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音玄義記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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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名互非句。
既不相離複名互即。
此教兩門雖談即離。
人之與法俱非中道。
三方等。
四教并談。
藏通唯二谛。
别圓同華嚴。
四般若下例餘。
般若蕩相鈍謂但空。
同前二谛。
利分二種同前别圓涅槃四教雖俱知常。
初心用觀不無差别。
藏通且須順于二谛。
别初心人未即圓法。
二今方下明難屬方等即句。
二今明下通難三。
初正約即句通難。
今品前問答觀音屬人。
能觀所觀豈非法邪。
若後問答既以普門為所證法此法豈無能證人邪。
方等既以普門目人。
能目普門豈可非法。
論其大意。
觀音普門皆中道法。
随悉檀益将何目人。
唯圓始終即攬實相。
而為假人。
二例如下傍取人物例顯二。
初以人顯。
二譬如下舉物喻。
三今普下以人法互具結示三。
初明法具人。
二若并下明人具法。
三如身下以身為例。
皆可見矣。
二簡慈悲二。
初簡慈悲名相三。
初明與拔同異二。
初與拔相兼問。
苦除即樂。
如夕盡即曉。
樂至苦除。
如燈來闇滅。
趣舉一種即有二能。
何以慈悲而分兩法。
二答通下與拔不俱答。
一能兼二。
此就通論對境發心。
實須别說。
故舉二喻以彰别相。
二明喜舍阙具二。
初問。
二答二。
初不二是舍。
四無量心。
舍無别體。
奢摩他觀體既是定。
定能與樂毗婆舍那觀體既是慧。
慧能拔苦。
二觀不二即憂畢叉。
亦名平等舍。
故不二而二則立慈悲。
二而不二即是于舍。
今既明于不二慈悲。
則已含舍故不别立。
二喜者下苦在阙喜二。
初約法釋。
今明慈悲是立誓願。
運慈與樂生既苦重。
即須運悲。
二俱未遂何喜之有。
福慧滿時藥珠功畢。
方與衆生生乎慶喜。
二如阿下引事例。
阿輸加王即育王弟。
不歸三寶見兄飯僧乃生嫌謗。
育王見愍設計勸之。
王入溫室詐言已崩。
策之紹位。
方登禦座育王出怒。
其罪當死。
乃令七日受王五欲。
使旃陀羅逐日唱死。
過已王問。
受樂否邪。
答言。
我聞幾日當死唯苦無樂。
王言。
沙門觀念念滅。
雖受供養甯有著心阿輸知已。
出家修道得阿羅漢。
少痛奪樂近事可驗。
衆生若此。
故菩薩心未生喜也。
三問禅下明支等前後二。
初約前後問。
今論四等慈悲喜舍。
慈能與樂則樂前喜後。
何故禅支喜前樂後。
初禅五支。
謂覺觀喜樂一心。
二禅四支。
謂内淨喜樂一心。
三禅無喜。
四禅無樂。
今約初二。
皆喜在前樂支在後。
其意何邪。
二答禅下約自他答。
自證禅支從粗至細。
前喜後樂。
利他四等先與其樂。
後方慶喜。
故其次異。
二複次下簡與拔有無三。
初外道虛想。
四禅四空及四無量十二門禅。
根本定也。
通于内外小大聖賢。
而修證之。
若諸外道及正信凡夫修慈悲喜舍。
自證此定。
虛想衆生離苦得樂。
于他無益。
自雖暫益不免退失。
二若二下明二乘自利。
二乘修此雖不益他。
自拔分段得小涅槃。
三今菩下明菩薩遍益二。
