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百論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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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天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诏譯 破常品第一 一切為果生  所以無常性 故除佛無有  如實号如來 無有時方物  有性非緣生 故無時方物  有性而常住 非無因有性  有因即非常 故無因欲成  真見說非有  見所作無常  謂非作常住 既見無常有  應言常性無 愚夫妄分别  謂空等為常  智者依世間  亦不見此義 非唯一有分  遍滿一切分 故知一一分  各别有有分 若法體實有  卷舒用可得 此定從他生  故成所生果  若離所生果  無有能生因 是故能生因  皆成所生果 諸法必變異  方作餘生因 如是變異因  豈得名常住 若本無今有  自然常為因 既許有自然  因則為妄立  雲何依常性  而起于無常 因果相不同  世所未曾見 若一分是因  餘分非因者 即應成種種  種種故非常 在因微圓相  于果則非有 是故諸極微  非遍體和合 于一極微處  既不許有餘 是故亦不應  許因果等量 微若有東方  必有東方分 極微若有分  如何是極微 要取前舍後  方得說為行 此二若是無  行者應非有 極微無初分  中後分亦無 是則一切眼  皆所不能見 若因為果壞  是因即非常 或許果與因  二體不同處 不見有諸法  常而是有對 故極微是常  諸佛未曾說 離縛所縛因  更無真解脫 生成用阙故  設有亦名無 究竟涅槃時  無蘊亦無我 不見涅槃者  依何有涅槃 我時舍諸德  離愛有何思 若有我無思  便用無所有 無餘有我種  則定能生思 要無我無思  諸有乃無有 若離苦有我  則定無涅槃 是故涅槃中  我等皆永滅 甯在世間求  非求于勝義  以世間少有  于勝義都無 破我品第二 内我實非男  非女非非二 但由無智故  謂我為丈夫  若諸大種中  無男女非二 雲何諸大種  有男等相生 汝我餘非我  故我無定相 豈不于無常  妄分别為我 我即同于身  生生有變易 故離身有我  常住理不然 若法無觸對  則無有動搖  是故身作業  非命者能造 我常非所害  豈煩修護因 誰恐食金剛  執杖防衆蠹 若有宿生念  便謂我為常 既見昔時痕  身亦應常住 若我與思合  轉成思念者 思亦應非思  故我非常住 我與樂等合  種種如樂等 我如樂等故  非一亦非常 若謂我思常  緣助成邪執 如言火常住  則不緣薪等 如至滅動物  作用彼無有 故有我無思  其理不成就 餘方起思界  别處見于思 如鐵铤镕銷  我體應變壞 思如意量小  我似虛空大 唯應觀自相  則不見于思 我德若周遍  何為他不受 能障既言通  不應唯障一 若德并悲思  何能造一切 彼應與狂亂  俱癡無所成 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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