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潔與酸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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産而不去住,避開哥哥,離開母親,住在於陵這個地方。

    有一天他回家裡去,正好看到有人送給他哥哥一隻鵝,他皺着眉頭說:‘要這種呃呃叫的東西做什麼呢?’過了幾天,他母親把那隻鵝殺了給他吃,他的哥哥恰好從外面回來,看見後便說:‘你吃的正是那呃呃叫的東西的肉啊/他連忙跑出門去,‘哇’地一聲便嘔吐了出來。

    母親的食物不吃,卻吃妻子的;哥哥的房屋不住,卻住在於陵,這能夠算是推廣他的廉潔的操守嗎?像他那樣做,隻有把人變成蚯蚓之後才能夠辦到。

    ’” 【讀解】 這一章可以當作諷刺文學來讀。

     陳仲子是齊國著名的“廉士”,可孟子卻認為他的作為并不能算是廉潔,尤其是不能提倡、推廣他的這種作為。

    為什麼呢?因為他的所作所為做得太過分了,是一種走極端的行為。

    孟子尖刻地諷刺說,要做到他那樣,除非把人先變成蚯蚓,隻吃泥土,喝地下水,這才能夠做到徹底“廉潔”。

    而真正要用這種“廉”的标準來衡量,就是陳仲子本人也沒有能夠做到。

    比如說,他住的房屋,還不知道是哪個不廉潔的人甚至強盜一樣的人建築起來的哩;他所吃的糧食,還不知道是哪個不廉潔的人甚至強盜一樣的人種植出來的哩。

    何況,他離開母親,不吃母親的食物,但卻還是要吃妻子的食物;他避開哥哥,不住哥哥的房屋,但卻還是要在於陵這個地方來住房屋。

    這些行為,難道能夠說是徹底“廉潔”嗎?不是!說到頭,隻能算是一種沽名釣譽,一種酸腐,用我們今天流行的話來說,就是一種“假”,一種虛僞。

    而用朱熹引範氏的話來說,就更為嚴重:“仲子避兄離母,無親戚、君臣、上下,是無人倫也,豈有無人倫而可以為廉哉?”(《孟子集注》) 在“反腐倡廉”的今天,也的确有一個對廉潔的認定問題。

    廉潔并不是談錢色變,拿得越少越好;也并不是生活越儉樸越好,人越清貧窮酸越好。

    其實,按照孔子、孟子的看法,廉潔就是“見得思義’”(孔子),就是“非其道,則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則舜受堯之天下,不以為泰。

    ”(孟子)所謂“真理再往前走一步就成了謬誤。

    ”廉潔做過了頭,“當受不受”,比如說你該領的工資不領,該拿的獎金不拿,那就不是廉潔,而是酸腐,是“虛僞”,是沽名釣譽了。

     所以,廉潔與酸腐的界限還是應該引起我們注意的一個問題。

    尤其是在當今這個經濟問題時常引起人們困惑的時代。

     最後回到諷刺的問題上來說幾句。

    除了以蚯蚓為喻辛辣諷刺外,孟子說:“于齊國之士,吾必以仲子為巨臂焉。

    ”這裡的諷刺更是不露聲色,一箭雙雕。

    一方面以“巨臂”諷刺陳仲子,另一方面卻由于陳仲子之所以可以稱為“巨臂”,是因為“于齊國之士”,也就是說,像陳仲子這樣的人,已經算是齊國人中最好的了,那其他的齊國人真不知有多酸腐,多糟糕呢!此外,就是開始一段匡章之口對陳仲子的描述,也是非常具有諷刺意味的。

    而關于陳仲子吃“鴕鴕之肉”一事的整個描寫,簡直就可以直接放進《儒林外史》的篇章裡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