初明行超凡聖。
不同凡外随禅受生。
異小聖賢但自拔苦。
蓋非生法二種緣慈。
乃以無緣法界與拔。
令諸衆生離一切苦得究竟樂。
二明同時與拔。
無緣慈悲不二而二。
用不異時。
分别令解故各說耳。
言前明拔苦等者。
從本懷故先标于慈。
若從用次先拔後與。
是故四誓從用為次。
三簡福慧二。
初定福智與拔所以二。
初問。
二答。
因修福慧。
至果則成智斷二德。
此德與生體性無二。
故稱觀音智德人名。
即能顯召本性了種。
是故能除暗惑苦也。
若對普門斷德應身。
即能引起本性緣種。
是故獲于因果之樂。
若不爾者。
何名感應道交。
二問福下辯福慧一異是非二。
初約隔異難。
備舉相資難今隔異。
二自有下約偏圓答二。
初立即離四句。
大小皆四故。
知即離名同義異。
二如六下通偏圓諸教二。
初明三教即離俱非二。
初明小衍二。
初三藏。
菩薩一位得兩即句。
羅漢白象得二離句。
雖有即離同在三藏。
二若大下大乘。
約别地前論于四句。
初以行行對于慧行而為福慧。
不破無明故俱名福。
即此二福能破取相。
複受智名故。
此福智當兩即句。
又地前福智無明全在。
故皆名福。
地上福智分破無明。
故皆名智。
此之福智當兩非句。
故兩四句非今福智。
二方等下例二部。
二今此下明圓教開合俱是二。
初釋二。
初二而不二三。
初明相即。
一心三止為福。
一心三觀為慧。
始從理性終乎極果。
定慧不二是今兩即也。
二故大下明互具。
般若既是尊妙人見。
驗慧具福。
尊妙即是上定故也。
論即大論。
彼翻首楞嚴為健相也。
三昧既能破彼強敵。
驗福具慧。
強敵即是無明故也。
三大經下明異名。
五名之中。
般若師子吼是慧。
楞嚴金剛是定。
佛性是通名也。
既是異名彌彰體一。
是故此五皆雙具之稱。
複以無妨禅慧以結不二。
二不二下不二而二。
法雖不二。
不妨分門各作名數而為解釋。
二此是下結。
論雖分門别相而說。
須知禅慧畢竟不二。
四簡真應二。
初正簡真應二。
初立句。
二若非下簡示二。
初簡前三句非。
且簡凡小實兼通别。
通教灰斷同藏二乘。
地前作意非不謀應。
圓六根淨雖全性發。
别惑在故未名真應。
二亦真下示後一句。
是即真而應世之常談。
自舍今宗莫窮其妙。
都為他師不知性惡。
緻令起應不得無謀。
徒說無緣之慈。
不究無緣之旨。
二今依下兼定常間三。
初一往且分。
以經二段别對常間。
二常間下二往互具二。
初立。
二鳥者。
大經第八鳥喻品雲。
善男子。
鳥有二種。
一名迦鄰提。
二名鴛鴦。
遊止共俱不相舍離。
此品答前。
雲何共聖行。
娑羅迦鄰提。
舊解或雲。
娑羅一雙鄰提一雙。
或雲。
娑羅一隻。
鄰提一隻。
或雲娑羅翻為鴛鴦。
章安雲。
然漢不善梵音。
隻增诤競。
意在況喻。
取其雌雄共遊止息。
以喻生死涅槃中俱有常無常。
在下在高雙飛雙息。
即事而理即理而事。
廣如彼疏。
今喻二身常間兩益不得相離者。
乃是觀音分證涅槃中常無常二用也。
二若小下釋二。
初小真理天然是佛法體。
善吉觀見常無間然。
于蓮華尼似如有間。
故于二聖明常無常。
斯乃真身自有二益。
丈六之相于有緣者常得睹之。
若其無緣同處不見。
豈非應身亦有二益。
二大乘下大。
佛法界身未嘗不益。
于情執者而成間滅。
真具二也。
佛應化身随機生熟出沒無間。
應身常益也。
見不見異令應不常。
