庵。
撰楞嚴壇起咒及回向二偈。
八月,惺谷師示寂于佛日。
師病時,大師割股救之。
并賦偈雲:“幻緣和合受茲身,欲剜千瘡愧未能。
爪許薄皮聊奉供,用酬嚴憚切磋恩。
” 九月,入孝豐。
取道武林,晤璧如師,不旬日,師示寂。
着惺谷、璧如二友合傳。
始入北天目靈峰山過冬,即靈岩寺之百福院也。
有句雲:“靈峰一片石,信可矢千秋。
”時山中無藏,為作請藏因緣。
是冬,在靈峰講毗尼事義集要七卷。
次夏,續完。
聽者十餘人,惟徹因比丘能力行之。
是冬,有溫陵徐雨海居士,向大師說占察妙典。
大師倩人特往雲栖請得書本。
一展讀之、悲欣交集。
撰讀持回向偈。
壬申,三十四歲。
結夏靈峰。
為自觀師秉羯磨授具戒。
撰龍居禮大悲忏文,及禮大悲忏願文。
癸酉,三十五歲。
是春,為靈峰
于時了識律師卧病不起,日夜愁苦。
見此講稿,悲欣交集,遂放下身心,屏棄醫藥,努力念佛。
并扶病起,禮大悲忏,吭聲唱誦,長跽經時,勇猛精進,超勝常人。
見者聞者,靡不為之驚喜贊歎,謂感動之力有如是劇且大耶。
餘因念此稿雖僅數紙,而皆撮錄古今嘉言及自所經驗,樂簡略者或有所取。
及為治定,付刊流布焉。
弘一演音記。
緒言 古詩雲:“我見他人死,我心熱如火,不是熱他人,看看輪到我。
”人生最後一段大事,豈可須臾忘耶!令為講述,次分六章,如下所列。
病重時 當病重時,應将一切家事及自己身體悉皆放下。
專意念佛,一心希冀往生西方。
能如是者,如壽已盡,決定往生。
如壽未盡,雖求往生而病反能速愈,因心至專誠,故能滅除宿世惡業也。
倘不如是放下一切專意念佛者,如壽已盡,決定不能往生,因自己專求病愈不求往生,無由往生故。
如壽未盡,因其一心希望病愈,妄生憂怖,不惟不能速愈,反更增加病苦耳。
病未重時,亦可服藥,但仍須精進念佛,勿作服藥愈病之想。
病既重時,可以不服藥也。
餘昔卧病石室,有勸延醫服藥者,說偈謝雲:“阿彌陀佛,無上醫王,舍此不求,是謂癡狂。
一句彌陀,阿伽陀藥,舍此不服,是謂大錯。
”因平日既信淨土法門,諄諄為人講說。
今自患病,何反舍此而求醫藥,可不謂為癡狂大錯耶! 若病重時,痛苦甚劇者,切勿驚惶。
因此病苦,乃宿世業障。
或亦是轉未來三途惡道之苦,于今生輕受,以速了償也。
自己所有衣服諸物,宜于病重之時,即施他人。
若依地藏菩薩本願經,如來贊歎品所言供養經像等,則彌善矣。
若病重時,神識猶清,應請善知識為之說法,盡力安慰。
舉病者今生所修善業,一一詳言而贊歎之,令病者心生歡喜,無有疑慮。
自知命終之後,承斯善業,決定生西。
臨終時 臨終之際,切勿詢問遺囑,亦勿閑談雜話。
恐彼牽動愛情,貪戀世間,有礙往生耳。
若欲留遺囑者,應于康健時書寫,付人保藏。
倘自言欲沐浴更衣者,則可順其所欲而試為之。
若言不欲,或噤口不能言者,皆不須強為。
因常人命終之前,身體不免痛苦。
倘強為移動沐浴更衣,則痛苦将更加劇。
世有發願升西之人,臨終為眷屬等移動擾亂,破壞其正念,遂緻不能往生者,甚多甚多。
又有臨終可升善道,乃為他人誤觸,遂起嗔心,而牽入惡道者,如經所載阿耆達王死堕蛇身,豈不可畏。
臨終時,或坐或卧,皆随其意,未宜勉強。
若自覺氣力衰弱者,盡可卧床,勿求好看勉力坐起。
卧時,本應面西右脅側卧。
若因身體痛苦,改為仰卧,或面東左脅側卧者,亦任其自然,不可強制。
大衆助念佛時,應請阿彌陀佛接引像,供于病人卧室,令彼矚視。
