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玄義釋簽卷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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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沙門湛然述
五教相中二。
先明來意。
次開章解釋。
初文中又二。
初正明來意。
次但聖下述開章意。
初文雲若弘法華至有阙者。
法華前經但。
當文判釋于義未失。
當文辨教于理易明。
若弘法華須辨一期五時教相。
說佛本意意在何之。
諸經有體。
體趣何等。
明宗明用為何所依。
是故前釋宗用中雲。
用是宗用宗是體宗。
名總标三教相判四。
是故法華不明教相使前四義冥無所顯。
四義不顯妙法難明。
故不明教相于理實阙。
次文為五。
初但聖意下述大意意。
次前代下述異解意。
三雖阡陌下述明難意。
四然義不下述去取意。
五南嶽下述判教意。
以聖旨難知故須先出大意。
以諸師不同故須逐失略列。
以無一全是故一一難破。
以不全非故須明去取。
唯證可從故準南嶽。
正判。
次開章解釋中二。
先列章。
次解釋中。
初大意者。
大略而言。
五時教中前之四時當部被物。
而不須明設教多少開合增減對帶等意意在何之。
于中為三。
初明說之根本。
次說餘下正明大意。
三若能下結勸。
初文者。
約佛自證本不可說。
若被此土機緣須假立聲教。
次正大意中四。
初明教法優劣。
次其宿植下明物機不同。
三如是下明如來能鑒。
四又已今當下明校量所說。
初又二。
初明餘經當機當部。
不涉始終。
次今經下明今經化緣教旨始末。
該攝遠近。
初文又三。
初總略标示。
次至如下别明前後諸教。
三凡此下總結諸教未窮。
初如文。
次文自五。
即四時并涅槃。
初雲至如華嚴至住上地上者。
今家為顯部中圓别二位不同。
故雲地住。
新譯經中初會六品。
秖明如來現相。
普賢三昧。
世界藏海。
第二會六品。
前之五品。
但明人法名号。
菩薩發問。
為入住之端。
第三會六品。
秖說十住。
第四會四品。
秖說十行。
第五會三品。
秖說十向。
第六會一品。
秖說十地。
第七會十一品。
秖明十地勝進行耳。
第八會明離世間一品。
及以最後入法界品。
秖是令信善知識教。
故知一經三十七品。
俱明菩薩行位功德。
言圓别者。
住中多明圓融之相。
行後多明曆别之相。
而皆不明行位之意。
不語初成頓說大旨。
四含灼然說小而已。
而亦不明說小之意。
于大化不獲。
垂以劣形。
說以淺法。
赴小機宜。
豈非曲巧。
方等折小。
如弟子品。
彈偏。
如菩薩品。
如觀衆生品。
即是歎大。
稱歎文殊及淨名等。
即是褒圓。
又弟子品。
用折不同。
有用三教。
如诃目連是歎大。
有用圓诃如诃身子是褒圓。
慈悲行願如問疾品佛道品。
事理殊絕如不思議品。
香積品。
等是事殊絕。
入不二法門品。
是理殊絕雖有此勝亦不明大小并席具對衆機等意。
般若論通則通于三教故曰三人。
論别則獨在别圓故雲獨進。
三教同被盡淨虛融。
二乘之人無心悕取。
鈍根菩薩推功上人。
别教地前謂為别俗。
圓衆自謂一切圓融。
故使文中始自色心終乎種智融通遍入。
而亦不說設教所以别是不共。
而不明一部有共不共意也。
涅槃重施方便。
又于經初已開常宗。
斥奪三修十仙小證。
中間廣答三十六問。
廣辨菩薩五行十功。
而亦少明用方便意。
結文可知。
次明今經中二。
先叙諸經以為綱目。
次但論下明今經以為綱格。
初文言法門綱目者。
自法華已前諸經所明方便教門。
如華嚴中别鹿苑四含方等中三般若中二。
并是圓門綱目而已。
雖諸部中有權有實而并不明權實本迹被物之意故非大綱。
故說法華唯存大綱不事綱目。
次明今經者。
欲明今經複先叙始末方顯今妙。
叙始末者迹門以大通為元。
始本門以本因為元始。
今日以初成為元始。
大通已後本成已來如是中間節節施化。
皆以漸頓适物機情。
若大若小皆為取物機而與法差别。
若今日中間言取與者華嚴已後法華之前觀機為取逗物為與。
适者得也。
謂得時而用。
諸經不爾未為大體。
次大事下正明今經。
說教等者明今經是一代之綱格。
格正也。