又成間益也。
故知二身各具二益。
三而今下順文别對。
前文即稱即感。
别對真身常益之義。
後文現相生滅。
别對應身間益之義。
五簡藥珠二。
初依義互具。
但就譬說即顯真應各能與拔。
斯為盡理矣。
二若别下就文别對。
前文除苦名為藥身。
後文與樂名為珠身。
且順經文作斯别對。
六簡冥顯。
三十六句者。
冥顯機應各論四句。
冥機者。
過去善能感也。
顯機者。
現在善能感也。
亦冥亦顯機者。
過現善業共能感也。
非冥非顯機者。
過現無善當能生善而能感也。
冥應者。
法身也。
顯應者。
應身也。
亦冥亦顯應者。
二身俱應也。
非冥非顯應者。
亦法身。
但以不見不聞而知而覺為冥應。
不見不聞不知不覺即雙非應。
故此二應皆果中法身也。
識此八已。
相對互對具足而言成十六句。
約機感應約應赴機。
各成十六。
加根本四即三十六。
若解此意則無生不感無時不應。
除諸邪見深荷聖恩。
亦知一切衆生無一不成佛也。
七簡權實二。
初定文立難。
真即是實假即是權。
答文備見四種相也。
二立句答通二。
初詳論互具。
真智冥應脫有淺深。
七難二求免事中之苦。
脫權也。
離三毒根成佛無疑。
脫障實惑也。
權智顯應得度不同。
見身聞法破惑顯理。
度實也。
事中怖難得無畏者。
度權處也。
機熟之者。
對此二智得權實理。
名俱度。
離淺深障名俱脫。
機生返此。
是故俱名不度不脫。
二據說且分。
八簡本迹二。
初本迹俱與拔二。
初各具二用。
二非本下相由貼文。
非脫衆苦之迹。
不顯一真之本。
故前問答是明迹本。
非證千如之本。
莫垂十界之迹。
故後問答是明本迹。
二問本下本迹。
異真應二。
初問。
二答。
諸經所說始從地住終至等妙。
一分真明一分應起。
豈唯一世實居當念。
是名橫辯。
别明本迹如壽量品。
即今說久遠為本。
諸經及迹門名已說。
近成為迹。
名互非句。
既不相離複名互即。
此教兩門雖談即離。
人之與法俱非中道。
三方等。
四教并談。
藏通唯二谛。
别圓同華嚴。
四般若下例餘。
般若蕩相鈍謂但空。
同前二谛。
利分二種同前别圓涅槃四教雖俱知常。
初心用觀不無差别。
藏通且須順于二谛。
别初心人未即圓法。
二今方下明難屬方等即句。
二今明下通難三。
初正約即句通難。
今品前問答觀音屬人。
能觀所觀豈非法邪。
若後問答既以普門為所證法此法豈無能證人邪。
方等既以普門目人。
能目普門豈可非法。
論其大意。
觀音普門皆中道法。
随悉檀益将何目人。
唯圓始終即攬實相。
而為假人。
二例如下傍取人物例顯二。
初以人顯。
二譬如下舉物喻。
三今普下以人法互具結示三。
初明法具人。
二若并下明人具法。
三如身下以身為例。
皆可見矣。
二簡慈悲二。
初簡慈悲名相三。
初明與拔同異二。
初與拔相兼問。
苦除即樂。
如夕盡即曉。
樂至苦除。
如燈來闇滅。
趣舉一種即有二能。
何以慈悲而分兩法。
二答通下與拔不俱答。
一能兼二。
此就通論對境發心。
實須别說。
故舉二喻以彰别相。
二明喜舍阙具二。
初問。
二答二。
初不二是舍。
四無量心。
舍無别體。
奢摩他觀體既是定。
定能與樂毗婆舍那觀體既是慧。
慧能拔苦。
二觀不二即憂畢叉。
亦名平等舍。
故不二而二則立慈悲。
二而不二即是于舍。
今既明于不二慈悲。
則已含舍故不别立。
二喜者下苦在阙喜二。
