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識規矩補注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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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魯庵法師普泰補注
性境現量通三性 此言前五識于三境中唯緣性境。
三量唯是現量。
唯三性俱通也。
蓋境則有三性境者性實也。
即實根塵能所八法而成。
乃有體實相分境。
謂此境自有實種生。
有實體用。
現在實法即所緣唯識也。
若前五識二種變中因緣變。
故唯緣離言自相境。
故獨影境假乃分别變緣之三量。
唯現量爾。
既唯現量緣境之時。
明證衆境。
故唯緣性境也。
此識于善惡無記三性俱通。
以五識性非恒一故。
解見下文(量有三。
謂現比非也。
比非注見下。
此但釋現量。
現謂顯現。
取境親明故。
量謂量度。
刊定義故。
若心心所緣境之時。
離映障等顯了分明。
得境自性名現量也。
若現屬境量屬心。
或俱屬心。
或現屬根。
量屬心。
依士持業依主三釋。
言體者。
即以無分别智正解心心所謂體也。
謂現量緣境時離名言種類及邪妄分别。
名無分别智。
此智為現量體理門論有四種。
一前五識。
二同時意識。
三諸心心所自證分。
四一切定。
心此四皆實證境而無分别也)。
眼耳身三二地居 此言五識界地也。
謂欲界(飲食睡眠淫欲三也)五趣雜居地。
色界初禅離生喜樂地。
以上三禅既無尋伺。
識不起也。
以地法無尋伺染故。
此句頌影略鼻舌二識。
一界一地。
唯欲界五趣雜居地。
以上禅天無段食故。
段食以香味觸三法為體。
段食既無。
則此二識不生矣。
無此食者。
段食乃禅天所厭故。
遍行别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貪嗔癡 此言五識之心所也。
以其恒依心起。
與心相應。
系屬于心。
具此三義如屬我物。
故曰我所。
乃相應唯識也。
此前五識于六位心所唯阙不定。
言一遍行有五者。
謂作意者能警心為性。
于所緣境引心為業。
此一法有二功力。
一心未起時警令心起。
二若心起已引令趣境。
觸謂令心心所觸境為性。
受想思等所依為業。
受者謂領納違順俱非境相為性。
起欲為業。
又雲令心等起歡戚舍相。
想者能安立自境分齊。
謂于境取像為性。
施設種種名言為業。
謂要安立境分齊相。
方能随起種種名言。
思者令心造作為性。
于善品等役心為業。
謂能取境正因等相。
驅役自心令造善等。
謂之遍行者。
遍四一切心得行故。
謂遍三性八識九地一切時也。
故立此名。
别境亦五。
謂欲勝解念定慧。
欲者于所樂境希望為性。
勤依為業。
所樂境有三。
可忻境。
所求境。
所欲觀境。
第三解正。
勝解則于決定境印持為性。
不可引轉為業。
念于曾習境令心明記為性。
定依為業。
定于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為性。
智依為業。
慧于所觀境揀擇為性。
斷疑為業。
以别别緣境而得生故名為别境。
善十一者頌曰。
善謂信慚愧。
無貪等三根。
勤安不放逸行舍及不害。
唯善心俱名善心。
所言信者。
于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為性。
對治不信樂善為業。
然有三種。
一信實有。
謂于諸法實事理中深信忍故。
二信有德。
謂于三寶真淨德中深信樂故。
三信有能。
謂于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力。
能得能成起希望故。
對治不信之心。
愛樂證修世出世善。
忍謂勝解。
乃信因。
樂欲謂欲。
即是信果。
此性澄清能淨心等。
如水清珠能清濁水。
慚者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為性。
對治無慚止息惡行為業。
自即自身。
法謂教法。
言我如是身解如是法。
敢作諸惡也。
愧者依世間力輕拒暴惡為性。
對治無愧止息惡行為業。
謂世人譏呵名世間力。
輕拒暴惡者。
輕有惡者而不親。
拒惡法業而不作。
無貪者于有。
有具無著為性。
對治貪著作善為業。
無嗔者于苦。
苦具無無恚為性。
對治嗔恚作善為業。
無癡者于諸事理明解為性。
對治愚癡作善為業。
勤謂精進于善惡品修斷事中勇捍為性。
對治懈怠滿善為業。
輕安者遠離粗重調暢身心堪任為性。
對治惛沈轉依為業。
又曰。
離重名輕。
調暢名安。
有所堪可有所任受。
令所依身心去粗重得安隐故。
不放逸者。
精進三根于所修斷防修為性。
對治放逸成滿一切世出世間善事為業。
蓋此不放逸即上精進三根上防修功能。
離上四法非别有體。
行舍者。
精進三根令心平等正直無功用住為性。
對治掉舉靜住為業。
此行蘊中舍。
簡非受蘊中舍故此名焉。
令心等義由舍。
令心離沉掉時。
初心平等。
次心正直。
後無功用。
