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昙毗婆沙論 第三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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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依鼓貝聲依貝琴聲依琴。
彼亦如是。
問曰。
此皆依意。
何以不盡依名意識耶。
答曰。
若依是不共不同别異相。
作識别名。
雲何眼識所依不共不同别異。
謂依于眼不依餘。
乃至身識說亦如是。
以是事故而作四句。
或作所依。
不作次第緣。
乃至廣作四句。
作所依不作次第緣者。
謂俱生眼。
作次第緣不作所依者。
謂前次第滅心數法。
作所依作次第緣者謂意界。
不作所依不作次第緣者。
除上爾所事。
乃至身識說亦如是。
若為意識作所依。
亦為意識作次第緣耶。
答曰。
若作所依。
亦作次第緣。
頗有作次第緣不作所依耶。
答曰。
有前次第滅心數法。
尊者和須蜜說曰。
亦緣色生識。
何故不言色識。
但言眼識。
答曰。
眼為識作所依非色。
複次眼所作勝。
複次眼在自身中色則不定。
複次眼是内入。
色則不定。
複次眼屬内色則不定。
複次眼于識有損益。
色則不爾。
問曰。
若然者色亦有損益。
答曰。
一色雖有損益。
餘色能生眼識。
眼不爾。
若一眼壞。
更無餘眼能生識。
餘識說亦如是。
複次眼有上中下識。
亦有上中下色則不爾。
複次眼所不共。
色則不定。
如緣一界中色生二界中識。
無有依一界中眼生二界中識。
緣一趣中色生五趣中識。
無有依一趣中眼生二趣中識。
何況多四生說亦如是。
複次眼是威勢非色。
尊者佛陀提婆說曰。
若眼無留難。
識亦無留難。
問曰。
色若有留難。
識亦有留難。
若無色者。
識何緣生。
答曰不爾。
境界常不壞。
所依有壞。
若所依壞者。
識則不生。
假令有那由他色若所依壞。
緣色識不生者識則住不生法中。
問曰。
眼識識色。
何故言眼識色耶。
答曰。
或說所依以顯依。
或說依以顯所依。
說所依以顯依者。
如此中說眼能識色。
說依以顯所依者。
如說眼識所更所分别名見。
複次以名義勝故。
如伎人染衣書法。
猶如伎師作伎時。
非無伎子伎女及餘侍從時會。
然伎師于中勝故。
但言伎師作樂。
如以染染衣。
非無人水器等。
但染勝故言以染染衣。
如以筆作字令字有差别。
非無人工紙墨等。
但筆于中勝故說筆作字令字差别。
如是雖識能識色。
以眼勝故說眼識色。
複次眼是識色具故言眼識色。
如說伴行于道。
行者是足非伴。
伴是道行之具。
彼亦如是。
雖識識色。
眼是識色具。
故言眼識色。
有心意識。
問曰。
心意識。
有何差别。
答曰。
或有說者。
無有差别。
心即是意。
意即是識如是等。
皆同一義。
無有差别。
如火名火亦名炎亦名熾亦名燋薪。
如是等十名經說。
帝釋名因陀羅。
亦名憍屍迦。
亦名釋迦。
亦名千眼。
一帝釋有如是等十名。
如阿毗昙說。
受名為受。
亦名别受。
亦名等受。
亦名覺受。
一受有如是等五名。
彼亦如是。
一心法有三種名。
複有說差别者。
名即差别。
是名心。
是名意。
是名識。
複次過去名意。
未來名心。
現在名識。
複次說界時名心。
說入時名意。
說陰時名識。
複次遠行義。
是心義。
如偈說 獨行遠逝不依于身能調是者 解脫畏怖 複次前導義是意義。
如偈說 意為前導意尊意駛意若念惡 即言即行罪惡報應如影随形 生相續義是識義。
複次性義是心義。
輸門義是意義聚義是識義。
複次種種雜色義是心義。
如說比丘當知。
畜生趣所以有種種雜色者。
皆由心有種種故。
有種種雜色。
歸屬義是意義。
如說比丘當知。
此五根雖行種種境界。
必持意分别。
終歸屬意。
分别物體相是識義。
複次增積義是心義。
解了義是意義。