初約法釋。
今明慈悲是立誓願。
運慈與樂生既苦重。
即須運悲。
二俱未遂何喜之有。
福慧滿時藥珠功畢。
方與衆生生乎慶喜。
二如阿下引事例。
阿輸加王即育王弟。
不歸三寶見兄飯僧乃生嫌謗。
育王見愍設計勸之。
王入溫室詐言已崩。
策之紹位。
方登禦座育王出怒。
其罪當死。
乃令七日受王五欲。
使旃陀羅逐日唱死。
過已王問。
受樂否邪。
答言。
我聞幾日當死唯苦無樂。
王言。
沙門觀念念滅。
雖受供養甯有著心阿輸知已。
出家修道得阿羅漢。
少痛奪樂近事可驗。
衆生若此。
故菩薩心未生喜也。
三問禅下明支等前後二。
初約前後問。
今論四等慈悲喜舍。
慈能與樂則樂前喜後。
何故禅支喜前樂後。
初禅五支。
謂覺觀喜樂一心。
二禅四支。
謂内淨喜樂一心。
三禅無喜。
四禅無樂。
今約初二。
皆喜在前樂支在後。
其意何邪。
二答禅下約自他答。
自證禅支從粗至細。
前喜後樂。
利他四等先與其樂。
後方慶喜。
故其次異。
二複次下簡與拔有無三。
初外道虛想。
四禅四空及四無量十二門禅。
根本定也。
通于内外小大聖賢。
而修證之。
若諸外道及正信凡夫修慈悲喜舍。
自證此定。
虛想衆生離苦得樂。
于他無益。
自雖暫益不免退失。
二若二下明二乘自利。
二乘修此雖不益他。
自拔分段得小涅槃。
三今菩下明菩薩遍益二。
初明行超凡聖。
不同凡外随禅受生。
異小聖賢但自拔苦。
蓋非生法二種緣慈。
乃以無緣法界與拔。
令諸衆生離一切苦得究竟樂。
二明同時與拔。
無緣慈悲不二而二。
用不異時。
分别令解故各說耳。
言前明拔苦等者。
從本懷故先标于慈。
若從用次先拔後與。
是故四誓從用為次。
三簡福慧二。
初定福智與拔所以二。
初問。
二答。
因修福慧。
至果則成智斷二德。
此德與生體性無二。
故稱觀音智德人名。
即能顯召本性了種。
是故能除暗惑苦也。
若對普門斷德應身。
即能引起本性緣種。
是故獲于因果之樂。
若不爾者。
何名感應道交。
二問福下辯福慧一異是非二。
初約隔異難。
備舉相資難今隔異。
二自有下約偏圓答二。
初立即離四句。
大小皆四故。
知即離名同義異。
二如六下通偏圓諸教二。
初明三教即離俱非二。
初明小衍二。
初三藏。
菩薩一位得兩即句。
羅漢白象得二離句。
雖有即離同在三藏。
二若大下大乘。
約别地前論于四句。
初以行行對于慧行而為福慧。
不破無明故俱名福。
即此二福能破取相。
複受智名故。
此福智當兩即句。
又地前福智無明全在。
故皆名福。
地上福智分破無明。
故皆名智。
此之福智當兩非句。
故兩四句非今福智。
二方等下例二部。
二今此下明圓教開合俱是二。
初釋二。
初二而不二三。
初明相即。
一心三止為福。
一心三觀為慧。
始從理性終乎極果。
定慧不二是今兩即也。
二故大下明互具。
般若既是尊妙人見。
驗慧具福。
尊妙即是上定故也。
論即大論。
彼翻首楞嚴為健相也。
三昧既能破彼強敵。
驗福具慧。
強敵即是無明故也。
三大經下明異名。
五名之中。
般若師子吼是慧。
楞嚴金剛是定。
佛性是通名也。
既是異名彌彰體一。
是故此五皆雙具之稱。
複以無妨禅慧以結不二。
二不二下不二而二。
法雖不二。
不妨分門各作名數而為解釋。
二此是下結。
論雖分門别相而說。
須知禅慧畢竟不二。
四簡真應二。
初正簡真應二。
初立句。