助念之人,多少不拘。
人多者,宜輪班念,相續不斷。
或念六字,或念四字,或快或慢,皆須預問病人,随其平日習慣及好樂者念之,病人乃能相随默念。
今見助念者皆随己意,不問病人,既已違其平日習慣及好樂,何能相随默念。
餘願自今以後,凡任助念者,于此一事切宜留意。
又尋常助念者,皆用引磬小木魚。
以餘經驗言之,神經衰弱者,病時甚畏引磬及小木魚聲,因其聲尖銳,刺激神經,反令心神不甯。
若依餘意,應免除引磬小木魚,僅用音聲助念,最為妥當。
或改為大鐘大磬大木魚,其聲宏壯,聞者能起肅敬之念,實勝于引磬小木魚也。
但人之所好,各有不同。
此事必須預先向病人詳細問明,随其所好而試行之。
或有未宜,盡可随時改變,萬勿固執。
命終後一日 既已命終,最切要者,不可急忙移動。
雖身染便穢,亦勿即為洗滌。
必須經過八小時後,乃能浴身更衣。
常人皆不注意此事,而最要緊。
惟望廣勸同人,依此謹慎行之。
命終前後,家人萬不可哭。
哭有何益,能盡力幫助念佛乃于亡者有實益耳。
若必欲哭者,須俟命終八小時後。
頂門溫暖之說,雖有所據,然亦不可固執。
但能平日信願真切,臨終正念分明者,即可證其往生。
命終之後,念佛已畢,即鎖房門。
深防他人入内,誤觸亡者。
必須經過八小時後,乃能浴身更衣。
(前文已言,今再諄囑,切記切記。
)因八小時内若移動者,亡人雖不能言,亦覺痛苦。
八小時後着衣,若手足關節硬,不能轉動者,應以熱水淋洗。
用布攪熱水,圍于臂肘膝彎。
不久即可活動,有如生人。
殓衣宜用舊物,不用新者。
其新衣應布施他人,能令亡者獲福。
不宜用好棺木,亦不宜做大墳。
此等奢侈事,皆不利于亡人。
薦亡等事 七七日内,欲延僧衆薦亡,以念佛為主。
若誦經拜忏焰口水陸等事,雖有不可思議功德,然現今僧衆視為具文,敷衍了事,不能如法,罕有實益。
印光法師文鈔中屢斥誡之,謂其惟屬場面,徒作虛套。
若專念佛,則人人能念,最為切實,能獲莫大之利矣。
如請僧衆念佛時,家族亦應随念。
但女衆宜在自室或布帳之内,免生譏議。
凡念佛等一切功德,皆宜回向普及法界衆生,則其功德乃能廣大,而亡者所獲利益亦更因之增長。
開吊時,宜用素齋,萬勿用葷,緻殺害生命,大不利于亡人。
出喪儀文,切勿鋪張。
毋圖生者好看,應為亡者惜福也。
七七以後,亦應常行追薦以盡孝思。
蓮池大師謂年中常須追薦先亡。
不得謂已得解脫,遂不舉行耳。
勸請發起臨終助念會 此事最為切要。
應于城鄉各地,多多設立。
饬終津梁中有詳細章程,宜檢閱之。
結語 殘年将盡,不久即是臘月三十日,為一年最後。
若未将錢财預備穩妥,則債主紛來,如何抵擋。
吾人臨命終時,乃是一生之臘月三十日,為人生最後。
若未将往生資糧預備穩妥,必緻手忙腳亂呼爺叫娘,多生惡業一齊現前,如何擺脫。
臨終雖恃他人助念,諸事如法。
但自己亦須平日修持,乃可臨終自在。
奉勸諸仁者,總要及早預備才好。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三年一月在廈門妙釋寺所講。
2.蕅益大師年譜 依大師自撰八不道人傳,及成時續傳錄寫。
複檢宗論中諸文增改,并參考别行諸疏序跋補訂焉。
己未,居錢塘,初稿。
辛酉,掩室永嘉,改纂。
乙亥,住溫陵月台再治。
老病纏綿,精力頹弊,未能詳密校理,殊自恧也。
