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大乘入楞伽經 第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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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大乘入楞伽經第八卷
無常品第八
爾時大慧菩薩摩诃薩(至)所言無常複有幾種 因上凡夫虛妄起生滅見。
非諸聖人。
謂外道凡夫不得如實。
而起無常生滅妄見。
故說無常。
聖人得如實理。
應不起無常生滅妄見。
世尊何故。
亦言諸行無常。
是生滅法。
未知此說孰為邪正。
所言無常複有幾種耳 佛言大慧外道說有(至)生已不生無常性故 有外道說四大種性。
無始造作色等諸法。
作已而舍。
即計所作法是其無常 有說形處變壞是名無常(至)大種自性本來無起 自下牒釋廣破妄計七種無常也。
此初牒釋破第六無常。
言其中物無物無常者牒計也。
謂能造下諸句即釋破也。
言能造大種。
所造諸法。
虛妄不實其相滅壞。
大種自性不可得故。
本來無起。
無起故無滅。
何有能造所造實法言無常耶 不生無常者謂常與無常(至)則堕外道生無常義 次牒釋破第七無常。
言一切法本來寂靜。
非是滅生名無常。
不覺此者。
則計不生以為有生法滅。
名無常也 有物無常者謂于非常(至)而自不壞此亦如是 三牒釋破第五無常。
言于非常非無常處。
外道不了。
計謂無常。
是自生妄想也。
其義雲何下。
征釋譬喻彼妄計義。
如經自明 大慧現見無常與一切法(至)能令諸法成于無故 此下如來正破彼計也。
謂現見物無常。
與所作諸法無有異體。
故雲無有能作所作差别。
既雲此是物無常。
此是所作法。
無差别故。
能作所作應俱是常。
何以故。
不見有物無常為因。
而能破壞所作諸法。
成于無故 大慧諸法滅壞實亦有因但非凡愚之所能了 以外道計除物無常。
無有能令人天變化有無者。
是故佛言人天依正一切諸法。
生起滅壞實亦有因。
但非凡愚之所能了。
謂一念妄想是生起滅壞因。
外道不知。
故以物無常為因也 大慧異因不應生于異果(至)雲何異因生于異果 自下如來破轉計也。
上言無差别。
破計物無常自不滅壞。
能壞諸法。
此謂有别。
複破轉計能生諸法。
故言異因不應生于異果。
若實能生者。
一切異法應皆相生。
如粟種生麻。
豆種生麥。
情生無情。
無情生情。
彼法此法。
能生所生。
應無有别。
而世現見諸法有别。
雲何妄計異因生于異果 大慧若無常性是有法者(至)所無常法皆應是常 若計物無常性為能生因是有法者。
應同所作性不究竟。
自是無常也。
自無常故。
何能滅壞生起諸法。
所無常法皆應是常。
何以故。
既同所作。
而計常住自不滅壞。
故所作法皆是常也 大慧若無常性住諸法中(至)故其自性亦不壞滅 若計物無常性。
常住一切諸法之中。
而能有無生。
滅諸法者。
既住諸法中。
應同諸法堕于三世俱滅壞也。
自體不有。
豈能令物無常乎。
一切外道。
妄計大種體性不壞。
言造色壞。
色者即是大種差别和合而有。
離異不異。
故其色自性。
亦不壞滅耳 大慧三有之中能造所造(至)能生于物而不滅耶 此總結破物無常見。
如文可知。
以上破物無常竟 始造即舍無常者非大種(至)當知是非始造無常 四牒釋破第一始造即舍無常。
謂諸外道所計。
不出互自共三為能造也。
言非大種互過大種以各别故者。
謂堅濕等本無自性。
其用互有相違。
不能更互以造于色。
故破雲以各别故。
如下偈曰。
大種無自性。
又雲大種互相違。
安能造于色也。
言非自相造。
以無異故者。
自獨也。
謂大種性本自無生。
不能獨起以造于色。
故破雲以無異故。
如下偈曰。
大種本無生。
故無所造色也。
言非複共造。
以乖離故者。
共者同和之義。
謂四大種性自乖離。
遞相淩滅。
如水不容火等。
豈能共同而造于色。
故破雲以乖離故。
如下偈曰。
火乃燒于色。
水複為壞爛。
風能令散滅。
雲何色得生也。
當知非是始造無常者。
結破也 形狀壞無常者此非能造(至)比見堕在數論之中 五牒釋破第二無常。
