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 第二十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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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第二十一卷
(文字品第十三 鳥喻品第十四)
釋十四音 釋鳥喻 明常無常六行不相離釋山頂見平地譬
文字品第十三
案。
僧亮曰。
此品答雲何解滿字及與半字義。
廣上名字品也。
上說雖聞契經。
不知佛性。
聞涅槃經。
知有佛性。
十地聞說。
猶尚仿佛。
佛性始終。
皆由經說。
問以顯之也。
法瑤曰。
上明佛性難見。
十住猶不明了。
唯佛能見。
是則佛性之理滿足。
以況滿字。
非佛性者。
皆非滿足。
以況半字。
又況無常教為半字。
常教為滿字也。
又惑之根本為半字。
一切善為滿字也。
僧宗曰。
上已廣因果。
及廣流通。
然以文理。
合為經體。
故此品廣文。
鳥月二喻。
廣理也。
文理既彰。
于經無阙矣。
智秀曰。
前品中。
迦葉雲。
常我之名。
不應為凡夫所得。
佛舉王子為譬。
明常我之名。
乃由佛有。
是以迦葉。
因緻此問。
若常我之名。
由佛有者。
未知其餘名字。
複因誰有。
所以言。
雲何解滿字。
及半字所由也 佛複告迦葉所有種種異論(至)皆是佛說非外道說 案。
道生曰。
因上所言。
凡夫所謂我者。
本出于佛。
今明外道所說。
亦皆如是。
然則文字語言當。
理者是佛。
乖則凡夫。
于佛皆成真實。
于凡皆成俗谛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然後能知是法非法 案。
僧宗曰。
明非但常名。
為外道所竊。
凡是一切記論。
有益之言。
皆從佛出也。
傳雲。
十四是字。
後者名音。
字與音合。
名為滿也。
十四未滿。
為半也。
音字合故。
有記論也。
陰者有為。
實法無為也。
智秀曰。
此品有七段。
第一正答問。
第二列出十四音。
第三約四音結成字義。
第四明音所以得有差别。
有十四音也。
第五明滿字半字升降相。
第六明知不知相。
第七導領勸旨。
佛即述也。
此第一段有三翻。
第一佛先唱文字。
皆是佛說。
第二迦葉請釋根本。
第三佛廣說字之本義也 迦葉菩薩複白佛言(至)即是如來金剛之身 案。
道生曰。
彼之字義。
名曰不盡。
而指法身。
今先據涅槃為端也。
僧亮曰。
其義雲何者。
問其字體。
亦問字義也。
有十四音。
此答字體也。
傳雲。
胡本言字。
不言音。
譯人誤也。
名涅槃者。
此答字義也。
佛說字意。
本為涅槃。
息有為之苦。
說字之義也。
常故不流者。
釋音也。
涅槃不為生滅所遷流也。
僧宗曰。
傳譯雲。
十四音者。
為天下音之本也。
如善用宮商。
于十四音中。
随宜制語。
是故為一切字本也。
此中但有十二字。
餘二字零落不傳。
相承雲。
悉昙二字是也。
智秀曰。
此下第二段也。
十四音。
從惡阿有十二。
合則為六也。
從迦佉以下。
有二十五音。
以五為一。
合則成五也。
并前為十一音也。
後有九音。
耶羅等合三為一。
複得成三。
并為十四也。
彼此不同。
風俗有異。
信之譯人耳 是十四音名曰字本(至)最為殊勝是故名痾 案。
僧亮曰。
言十四音。
而所别十二者。
瑞應經雲。
書缺二字。
以此為證也。
寶亮曰。
若就此文而斷。
正應用涅槃為二字。
然相傳不取。
未詳所以也 迦者于諸衆生起大慈悲(至)大般涅槃是故名摩 案。
僧宗曰。
三十八音。
從十四音出。
但就三十八中。
前二十五音。
是次第從舌本聲。
次至舌端。
次齒。
次唇。
從第二十六至第三十。
此是超越不定。
下有八字。
皆表長短超聲之相。
半字為字本者。
義生此也。
夫緻教之體。
要先半而後漏。
此是前後次第根本耳。
迦呿此五字。
是舌本音也。
遮車此五字。
舌中音也。
吒他此五字。
舌端音也。
多他此五字。
是舌齒音也。
波頗此五字。
是唇音也。
耶羅和此五字。
是超聲也。
下八字。
皆是縮張含吐之異也。
昙纖曰。
此二十五字。
皆前十二字中出。
下去諸字。
皆不從出也 耶者是諸菩薩在在處處(至)有父母妻子是故名羅 案。
智秀曰。
十四音。
訖此也。
此中九字。
為三音也 魯流盧樓如是四字(至)以是故名魯流盧樓 案。
僧亮曰。
向來諸字。
當字表義。
今此四字。
共表四義。
四義者。
謂三寶對法。
三寶以善對惡也。
對法者。
以惡對惡。
如調達三逆。
種種為惡。
越制戒因緣。
未來惡也。
智秀曰。
第三段。
結成字義也。