年譜諸文,雖有撮略,或加潤飾,但悉有所據。
若述私意,則寫雙行小字,上冠案字,以區别也。
明萬曆二十七年己亥,一歲。
是年五月三日亥時,大師生。
俗姓鐘,名際明。
又名聲,字振之。
先世汴梁人,始祖南渡,居古吳木渎。
父名之鳳,字岐仲。
母金氏,名大蓮。
以父持白衣大悲咒十年,夢大士送子而生。
時父母皆年四十。
庚子,二歲。
辛醜,三歲。
壬寅,四歲。
癸卯,五歲。
甲辰,六歲。
乙巳,七歲。
始茹素。
己巳,大師禮大悲銅殿偈,有雲:“我幼持齋甚嚴肅,夢想大士曾相召。
” 丙午,八歲。
丁未,九歲。
戊申,十歲。
己酉,十一歲。
庚戍,十二歲。
就外傅,聞聖學,即以千古道脈為任,嚣嚣自得。
天子不得臣,諸侯不得友,于居敬慎獨之功,緻知格物之要,深究之。
開葷酒,作論數十篇,辟異端,夢與孔顔晤言。
辛亥,十三歲。
壬子,十四歲。
癸醜,十五歲。
甲寅,十六歲。
乙卯,十七歲。
閱自知錄序,及竹窗随筆,乃不謗佛。
取所著辟佛論焚之。
丙辰,十八歲。
丁巳,十九歲。
戊午,二十歲。
诠論語顔淵問仁章,竊疑天下歸仁語。
苦參力讨,廢寝忘餐者三晝夜,忽然大悟,頓見孔顔心學。
冬十一月初五日喪父,享年五十九。
聞地藏本願,發出世心。
(錄者注)大師聞地藏本願,發心出世,故其一生盡力宏揚贊歎地藏菩薩。
弘一法師曾輯靈峰贊地藏菩薩别集一卷,收入地藏菩薩聖德大觀内。
庚午,大師結壇水齋持大悲咒願文,有雲:“七歲斷肉,未知出世正因。
十二學儒,乃造謗法重業。
賴善根未絕,每潛轉默移。
一觸念于自知之序,次旋意于寂感之譚。
禮樂師妙典,知佛與神殊。
聞地藏昔因,知道從孝積。
既懷喪父之哀,複切延慈之想。
書慈悲忏法,矢志屍羅,聽大佛頂經,決思離俗。
” 己未,二十一歲。
至星家問母壽,言六十二三必有節限。
遂于佛前立深誓。
唯願減我算,薄我功名,必冀母臻上壽。
庚申,二十二歲。
專志念佛,盡焚窗稿二千餘篇。
天啟元年,辛酉,二十三歲。
聽大佛頂經,謂“世界在空,空生大覺”。
遂疑何故有此大覺,緻為空界張本,悶絕無措。
但昏散最重,功夫不能成片。
因決意出家,體究大事。
七月三十日,撰四十八願願文。
時名大朗優婆塞。
壬戍,二十四歲。
夢禮憨山大師,哭恨緣悭,相見太晚。
師雲:“此是苦果,應知苦因”。
語未竟,遽請曰:“弟子志求上乘,不願聞四谛法。
”師雲:“且喜居士有向上志,雖然不能如黃檗臨濟,但可如岩頭德山。
”心又未足。
拟再問,觸聲而醒。
因思古人安有高下,夢想妄分别耳。
一月中,三夢憨師。
師往曹溪,不能遠從。
乃從雪嶺峻師剃度,命名智旭。
雪師憨翁門人也。
[案]大師字蕅益,又字素華,當時諸缁素撰述中,多稱素華也。
将出家,先發三願,一、未證無生法忍,不收徒衆。
二、不登高座。
三、甯凍餓死,不誦經禮忏及化緣,以資身口。
又發三拌:拌得餓死,拌得凍死,拌與人欺死。
将出家,與叔言别詩雲:“世變不可測,此心千古然,無限他山意,丁甯不在言。
” 大師出家時,母舅謂曰:“法師世谛流布,吾甥決不屑為,将必為善知識乎。
”大師曰:“佛且不為,況其他也。
”舅曰:“既爾,何用出家?”大師曰:“隻要複我本來面目。
”舅乃歎善。
夏、秋作務雲栖,聞古德法師講唯識論,一聽了了,疑與彿頂宗旨矛盾。
請問。
師雲:“性相二宗,不許和會。
