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父親的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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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父親的遺志

    【原文】

    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

    【注釋】

    其:他的,這裡指兒子,不是指父親。 沒:死去,與"在"相對。 三年:泛指多年

    【譯文】

    孔子說:"當他父親在世的時候,觀察他的志向,當他父親死去以後,觀察他的行為。如果他長期不改變父親的原則,可以說是做到孝了。"

    【讀解】

    《中庸》說:"夫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也就是說,所謂孝,就是要繼承先人的遺志,完成先人未竟的事業。這與"三年無改于父之道"的意思是一脈相承的。

    就現代社會而言,即便父在,父子之間已多半是"人各有志,不能強勉",哪裡保得住"無改于父之道"呢?更不要說父沒以後三年乃至更長的時間了。

    不僅現代社會如此,就是在封建宗法制的時代,盡管父親的絕對的權威,也仍然有"訓有方,保不定日後作強梁"(《紅樓夢·好了歌解》)的現象發生。

    所以,對于"三年無改于父之道",也不可以作"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兒打洞洞"式的刻闆理解,否則,盜賊的兒子不也就隻有以做盜賊來盡孝道了嗎?

    一言以蔽之,"三年無改于父之道"不外乎是在一般意義上要求我們繼承父親的遺志,完成父輩的未竟事業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