别識義是識義。
尊者婆奢說曰。
增積義斷義是心義。
解了義知義是意義。
能識義别識義是識義。
增積是有漏。
斷是無漏解了是有漏。
知是無漏。
能識是有漏。
别識是無漏。
心意識。
是謂差别。
若界有如是相者。
此中略說。
如眼識。
耳識鼻識舌識身識說亦如是。
雲何意界。
答曰。
若意能識法。
已識今識當識。
及餘彼分意。
是名意界。
已識是過去意界。
今識是現在意界。
當識是未來意界。
及餘彼分意界者。
未來必不生意界。
無有過去現在彼分意界。
如意界。
意識界亦如是。
問曰。
何故不說五識界彼分。
答曰。
應說而不說者。
當知此說有餘。
複次五識以生為差别。
彼分是不生法。
複次五識以所作為差别。
彼分是無所作。
複次若說意識界彼分。
當知亦略說五識界彼分。
雲何法界。
答曰。
已為意所知。
今為意所知。
當為意所知。
已為意所知是過去法。
今為意所知是現在法。
當為意所知是未來法。
問曰。
何故不說法界彼分耶。
答曰。
無有彼分法界。
所以者何。
無有如是法非意境界。
若生一刹那意界。
除其自體相應共生。
餘一切法盡緣。
問曰。
十色入亦是意界境界。
何故說名彼分耶。
答曰。
不以意界故。
說自分彼分。
乃以眼于色有自分彼分。
色于眼有自分彼分。
乃至身觸。
亦如是。
若以意界。
說自分彼分者。
則十二入。
盡是自分。
無有彼分。
所以者何。
盡是意境界故。
以是事故。
作如是說。
頗有共生法。
或是自分。
或是彼分耶。
答曰。
有十色入是彼分。
生老無常是自分。
所以者何。
生老無常是法界所攝故。
法界中無有彼分。
頗有相應共生法。
或是自分或是彼分耶。
答曰。
有未來必不生意界是彼分。
彼相應共生回轉是自分。
所以者何。
是法界攝故。
法界中。
無有彼分 問曰。
頗以一眼界微塵作所依。
一色界微塵作境界。
能生眼識耶。
答曰。
不生所以者何五識身依積聚緣積聚。
依合聚緣合聚。
眼識依自界緣自界他界。
耳識亦爾。
意識依自界他界。
緣自界他界。
餘三識依自界緣自界。
複次眼識。
依自緣自緣他。
耳識亦爾。
意識依自依他。
緣自緣他。
餘三識依自緣自。
此中說自他者。
即是界自他。
複次眼識。
依
彼亦如是。
問曰。
此皆依意。
何以不盡依名意識耶。
答曰。
若依是不共不同别異相。
作識别名。
雲何眼識所依不共不同别異。
謂依于眼不依餘。
乃至身識說亦如是。
以是事故而作四句。
或作所依。
不作次第緣。
乃至廣作四句。
作所依不作次第緣者。
謂俱生眼。
作次第緣不作所依者。
謂前次第滅心數法。
作所依作次第緣者謂意界。
不作所依不作次第緣者。
除上爾所事。
乃至身識說亦如是。
若為意識作所依。
亦為意識作次第緣耶。
答曰。
若作所依。
亦作次第緣。
頗有作次第緣不作所依耶。
答曰。
有前次第滅心數法。
尊者和須蜜說曰。
亦緣色生識。
何故不言色識。
但言眼識。
答曰。
眼為識作所依非色。
複次眼所作勝。
複次眼在自身中色則不定。
複次眼是内入。
色則不定。
複次眼屬内色則不定。
複次眼于識有損益。
色則不爾。
問曰。
若然者色亦有損益。
答曰。
一色雖有損益。
餘色能生眼識。
眼不爾。
若一眼壞。
更無餘眼能生識。
餘識說亦如是。
複次眼有上中下識。
亦有上中下色則不爾。
複次眼所不共。
色則不定。
如緣一界中色生二界中識。
無有依一界中眼生二界中識。
緣一趣中色生五趣中識。
無有依一趣中眼生二趣中識。
何況多四生說亦如是。
複次眼是威勢非色。
尊者佛陀提婆說曰。
若眼無留難。
識亦無留難。
問曰。
色若有留難。
識亦有留難。
若無色者。
識何緣生。
答曰不爾。
境界常不壞。
所依有壞。
若所依壞者。
識則不生。
假令有那由他色若所依壞。
緣色識不生者識則住不生法中。
問曰。
眼識識色。
何故言眼識色耶。
答曰。
或說所依以顯依。
或說依以顯所依。
說所依以顯依者。
如此中說眼能識色。
說依以顯所依者。
如說眼識所更所分别名見。