”甚怪之,佛法豈有二歧耶?一日,問古師雲:“不怕念起,隻怕覺遲,且如中陰入胎,念起受生,縱令速覺,如何得脫?”師雲:“汝今入胎也未?”大師微笑。
師雲:“入胎了也。
”大師無語。
師雲:“汝謂隻今此身果從受胎時得來者耶?”大師流汗浃背,不能分曉。
竟往徑山坐禅。
始受一食法。
此時即與新伊法主相識,爾後為忘年交,幾三十年,自庚午歲始,每一聚首,辄曉夜盤桓佛法弗置。
學人從大師遊者,皆令禀沙彌戒于法主。
初出家時,剃度師令作務三年,其時急要工夫成片,不曾依訓。
始意工夫成片,仍可作務,後以聲譽日隆,竟無處讨得務單。
癸亥,二十五歲。
是春拜見幽溪尊者,時正堕禅病,未領片益。
大師坐禅徑山。
至夏,逼拶功極,身心世界忽皆消殒。
因知此身從無始來,當處出生,随處滅盡,但是堅固妄想所現之影。
刹那刹那,念念不住,的确非從父母生也。
從此性相二宗,一齊透徹。
知其本無矛盾,但是交光邪說大誤人耳。
是時一切經論,一切公案無不現前。
旋自覺悟,解發非為聖證,故絕不語一人。
久之,則胸次空空,不複留一字腳矣。
秋,住靜天台。
臘月初八日,從天台蹑冰冒雪,至杭州雲栖。
苦到懇古德賢法師為阿阇梨,向蓮池和尚像前,頂受四分戒本。
甲子,二十六歲。
正月三日,于三寶前,然香刺血,寄母書。
勸母勿事勞心,惟努力念佛,求出輪回。
十二月廿一日,重到雲栖,受菩薩戒。
後一日,撰受菩薩戒誓文。
大師甫受菩薩戒,發心看律藏。
阇梨古德師試曰:“汝已受大,何更習小?”對曰:“重樓四級,上級既造,下級可廢耶?”師曰:“身既到上層,目豈緣下級?”對曰:“雖升他化,佛元不離寂場。
” 乙醜,二十七歲。
是春,就古吳閱律藏一遍,方知舉世積僞。
四旬餘,錄出毗尼事義要略一本。
僅百餘紙。
此後仍一心究宗乘。
同二三法友結夏。
寄剃度師雪嶺及阇梨古德師書。
痛陳像季正法衰替,戒律不明。
詞至懇切。
乙醜、丙寅兩夏,為二三友人逼演大佛頂要義二遍。
實多會心,願事闡發,以志在宗乘,未暇筆述。
丙寅,二十八歲。
母病笃。
四刲肱不救。
痛切肺仟。
六月初一日,母亡。
享年六十七。
大師賦四念處以寫哀。
葬事畢。
焚棄筆硯,矢往深山。
道友鑒空、如甯留掩關于吳江之松陵。
關中大病,乃以參禅工夫,求生淨土。
丁卯,二十九歲。
崇祯元年,戊辰,三十歲。
是春出關,朝南海,觐洛伽山,将往終南。
遇道友雪航□公,願傳律學,留住龍居。
是夏,第二次閱律藏一遍,始成毗尼事義集要四本及梵室偶談。
是年,在龍居閱藏,于一夏中,僅閱千卷。
夏初遇惺谷師,乃訂交焉。
時惺谷師尚未剃染。
仲冬,又獲交歸一師。
于是二友最得交修之益,同結冬。
刺舌血書大乘經律。
撰刺血書經願文,及書佛名經回向文。
過槜李東塔,見人上堂,有感。
賦偈雲:“樹杪聲聲泣露哀,岸舟魚背漫相猜,宗乘頓逐東流下,觸目難禁淚滿腮。
”“一滴狐涎徹體腥,當陽鴉立法王庭,卻慚普眼能弘護,猶使天人掩耳聽。
”“聾人聽曲啞人歌,跛躄相将共伐柯,今日已成冥暗界,不知向後又如何。
” 己巳,三十一歲。
正月十五日,為同學比丘雪航智□師講四分戒本,并刺血書願文。
是春,同歸一籌師,送惺谷至博山,依無異舣禅師薙發。
舣禅師見大師所著毗尼事義集要,喜之。
即欲付梓,大師不許。
在博山,遇璧如鎬師,詳論律學,遂與訂交。
随無異舣禅師至金陵,盤桓百有十日。
盡谙宗門近時流弊,乃決意弘律,大師律解雖精而自謂“煩惱習強,躬行多玷,故誓不為和尚。