二若非下簡示二。
初簡前三句非。
且簡凡小實兼通别。
通教灰斷同藏二乘。
地前作意非不謀應。
圓六根淨雖全性發。
别惑在故未名真應。
二亦真下示後一句。
是即真而應世之常談。
自舍今宗莫窮其妙。
都為他師不知性惡。
緻令起應不得無謀。
徒說無緣之慈。
不究無緣之旨。
二今依下兼定常間三。
初一往且分。
以經二段别對常間。
二常間下二往互具二。
初立。
二鳥者。
大經第八鳥喻品雲。
善男子。
鳥有二種。
一名迦鄰提。
二名鴛鴦。
遊止共俱不相舍離。
此品答前。
雲何共聖行。
娑羅迦鄰提。
舊解或雲。
娑羅一雙鄰提一雙。
或雲。
娑羅一隻。
鄰提一隻。
或雲娑羅翻為鴛鴦。
章安雲。
然漢不善梵音。
隻增诤競。
意在況喻。
取其雌雄共遊止息。
以喻生死涅槃中俱有常無常。
在下在高雙飛雙息。
即事而理即理而事。
廣如彼疏。
今喻二身常間兩益不得相離者。
乃是觀音分證涅槃中常無常二用也。
二若小下釋二。
初小真理天然是佛法體。
善吉觀見常無間然。
于蓮華尼似如有間。
故于二聖明常無常。
斯乃真身自有二益。
丈六之相于有緣者常得睹之。
若其無緣同處不見。
豈非應身亦有二益。
二大乘下大。
佛法界身未嘗不益。
于情執者而成間滅。
真具二也。
佛應化身随機生熟出沒無間。
應身常益也。
見不見異令應不常。
又成間益也。
故知二身各具二益。
三而今下順文别對。
前文即稱即感。
别對真身常益之義。
後文現相生滅。
别對應身間益之義。
五簡藥珠二。
初依義互具。
但就譬說即顯真應各能與拔。
斯為盡理矣。
二若别下就文别對。
前文除苦名為藥身。
後文與樂名為珠身。
且順經文作斯别對。
六簡冥顯。
三十六句者。
冥顯機應各論四句。
冥機者。
過去善能感也。
顯機者。
現在善能感也。
亦冥亦顯機者。
過現善業共能感也。
非冥非顯機者。
過現無善當能生善而能感也。
冥應者。
法身也。
顯應者。
應身也。
亦冥亦顯應者。
二身俱應也。
非冥非顯應者。
亦法身。
但以不見不聞而知而覺為冥應。
不見不聞不知不覺即雙非應。
故此二應皆果中法身也。
識此八已。
相對互對具足而言成十六句。
約機感應約應赴機。
各成十六。
加根本四即三十六。
若解此意則無生不感無時不應。
除諸邪見深荷聖恩。
亦知一切衆生無一不成佛也。
七簡權實二。
初定文立難。
真即是實假即是權。
答文備見四種相也。
二立句答通二。
初詳論互具。
真智冥應脫有淺深。
七難二求免事中之苦。
脫權也。
離三毒根成佛無疑。
脫障實惑也。
權智顯應得度不同。
見身聞法破惑顯理。
度實也。
事中怖難得無畏者。
度權處也。
機熟之者。
對此二智得權實理。
名俱度。
離淺深障名俱脫。
機生返此。
是故俱名不度不脫。
二據說且分。
八簡本迹二。
初本迹俱與拔二。
初各具二用。
二非本下相由貼文。
非脫衆苦之迹。
不顯一真之本。
故前問答是明迹本。
非證千如之本。
莫垂十界之迹。
故後問答是明本迹。
二問本下本迹。
異真應二。
初問。
二答。
諸經所說始從地住終至等妙。
一分真明一分應起。
豈唯一世實居當念。
是名橫辯。
别明本迹如壽量品。
即今說久遠為本。
諸經及迹門名已說。
近成為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