此之一法亦即四法。
蓋能令靜。
即是四法。
所令靜。
即心平等等義。
不害者。
于諸有情不為損惱無嗔為性。
能對治害悲愍為業(前八法是實後三是假)言中二大八貪嗔癡者。
此染心所通二十六種。
前五識止具十
三量唯是現量。
唯三性俱通也。
蓋境則有三性境者性實也。
即實根塵能所八法而成。
乃有體實相分境。
謂此境自有實種生。
有實體用。
現在實法即所緣唯識也。
若前五識二種變中因緣變。
故唯緣離言自相境。
故獨影境假乃分别變緣之三量。
唯現量爾。
既唯現量緣境之時。
明證衆境。
故唯緣性境也。
此識于善惡無記三性俱通。
以五識性非恒一故。
解見下文(量有三。
謂現比非也。
比非注見下。
此但釋現量。
現謂顯現。
取境親明故。
量謂量度。
刊定義故。
若心心所緣境之時。
離映障等顯了分明。
得境自性名現量也。
若現屬境量屬心。
或俱屬心。
或現屬根。
量屬心。
依士持業依主三釋。
言體者。
即以無分别智正解心心所謂體也。
謂現量緣境時離名言種類及邪妄分别。
名無分别智。
此智為現量體理門論有四種。
一前五識。
二同時意識。
三諸心心所自證分。
四一切定。
心此四皆實證境而無分别也)。
眼耳身三二地居 此言五識界地也。
謂欲界(飲食睡眠淫欲三也)五趣雜居地。
色界初禅離生喜樂地。
以上三禅既無尋伺。
識不起也。
以地法無尋伺染故。
此句頌影略鼻舌二識。
一界一地。
唯欲界五趣雜居地。
以上禅天無段食故。
段食以香味觸三法為體。
段食既無。
則此二識不生矣。
無此食者。
段食乃禅天所厭故。
遍行别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貪嗔癡 此言五識之心所也。
以其恒依心起。
與心相應。
系屬于心。
具此三義如屬我物。
故曰我所。
乃相應唯識也。
此前五識于六位心所唯阙不定。
言一遍行有五者。
謂作意者能警心為性。
于所緣境引心為業。
此一法有二功力。
一心未起時警令心起。
二若心起已引令趣境。
觸謂令心心所觸境為性。
受想思等所依為業。
受者謂領納違順俱非境相為性。
起欲為業。
又雲令心等起歡戚舍相。
想者能安立自境分齊。
謂于境取像為性。
施設種種名言為業。
謂要安立境分齊相。
方能随起種種名言。
思者令心造作為性。
于善品等役心為業。
謂能取境正因等相。
驅役自心令造善等。
謂之遍行者。
遍四一切心得行故。
謂遍三性八識九地一切時也。
故立此名。
别境亦五。
謂欲勝解念定慧。
欲者于所樂境希望為性。
勤依為業。
所樂境有三。
可忻境。
所求境。
所欲觀境。
第三解正。
勝解則于決定境印持為性。
不可引轉為業。
念于曾習境令心明記為性。
定依為業。
定于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為性。
智依為業。
慧于所觀境揀擇為性。
斷疑為業。
以别别緣境而得生故名為别境。
善十一者頌曰。
善謂信慚愧。
無貪等三根。
勤安不放逸行舍及不害。
唯善心俱名善心。
所言信者。
于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為性。
對治不信樂善為業。
然有三種。
一信實有。
謂于諸法實事理中深信忍故。
二信有德。
謂于三寶真淨德中深信樂故。
三信有能。
謂于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力。
能得能成起希望故。
對治不信之心。
愛樂證修世出世善。
忍謂勝解。
乃信因。
樂欲謂欲。
即是信果。
此性澄清能淨心等。
如水清珠能清濁水。
慚者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為性。
對治無慚止息惡行為業。
自即自身。
法謂教法。
言我如是身解如是法。
敢作諸惡也。
愧者依世間力輕拒暴惡為性。
對治無愧止息惡行為業。
謂世人譏呵名世間力。
輕拒暴惡者。
輕有惡者而不親。
拒惡法業而不作。
無貪者于有。
有具無著為性。
對治貪著作善為業。
無嗔者于苦。
苦具無無恚為性。
對治嗔恚作善為業。
無癡者于諸事理明解為性。
對治愚癡作善為業。
勤謂精進于善惡品修斷事中勇捍為性。
對治懈怠滿善為業。
輕安者遠離粗重調暢身心堪任為性。
對治惛沈轉依為業。
又曰。
離重名輕。
調暢名安。
有所堪可有所任受。
令所依身心去粗重得安隐故。
不放逸者。
精進三根于所修斷防修為性。
對治放逸成滿一切世出世間善事為業。
蓋此不放逸即上精進三根上防修功能。
離上四法非别有體。
行舍者。
精進三根令心平等正直無功用住為性。
對治掉舉靜住為業。
此行蘊中舍。
簡非受蘊中舍故此名焉。
令心等義由舍。
令心離沉掉時。
初心平等。
次心正直。
後無功用。
此之一法亦即四法。
蓋能令靜。
即是四法。
所令靜。
即心平等等義。
不害者。
于諸有情不為損惱無嗔為性。
能對治害悲愍為業(前八法是實後三是假)言中二大八貪嗔癡者。
此染心所通二十六種。
前五識止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