”“三業未淨,謬有知律之名,名過于實”,引為“生平之恥”。
是春,撰持咒先白文。
願持滅定業真言(注)百萬,觀音靈感、七佛滅罪、藥師灌頂、往生淨土真言各十萬。
次當結壇持大悲咒十萬。
(錄者注)指持地藏菩薩滅定業真言。
母亡三周年,乞善友課持經咒。
撰為母三周求拔濟啟,及為母發願回向文。
秋,遊栖霞,始晤自觀印阇梨。
贈以偈雲:“舉世不知真,吾獨不愛假。
羨君坦夷性,堪入毗尼社。
” 是冬,同歸一籌師結制龍居。
第三次閱律一遍。
至除夕,第三次閱律藏畢,錄成六冊,計十八卷。
撰禮大報恩塔偈,持準提咒願文,禮大悲銅殿偈,起咒文,除夕白三寶文。
撰尚友錄序。
庚午,三十二歲。
春,病滞龍居。
正月初一,然臂香,刺舌血,緻書惺谷。
三月盡,惺谷同如是昉公從金陵回,至龍居,請季賢師為和尚,新伊法主為羯磨阇梨,覺源法主為教授阇梨,受比丘戒。
經三閱律,始知受戒如法不如法事。
彼學戒法,固必無此理,但見聞諸律堂,亦并無一處如法者。
是春,歸一籌師作毗尼事義集要跋。
撰閱律禮忏總别二疏,安居論律告文,為母四周願文,為父十二周求薦拔啟。
結夏安居,為惺谷壽、如是昉、雪航□三友細講毗尼事義集要一遍。
添初後二集,共成八冊。
雖然盡力講究,不意或尋枝逐葉,不知綱要。
或東扯西拽,絕不留心。
或頗欲留心,身嬰重恙聽不及半。
其餘随緣衆,無足責者。
大師大失所望。
拟注梵網,作四阄問佛。
一曰宗賢首,二曰宗天台,三曰宗慈恩,四曰自立宗。
頻拈,得天台阄。
于是究心台部,而不肯為台家子孫。
以近世台家與禅宗賢首慈恩,各執門庭,不能和合故也。
時人以耳為目,皆雲大師獨宏台宗,謬矣謬矣。
[案]大師法語,示如母雲:“予二十三歲,即苦志參禅,今辄自稱私淑天台者,深痛我禅門之病,非台宗不能救耳。
奈何台家子孫,猶固拒我禅宗,豈智者大師本意哉!”複松溪法主書雲:“私淑台宗不敢冒認法派。
誠恐著述偶有出入,反招山外背宗之诮。
”“然置弟門外,不妨稱為功臣。
收弟室中,不免為逆子。
知我罪我,聽之而已。
” 撰結壇水齋持大悲咒願文,為父回向文。
辛未,三十三歲。
是春,撰毗尼事義集要序于臯亭古永慶寺。
先是真寂聞谷老人,博山無異禅師,勸将毗尼事義集要付梓流通。
乃同璧如、歸一二友商榷參詳,備殚其緻。
惺谷以此書呈金台法主,随付梓人,至今歲于臯亭佛日寺刊成。
春,同新伊法主禮大悲忏于武林蓮居庵。
撰楞嚴壇起咒及回向二偈。
八月,惺谷師示寂于佛日。
師病時,大師割股救之。
并賦偈雲:“幻緣和合受茲身,欲剜千瘡愧未能。
爪許薄皮聊奉供,用酬嚴憚切磋恩。
” 九月,入孝豐。
取道武林,晤璧如師,不旬日,師示寂。
着惺谷、璧如二友合傳。
始入北天目靈峰山過冬,即靈岩寺之百福院也。
有句雲:“靈峰一片石,信可矢千秋。
”時山中無藏,為作請藏因緣。
是冬,在靈峰講毗尼事義集要七卷。
次夏,續完。
聽者十餘人,惟徹因比丘能力行之。
是冬,有溫陵徐雨海居士,向大師說占察妙典。
大師倩人特往雲栖請得書本。
一展讀之、悲欣交集。
撰讀持回向偈。
壬申,三十四歲。
結夏靈峰。
為自觀師秉羯磨授具戒。
撰龍居禮大悲忏文,及禮大悲忏願文。
癸酉,三十五歲。
是春,為靈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