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蒙殺羿,羿也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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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蒙殺羿,羿也有過

    【原文】

    逢蒙①學射于羿,盡羿②之道,思天下惟羿為愈己,于是殺異。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

    公明儀曰:“宜若無罪焉。”

    曰:“薄乎雲爾,惡得無罪?鄭人使子濯孺子侵衛,衛使庚公之斯追之。子濯孺子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執弓,吾死矣夫/問其仆曰:‘追我者誰也?’其仆曰:‘質公之斯也。’曰;‘吾生矣。’其仆曰:‘庚公之斯,衛之善射者也;夫子曰吾生,何謂也?’曰:‘庚公之斯學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學射于我。夫尹公之他,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庚公之斯至,曰:‘夫子何為不執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執弓。’曰:‘小人學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學射于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雖然,今日之事,君事也,我不敢廢。’抽矢,扣輪,去其金,發乘矢③而後反。”

    【注釋】

    ①逢(peng)蒙:羿的學生和家衆,後來叛變,幫助寒浞殺了羿。②羿:又稱後羿,傳說是夏代有窮國的君主。③乘矢:四支箭。

    【譯文】

    逢蒙跟羿學射箭,學得了弄的技巧後,他便想,天下隻有羿的箭術比自己強了,于是便殺死了羿。孟子說:“這事也有羿自己的罪過。”

    公明儀說:“羿不該有什麼罪過罷。”

    孟子說:“罪過不大罷了,怎麼能說沒有呢?從前鄭國派子濯孺子侵入衛國,衛國派庚公之斯追擊他。子濯孺子說:‘今天我的病發作了,不能夠拿弓,我死定了/又問給他駕車的人說:‘追我的人是誰呀?’駕車的人答道:‘是庚公之斯。’子濯孺子便說:‘那我不會死了。’給他駕車的人說:‘庚公之斯是衛國著名的射手,先生反而說不會死了,這是為什麼呢?’子濯孺子說:‘庚公之斯是向尹公之他學的射箭,尹公之他是向我學的射箭。那尹公之他是個正直的人,他所選擇的朋友也一定正直。’庚公之斯追上來了,問:‘先生為什麼不拿弓呢?’子濯孺子說:‘今天我疾病發作,不能夠拿引’慶公之斯說:‘我跟尹公之他學射箭,尹公之他又跟您學射箭。我不忍心用您的箭術反過來害您。不過,今天這事是國家的公事,我不敢不做。’于是抽出箭,在車輪上敲打了幾下,把箭頭敲掉,發了四箭然後就回去了。”

    【讀解】

    孟子沒有把後面的話說完,那意思卻是非常明确的了:子濯孺子善于選擇和教育學生,注重學生的人品正直,相信學生尹公之他也會像他一樣選擇和教育學生,所以知道庚公之斯不會殺他。可羿卻不善于選擇和教育學生,對于逢蒙的人品失察失教,結果招緻殺身之禍,所以,并對于自己的被害也負有一定責任。

    逢蒙藝成害師,曆來為人所不齒,這本已是大家的共識,孟子卻提出了自己獨特的見解,認為共有自取其禍的責任在内。乍一聽來,我們會和他的學生公明儀一樣認為沒有什麼道理,但仔細想想,也就覺得并非沒有道理了。比如說我們今天有些人“引狼入室”,引小偷進家門,往往是由于房主人自己平時不謹慎,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帶進屋,使之見财起意,産生歹心,結果發生失竊甚至謀财害命的慘案。這能說房主人自己一點責任也沒有嗎?這還隻包含了交往中要注意識人察人的一方面,沒有包含對學生進行品德教育方面的問題。如果并不隻是教逢蒙箭術,而且也教他做人的道理,簡言之,既傳藝,也傳德,那也許就不會發生已遭害的悲劇了吧。

    所以,從逢蒙殺并這件事上,我們至少可以得出兩個方面的教訓:一方面,不僅選拔幹部,交往朋友需要考察、認識人,就是收學徒,招學生也同樣需要慎重選擇。另一方面,無論是教學徒,教學生還是培養其他什麼人,都一定要從德與才兩個方面着眼進行教育與培養,使之全面發展,成為德才兼備的人。隻有做到了這兩個方面,才不會釀成禍端,使自己反遭其殃,後悔莫及。當然,無論從我們今天的教育方針還是從我們的幹部制度來看,都是非常注意這兩個方面的。隻不過,實際操作中做得如何,還有待調查研究。那就把孟子這段話,把逢蒙殺并這件事作為提及我們注意的一份材料,一個經驗教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