大化等者明一化之極。
筌字應從竹。
蹄字如止觀記。
次明物機不同中又二。
先明四種根性不同。
次明今經純一根性教意綱紀。
初文自為四意。
從其宿植去正出今經叙于一代用教之意。
故前文雲。
始從華嚴至般若來皆不說于設教之意。
故從此下騰今經意述一代教用與之由。
故初說華嚴意在大根言不涉小。
則三意未周。
一不攝小機。
二不開權。
三不發迹。
從其不堪者去。
說阿含教。
意在于小。
亦有三意未周。
一不涉大機。
餘二如前。
從既得道已去。
說方等教具明大小總有二意。
一逗大逗小。
二以大斥小。
亦三意未周。
一者不明逗緣彈斥之意。
餘二同前。
從若宜兼通去。
說般若教亦有二意。
一通被大小二洮汰付财。
亦三意未周。
一者無通被洮汰之意。
餘二同前。
次文二。
初明開顯。
次結成綱紀。
從過此難已去唯至法華。
說前教意顯今教意。
故雲過此已後定之以父子開權人也。
付之以家業委權實法也。
此約迹門開權顯實。
次拂之以權迹顯之以實本。
此本門開迹顯本也。
此即法華之大綱今家之撮要不過數行而已。
收一代教法出法華文心辨諸教所以。
請有眼者委悉尋之。
勿雲法華漸圓不及華嚴頓極。
當知法華約部則尚破華嚴般若。
約教則尚破别教後心。
如此教旨豈同外人因中有果等而為匹類耶。
一一文中皆先述教意。
次引文證。
次當知下結成今經綱紀中三。
先法。
次譬。
三引無量義意以合譬。
若無諸數将何以紀定。
若不紀定将何以結歸。
若不結歸則佛意杳漫若無諸數則化儀不周。
故開權顯實即彼所行是菩薩道。
開迹顯本本迹雖殊不思議一。
三明佛意鑒機中二。
先明鑒機來久。
次當知下明佛意難測。
初文又二。
初總述次别指。
初文言法身地等者。
自本地真因初住已來。
遠鑒今日乃至未來大小衆機。
故雲本行菩薩道時所成壽命今猶未盡。
豈今日迹中草座木樹方鑒今日大小機耶。
次文雲下别明鑒機。
以今日之事驗久遠之智。
一代始成四十餘年。
豈能令彼世界塵數菩薩萬億諸大聲聞便悟大道現獲無生色聲之益略難稱紀。
故知今日逗會赴昔成熟之機況若種若脫非言可盡。
于中又二初略明始終一期佛意。
次信解下重牒信解領鑒證成。
初文又三。
初明佛垂世本意意雖知小而在大。
次文雲。
殷勤下明用小化本意。
意雖知大而用小。
三文雲。
諸佛下明适機化儀佛意本暢。
非始靈鹫其心泰然。
次信解文具足五時。
初華嚴時大機未起。
以佛遠鑒
先明來意。
次開章解釋。
初文中又二。
初正明來意。
次但聖下述開章意。
初文雲若弘法華至有阙者。
法華前經但。
當文判釋于義未失。
當文辨教于理易明。
若弘法華須辨一期五時教相。
說佛本意意在何之。
諸經有體。
體趣何等。
明宗明用為何所依。
是故前釋宗用中雲。
用是宗用宗是體宗。
名總标三教相判四。
是故法華不明教相使前四義冥無所顯。
四義不顯妙法難明。
故不明教相于理實阙。
次文為五。
初但聖意下述大意意。
次前代下述異解意。
三雖阡陌下述明難意。
四然義不下述去取意。
五南嶽下述判教意。
以聖旨難知故須先出大意。
以諸師不同故須逐失略列。
以無一全是故一一難破。
以不全非故須明去取。
唯證可從故準南嶽。
正判。
次開章解釋中二。
先列章。
次解釋中。
初大意者。
大略而言。
五時教中前之四時當部被物。
而不須明設教多少開合增減對帶等意意在何之。
于中為三。
初明說之根本。
次說餘下正明大意。
三若能下結勸。
初文者。
約佛自證本不可說。
若被此土機緣須假立聲教。
次正大意中四。
初明教法優劣。
次其宿植下明物機不同。
三如是下明如來能鑒。
四又已今當下明校量所說。
初又二。
初明餘經當機當部。
不涉始終。
次今經下明今經化緣教旨始末。
該攝遠近。
初文又三。
初總略标示。
次至如下别明前後諸教。
三凡此下總結諸教未窮。
初如文。
次文自五。
即四時并涅槃。
初雲至如華嚴至住上地上者。
今家為顯部中圓别二位不同。
故雲地住。
新譯經中初會六品。
秖明如來現相。
普賢三昧。
世界藏海。
第二會六品。
前之五品。
但明人法名号。
菩薩發問。
為入住之端。
第三會六品。
秖說十住。
第四會四品。
秖說十行。
第五會三品。
秖說十向。
第六會一品。
秖說十地。
第七會十一品。
秖明十地勝進行耳。
第八會明離世間一品。
及以最後入法界品。
秖是令信善知識教。
故知一經三十七品。
俱明菩薩行位功德。