正是以音表旨。
故目此音為字也。
字有滿半者。
以十四音。
用表圓理。
目為滿字。
表未圓理。
謂之半字也 吸氣舌根随鼻之聲(至)皆因舌齒而有差别 案。
智秀曰。
第四段。
明音所以得有十四之音也 如是字義能令衆生(
僧亮曰。
此品答雲何解滿字及與半字義。
廣上名字品也。
上說雖聞契經。
不知佛性。
聞涅槃經。
知有佛性。
十地聞說。
猶尚仿佛。
佛性始終。
皆由經說。
問以顯之也。
法瑤曰。
上明佛性難見。
十住猶不明了。
唯佛能見。
是則佛性之理滿足。
以況滿字。
非佛性者。
皆非滿足。
以況半字。
又況無常教為半字。
常教為滿字也。
又惑之根本為半字。
一切善為滿字也。
僧宗曰。
上已廣因果。
及廣流通。
然以文理。
合為經體。
故此品廣文。
鳥月二喻。
廣理也。
文理既彰。
于經無阙矣。
智秀曰。
前品中。
迦葉雲。
常我之名。
不應為凡夫所得。
佛舉王子為譬。
明常我之名。
乃由佛有。
是以迦葉。
因緻此問。
若常我之名。
由佛有者。
未知其餘名字。
複因誰有。
所以言。
雲何解滿字。
及半字所由也 佛複告迦葉所有種種異論(至)皆是佛說非外道說 案。
道生曰。
因上所言。
凡夫所謂我者。
本出于佛。
今明外道所說。
亦皆如是。
然則文字語言當。
理者是佛。
乖則凡夫。
于佛皆成真實。
于凡皆成俗谛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然後能知是法非法 案。
僧宗曰。
明非但常名。
為外道所竊。
凡是一切記論。
有益之言。
皆從佛出也。
傳雲。
十四是字。
後者名音。
字與音合。
名為滿也。
十四未滿。
為半也。
音字合故。
有記論也。
陰者有為。
實法無為也。
智秀曰。
此品有七段。
第一正答問。
第二列出十四音。
第三約四音結成字義。
第四明音所以得有差别。
有十四音也。
第五明滿字半字升降相。
第六明知不知相。
第七導領勸旨。
佛即述也。
此第一段有三翻。
第一佛先唱文字。
皆是佛說。
第二迦葉請釋根本。
第三佛廣說字之本義也 迦葉菩薩複白佛言(至)即是如來金剛之身 案。
道生曰。
彼之字義。
名曰不盡。
而指法身。
今先據涅槃為端也。
僧亮曰。
其義雲何者。
問其字體。
亦問字義也。
有十四音。
此答字體也。
傳雲。
胡本言字。
不言音。
譯人誤也。
名涅槃者。
此答字義也。
佛說字意。
本為涅槃。
息有為之苦。
說字之義也。
常故不流者。
釋音也。
涅槃不為生滅所遷流也。
僧宗曰。
傳譯雲。
十四音者。
為天下音之本也。
如善用宮商。
于十四音中。
随宜制語。
是故為一切字本也。
此中但有十二字。
餘二字零落不傳。
相承雲。
悉昙二字是也。
智秀曰。
此下第二段也。
十四音。
從惡阿有十二。
合則為六也。
從迦佉以下。
有二十五音。
以五為一。
合則成五也。
并前為十一音也。
後有九音。
耶羅等合三為一。
複得成三。
并為十四也。
彼此不同。
風俗有異。
信之譯人耳 是十四音名曰字本(至)最為殊勝是故名痾 案。
僧亮曰。
言十四音。
而所别十二者。
瑞應經雲。
書缺二字。
以此為證也。
寶亮曰。
若就此文而斷。
正應用涅槃為二字。
然相傳不取。
未詳所以也 迦者于諸衆生起大慈悲(至)大般涅槃是故名摩 案。
僧宗曰。
三十八音。
從十四音出。
但就三十八中。
前二十五音。
是次第從舌本聲。
次至舌端。
次齒。
次唇。
從第二十六至第三十。
此是超越不定。
下有八字。
皆表長短超聲之相。
半字為字本者。
義生此也。
夫緻教之體。
要先半而後漏。
此是前後次第根本耳。
迦呿此五字。
是舌本音也。
遮車此五字。
舌中音也。
吒他此五字。
舌端音也。
多他此五字。
是舌齒音也。
波頗此五字。
是唇音也。
耶羅和此五字。
是超聲也。
下八字。
皆是縮張含吐之異也。
昙纖曰。
此二十五字。
皆前十二字中出。
下去諸字。
皆不從出也 耶者是諸菩薩在在處處(至)有父母妻子是故名羅 案。
智秀曰。
十四音。
訖此也。
此中九字。
為三音也 魯流盧樓如是四字(至)以是故名魯流盧樓 案。
僧亮曰。
向來諸字。
當字表義。
今此四字。
共表四義。
四義者。
謂三寶對法。
三寶以善對惡也。
對法者。
以惡對惡。
如調達三逆。
種種為惡。
越制戒因緣。
未來惡也。
智秀曰。
第三段。
結成字義也。
正是以音表旨。
故目此音為字也。
字有滿半者。
以十四音。
用表圓理。
目為滿字。
表未圓理。
謂之半字也 吸氣舌根随鼻之聲(至)皆因舌齒而有差别 案。
智秀曰。
第四段。
明音所以得有十四之音也 如是字義能令衆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