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門——口誅筆伐的限度-譯文與讀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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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門——口誅筆伐的限度

    【原文】

    墓門有棘①,

    斧以斯之②。

    夫也不良,

    國人知之。

    知而不已,

    誰昔然矣③。

    墓門有梅④,

    有 萃止⑤。

    夫也不良,

    歌以訊之(6)。

    訊予不顧,

    颠倒思予(7)。

    【注釋】

    ①墓:墓道之門。棘:?棗樹。②斯:用斧頭劈開。③誰昔:往昔,從前。然:這樣。④梅:應為“棘”字。⑤ (xiao):貓頭鷹。萃:聚集。止:語氣助詞,沒有實義。(6)訊:勸誡,規勸。(7)颠倒:指是非混淆。

    【譯文】

    墓門有棵?棗樹,

    拿起斧頭砍掉它。

    那人不是好東西,

    國中人人都知道。

    知道他壞不悔改,

    從來他就是這樣。

    墓門有棵?梅樹,

    貓頭鷹來住上邊。

    那人不是好東西,

    作歌規勸他悔改。

    規勸他也不悔改,

    不分是非和好歹。

    【讀解】

    “多行不義必自斃”,這是對作惡者的詛咒。詛咒的作用是很有限的,并且多半是在背地裡進行,大概是迫于某種壓力或威脅。同時,事情尚處在詛咒階段時,反過來證明了還未發展到絕對不可忍受的地步。

    口誅筆伐便進了一步。敢于公開站出來進行指責、聲讨,表明被譴責者的惡行已使人坐不住了,不得不以某種形式來表達憤慨。即使在這時,聲讨譴責依然是一種彬彬有禮地表示憤慨和不可忍受的方式。

    最極端的方式是揭竿而起,用強力或暴力除掉作惡者。這是忍無可忍、迫不得已而行之,連根鏟除,意在不使作惡者再行作惡。

    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我們不必采取極端的除惡方式,總是懷著某種善良的願望進行指責、規勸、警告,“歌以訊之”。這對良心尚存的人有效,對作惡成性者則難以見效。好事不過三,壞事大概也不會過三。我們心理上的習慣,總以“三”為界,一次兩次尚可忍耐,三次四次就突破了可以忍耐的界線,使我們不得不考慮别的方式了。

    曆史的經驗告訴我們,作惡成性的人很難良心發現,立地成佛;你不打,他就不會收手。“農夫和蛇”的故事從另一個角度也告訴了我們這一曆史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