言圓别者。
住中多明圓融之相。
行後多明曆别之相。
而皆不明行位之意。
不語初成頓說大旨。
四含灼然說小而已。
而亦不明說小之意。
于大化不獲。
垂以劣形。
說以淺法。
赴小機宜。
豈非曲巧。
方等折小。
如弟子品。
彈偏。
如菩薩品。
如觀衆生品。
即是歎大。
稱歎文殊及淨名等。
即是褒圓。
又弟子品。
用折不同。
有用三教。
如诃目連是歎大。
有用圓诃如诃身子是褒圓。
慈悲行願如問疾品佛道品。
事理殊絕如不思議品。
香積品。
等是事殊絕。
入不二法門品。
是理殊絕雖有此勝亦不明大小并席具對衆機等意。
般若論通則通于三教故曰三人。
論别則獨在别圓故雲獨進。
三教同被盡淨虛融。
二乘之人無心悕取。
鈍根菩薩推功上人。
别教地前謂為别俗。
圓衆自謂一切圓融。
故使文中始自色心終乎種智融通遍入。
而亦不說設教所以别是不共。
而不明一部有共不共意也。
涅槃重施方便。
又于經初已開常宗。
斥奪三修十仙小證。
中間廣答三十六問。
廣辨菩薩五行十功。
而亦少明用方便意。
結文可知。
次明今經中二。
先叙諸經以為綱目。
次但論下明今經以為綱格。
初文言法門綱目者。
自法華已前諸經所明方便教門。
如華嚴中别鹿苑四含方等中三般若中二。
并是圓門綱目而已。
雖諸部中有權有實而并不明權實本迹被物之意故非大綱。
故說法華唯存大綱不事綱目。
次明今經者。
欲明今經複先叙始末方顯今妙。
叙始末者迹門以大通為元。
始本門以本因為元始。
今日以初成為元始。
大通已後本成已來如是中間節節施化。
皆以漸頓适物機情。
若大若小皆為取物機而與法差别。
若今日中間言取與者華嚴已後法華之前觀機為取逗物為與。
适者得也。
謂得時而用。
諸經不爾未為大體。
次大事下正明今經。
說教等者明今經是一代之綱格。
格正也。
大化等者明一化之極。
筌字應從竹。
蹄字如止觀記。
次明物機不同中又二。
先明四種根性不同。
次明今經純一根性教意綱紀。
初文自為四意。
從其宿植去正出今經叙于一代用教之意。
故前文雲。
始從華嚴至般若來皆不說于設教之意。
故從此下騰今經意述一代教用與之由。
故初說華嚴意在大根言不涉小。
則三意未周。
一不攝小機。
二不開權。
三不發迹。
從其不堪者去。
說阿含教。
意在于小。
亦有三意未周。
一不涉大機。
餘二如前。
從既得道已去。
說方等教具明大小總有二意。
一逗大逗小。
二以大斥小。
亦三意未周。
一者不明逗緣彈斥之意。
餘二同前。
從若宜兼通去。
說般若教亦有二意。
一通被大小二洮汰付财。
亦三意未周。
一者無通被洮汰之意。
餘二同前。
次文二。
初明開顯。
次結成綱紀。
從過此難已去唯至法華。
說前教意顯今教意。
故雲過此已後定之以父子開權人也。
付之以家業委權實法也。
此約迹門開權顯實。
次拂之以權迹顯之以實本。
此本門開迹顯本也。
此即法華之大綱今家之撮要不過數行而已。
收一代教法出法華文心辨諸教所以。
請有眼者委悉尋之。
勿雲法華漸圓不及華嚴頓極。
當知法華約部則尚破華嚴般若。
約教則尚破别教後心。
如此教旨豈同外人因中有果等而為匹類耶。
一一文中皆先述教意。
次引文證。
次當知下結成今經綱紀中三。
先法。
次譬。
三引無量義意以合譬。
若無諸數将何以紀定。
若不紀定将何以結歸。
若不結歸則佛意杳漫若無諸數則化儀不周。
故開權顯實即彼所行是菩薩道。
開迹顯本本迹雖殊不思議一。
三明佛意鑒機中二。
先明鑒機來久。
次當知下明佛意難測。
初文又二。
初總述次别指。
初文言法身地等者。
自本地真因初住已來。
遠鑒今日乃至未來大小衆機。
故雲本行菩薩道時所成壽命今猶未盡。
豈今日迹中草座木樹方鑒今日大小機耶。
次文雲下别明鑒機。
以今日之事驗久遠之智。
一代始成四十餘年。
豈能令彼世界塵數菩薩萬億諸大聲聞便悟大道現獲無生色聲之益略難稱紀。
故知今日逗會赴昔成熟之機況若種若脫非言可盡。
于中又二初略明始終一期佛意。
次信解下重牒信解領鑒證成。
初文又三。
初明佛垂世本意意雖知小而在大。
次文雲。
殷勤下明用小化本意。
意雖知大而用小。
三文雲。
諸佛下明适機化儀佛意本暢。
非始靈鹫其心泰然。
次信解文具足五時。
初華嚴時大機未起。
以佛遠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