計但滅形狀長短等見。
不滅能所造體。
此見堕在僧佉中也 色即是無常者謂此即是形狀無常(至)唯有言說故 六牒釋破第三無常。
計大種性常住不滅。
為能作者若亦無常。
則無世事。
如是所計堕于外道盧迦耶見。
以彼妄見諸法自相生。
唯有言說。
無自性相故 轉變無常者謂色體變(至)而金無改此亦如是 七牒釋破第四無常。
計色質變異名無常。
非大種體名無常也。
故舉金作嚴具喻之。
嚴具有變異名無常。
而金無改非無常也。
此色法體變異無常亦如是 大慧如是等種種外道(至)能造所造則皆斷滅 總結上七種無常。
及等餘外道妄想分别見無常性。
如彼計謂火燒四大時。
而不能燒諸大自相。
言若能燒者。
能造所造後應斷滅。
以見不斷故。
計大種性常 大慧我說諸法非常無常(至)則不分别能所造故 此明如來自覺聖智所證實法。
凡有說示如證而說。
不同外道常無常見。
何以故爾。
謂了外法虛妄不實離執取故。
乃至離有無見。
不妄分别能所造故。
通有十義釋成正理。
如文可知 大慧世間出世間(至)非諸凡愚之所能知 言世出世間。
及出世間最勝上上諸法。
皆唯是心無有外法。
非常無常。
若不能了則堕惡見。
依自妄想而計言說。
計常無常。
此三種法所有方便語言分别。
亦非凡愚所能覺知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始造即便舍形狀有轉變色物等無常外道妄分别 言七種無常。
是諸外道妄分别見 諸法無滅壞諸大自性住外道種種見如是說無常 是法住法位。
世間相常住。
故言諸法無滅壞。
諸大自性住。
外道不了。
計大種常。
造色無常。
故言外道種種見。
如是說無常 彼諸外道衆皆說不生滅諸大性自常誰是無常法 離能無所。
離所無能。
既能造大種說不生滅。
其性自常。
誰是無常所造色法 能取及所取一切唯是心(至)一切不可得 能取妄見。
所取妄塵。
梵天等法虛妄不實。
離于心量皆不可得耳 現證品第九 爾時大慧菩薩摩诃薩(至)及諸外道錯亂之中 因上言世間出世間。
及出世間上上諸法。
即有菩薩聲聞緣覺。
斷世間生死。
入出世間滅盡三昧樂。
及得諸地次第相續相。
故大慧舉滅盡三昧。
及地次第相續相請問如來。
欲顯三乘聖凡優劣。
令修勝行證佛果海。
不堕權乘及諸邪見迷惑中耳 佛言谛聽當為汝說(至)心意意識
非諸聖人。
謂外道凡夫不得如實。
而起無常生滅妄見。
故說無常。
聖人得如實理。
應不起無常生滅妄見。
世尊何故。
亦言諸行無常。
是生滅法。
未知此說孰為邪正。
所言無常複有幾種耳 佛言大慧外道說有(至)生已不生無常性故 有外道說四大種性。
無始造作色等諸法。
作已而舍。
即計所作法是其無常 有說形處變壞是名無常(至)大種自性本來無起 自下牒釋廣破妄計七種無常也。
此初牒釋破第六無常。
言其中物無物無常者牒計也。
謂能造下諸句即釋破也。
言能造大種。
所造諸法。
虛妄不實其相滅壞。
大種自性不可得故。
本來無起。
無起故無滅。
何有能造所造實法言無常耶 不生無常者謂常與無常(至)則堕外道生無常義 次牒釋破第七無常。
言一切法本來寂靜。
非是滅生名無常。
不覺此者。
則計不生以為有生法滅。
名無常也 有物無常者謂于非常(至)而自不壞此亦如是 三牒釋破第五無常。
言于非常非無常處。
外道不了。
計謂無常。
是自生妄想也。
其義雲何下。
征釋譬喻彼妄計義。
如經自明 大慧現見無常與一切法(至)能令諸法成于無故 此下如來正破彼計也。
謂現見物無常。
與所作諸法無有異體。
故雲無有能作所作差别。
既雲此是物無常。
此是所作法。
無差别故。
能作所作應俱是常。
何以故。
不見有物無常為因。
而能破壞所作諸法。
成于無故 大慧諸法滅壞實亦有因但非凡愚之所能了 以外道計除物無常。
無有能令人天變化有無者。
是故佛言人天依正一切諸法。
生起滅壞實亦有因。
但非凡愚之所能了。
謂一念妄想是生起滅壞因。
外道不知。
故以物無常為因也 大慧異因不應生于異果(至)雲何異因生于異果 自下如來破轉計也。
上言無差别。
破計物無常自不滅壞。
能壞諸法。
此謂有别。
複破轉計能生諸法。
故言異因不應生于異果。
若實能生者。