複次以名義勝故。
如伎人染衣書法。
猶如伎師作伎時。
非無伎子伎女及餘侍從時會。
然伎師于中勝故。
但言伎師作樂。
如以染染衣。
非無人水器等。
但染勝故言以染染衣。
如以筆作字令字有差别。
非無人工紙墨等。
但筆于中勝故說筆作字令字差别。
如是雖識能識色。
以眼勝故說眼識色。
複次眼是識色具故言眼識色。
如說伴行于道。
行者是足非伴。
伴是道行之具。
彼亦如是。
雖識識色。
眼是識色具。
故言眼識色。
有心意識。
問曰。
心意識。
有何差别。
答曰。
或有說者。
無有差别。
心即是意。
意即是識如是等。
皆同一義。
無有差别。
如火名火亦名炎亦名熾亦名燋薪。
如是等十名經說。
帝釋名因陀羅。
亦名憍屍迦。
亦名釋迦。
亦名千眼。
一帝釋有如是等十名。
如阿毗昙說。
受名為受。
亦名别受。
亦名等受。
亦名覺受。
一受有如是等五名。
彼亦如是。
一心法有三種名。
複有說差别者。
名即差别。
是名心。
是名意。
是名識。
複次過去名意。
未來名心。
現在名識。
複次說界時名心。
說入時名意。
說陰時名識。
複次遠行義。
是心義。
如偈說 獨行遠逝不依于身能調是者 解脫畏怖 複次前導義是意義。
如偈說 意為前導意尊意駛意若念惡 即言即行罪惡報應如影随形 生相續義是識義。
複次性義是心義。
輸門義是意義聚義是識義。
複次種種雜色義是心義。
如說比丘當知。
畜生趣所以有種種雜色者。
皆由心有種種故。
有種種雜色。
歸屬義是意義。
如說比丘當知。
此五根雖行種種境界。
必持意分别。
終歸屬意。
分别物體相是識義。
複次增積義是心義。
解了義是意義。
别識義是識義。
尊者婆奢說曰。
增積義斷義是心義。
解了義知義是意義。
能識義别識義是識義。
增積是有漏。
斷是無漏解了是有漏。
知是無漏。
能識是有漏。
别識是無漏。
心意識。
是謂差别。
若界有如是相者。
此中略說。
如眼識。
耳識鼻識舌識身識說亦如是。
雲何意界。
答曰。
若意能識法。
已識今識當識。
及餘彼分意。
是名意界。
已識是過去意界。
今識是現在意界。
當識是未來意界。
及餘彼分意界者。
未來必不生意界。
無有過去現在彼分意界。
如意界。
意識界亦如是。
問曰。
何故不說五識界彼分。
答曰。
應說而不說者。
當知此說有餘。
複次五識以生為差别。
彼分是不生法。
複次五識以所作為差别。
彼分是無所作。
複次若說意識界彼分。
當知亦略說五識界彼分。
雲何法界。
答曰。
已為意所知。
今為意所知。
當為意所知。
已為意所知是過去法。
今為意所知是現在法。
當為意所知是未來法。
問曰。
何故不說法界彼分耶。
答曰。
無有彼分法界。
所以者何。
無有如是法非意境界。
若生一刹那意界。
除其自體相應共生。
餘一切法盡緣。
問曰。
十色入亦是意界境界。
何故說名彼分耶。
答曰。
不以意界故。
說自分彼分。
乃以眼于色有自分彼分。
色于眼有自分彼分。
乃至身觸。
亦如是。
若以意界。
說自分彼分者。
則十二入。
盡是自分。
無有彼分。
所以者何。
盡是意境界故。
以是事故。
作如是說。
頗有共生法。
或是自分。
或是彼分耶。
答曰。
有十色入是彼分。
生老無常是自分。
所以者何。
生老無常是法界所攝故。
法界中無有彼分。
頗有相應共生法。
或是自分或是彼分耶。
答曰。
有未來必不生意界是彼分。
彼相應共生回轉是自分。
所以者何。
是法界攝故。
法界中。
無有彼分 問曰。
頗以一眼界微塵作所依。
一色界微塵作境界。
能生眼識耶。
答曰。
不生所以者何五識身依積聚緣積聚。
依合聚緣合聚。
眼識依自界緣自界他界。
耳識亦爾。
意識依自界他界。
緣自界他界。
餘三識依自界緣自界。
複次眼識。
依自緣自緣他。
耳識亦爾。
意識依自依他。
緣自緣他。
餘三識依自緣自。
此中說自他者。
即是界自他。
複次眼識。
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