一切異法應皆相生。
如粟種生麻。
豆種生麥。
情生無情。
無情生情。
彼法此法。
能生所生。
應無有别。
而世現見諸法有别。
雲何妄計異因生于異果 大慧若無常性是有法者(至)所無常法皆應是常 若計物無常性為能生因是有法者。
應同所作性不究竟。
自是無常也。
自無常故。
何能滅壞生起諸法。
所無常法皆應是常。
何以故。
既同所作。
而計常住自不滅壞。
故所作法皆是常也 大慧若無常性住諸法中(至)故其自性亦不壞滅 若計物無常性。
常住一切諸法之中。
而能有無生。
滅諸法者。
既住諸法中。
應同諸法堕于三世俱滅壞也。
自體不有。
豈能令物無常乎。
一切外道。
妄計大種體性不壞。
言造色壞。
色者即是大種差别和合而有。
離異不異。
故其色自性。
亦不壞滅耳 大慧三有之中能造所造(至)能生于物而不滅耶 此總結破物無常見。
如文可知。
以上破物無常竟 始造即舍無常者非大種(至)當知是非始造無常 四牒釋破第一始造即舍無常。
謂諸外道所計。
不出互自共三為能造也。
言非大種互過大種以各别故者。
謂堅濕等本無自性。
其用互有相違。
不能更互以造于色。
故破雲以各别故。
如下偈曰。
大種無自性。
又雲大種互相違。
安能造于色也。
言非自相造。
以無異故者。
自獨也。
謂大種性本自無生。
不能獨起以造于色。
故破雲以無異故。
如下偈曰。
大種本無生。
故無所造色也。
言非複共造。
以乖離故者。
共者同和之義。
謂四大種性自乖離。
遞相淩滅。
如水不容火等。
豈能共同而造于色。
故破雲以乖離故。
如下偈曰。
火乃燒于色。
水複為壞爛。
風能令散滅。
雲何色得生也。
當知非是始造無常者。
結破也 形狀壞無常者此非能造(至)比見堕在數論之中 五牒釋破第二無常。
計但滅形狀長短等見。
不滅能所造體。
此見堕在僧佉中也 色即是無常者謂此即是形狀無常(至)唯有言說故 六牒釋破第三無常。
計大種性常住不滅。
為能作者若亦無常。
則無世事。
如是所計堕于外道盧迦耶見。
以彼妄見諸法自相生。
唯有言說。
無自性相故 轉變無常者謂色體變(至)而金無改此亦如是 七牒釋破第四無常。
計色質變異名無常。
非大種體名無常也。
故舉金作嚴具喻之。
嚴具有變異名無常。
而金無改非無常也。
此色法體變異無常亦如是 大慧如是等種種外道(至)能造所造則皆斷滅 總結上七種無常。
及等餘外道妄想分别見無常性。
如彼計謂火燒四大時。
而不能燒諸大自相。
言若能燒者。
能造所造後應斷滅。
以見不斷故。
計大種性常 大慧我說諸法非常無常(至)則不分别能所造故 此明如來自覺聖智所證實法。
凡有說示如證而說。
不同外道常無常見。
何以故爾。
謂了外法虛妄不實離執取故。
乃至離有無見。
不妄分别能所造故。
通有十義釋成正理。
如文可知 大慧世間出世間(至)非諸凡愚之所能知 言世出世間。
及出世間最勝上上諸法。
皆唯是心無有外法。
非常無常。
若不能了則堕惡見。
依自妄想而計言說。
計常無常。
此三種法所有方便語言分别。
亦非凡愚所能覺知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始造即便舍形狀有轉變色物等無常外道妄分别 言七種無常。
是諸外道妄分别見 諸法無滅壞諸大自性住外道種種見如是說無常 是法住法位。
世間相常住。
故言諸法無滅壞。
諸大自性住。
外道不了。
計大種常。
造色無常。
故言外道種種見。
如是說無常 彼諸外道衆皆說不生滅諸大性自常誰是無常法 離能無所。
離所無能。
既能造大種說不生滅。
其性自常。
誰是無常所造色法 能取及所取一切唯是心(至)一切不可得 能取妄見。
所取妄塵。
梵天等法虛妄不實。
離于心量皆不可得耳 現證品第九 爾時大慧菩薩摩诃薩(至)及諸外道錯亂之中 因上言世間出世間。
及出世間上上諸法。
即有菩薩聲聞緣覺。
斷世間生死。
入出世間滅盡三昧樂。
及得諸地次第相續相。
故大慧舉滅盡三昧。
及地次第相續相請問如來。
欲顯三乘聖凡優劣。
令修勝行證佛果海。
不堕權乘及諸邪見迷惑中耳 佛言谛聽當為汝說(至)心意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